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 第13章 概览
我们在上章已经提过,12章实可视为启示录全书的中心和关键,因为约翰在上章内不但给我们讲述了圣教会时时遭受迫害的原因,并且也向我们预告了圣教会必然获得最后的胜利,藉以鼓励我们信友不要害怕大龙及其工具的迫害。由本章起直至本书末即是前章的演义和启发。如果这种意见是对的,那么将13-15:1一段视为前章的引伸,也未尝不可。其实约翰在这两章中,也就是以其余的六个异象(见前章要义),来反复申述前一大异象的深意(Recapitulatio);另一方面,也是为作15-22:5几章的准备(Anticipatio)。譬如:13章所记的两个兽的异象,一方面是为告诉读者大龙将如何去与那女人的其余后裔交战,而另一方面也是为准备17、18两章所要记述的事;14:1-5所记的蒙选者与羔羊为伍的异象,一方面是为解释因羔羊的宝血战胜了大龙的人是些什么人,而另一方面也是为准备19:7-10等处所记的羔羊的婚宴;14:6-11所记的那三位预告上帝审判的天使的异象,一方面是为详解12:12,而另一方面也是为准备17、18、20三章所记的审判;14:14所记的相似人子的异象,一方面是指示这相似人子的一位,即是12:5所记的那身披太阳的女人所生的男婴,而另一方面也是准备他所要实行的最后审判(20:7-15);14:15-20所记的那三位实行上帝审判的天使的异象,与14:6-11所记的那三位预告上帝审判的天使的异象意义相同,分别只是在于前一异象是预言,后一异象是执行;15:1所记的七位天使手持七个碗的异象,一方面似乎是解释12:12、17,而另一方面明明地是为准备16章全章的记述。由以上所述的看来,约翰在这两章内,显然使用了文学上的两种笔法,即反复申述和伏笔。此外,在这两章内还有一种显而易见的笔法,即是反比(Antithesis),譬如:(a)天上有上帝圣三,地下也有三位一体。大龙正反对上帝圣父,由海中上来的巨兽正反对上帝的羔羊(圣子),由地下上来的另一只兽(假先知)正反对上帝圣灵。(b)上帝有上帝的国民,撒但也有撒但的国民:上帝的国民就是上帝的仆人,在他们的额上印上了上帝的印号,好避免天罚;撒但的国民就是那些崇拜巨兽的人,在他们的手上和额上也受了一个印号,好避免基督徒所将遭受的迫害。这些接受了兽印的人无形中便形成了撒但的军队;那些蒙受天父和羔羊的印的人也就形成了基督的军队。这两支军队在此世上必然要继续不断地攻击战斗,直至基督绝对胜利的日子来临为止;换句话说:在基督和他的教会面前,常有敌基督和他的集团与之作对,这种对立直至世末才告结束。关于敌基督的问题,详见本章附注。
两只兽
- 13:1 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有十个角七个头;在十个角上戴着十个冠冕,七个头上有亵渎的名号。
- 13:2 我所看见的兽,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那条龙将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都给了它。
- 13:3 我看见兽的七个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致命伤,那伤却医好了。全地的人都很惊讶,跟从了那只兽。
读者读了12:17一节后,自然要发问:大龙将怎样与那女人的其余后裔交战?本章即是对这问题的答复。本来作者在上章末节已开始作答复说:“那时龙就站在海边的沙上。”大龙站在海滩上的目的,就是要从动荡的大海中叫出一只巨兽来,作它的工具,去攻击圣者(1);随后它又从地下叫出另一只巨兽来,去迷惑世人,引诱世人去顺从前一只巨兽(11)。约翰在此所描写的第一只巨兽与但以理书7:1-7所记的那四只由大海中出来的巨兽有许多相似之处,不过约翰将达所记的那四只兽的特征,都集中在这一只怪兽身上。