牧靈與靈修

提多书 第2章 概览

健全的教导

在前章保罗要提多不忘记自己的使命,在各地按立长老治理教务;在这一章内他指教提多应如何因人施教,个别训练信友。一开始他就说“但你”,这是对前章13-16节所说的假师傅而言的:假师傅注意宣讲无稽的传说和背弃真理之人的规定;“但你”,你该教训人合乎健全道理的事,即教会一脉相传的教义(提摩太前书4:6;提摩太后书3:14)。“劝老年人要有节制”老年应备修六德:前三德可说是待人接物应有的态度,后三德可说是对上帝应有的态度。

保罗说:年老的妇人也要如老年人一样应规避同样的毛病,应修同样的德行;此外他还指出了两种特别玷辱女性的毛病:谗言和酗酒,和两种特别适于年老妇女的德行:(一)生活行动端庄圣洁,(二)教导年青妇女做贤妻良母。这里年老妇女对年轻妇女所当教训的,乃是家庭的伦常纲纪。如果她们能自身圣洁,自然说出话来非常有力量,否则她们的话便不易为年轻的妇女所接受。良好的家庭是广扬福音最有效的宣传,但使福音真道遭受教外人士诟詈的,亦莫过于基督徒的不良家庭:这是保罗在这三节内所特别注意的一点。

教导青年妇女的责任,保罗托给了年老的妇人;教导青年人和老人的责任,却要提多自己承担。年长的若以身作则,年轻的就有所取法;保罗在此不愿多说,只要青年人事事谨慎,以概其余。有些学者随拉丁通行本句读,以“在一切事上”(6节)与下句相联,谓提多在一切事上要以身作则;我们依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随圣热罗尼莫的读法,以这一句与上节相联,谓青年人在一切事上要谨慎。

保罗既然要老年男女以身作则,自然也要提多自己示己为行善的模范。保罗自己就常这样作,以致他敢说:“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哥林多前书11:1)。由此可见,凡是他向人所要求的,都是他亲身实践过的。保罗要提多教导人时,“在教训上要正直、端庄”。“正直”就原文有“完整、不朽”之意,可能是对训诲的内容而言,亦可能是对提多本人而言:如对训诲内容而言,即谓提多所宣讲的道理应是纯证无邪的,与下节所谓的“言语纯全,无可指责”一句相连;如对提多本人而言,即谓提多训诲人时意向要纯正,不要如同那些假师傅,卖弄玄虚,图谋可耻的利润(1:11)。这两种解释不但不相矛盾,反互为表里,为此我们认为是对训诲内容,亦是对提多本人而言:保罗要提多在训诲人时,不但训诲内容要完善,不曲解上帝的道理,而且意向也要纯正,态度也要庄重,不要有辱于自己的使命,和为使徒代表的身分。保罗既知这教训为提多十分重要,故不厌其详,再给提多指明他所讲的道理要健全,即要符合教会的传授(1节):这样就无可指摘,叫那反对的人,对我们不能说一句坏话而感到羞惭。为使教会的敌人屈服,没有比这更有效的。

9、10两节,保罗提纲挈领地指出仆人对主人应有的态度。奴隶制度当时盛行于罗马帝国,所以保罗多次提到了这仆人问题,参见以弗所书6:5-9;歌罗西书3:11、22-24,4:1;提摩太前书6:1;腓利门书、哥林多前书7:21并注。在此我们应注意保罗对仆人所有的要求:他要他们务必事事服从主人,对他们表示忠信,好在一切事上使救主基督的道理获得光荣。这在当时实是一新奇的理论,因为当时的人根本不把仆人看做人,纵然他们尽心竭力工作,也不过被当作牛马。保罗却不然,谓他们的劳役和忠信,能发挥基督的圣道,使上帝在人前获得光荣。这样无形中就提高了他们的身价:在上帝前,在基督内,他们与其他的人完全一样,能以自己的作为增加上帝的荣耀。所谓给上帝的道理争光,自然不是就道理本身而言,上帝的道理本身永远是圣善无瑕的;而是谓他们认识了基督的圣道,以之持身处世,使人也认识基督的圣道,衷心向往(马太福音5:16)。实际上,在教会初兴的时候,在民间对于宣传福音最有贡献的还是一些仆人,诚如阿拉尔(Allard)所说:“他们实是十字架革命最活动的分子和勇兵。”

