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1章 概览
問候與祝願
- 1:1 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蒙召為使徒,奉派傳上帝的福音。
在新约时代的初期,无论是希腊人,或罗马人,或犹太人对往还的信札,都有共同的程式与结构(玛喀比传下卷1章)。书信的开端是:写信人向收信人祝安好或请安。对这个程式,保罗不但没有略去,反而将这一点扩展和加长了;为形容写信人和收信人更增加了些新的语词和特点:称写信人为奉召为使徒,为耶稣基督的仆人等;称收信人为上帝所爱,蒙召为圣徒等;这是希腊、罗马、犹太人向来没有的。保罗所加添的表明身份的话,是根据这新启示的道理,就是根据使徒和信友在基督内都是天父的义子的道理。不仅如此,他还把“请安”的语句拉长,在这一点上,可说全异于希腊与罗马人的祝辞,更异于犹太人的祝辞,词句偶或相同,如“平安,幸福”等,但心内要表达的思想却完全两样。保罗是站在信友和基督密切合一的立场向收信人请安,所祝颂的平安与幸福纯粹是一种超自然的恩惠,不像普通人的请安,仅是出于礼貌而已。虽然保罗书信的开端辞大都如此,但按历来解经家所说,本书的开端辞更为深严庄奥。由2-6五节可说是保罗的福音大纲,也可说是他神学的概要:耶稣是真上帝亦是真人,耶稣的降生、死亡、复活、光荣、权势等道理无不具备。今对“写信人”、“收信人”和“请安”三点,在本书中的意义,略释之如下:
(一)关于写信人即保罗使徒,他自称为“耶稣基督的仆人”是取法旧约的先知称为“上帝的仆人”或“上主的仆人”(阿摩司书3:7;耶利米书7:25等)的称呼。他还自称为“奉召为使徒”,就如同旧约蒙召选的大圣人亚伯拉罕(创世记12:1-3)、摩西(出埃及记3:10)并诸先知一样(以赛亚书6:8、9;耶利米书1:4等),又如同新约的十二位使徒被召选;“特派传上帝的福音”,是说传扬由上帝来的福音(也称为基督的福音,马可福音1:1)。保罗在此注意到上帝从永远要藉着自己的圣子耶稣拯救人类的计划(以弗所书1:9-14),并说明这计划的普遍性,因为上帝是万民的上帝(10:11-13,3:29-31),耶稣自永远已立为万民万物的元首(以弗所书1:10等)。保罗特别蒙召,领受了“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5节),是为“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以光荣基督的圣名(5,参阅11:13,15:15、18;加拉太书2:9)。“恩惠并使徒的职分”一句,按原文本应译为“恩宠——基督徒的地位——和使徒职务”。根据金口圣约翰的注释,他说保罗在此强调自己的职务是上帝的恩宠(提摩太前书1:12-14等)。保罗因这种职务尽力使万民即所有的外邦人(所谓外邦人是与蒙受上帝启示的犹太人相对)“信服真道”;所说“信服真道”,即全心全意信仰耶稣。在有些译本之中,信服真道后有,以荣耀基督的圣名。因此“以荣耀基督的圣名”这句话充满了旧约神学的思想。按旧约的道理,上主或上帝圣名的荣耀几乎等于启示上帝为唯一的真上帝(诗篇106:8;以西结书20:14;玛拉基书1:11)。以色列人是这启示的工具,基督的教会便是“新以色列”,为宣传启示的新工具,他们最重要的职务是宣传基督,只有这样,教会才能恰如其分地荣耀上帝,因为上帝在基督身上把自己完全启示了给世人(约翰福音14:9;哥林多后书4:4)。
(二)关于收信人,即罗马教会的全体信友,他们大多数是外邦人,因此保罗以他身为外邦使徒的地位来说,罗马属于自己传布福音的范围,虽然罗马教会不是由他建立的,而且在他写信时他还没有到过罗马。
(三)关于保罗向教友祝安的话:“恩惠”即上帝的恩爱,或更好说,上帝藉着基督赐给人的慈恩。“平安”即世人与上帝藉着基督所获得的和好(诗篇29:11;耶利米书14:13;以西结书34:25等,特别参阅歌罗西书1:14-21)。这两样神恩都是由“我们的父上帝并主耶稣基督”而来。保罗把耶稣与天父同列,若细思1、4两节的深意,无疑地是以耶稣就是上帝。
- 1:2 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 1:3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神聖的靈說,因從死人中復活,用大能顯明他是上帝的兒子。
- 1:4 【併於上節】
- 1:5 我們從他蒙恩受了使徒的職分,為他的名在萬國中使人因信而順服,
- 1:6 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 1:7 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上帝所愛、蒙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 [ 1.7] 「平安」或譯「和平」。)從我們的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歸給你們!