这只怪兽与达所记的那四只巨兽的意义相同,是指示一个世上的大帝国,即罗马大帝国;并且这只巨兽如大龙一般,具有“十角和七头”;按本书作者在17章内亲自所作的解释:这七头和十角,是指示罗马大帝国的皇帝和其属下的君王(详见17章各注)。“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一句,无疑地是暗示当时尊崇罗马皇帝所用的那相反真宗教——唯一神论——的名称。如“可崇拜的、神、神之子、属神的救世主”等。至于2节,斯委特解释的很好。他说:这只从海中上来的巨兽,概括了但以理所见的那四只兽所有的强力和凶残;它具有豹子的凶残,熊的力量,狮子的高傲,和那只无名而具有十只角的巨兽的霸横。这只巨兽所有的能力和王权都是那条大龙——撒但所赐与的(4);撒但也实有这种权势;读者还记得撒但曾向耶稣说过:“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马太福音4:8、9),参阅贴撒罗尼迦后书2章。3节所记的那个受了致死的伤而又治好了的头,是暗示一个罗马皇帝,这个皇帝是“似乎受了死伤,那死伤却医好了”(14);至于他是谁,参阅17章注释。在此我们只说这个皇帝可能是指尼禄,他本来被杀了,可是他好像又在图密善身上复活了。无论如何,这被杀而又复活的君王,实在是影射羔羊的死亡和复活的一幕谐剧;更具体说:他要尽量仿效羔羊,犹如撒但(大龙)尽量仿效上帝一样,藉以欺骗世人。
- 13:4 他们都拜那条龙,因为它把自己的权柄给了兽;又拜那只兽,说:“谁能比这只兽,谁能与它交战呢?”
- 13:5 龙又赐给那只兽说夸大亵渎话的口,又赐给它权柄可以任意行事四十二个月。
- 13:6 那兽就开口向上帝说亵渎的话,亵渎上帝的名和他的帐幕,就是那些住在天上的。
- 13:7 它又被准许与圣徒作战,并且得胜,也赐给它权柄,可以制伏各支派、各民族、各语言、各邦国。
- 13:8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羔羊的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
罗马人当时所崇拜的虽然是皇帝,可是他们崇拜的最后对象,还是撒但——大龙。世人固然崇拜皇帝,崇拜偶像,其实却是崇拜撒但,这是保罗的道理(哥林多前书10:14-22,12:2等处),这也是约翰的道理。由海中(地中海?)上来的这只巨兽虽然直接是指示罗马帝国或罗马皇帝(14),可是窥其深意,这只巨兽与由地下上来的另一只巨兽,同是指示敌基督,详见本章附注。约翰在本书中从未言及敌基督为一个体,他只认为敌基督应是一集体或集团。为此,他以两只巨兽的象征来指示敌基督。在约翰当时,罗马帝国的政治势力和对罗马皇帝的崇拜即是敌基督的化身,所以由海中上来的巨兽只是代表敌基督的一面,即帝国的政治势力;而另一只由地下上来的巨兽则是代表敌基督的另一面,即帝国的宗教势力,尤其是对罗马女神和罗马皇帝的崇拜,以及一般荒谬的哲学;一言以蔽之,为约翰同时代的基督徒,敌基督即是罗马大帝国。可是约翰的眼光并不仅限于当时,因为他一方面声言敌基督与战争的教会将并驾齐驱,直至世末(11:3,12:6、14,13:5),而另一方面他还预言了罗马帝国的毁灭(17,18)。罗马帝国能毁灭,可是那驮着罗马帝国的巨兽(17:3),却没有毁灭,它将利用继罗马帝国而起的其他帝国或集团,仍然去企图消灭基督的教会,直至上帝的圣言将其投入永远的火坑为止(19章)。由此可见,本书中对敌基督所描绘的形像是相当复杂,而又有伸缩性的。读者要了解其深意,非时时注意其上下文不可。在约翰当时,既然罗马大帝国即是敌基督的化身,那么我们就不必惊奇先见者在此所说的:是大龙——撒但赐给了它那大权能,甚至使世人惊奇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它交战呢?”(4)这句话为说明当时罗马大帝国的庞大势力和威武,实在是再恰当没有了。