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13章 概览
順服掌權者
-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要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來自上帝的。掌權的都是上帝所立的。
保罗在前章19节禁止任何人私自报仇雪耻,已暗示世界上有一个复仇惩凶的合法权柄,有这合法权柄的即是政府。因此在本章内首先讲明信徒——也可说是一切人——对政府所应有的态度,和政府对人民所应尽的职分和义务(1-7)。然后他教训他们只要满全了爱德的律法,什么法规条例都算是遵守得完满无缺(8-10)。他在本章及12和14两章内所讲的伦理上的规则,不但是根据吾主耶稣的道理和精神,而且有意解释吾主耶稣昔日在世时亲口所说的一些话。为此有些学者主张保罗写这封书信时,可能参考了马太福音,或者至少是参考了那时已经汇编的耶稣言论集。事实究竟是不是这样,我们不能断定。但谁也不能否认12:14和马太福音5:44同出一源;同样13:1-7是耶稣所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路加福音20:25)一语的注解。如果将他有关服从政府所讲的原则和当时犹太人对罗马政府的敌视两相比较,我们不能不惊奇他的高明的见解。他不许信徒附和那些反对罗马政府并企图复国的犹太人奋锐党人,惟独劝勉信徒们无论何时何地对合法的政府应该忠信服从。他的这项道理是有永久性的,完全是根据耶稣的话,而丝毫不是由于机会主义。实际上他写这封信的时候(公元58年),罗马帝国的政府尚未开始迫害基督教会,就连后来尼禄、多米仙等迫害基督教会最惨烈的时期,使徒们和教会当局仍声明“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为此除非掌权者强迫信徒违犯上帝的律法,在其他任何事上应该绝对服从他们并为他们祈祷。参阅提摩太前书2:1、2;提多书3:1;彼得前书2:13-17和革利免一书61章。
-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所立的;抗拒的人必自招審判。
- 13:3 作官的原不是要使行善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只要行善,你就可得他的稱讚;
- 13:4 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就該懼怕,因為他不是徒然佩劍;他是上帝的用人,為上帝的憤怒,報應作惡的。
- 13: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上帝的憤怒,也是因着良心。
- 13: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上帝的僕役,專管這事。
- 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根据“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这个原则,保罗推论政府的义务和人民的义务。执政者都是上帝所使用的人,是为帮助百姓行善避恶。他们要本着正义惩罚作恶的,奖励行善的,也有权利征收赋税,为能养活军政人员。刀剑是表执政者正义的象征。特辣雅诺皇帝曾对他的侍卫团团长说:“拿起这刀剑来!如果我治理百姓治理得好,你用它保护我;如果我治理得不好,你用它杀死我罢!”(Dio Cassius 78,16)执政者既然是上帝所使用的人,就该常怀念替天行道的这个严重责任(所罗门智训6:5)。但他们如果放弃了他们的天职,甚至强迫人民去做违犯上帝律法的事,在这种光景中人民应该怎样应付呢?此处保罗尚且不提,这是因为他只在心目中注视着一个顺天应民的政府,但在六年以后,这问题因尼禄的迫害教会而发生了,保罗和圣伯多禄就有了适当的解答。参阅提摩太前书2:1、2;彼得前书4:14-16。百姓的义务是服从政权,谁若有意推翻政府,就是反抗上帝,受罚自然是理所应该的。完粮纳税不只是为了怕政府的惩罚,更是为了怕良心的责备。
愛成全律法
- 13:8 你們除了彼此相愛,對任何人都不可虧欠甚麼,因為那愛人的就成全了律法。
- 13:9 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別的誡命,都包括在「愛鄰( [ 13.9] 「鄰」也可譯作「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 13:10 愛是不對鄰人作惡,所以愛就成全了律法。
基督徒对他人的最大责任是爱人如己(路加福音10:25-27)。保罗愿意特别强调这个责任的严重性,他把这个责任看为“债务”:“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人若怀着爱人的心,一定不偷盗邪淫,一定遵守任何诫命。“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因为一切的诫命都是命人爱他人,“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如果我们在爱上有所亏欠,便是没有满全了律法。为此圣奥古斯丁对这爱人的道理发挥过说:“只要你能爱,就可以随已所欲而行:你若缄默不言,是因爱而缄默不言;你若高声呐喊,是因爱而高声呐喊;你若纠正人,是因爱而纠正人;你若宽宥人,是因爱而宽宥人。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爱的根苗在你的心内,从这个根苗中除了善事,不能生出任何恶事。”
白晝將近
- 13:11 還有,你們要知道,現在正是該從睡夢中醒來的時候了;因為我們得救,現在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 13: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所以我們該除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 13: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在白晝行走。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淫蕩;不可紛爭嫉妒。
- 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只顧滿足肉體,去放縱私慾。
保罗在本章最后一段中用另一种理由劝勉信徒们实行那完全了律法的爱德。这理由在本书的注释中已屡次提及,就是信徒已脱离了旧时代,而归属于新时代。然而旧时代尚未完全消逝,新时代尚未完全实现,信徒们目前所处的是一个过渡时代。倘若耶稣的日子来临了(哥林多前书5:2:腓立比书1:6、10等),前者就要完全消逝,后者也就要完全实现。信徒们既然在领洗时披戴了基督(加拉太书3:27),就应该在基督内活于上帝(6章);既然信徒“得救是在乎盼望”(8:24)。就应该“脱去暗昧的行为”,而“带上光明的兵器”(12),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妥善预备去迎接基督的日子。不论如何,自从上帝圣子降生为人,救恩的时期便算开始了。过一日一月一年,就离耶稣再临的时期近了一日一月一年。信徒该如何等候耶稣的日子呢?关于这个问题,保罗在此处,如在以弗所书5:8-19;帖撒罗尼迦前书5:1-10等处,均有同样的答复: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救恩的时期内,该常常儆醒,不可醉生梦死,不怀念救赎的大恩,反之,要从醉生梦死的生活中觉醒过来,常准备主的来临。关于耶稣来临的时期,是天地间最大的一个秘密,似乎连“人子”自己也不知道,只有天父知道,所以信徒的本份只是儆醒和祈祷(马可福音13:33-36),等候耶稣。否则便要吃“我不认识你们”的闭门羹。“黑夜已深”,是说旧时代即罪恶势力的时代已经过去;“白昼将近”,是说新时代或如马可福音1:15所说:“上帝的国临近了。”信徒在这个新时代中,不应过一种安享快乐的生活,而应过着一种攻打邪恶的生活。13节指明该攻打的主要邪恶;14节立刻说出信徒的武器和力量就是吾主耶稣。“披戴主耶稣基督”(加拉太书3:27;以弗所书4:24)想必是说的:“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立比书2:5),这样信徒们便有了克制“私欲”及行动“端正”的神力。当圣奥古斯丁听见有声音喊说:“拿起来读罢!拿起来读罢!”他就拿起保罗罗马书,随意翻开,正碰到了本章这一段(11-14)读过之后,立时就决定了自己的前途,全心归顺了主耶稣。他日后追述那回事说:“……我念完了这几行,一线恬静之光射进我的心,把我不安的黑暗一扫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