“福音”是保罗所喜用的一个名词,在他的著作中竟用了六十次之多,真不愧是福音的宣传者。按“福音”一词是耶稣首先用过的,指示天国的救恩已来临了(马可福音1:14、15等)。保罗一提起这个思之弥深,仰之弥高的名字,便不禁向读者介绍福音的纲领,也随带说明福音的来历和对象。先说福音的来历:这救恩的喜讯(福音),上帝早已应许并藉先知们记载在旧约中。保罗认为从创世记到玛拉基全部旧约满载着对基督的预言,而旧约时代是准备基督降来的时代。至于福音的对象,就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按肉体,即他的人性说,是大卫的后裔(撒母耳记下7:12;马太福音1:1;路加福音1:2;使徒行传2:30;启示录5:5;罗马书15:12),但是按他的神性来说,他是上帝的儿子。圣善的灵,也被翻译为“圣德的神性”,但颇难解释;据学者们较正确的意见,本句的意思是论耶稣的“神性”,因为“圣德”(Agiosune)只属于上帝,也只有上帝能把这种“圣德”赐给其他的人或物。耶稣既然从永远就是上帝的字(哥林多后书4:4,8:9;歌罗西书1:15-19),自然就占有这“圣德的神性”。又因着他的荣耀的复活,耶稣虽是“人”也“显明”具有大能的上帝的儿子。这句话的深意,保罗在腓立比书2:5-11解释得很明白:“……他本有 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 神同等为强夺的;……所以, 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耶稣在世时逐渐给人启示了他是怎样的人物:最初他显示为文士,以后为先知,再后为基督,最后天父特别指明他为自己的圣子,及我们的主。
“主”(Kyrios)等于旧约内的上帝的圣名“阿多乃”(Adonai)“吾主”或“雅威”(Jahwe)“上主”。教会初兴时,因上帝圣灵的启示,把这名称贴在死而复活的耶稣身上,参阅使徒行传2:36。这是否是受了当时罗马人敬礼皇帝为“主”的影响,信友们是否特为反对这种认人为神的错误称法,故意采用了这个名号去称呼耶稣?虽有些学者认为确是如此,但大多数有权威的学者却认为并不是如此,因为耶稣在世时已赞同自己的门徒称他为“主”(约翰福音13:13),而且他还暗示这种称呼,对于他基督的地位和神性具有极密切的关系(马太福音22:44;诗篇110:1)。如今因着他的复活,这种极密切的关系已经显露无遗。为此圣彼得也说:“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地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 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使徒行传2:36)。由此可知。保罗不是由罗马皇帝崇拜而是由耶路撒冷教会采用了“主”这个名称;为保罗“耶稣基督是主”(腓立比书2:11)成了教会信德的一个基础,包括耶稣的神性,他的先存,他的降生,他的苦难圣死,他的复活升天。为此就如古时的先知们自称“主的仆人”。同样保罗也以“耶稣基督的仆人”自称为光荣。
上图:哥林多城示意图。保罗就在这里写了加拉太书、罗马书(徒二十3)。
保羅有意訪問羅馬
- 1:8 首先,我靠着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上帝,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 1:9 我在他兒子的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上帝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
- 1:10 在我的禱告中常常懇求,或許照上帝的旨意,最終我能毫無阻礙地往你們那裏去。
- 1:11 因為我迫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一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得以堅固,
- 1:12 也可以說,我在你們中間,因你我彼此的信心而同得安慰。
- 1: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計劃往你們那裏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攔阻。