除了这种庞大的势力之外,大龙又赐给了那兽,——当时是罗马帝国,日后是继罗马帝国而起的帝国或集团,——亵渎和迫害教会的权柄,使它可为所欲为,“四十二个月”(5),即直到基督再来临为止(详见11:3注)。这兽得了权柄之后,遂向基督的教会施行两种攻击:一种是亵渎上帝的圣名和他的教会,—按“帐幕”即是教会的象征(6),另一种则是以暴力来攻击圣教会(7a)。撒但和他的工具巨兽,在这双重的攻击之下,实在好似得胜了全世界,即此处所记的:“各族、各民、各方、各国”(7b);并且撒但也实在显出了它就是“这世界的元首”(约翰福音12:31);这也正如撒但向耶稣说过的:“这一切权柄、荣华,我都要给你,因为这原是交付我的,我愿意给谁就给谁”(路加福音4:6)。难道全世界的人类都为撒但所制服了吗?按启示录的神学来看,只是那些“地上的人”,或者“这世界的人”,顺从了撒但,因为“他们的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8)。这般人正与那些蒙受了上帝和羔羊印的虔诚基督徒相对峙。凡是真实的基督徒决不会顺从撒但,因他们是天上的公民(腓立比书3:20),他们的名字从创造之初已被录于被宰杀的羔羊的生命册中(见腓立比书4:3注)。由此可见约翰在8节内所讲的道理与保罗致腓立比人书信中所含的道理完全相同,不过约翰只是以启示录文体写出而已。关于“生命册”参阅3:5,20:15等注。
- 13:9 凡有耳朵的都听吧!
- 13:10 该被掳掠的,必被掳掠;该被刀杀的,必被刀杀。在此,圣徒要有耐心和信心。
9、10两节,按一些学者的意见,以为是先知向迫害圣徒者所发的预言与警告,好像约翰在此是向那些顺从了敌基督而迫害圣教会的人讲明他们未来的恶运。这种讲法,我们不否认它的可能性,可是我们认为将这一小段看作是约翰向信友们所发的劝告,更切合上下文义。约翰在此是以简洁而严肃的文笔,再次向圣教会重申主耶稣所讲的那端要理:“在世上,你们有苦难”(约翰福音16:33),“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10:22);劝勉信友在这世上应怀有绝大的忍耐(参阅耶利米书15:2),因为基督徒的“忍耐和信心”只有在迫害中才能表现出来。由此看来,信友们不该去组织反迫害者的军队,他们常该记住主耶稣所说的话:“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26:52)。
- 13:11 我又看见另一只兽从地里上来。它有两个角如同羔羊,说话好像龙。
- 13:12 它在第一只兽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使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致命伤被医好了的第一只兽。
- 13:13 这只兽又行大奇事,甚至在人面前使火从天降在地上。
- 13:14 它得了权柄在第一只兽面前能行奇事,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告诉他们要为那受过刀伤还活着的兽造个像。
- 13:15 又有权柄赐给它,让那只兽的像有生气,并且能说话,又使所有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
- 13:16 它又使众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打一个印记;
- 13:17 这样,除了那有印记,有兽的名或有兽名数字的,都不得买或卖。
- 13:18 在此,要有智慧:让有悟性的人解开兽的数目吧,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数字,那数字是六百六十六。
