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6章 概览
對罪死,在基督裏活
- 6:1 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增多嗎?
- 6:2 絕對不可!我們向罪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保罗到此为止,已讲论过人只能因信心称义,然后得救(3:21-4),称义的人必脱免上帝的震怒(5:1-11);他又研究了“旧”“新”两时代的来历(5:11-23):前者是由于亚当的“悖逆”而来,后者是由于耶稣的“顺服”而来。所有的人,既然都是亚当的后裔,自然都属于旧时代;但在耶稣救赎的大工告成以后,既然新时代开始了,人怎样才能进入新时代呢?换句话说,人该作什么才可以隶属于人类的新始祖亚当——耶稣基督呢?唯有信心就算隶属于新时代吗?不,还该有信心的表现。这信心的表现就是耶稣所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马可福音16:16),即圣洗圣事。现在保罗在本章第一段内(1-14)详解圣洗圣事的效果:信而受洗的人,已经死于罪恶而活于上帝,获得了新生命;因为先前在上帝前算是死的,现在却是复活了。第二段(15-23)再进一步详论因信心及受洗而称义的。对罪恶已死去的,且得为上帝的儿子的自由人,不该再犯罪,该终身遵行公义。但在讲论这道理以前,保罗就如3:8所行的,先假设有非难前章20、21两节的人说:“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保罗认这种非难,简直是对上帝的亵渎;因为我们在受洗时,已经死于罪恶,就是脱离了罪恶和死亡的权势,得了恩典和新的生命。从前是罪恶的奴隶,现在已成为上帝的自由义子(哥林多前书15:3)。
- 6:3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 6:4 所以,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保罗在此已假定圣洗圣事好像是一个印章,用它在我们的信心上盖印,又好像是一面镜子,藉它反映我们的信心。他撇开这道理,而直接即讲论圣洗的奥理。他最深奥且最喜爱的论题是“信友与基督结合”的道理。这道理与圣洗圣事紧紧相连,这不但是根据保罗自己的宗教经验,原始教会的经验和教训,而且特别是根据耶稣的训诲与启示(约翰福音3:1-15)。保罗为表明信友和耶稣这种密切的结合,用了一些奇异的语句。他说:基督徒与基督“一同埋葬”(4),“与他联合”(5),与他“同钉十字架”(6),与他“同死”(8),与他“同活”(8)。他这样绘影绘声地描写,是为道出信友的那永存的光荣:基督徒乃是“在基督耶稣内活在上帝的人”(11)。“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一句,非但表示我们成了他的门徒,而且也说明我们与耶稣密切结合的程度,竟成了他“妙身”的肢体。“受洗归入他的死”一句的意思是:我们藉着圣洗与死亡的耶稣相结合,因着同耶稣一起死,脱去旧人(6节),是说我们脱离罪恶和律法的一切关系,并脱离死亡的奴役。最古老施洗的礼仪外表上也含着死亡的象征:受洗的人先完全浸入水内,然后从水里出来。“浸入”是象征受洗的人已死,与罪恶脱离任何关系;“出来”是象征受洗的人就如由坟墓中复活起来的耶稣,获得了荣耀的新生命。“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拉太书3:27)。这话可视为圣洗圣事的纲要,也表示信友与耶稣的神秘结合;因此,与耶稣同死同葬之外,也与耶稣一同复活(以弗所书2:5),与他一同承受产业(罗马书8:17),与他一同受荣耀(罗马书8:17),与他一同坐在天上(以弗所书2:6),最后与他一同作王(提摩太后书2:12)。由此才可以明白保罗所说:“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的一句话,就是说:我们一受了洗,便与罪恶一刀两断,应如复活的耶稣一样,在新生活中行走(加拉太书5:16)。保罗屡次把耶稣的复活归于天父的“荣耀”,这荣耀也就是天父的德能,参见罗马书4:24;哥林多后书13:4;以弗所书1:19-23;歌罗西书2:12。8章保罗要特别讲述基督徒应该怎样按新生活的要求去度日。
- 6:5 我們若與他合一,經歷與他一樣的死,也將經歷與他一樣的復活。
- 6:6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
