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路得记 第4章 概览

波阿斯娶路得

上图:拉吉(Lachish)城门口的遗址及复原示意图。从城门进来,两侧各有3个房间,平时作为交易、诉讼、公告的公共会所,战时作为防御工事。基色、米吉多、夏琐、撒玛利亚和但的遗址都有相同的城门结构。

上图:别是巴遗址(Tel Beer Sheva)的城门口。本城的审判官在这里断案。

上到城门,伯利恒应该是在一小山上(3:3、6)。昔日人民常在城门旁边举行集会,处理案件(创世记23:10;申命记16:18,25:7;传道书10:15)。十个长老,为重大的事件,应该有十位人士在场作证(申命记25:7-9;撒母耳记上25:5;撒母耳记下18:15)。要卖我们弟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兄弟就是亲属的意思,要卖,是说拿俄米已经卖了丈夫的田,今愿亲属替她赎买,就相当于再一次卖出自己的田地。关于以色列人出卖自己土地的律法,参考利未记25:10-28。在希伯来民族之中,妇女是没有继承产业的权利(民数记36:1-10),夫在归夫,夫死归子。如没有子嗣,本族较近的亲属,应设法娶了亡者之妻,给亡者立嗣,免得一家之名中途灭亡。波阿斯本应该娶拿俄米,但是拿俄米年事已高(1:12),所以,就娶了路得。免得对我的产业有损,他说这话,是因为他已经有妻子儿女,不愿意再娶,增加自己的负担,分享他自己的家业。而且他也不愿意白花钱,因为买的地也不是他的,因为这个田是要归于路得从他所生的投胎的男儿。这头胎男儿在律法上是要被视为路得前夫的儿子,应继承前夫的产业,所以他不愿意。

7节是8节的注脚。从前有这样的风俗,现在还是有的。在律法上,凡是婢女从主母丈夫所生的孩子,也是被认为是主母的孩子(创世记29:16-30:24)。希伯来语的儿子的字根是“建造”,意思是家庭是由儿子造成。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就是能够多生养子女,使你因她所生的子女而得享盛名。追念先祖,因为法勒斯是他们的直系先祖,触景生情,因为犹大和波阿斯都是与寡妇结婚为死者立嗣,所以,在场的人会如此的见证,如此追念。

大卫的家谱

七个儿子,意思是有许多的儿子(撒母耳记上1:8)。路得得子,让失去儿子的拿俄米有了安慰和希望。抱在怀中,表示她以此为自己的儿子(创世记30:3,8:12-16;民数记1:12);民众也是公然承认他是拿俄米的儿子(17节)。俄备得是耶西的父亲,是大卫的祖父,说明了作者写路得记的目的。

兄弟立嗣律(Lex leviratus)

路得记全书的中心思想出发点,是“兄弟立嗣律”,其详细情况见于申命记25:5-20,其义务本仅仅限制于同堂嫡亲的兄弟,后推而广之,涉及本族任何比较近的亲属。义务的大小与先后,由血亲远近而定。由此义务的人被称呼为Goel,本书之中翻译为“至亲”。Goel执行自己义务的举动,原文是Gahal,是动词,就是Goel的字根,本书称呼为“赎”。对于田地是赎买,对于人是赎娶。

在一些情景之中,如果一本族涉及自己本族人的权利或义务时,常常称呼为Goel。主要是由四种情况:

  1. 赎回本族因贫困而卖自己为奴的亲属(利未记25:47-49)。
  2. 替本家亲属报血仇的(民数记35:19-21)。
  3. 替本家亲属赎买地产的(利未记25:25)。
  4. 娶本族无子嗣而亡者的妻,给亡者立嗣的(创世记38:8;申命记25:5)。

路得与波阿斯所处的环境,属于后二者。按理来说,波阿斯应该娶拿俄米,给以利米勒立嗣;但是,因为拿俄米已经老迈,因此改娶了路得。然而,路得所生的孩子,却被视为拿俄米的儿子。

兄弟立嗣律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一个家族的灭亡,并且为保持遗产分配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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