11-18一段,是记述第二只兽,即由地下上来的那另一只兽。但以理书7:1-7所记的那四只兽,同时指示那四个大帝国所具有的政治势力和宗教势力。约翰在本书中,却把这两种势力分开来讲:第一只兽是象征帝国的政治势力,第二只兽是指示外邦人的宗教势力。虽然这两只兽所得的权柄全是来自大龙,可是第二只兽所行的一切,全是为扶助第一只兽而行的。这第二只兽,按外表看来,并没有第一只兽那样吓人,那样残忍:反之,它“有两角如同羊羔”,这一点使我们想到吾主耶稣所说的那句话:“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马太福音7:15);约翰在本书20:10内也称呼这第二只兽为“假先知”。的确,它实在是“假”的,外表虽然相似羔羊,“说话好像龙”(11)。请注意:此处并没有说:它与第一只兽相似,而说:“好像龙”,即谓它是大龙——撒但的发言者,它与撒但一样,只是一个“撒谎者”。换句话说:这第二只兽即是指示那直接反对上帝真教的假宗教——魔鬼的宗教。按历史的文献来看,魔鬼的宗教在当时即是对罗马女神和罗马皇帝的敬礼,撒但便藉着这种敬礼,妄用人类所具有的宗教情绪,去迷惑世人,领导他们去崇拜自己。我们在前面提过:第二只兽所行的一切完全是为了扶助第一只兽;那么具体来说:就是罗马的国教时时处处是为了扶助国政,使人相信罗马大帝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帝国。12节:“它在头一个兽面前,施行头一个兽所有的权柄,并且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拜那死伤医好的头一个兽”一句,可使我们看到本书中的象征是怎样的有伸缩性,因为第一只兽本是指敌基督,具体地即是指当时敌基督的化身——罗马大帝国,可是由12节和14节看来,这只巨兽也是指罗马的一个皇帝,可能即是指的尼禄,参见17:7-14并注。第二只兽为了要使人去崇拜第一只兽,遂显了许多奇迹,迷惑世人。对此耶稣曾预言说:“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神迹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选民迷惑了”(马可福音13:22);圣保罗也曾论及那无法无天的人说:“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因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贴撒罗尼迦后书2:9、10)。因耶稣和保罗所说的这些话,我们认为有时上帝也实在让魔鬼显一些迷惑人的奇迹;约翰在此记载了三项:(a)叫火从天降在地上:这一奇迹与11:5所记的那两位见证所行的,颇相类似;而与以利亚所行的完全相同(列王记上18:38;列王记下1:10、12);(b)叫兽像有生气;(c)并且能说话。后两项大概是暗示罗马皇帝的雕像。按历史的文献,当时实在有些能说话的雕像,并且加里古拉曾下令,要他属下的人民都应朝拜自己的雕像;普林尼曾在比提尼亞(Bithynia)省内逼迫基督徒朝拜皇帝的雕像。并且由阿波羅尼烏斯(Apollonius)、阿普列尤斯 (Apuleius)、楊布里科斯 (Iamblichus)和波尔菲里(porphyry)等人的作品中得知,当时的术士常实行各种魔法和巫术,迷惑世人。凡受了迷惑而随从了巨兽的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16)。所说的印号即是那第一只兽的印号,人除非有这印号,“都不得做买卖”(17),即谓:凡无此印号的人,谁也不能享受法律的保护。无疑的,这一印号正与上帝召选的人所蒙受的印号相对立(7:3,9:4等处)。可是这一印号究竟指的是什么?莫姆森(Mommsen)、施皮塔(Spitta)、兹曼(Holtzmann)等人,主张这印号是指那些具有罗马皇帝肖像的国币;可是我们知道基督徒从未拒绝使用当时所流通的国币;为此兰赛主张这记号即是一个小册子,如狄希阿斯(Decius)皇帝迫害教会时所发的小册子一样,凡持有这小册子(护照)的人,即可证明他是一个忠诚的国民。