-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上图:我们的旧人和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新人与基督一同复活,接受基督为主。从此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是指我们的洗礼;但下半句的“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是指我们在世界终穷时的复活呢?还是指我们在接受洗礼后所获得的新生活呢?历来学者的意见不一,我们认为第二个意见更适合上下文。“联合”也可译作“一同长起来”,今译作“联合”,因为这个动词原意更具体地表示信友与基督的那种神秘的结合(约翰福音15章)。“旧人”一词,大概是保罗依据耶稣的话(马太福音9:16;马可福音2:12;路加福音5:36)创出来的(以弗所书4:22;歌罗西书3:9)。它的意思不外是:作罪恶奴隶的人,遭上帝义怒之罚的人(2:5);这个“旧人”,现在因着圣洗已同耶稣一起死了(3),与耶稣一同钉于十字架上了,因此这个“罪身”,即“旧人的身体”,这身体好像是旧人用来服事罪恶的工具,现在全部失效了。那旧人已重生为“新人”,不要再作罪恶的奴隶。“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不是上述道理的结论,而是上述道理另一个理由:为什么受过洗的人,不要再犯罪,因为他对罪恶算是死了的人,就如一个罪犯,他在受审以前死去,他就不会受什么罪罚了;同样受过洗的人,经过这样神妙的死,便不再与罪恶有任何关系了。
- 6:8 我們若與基督同死,我們信也必與他同活,
- 6: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 6:10 他死了,是對罪死,只這一次;他活,是對上帝活着。
- 6:11 這樣,你們也要看自己對罪是死的,在基督耶穌裏對上帝卻是活的。
- 6:12 所以,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掌權,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
- 6:13 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工具,倒要像從死人中活着的人,把自己獻給上帝,並把你們的肢體獻給上帝作義的工具。
10节的意思是说:耶稣只有一次为我们的罪恶死了,同样我们也只有一次受洗,死于罪恶,不要再让罪恶奴役我们。“他活是向上帝活着”,是说耶稣从前同我们的罪恶有关系,因为他在自己身上负担着我们的罪恶(哥林多后书5:21),然而自从他为补赎我们的罪恶,死于十字架后,便与罪恶全然脱离了关系。从死者中复活后,他只在上帝的光荣中生活。信友也应该和耶稣一样,“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11):这正是信友宗教生活的最高理想。保罗在8章和以弗所书1-3章对这最高的理想,有更美妙和动听的讲论。11节的语气,似乎说信友受洗以后,便不能再犯罪了。这只是由于他那种基督教乐观主义的热诚期望而已。事实上,他深知信友在受洗后,不但仍能犯罪,而且实际上犯了罪。哥林多和加拉太等处信友的罪恶,叫他经验到人的软弱。为了人的软弱,吾主耶稣才赐给了教会赦罪的权柄(约翰福音20:23;马太福音16:19,18:18)。12节“必死的身”一句,有些学者认为是指引人作恶而叫人死亡的肉身;另一些学者认为是指只属世俗而不属基督生活的肉身。不论那种解释,对道理的精义区别不大。保罗劝勉信友称义后,不要把自己的肢体,当作不义的武器用,反而如由死者复活的人要把它当作公义的武器用(马太福音5:27-30;彼得后书2:10-22)。假使只属律法权下的犹太人,不能脱离罪恶,那还情有可原,因为律法仅是生活的规范,而没有赐给人行善避恶的力量;然而因受洗而称义的信友已不在律法权下而在恩典权下(2-5:20),所以信友能藉着上帝因耶稣的功劳赐给人的恩典战胜罪恶,而度满盈恩典的新生活。
- 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義的奴僕
- 6:15 那又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
- 6:16 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獻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隸,以至於死;或作順服的奴僕,以至於成義。
- 6:17 感謝上帝!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隸,現在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教導的典範。