保罗惯常在书信的致候词后,喜加感谢或赞颂上帝的话,只有加拉太书、提多书、希伯来书三信例外。他在本书的开端“感谢上帝”的原因,不是因为罗马教友已有信心,而是因为他们有坚固的信心,且凭信心而生活;自然居帝国中心之地的京城,这样活泼的信心容易传遍全国。因此罗马公民兼外邦使徒的保罗十分的感到安慰,并为罗马信友求上帝,且希望自己能早日到罗马去,为把超性的恩赐分施给他们。他这种去罗马的心愿是十分诚恳的,为表示他的诚恳,他还用了旧约时代的人指着上帝起誓作证的话,因为上帝是保罗藉着新约的大祭司耶稣基督所感谢的,也是他在宣传圣子耶稣的福音上所全心奉事的;他很久就恳求这位大慈父赏赐他一个能去罗马的机会。保罗何时有意前往罗马,我们无从确知。(兰塞Ramsay等认为保罗一开始奉行他外邦使徒职务时,即有此意。)。但是我们可以说他是受圣灵启示,心里渐渐觉悟有去罗马一行的必要(使徒行传19:21,23:11,27,28),因为罗马可作他在帝国西部传教的中心(15:14-29)。可是因为保罗是不乐意在别人所打的基础上建造;罗马教会既是别人所立,他现在为何要往罗马去呢?保罗自己解释:自己要到罗马,不是为传教,而是给信友分施“属灵的恩赐”,如讲预言,行神迹,分辨诸灵等(12,哥林多前书12-14),加强他们已经获得了的信心;也就是他在15:29所说的:“我也晓得,去的时候必带着基督丰盛的恩典而去。”如果按耶稣的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8),就是说每一个普通信友都该为别人成为一个恩典的泉源,何况身为外邦人使徒的保罗,岂不更该为罗马信友是恩典分施者吗?谦逊的保罗,他去不但是为分施,也是为接受:“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况且在罗马还有很多未奉教的外邦人,怎能不愿在他们中间得些果子,如在其他外邦人中一样呢?“得些果子”一句指保罗劳苦的结果:引人归依基督(约翰福音15:16并注)。“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关于他受阻隔的原故,不得而知。事实上,他去罗马是在四年之后,且是身带手铐的囚犯(以弗所书3:1),在那里整整两年,他行动传教的自由也多少被限制了。
- 1:14 無論是希臘人、未開化的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
- 1:15 所以願意盡我的力量把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
世界上的困苦艰难,不能使保罗灰心丧志,给外邦人宣讲福音为他是一项不愿避免也不能避免的重大责任。假如他不传福音,便自认有祸了(哥林多前书9:16)。他明知自己是一切外邦人的债务人,不分文明人,如雅典、哥林多、罗马人和化外人,即希腊文化达不到的人民,如加拉太地方的农人,都应该给他们宣传福音。
福音是上帝的大能
- 1: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
- 1:17 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保罗给罗马信友明说:他不怕在帝国的京城向群众宣讲福音;虽遭到讥笑。但他也“不以福音为耻”,反而以宣传福音为他极大的尊荣(提摩太前书1:11)。罗马当时虽是人文会萃,学术极发达的地方,有许多口若悬河的演说家,如格辣苛、凯撒、西塞罗等人,但保罗在大庭广众前宣讲,不是炫示自己的口才,而是讲“救世的道”(使徒行传13:26):这才是罗马人所需要的人。这救世的道,就是福音;虽然它是先传给选民,而后传给外邦人(使徒行传13:46、47),但都是藉着信心才能得救。福音之所以能生出这样伟大的功效,因为福音是上帝的圣言,上帝的道,是上帝的德能。人只要信仰上帝的这种德能,便可感觉到上帝的力量,不是人力所能抗拒的。“信心”在保罗看来不仅是依赖、信仰、置信,更是吾人整个的理智、意志、行为的服从。因信心,人向上帝无条件地投降,投降后,便向上帝说:“主啊,我当做什么?”(使徒行传22:10)怀着这样信德的人,必能得救。“救恩”(对于这一名词在旧约时代和保罗当时神秘教内所含有的玄妙意义,此处略而不提。)是指一种现有的神恩,就是普通所说的恩典(5:10、18等),也是指一种属于未来的恩惠,就是所说永远的救恩,或永远的荣耀(13:11;腓立比书1:19;希伯来书9:28等)。在保罗的书信中这两种意义,多次是分不开的,在此处也有此两种意义。按照保罗的道理,因着基督救赎的功业,旧时代(Antiquum Aeon)已经过去,新时代(Novum Aeon)刚才开始。耶稣的信徒生活在这两个时代的中间。这话怎么讲呢?保罗自己答说:“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8:24)这就是说:我们所希望的是确实有保证的,将来必定要完全得到。依照希的深奥道理,我们现在好像是经过旷野,前往应许之地的古以色列人,要经过这流泪之谷的世界,走向尚未得到的天乡(参阅约翰一书3:2等)。如果我们不完全除去“旧人”就仍算是属于旧时代,并且按照我们除去的“旧人”的程度和穿上的“新人”的程度,我们也算是属于新时代的人;总而言之,新时代或为个人或为全人类已经开始了。这新时代就是上帝正义的时代,“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上帝的“义”不仅指示他的公平,且也包含上帝的美善和仁慈,与“仁义”一词相似。因此在诗篇和先知书,正如在此处,上帝所赐给人的“救恩”,屡次和上帝的“公义”相提并论。作者似乎有意告诉人,上帝赏赐救恩,因为他是公义的上帝。