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 第4章 概览
波阿斯娶路得

上图:拉吉(Lachish)城门口的遗址及复原示意图。从城门进来,两侧各有3个房间,平时作为交易、诉讼、公告的公共会所,战时作为防御工事。基色、米吉多、夏琐、撒玛利亚和但的遗址都有相同的城门结构。
- 4:1 波阿斯上到城门,坐在那里,看哪,波阿斯所说那个可以赎产业的至亲经过。波阿斯说:“某某先生,请你转回来,坐在这里。”他就转回来坐下。
- 4:2 波阿斯又请了本城的十个长老来,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
- 4:3 波阿斯对那至亲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娥米,现在要卖我们弟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
- 4:4 我想我应该向你说清楚:你可以买那块地,当着在座的众人和我百姓的长老面前,你若要赎就赎吧!倘若你不赎就告诉我,让我知道,因为除了你以外,没有人可以先赎,在你之后才轮到我。”那人说:“我要赎。”
- 4:5 波阿斯说:“你从拿娥米和摩押女子路得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买死人的妻子,使死人在产业上留名。”
- 4:6 那至亲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免得对我的产业有损。你尽管去赎我所当赎的吧,我不能赎了!”

上图:别是巴遗址(Tel Beer Sheva)的城门口。本城的审判官在这里断案。
上到城门,伯利恒应该是在一小山上(3:3、6)。昔日人民常在城门旁边举行集会,处理案件(创世记23:10;申命记16:18,25:7;传道书10:15)。十个长老,为重大的事件,应该有十位人士在场作证(申命记25:7-9;撒母耳记上25:5;撒母耳记下18:15)。要卖我们弟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兄弟就是亲属的意思,要卖,是说拿俄米已经卖了丈夫的田,今愿亲属替她赎买,就相当于再一次卖出自己的田地。关于以色列人出卖自己土地的律法,参考利未记25:10-28。在希伯来民族之中,妇女是没有继承产业的权利(民数记36:1-10),夫在归夫,夫死归子。如没有子嗣,本族较近的亲属,应设法娶了亡者之妻,给亡者立嗣,免得一家之名中途灭亡。波阿斯本应该娶拿俄米,但是拿俄米年事已高(1:12),所以,就娶了路得。免得对我的产业有损,他说这话,是因为他已经有妻子儿女,不愿意再娶,增加自己的负担,分享他自己的家业。而且他也不愿意白花钱,因为买的地也不是他的,因为这个田是要归于路得从他所生的投胎的男儿。这头胎男儿在律法上是要被视为路得前夫的儿子,应继承前夫的产业,所以他不愿意。
- 4:7 从前,在以色列中要确认任何交易,无论是赎业或买卖,一方必须脱鞋给另一方。以色列中都以此为证。
- 4:8 那至亲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把鞋脱了下来。
- 4:9 波阿斯对长老和所有在场的百姓说:“你们今日都是证人;凡属以利米勒,以及基连和玛伦的,我都从拿娥米手中买下来了。
- 4:10 我也娶玛伦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好让死人可以在产业上留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的城门中消失了。你们今日都是证人。”
- 4:11 在城门坐着的所有百姓和长老说:“我们都是证人。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和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有名声。
- 4:12 愿耶和华从这年轻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她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样。”
7节是8节的注脚。从前有这样的风俗,现在还是有的。在律法上,凡是婢女从主母丈夫所生的孩子,也是被认为是主母的孩子(创世记29:16-30:24)。希伯来语的儿子的字根是“建造”,意思是家庭是由儿子造成。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就是能够多生养子女,使你因她所生的子女而得享盛名。追念先祖,因为法勒斯是他们的直系先祖,触景生情,因为犹大和波阿斯都是与寡妇结婚为死者立嗣,所以,在场的人会如此的见证,如此追念。
大卫的家谱
- 4:13 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
- 4:14 妇女们对拿娥米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他今日没有使你断绝可以赎产业的至亲。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
- 4:15 他必振奋你的精神,奉养你的晚年,因为他是爱慕你的媳妇所生的。有这样的媳妇,比有七个儿子更好!”
- 4:16 拿娥米接过孩子来,抱在怀中抚养他。
- 4:17 邻居的妇人给孩子起名,说:“拿娥米得了一个孩子了!”她们就给他起名叫俄备得。俄备得是耶西的父亲,是大卫的祖父。
七个儿子,意思是有许多的儿子(撒母耳记上1:8)。路得得子,让失去儿子的拿俄米有了安慰和希望。抱在怀中,表示她以此为自己的儿子(创世记30:3,8:12-16;民数记1:12);民众也是公然承认他是拿俄米的儿子(17节)。俄备得是耶西的父亲,是大卫的祖父,说明了作者写路得记的目的。
- 4:18 这是法勒斯的后代:法勒斯生希斯仑;
- 4:19 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
- 4:20 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
- 4:21 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
- 4:22 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
兄弟立嗣律(Lex leviratus)
路得记全书的中心思想出发点,是“兄弟立嗣律”,其详细情况见于申命记25:5-20,其义务本仅仅限制于同堂嫡亲的兄弟,后推而广之,涉及本族任何比较近的亲属。义务的大小与先后,由血亲远近而定。由此义务的人被称呼为Goel,本书之中翻译为“至亲”。Goel执行自己义务的举动,原文是Gahal,是动词,就是Goel的字根,本书称呼为“赎”。对于田地是赎买,对于人是赎娶。
在一些情景之中,如果一本族涉及自己本族人的权利或义务时,常常称呼为Goel。主要是由四种情况:
- 赎回本族因贫困而卖自己为奴的亲属(利未记25:47-49)。
- 替本家亲属报血仇的(民数记35:19-21)。
- 替本家亲属赎买地产的(利未记25:25)。
- 娶本族无子嗣而亡者的妻,给亡者立嗣的(创世记38:8;申命记25:5)。
路得与波阿斯所处的环境,属于后二者。按理来说,波阿斯应该娶拿俄米,给以利米勒立嗣;但是,因为拿俄米已经老迈,因此改娶了路得。然而,路得所生的孩子,却被视为拿俄米的儿子。
兄弟立嗣律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一个家族的灭亡,并且为保持遗产分配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