- 6:18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6:15-7:6是讲论信友自由的真意:自由不在乎能够为所欲为地去任意犯罪作恶,乃在乎能够脱离罪恶而去事奉上帝。为讲明这端道理保罗用了两个比喻:一是奴隶的比喻。一是已婚妇女的比喻(7:1-6)。他这种道理完全是依据耶稣的教训:“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 神,又侍奉玛门”(马太福音6:24亦可参考约翰福音8:34;彼得后书2:19)。15节的意义与13节相连。也许当时有些归依基督教的外邦人以为信仰了基督,必得救无疑,自以为既然居于恩典之内,就可任意犯罪,无碍于得救了。这完全是误解了保罗所写的。关于保罗高深而难明的道理,历来多次被人断章取义地曲解了(3:8;彼得后书3:15、16)。但这不是保罗的过错,按彼得的定断,那些过错是因为“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去“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这是“自取沉沦”。
16、17两节的意义不外是:奴隶不能没有主人,然而可能有一个良善的主人,也可能有一个邪恶的主人;要得前者的欢心自然去行善;若要后者的欢心,就不能不去作恶了。同样信友也是主人的奴隶,从前作罪恶的奴隶,结果是灵魂的死亡;但他受洗以后,便成为上帝的仆人,所以应该服从上帝去行正义的事。为分辨什么是义,什么是不义,保罗在此没有拿直接由上帝来的启示为依据,而拿由人来的教训为依据,叫他们从心里听从那传授给他们的“道理的模范”也翻译为“教理规范”。“教理规范”无疑地是圣教初兴时的要理课本,这课本是使徒们在圣灵光照之下所制定的,而讲授给那些预备受洗的人的(路加福音1:2;使徒行传16:4;哥林多前书11:2、23,15:3;彼得后书2:21;犹大书3)。作奴隶的特征就是“服从”;同样,信友既然因洗礼而生活于基督内,便应该效法基督的服从(5:19):这样他可以“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
- 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以人的觀點來說。你們從前怎樣把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隸,以至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一句,学者有两三种不同的解释,不必在此赘述。按普通的解释是:保罗愿意告诉信友说:按人的常情和人的软弱,让我们来劝告你们罢!你们为服从义的力量也许不够,但至少该用从前服从不义时所用的力量。“不洁不法”两个名词,依据犹太人用的字意,是指外邦人的一切罪恶(1:18-32)。他们从前的肢体,成为犯罪的工具,因而成为不法不洁的人,是轻视上帝诫命的人;然而现在既已领过信心的圣洗圣事,便应该为成圣自己把肢体作为正义而用。“肢体”此处是指人身上的一切官能和才干。“成圣”按帖撒罗尼迦前书4:3-7是指上帝因人与恩典的合作,在人灵魂上所成就的圣德。按保罗的意思每个信友应该承认:“其实我在 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书9:21)。
- 6:20 因為你們作罪的奴隸時,不被義所約束。
- 6:21 那麼,你們現在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時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 6:22 但如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結出果子,以至於成聖,那結局就是永生。
-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20节的意思不外是:当你们还作罪恶的奴隶时,对于义丝毫感觉不到什么应尽的义务,好像对义是一个漠不关心的陌路人,可以服从,也可以违背。然而你们这样作,所结的果实,没有一个不是酸断牙根的。现在你们回忆起昔日的浪漫无耻的生活,自然会惭愧得无地自容,尤其是因为那些行为的结局是死亡。但现在的你们和昔日的你们,已经前后如出两人了:昨日你们是罪恶的奴隶,今日你们成了上帝的奴隶;昨日的行为叫你们惭愧,今日的行为,使你们成圣:昔日你们行为的结局是死亡,今日你们行为的结局是永生。最后一节的意思是:服事罪恶的,就像当兵的人,有应得的工价;兵士得的是粮饷,罪人得的是死亡;服事上帝的人,也有他应得的工价,但他得到的不是死亡,乃是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