为此经学家称这种正义为“施救恩的正义”(Justitia salutifera)。这种义与上帝同人所缔结的旧约和新约有密切的关系(耶利米书30、31章),它首先表示上帝要救人的旨意,因此在诗篇98:2记载:“主发明了他的救恩,在列邦人眼前显出公义”(参阅以赛亚书46:13,51:6,56:1,62:1等,耶利米书23:5、6等)。上帝的这种正义在新约时代完全显示于十字架上了(3:25、26)。所以可说这义的象征和出发点就是耶稣的十字架。这义是上帝的德能,是上帝的动作,但也是上帝赏赐给人的恩赐(腓立比书3:9;罗马书3:22)。人若领受了这恩赐,便与上帝和好了,成为他的义子,他的承继人。最后“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是说人应该全心信仰并服从上帝,并且在这信仰的道路上时常前进,因为得救的条件是“因信得生”。犹太人以为为了他们的善工,他们全要得救;在上帝宣布他们为义人以前,他们早已因着善工成为义人了,保罗却驳斥了这种不健全的错误思想。因为“上帝永为首,上帝永为大”(Deus semper primus ,Deus semper major),这句名言,可说是他定而不移的原则:人的得救不是由于所行的善工,而是绝对来自上帝的恩赐(以弗所书1:1-14等)。人应该以亚伯拉罕那种“服从的信仰”报答天父的仁爱;原来亚伯拉罕的善工,也包括了信心和爱心的行为。假使默思保罗的这端道理,不但觉不出与雅各的道理(雅各书2:14-26)互相矛盾的地方,反而会觉得两位使徒的道理互相发明。保罗不是说吾人只要信赖耶稣,便可保险得救,便可什么善工也不必去注意了。所说“救恩”是上帝自赐的恩赐,虽不是由于人的善工而来的恩赐,但是人若蒙受了这个救恩,便应该在基督内,藉着基督并同基督爱慕上帝,光荣上帝,更要心心念念往上帝那里去。他用哈巴谷:“义人必因信得生”的话来讲明这个道理。哈巴谷先知书:“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义人因信得生”。先知所说的不外是迦勒底人占据圣地后,只有那些对上帝仍然坚信不疑的人,才可生存。保罗在先知的话上却加增了一层更深的意义。因为先知所说的对上帝的信实是坚信的结果,保罗所说的“信”却是超性生命的根源。
人類的罪惡
- 1:18 原來,上帝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壓制真理的人。
人类的“不虔”和“不义”,即是不敬拜上帝和谋害他人的各种罪恶,这些罪恶正与上帝赐救恩的正义相反对。因人的不虔不义的双重恶行,为所欲为,无恶不作,遂堕落到一个黑暗无光的深坑内。外邦人之所以堕落,是因为他们虽然认识宇宙有个真神,却没有恭敬他;犹太人之所以堕落,是因为他们虽然蒙受了上帝的启示和法律,却没有遵守,也没有“以心灵以真理崇拜上帝”。在1:18-3:20内,保罗详解人类若得不着基督的救恩该是多么的可怜。保罗很喜欢使用对照法,在这一大段内也没有例外;从这种对照法读者可以知道若没有基督的救恩,人类无法得救。保罗的理由是:“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3:23)。上帝发忿怒,是由于他的义和圣德:他对犯罪的人发怒,由于他的圣德;他对违犯盟约的人发怒,由于他的义;罪恶之与忿怒,正如信仰之与义有密切关联;信仰者得救,犯罪作恶者,上帝的忿怒泄在他们身上。在现时代,即在以耶稣降生开始的新时代中,上帝的义和忿怒已显示于外。不过上帝的义在今世,还不到完全彰显的时候。因为在来世才完全彰显出来;同样,上帝的忿怒也还没有到发泄的时候,在末世,方到了上帝显忿怒的时候(2:5)。由上帝的正义和忿怒,更显明上帝是人类历史的推动者,是人类的真主宰。人欲躲避“将来的忿怒”(帖撒罗尼迦前书1:10),只有悔过认罪,信仰耶稣。
- 1:19 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上帝已經向他們顯明。
-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然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了解看見,叫人無可推諉。
外邦人最大的罪恶,是“行不义阻挡真理”,即纽曼(Newman)所说“违反光明的罪过”;对这罪恶,他们无可推诿,因为人凭自己的理智能认识上帝。外邦人虽然没有像以色列人得到上帝特别的启示。但他们“自从造天地以来”(亦可译作“从受造之物”)由宇宙的美丽和秩序,不但能认识上帝的存在,并且能够认识他的存在是永远的,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为得到对上帝的这种认识并不算难,因为是属于人本性的认识范围,这就是“显明在人心里”一语的意思。普通称这种认识为对上帝的自然认识,以别于由于超性的启示而对上帝的认识;这两种认识虽不完全相同,但都是上帝的恩赐,都是上帝的启示:“上帝已经给他们显明。”这是指对上帝的自然认识,在2:17-24所说是对上帝的超性认识。人凭自己的理性,能够认识上帝的存在。