上图:主后4世纪古罗马奴隶颈圈,上面写着:「我逃跑了,抓住我!如果你把我送回主人Zoninus那里,你会得到一个苏勒德斯金币」。奴隶制是罗马帝国经济的支柱,意大利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隶,整个帝国有五分之一是奴隶,服务于罗马生活的所有领域。奴隶被认为是罗马公民的必需品,他们通常是战俘、奴隶母亲的后代或被绑架者,在奴隶市场被出售。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和地位,必须完全按照主人的要求做任何事,逃奴可能会被处死。如果奴隶杀死了主人,家里的所有其他奴隶都将被处死。一些来自希腊的奴隶受过良好教育,成为主人孩子「训蒙的师傅」(加三24)。一些公共奴隶为帝国建造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担任城市的文员和收税员。古罗马的会计师、医生和妓女常常是奴隶。

上图:主后4世纪古罗马奴隶颈圈,上面写着:「我逃跑了,抓住我!如果你把我送回主人Zoninus那里,你会得到一个苏勒德斯金币」。奴隶制是罗马帝国经济的支柱,意大利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是奴隶,整个帝国有五分之一是奴隶,服务于罗马生活的所有领域。奴隶被认为是罗马公民的必需品,他们通常是战俘、奴隶母亲的后代或被绑架者,在奴隶市场被出售。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和地位,必须完全按照主人的要求做任何事,逃奴可能会被处死。如果奴隶杀死了主人,家里的所有其他奴隶都将被处死。一些来自希腊的奴隶受过良好教育,成为主人孩子「训蒙的师傅」(加三24)。一些公共奴隶为帝国建造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担任城市的文员和收税员。古罗马的会计师、医生和妓女常常是奴隶。

11-15节一段与本书的序文和3:4-7,可视为本书三个最重要的段落。在本段内,使徒指出为什么信友当度一圣善生活的理由。理由是在于上帝救众人的恩宠已显示于世,所以保罗一开始就说:“因为上帝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这一句话可说是奠定了基督徒之所以为基督徒的基本观念,和他所享的权利与所应尽的义务。11节最为重要,下四节都是申述这一节的含义。“恩典”与“显现”,原是古时近东各地专用以指帝王临幸的:“恩典”指帝王的垂青,“显现”指帝王的临幸。“恩典”在此已位格化了:上帝的恩宠出现,即谓上帝的恩典光临于世,以拯救世人(14节)。12节是说明这恩典的作为:“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所谓“不敬虔”是指敬拜偶像;所谓“世俗的情欲”是指世间的一切荣华富贵,亦即在受洗时信友所应弃绝的世俗的虚假体面:这是从消极一方面说的。但信友的生活,不只是消极的,所以接着说:“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自守、公义、敬虔是信友生活应具备的三种积极的美德。对这三种美德,不但教友应尽心竭力地进修,就是连外教人士也十分重视,且也勉力进修,如斯多亚派的埃披克提忒和我国明朝的王阳明等;但是信友在受洗以后,因圣灵的作为,他所有的这些德行都圣化了,成了超性的德行,合乎上帝儿子的美德:这就是教外人和信友不能相提并论的理由之一。以上所说是信友的义务,13节才说到信友的权利。信友的权利在于“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这当然是指基督的再次来临。基督的再次来临是全人类最后的生死判决:或同基督共享天福——永生,或同魔鬼同受极苦——永死。此外应该注意,保罗在本节内,明明说耶稣是上帝。四、五世纪一异端人否认了耶稣的上帝性,教父曾引用罗马书9章,约翰福音1:1-14;箴言8:22-30等处和本节的经文来证明耶稣的神性。

13节能证明耶稣是上帝,是因为原文在“至大的上帝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前只有一个冠词,因此在同一冠词下的两个名词该是指同一位说的,即谓耶稣基督是我们的伟大的上帝也是我们的救主。

13节保罗既提及耶稣是我们的救主,所以在14节内他说明基督怎样拯救了我们:救我们脱离了一切罪恶;为此基督的救赎是属于神魂界的,超性界的,而不是如当时一大部分犹太人切望的,救他们脱离外邦人的压迫,恢复他们故国已失去的自由和光荣。在这一节内保罗显然将新约的选民与旧约的选民相比拟:就如旧约的选民,因所祭献的羔羊的血,得免于天使的加害而逃出了埃及;同样新约的选民,因耶稣的宝血,得免于死亡,涤除了灵魂上的一切罪污,成了基督的圣洁选民,赖他施救的恩典,在世能过自守、公义、敬虔的超性生活(11节)。由此可见,新约选民所得的恩典,较旧约选民所得不知要高出多少倍。对这些事,保罗要提多再三讲劝;凡不服从的,就要以全权申斥他们。“用各等权柄”是谓提多应依照上帝委给他的职权,以大无畏的精神去善尽自己的任务(提摩太前书4:11-16)。“不可叫人轻看你”,这句话是指提多本人,而尤其是指提多的身分和地位而言。提多是代表使徒治理克里特岛上的教务,所以岛上的信友,应待提多如同待保罗使徒一样,不要因为使徒不在,就轻视你,不接受他的训诲(提摩太前书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