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苏撒拿传

聖耶柔米此章前註說:至此,但以理书書譯自希伯來經卷。以下至書末由德翱多齊敖本譯出。即由本书内容現僅存希臘譯文。《武加大译本》本书为但以理书第13章,今按安立甘宗,另外单独列出。

1-4 節說明苏撒拿的娘家是熱心守法的世家,她丈夫也是富貴有聲望的人。他們大概是在主前605年為尼布甲尼撒搶去的。此次被磅的多是王族贵胄和富戶,其中也有但以理先知。公元前 597 年尼布甲尼撒二次攻陷耶路撒冷,又據去不少的人(列王记下 24:10-16),其中有以西结先知。本章的事大概發生在 主前597年以後,被掳的人已有了回定的住所(以西结书3:15)。

犹太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居住的地方,巴比伦王定许可他们自治,处理他们中间一些纷争的事情。那时候的长老不仅仅在此处暴露他们的邪恶,同时的先知耶利米也曾痛斥他们的罪恶。

两个假冒伪善的长老不仅有情欲的引诱,根本就是丧尽天良,因此图谋不轨,淫人妻子,诬陷忠良,杀害无辜。

通奸的罪,按着利未记20:10;申命记22:22,是要处以死刑,用石头打死。

被告通奸的妇人,按着民数记5:18节,不应该蒙头,有按《米示拿》所记载,她也没有权利要求任何按着习俗的保障。按着中东古代的风俗,妇女在生疏的人面前要遮脸。这两个长老命令拿去苏撒拿的手帕,圣经明说,是出于他们的色欲。他们二人是此案的证人,但是处以死刑,仍旧需要会众大会决定。他们按手在苏撒拿头上,是为了发誓证明她的罪过是属实的。

民众因为这两个长老的见证,就判了苏撒拿死刑。她一知道如此,就大声呼求上帝伸冤。上帝就感动了但以理出来主持公道,开庭重审。这时候,但以理还是一个年轻人,大概是20-25岁之间。 圣洁的灵:就是说他有蒙受上帝光照的,能洞察隐情的。

流这女人的血不是我的罪:也就是说,我不同意处死她,我相信她没有罪。如果知道一个人明知道义人枉死,不出庭抗议,即等同杀人犯罪

但以理虽然是青年,却有上帝所赐予的勇敢和智慧,也不害怕指摘会众法庭审判的冒失,轻信两位长老的诬陷。但以理被被选为主席,开庭重新审问。他用隔离的方法,听取了他们的口供,好揭穿他们的恶谋。但以理因为上帝的启示,已经知道了这两位长老的邪恶,所以,一开口就斥责第一个长老为恶贯满盈的家伙。55节已经按着揭破他们恶谋的上帝,上帝的天使,已经获得了处决他们的命令。

迦南:指的是邪恶的汇总。但以理得到上帝的启示,知道他们素日仗势欺人,奸污良家妇女。57节,以色列与犹大是以前的南北两国,北国女子的贞洁的名誉素来比不上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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