-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把他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想變為虛妄,無知的心昏暗了。
- 1:22 他們自以為聰明,反成了愚昧,
- 1:23 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仿照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爬蟲的形像。
认识上帝不是等于学习哲学上的一项系统,或数学上的一个公式。按刻劳德(Claudel)所说:“上帝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朋友,他要你全心信仰他,服从他。”外教人除了“行不义阻挡真理”外。还不把上帝当真神和宇宙的大主宰荣耀、称谢、敬拜;反而把只可归于上帝的光荣归于受造之物:世人、飞禽、走兽、昆虫。这是说他们舍弃了真宗教而迷于异端。保罗在这里特别暗示希腊、罗马、埃及等国的迷信和偶像崇拜。在这些所谓文明国中,多少人,尤其是哲人学士自夸在知识上是人上人,然而在保罗看来,他们都是在思想方面失去了正常作用的人,他们冥顽不灵的心更陷入了黑暗,成了愚蠢的人(参阅所罗门智训13章)。
- 1:24 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隨着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羞辱自己的身體。
- 1:25 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 1:26 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自然的關係變成違反自然的;
- 1:27 男人也是如此,放棄了和女人自然的關係,慾火攻心,男的和男的彼此貪戀,行可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逆性行為當得的報應。
上图:哥林多古城遗址。这是当时著名的商业中心,也是以道德败坏著称的城市,远处山上的哥林多卫城里建有著名的爱神阿芙洛狄蒂(Aphrodite)庙,庙中有上千称为Hetaira的庙妓,山下的哥林多城里也有许多公开揽客的妓女。
偶像崇拜不外是真神崇拜的替代:就是世人把当给与上帝的荣耀给了有朽有坏的受造之物;为此上帝也用了一种替代的方法来惩罚世人,任凭他们背道而驰。原来人应该凭自己的理智追求永远的真理,为在死后,享见永远的上帝。但是人既不去追求上帝,而去追求朽坏的世物,上帝就让他们自己作贱自己,陷于反常的淫乱之中,同性相恋,娈童鸡奸,犯种种逆性的罪,这是因为他们背离真主,崇拜偶像,自然应有的报应(帖撒罗尼迦前书1:9)。
-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扭曲的心,做那些不該做的事,
- 1:29 裝滿了各樣不義( [ 1.29] 有古卷加「淫亂」。)、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紛爭、詭詐、毒恨,又是毀謗的、
- 1:30 說人壞話的、怨恨上帝的( [ 1.30] 「怨恨上帝的」或譯「被上帝所憎惡的」。)、侮辱人的、狂傲的、自誇的、製造是非的、忤逆父母的、
- 1:31 頑梗不化的、言而無信的、無情無義的、不憐憫人的。
28-31节列举外邦人由于崇拜偶像所犯的种种罪恶。这些罪恶的目录,旧新约都提到过(以赛亚书1:5等,哥林多前书6:9-11;加拉太书5:19-20;彼得前书4:3;启示录21:8;哥林多后书12:20;罗马书13:13),对列举的这些罪过应注意三点:
(一)保罗就像所罗门智训的作者(14:12),认为崇拜偶像是伦理堕落的原因。洛斯米尼(Rosmini)根据这段圣经说了一句至理名言:“人先正思,然后可善生”。
(二)这段经文属于训诲文体,保罗此处只注重事情的一面,虽不否认另一面,却未提及。因此不能说保罗以为所有的外教人在伦理方面都堕落了。保罗也声称(2:14等):在外教人中有许多人遵守上帝铭刻在他们心中的法律。
(三)保罗在以弗所传教之后,在哥林多城写了这封信,当时这两座城的风俗特别败坏,他列举的这些罪恶都是他耳闻目睹的事实。
- 1:32 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做這樣事的人是該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做,還贊同別人去做。
不但作恶的人,即赞成作恶的人也应受上帝的惩罚。在保罗的时代有如现今的时代,赞成作恶事的人比比皆是,如作家、哲学家、词曲家、小说家等。以赛亚(5:20)责斥他们颠倒是非说:“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保罗所写的无疑反映了以赛亚先知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