可是另有些学者,则主张这一印号是一种灵性的印,有如圣洗的神印,是看不见的。我们认为,除非学者找到另一种更圆满的解释,兰赛的解释似乎较为可取。至于17节所说基督徒在迫害时没有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一事,只就罗马帝国历史所载,也有不少的文献可资考证。此外里昂致命者的公函(Eus.Hist.Eccl.V,I,5)、拉克坦提乌斯(Lactantius)、巴西流(Basilius)、索若门鲁斯(Sozomenus)等人的作品,以及其他有关狄希阿斯、戴克里仙和朱利安等皇帝迫害教会的历史也有不少的记载。18节可说是全书中最费解的一节。可惜有一般实在不堪称为经学家的作者,也来研究这问题,提出许多意见来,致使本书更加紊乱,更加隐晦不明。实在说,直到现在,经学家还未能确定“它的数目”究竟指示谁。这兽的数字,为约翰同时代的信友,可能不是那么难解,因为他们生活在当时,一看这数字便可推知指示的是谁;可是此说没有传授于后人,至少在第二世纪末爱任纽时代,这一数字已成了一个谜,不知究何所指;那么为两千年后的我们,自然更不知道了。约翰在此只告诉我们:这数字“是人的数目”;换句话说,这数字即等于一个人的名字,读者似乎可用暗码(Gematria)算出这人的名字。那么约翰为什么用这种暗码呢?我们认为约翰这样行,并不是因为他好标新立异,爱设谜语,而是由于他的明智;犹如圣彼得在彼得前书5:13以“巴比伦”一名暗示罗马。同时,约翰也以“六百六十六”数字,暗示一个罗马皇帝或者一个罗马的重要团体;这样,如果他的著作落在罗马的官兵手中,信友们可避免许多麻烦,因为一个数字能有许多意思,一个教外的罗马官兵见到了这个数字,很难想到作者是有意指示罗马皇帝,或者政府中的首要。为此约翰在此写说:“这里要有智慧”,好像他向小亚细亚的信友说:我所写的这部启示录已使你们明白了目前的困难和将来的迫害是从那里来的,你们就在那暗码里找这人的名字吧!这人名字即是“六百六十六”,你们去推算吧!按“暗码”的推算法,在约翰时代,不论是犹太人、或希腊人、或罗马人都喜欢运用。在《息彼拉卷五》10-50、卷八148-150、卷十一~十四等处也常用一种“暗码”;在《息彼拉卷一》324-331中,有一个最著名的“暗码”,即“八八八”,以暗示耶稣的圣名(希腊文:Iesous=888)。在朋沛依发掘出了一个刻文,上面刻着说:“我所爱的女孩子的名字是五四五”。由此看来,这种“暗码”推算法在当时是很流行的。此外,“六六六”三字,有些抄卷作“六一六”,如果这异文是对的,那么“六一六”可能是指加里古拉皇帝;但自从愛任紐以来,学者大都以“六六六”为本处正确的经文。“六六六”这一数字究竟暗示谁?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由第二世纪末愛任紐时代开始,对所暗示的人名已失了传。事实上这一数字能指示许多人名,近代的经学家举出了三十多个名字,如拉丁帝国、意大利帝国、罗马凯撒、狄约克肋仙、凯撒豆米仙、特辣雅诺、特辣雅诺哈德良、加里古拉、凯撒尼禄等,现代的学者普通皆认为是暗示“凯撒尼禄”一名。我们也认为这一说较为 可靠,但不敢说这一说完全正确。
附注 论启示录中的敌基督
曾有些学者,至今尚有少数学者,主张约翰在啟示錄中未曾言及敌基督的道理。这种奇异怪论的根源,是由于许多神学家和经学家只依据保罗在帖撒羅尼迦後書2:3、8-12所提及的“大罪人”、“沉淪之人”、“不法的人”,认为敌基督应是一个个体,他应在基督再来临之前出现,来企图消灭基督的教会;基督在末世言论中所说的世末先兆之一:“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馬太福音24:12),就是出于这一个敌基督之所为。
可是如果我们将“敌基督”的概念,不视为一个体,而视为一集体或集团,或更清楚的说:如果我们将“敌基督”视为由撒但所煽动而时常与上帝的国敌对的势力,那么谁也不能否认,约翰在13章中,讲述了这一敌对的势力,就是讲述了敌基督的集团。显然这种由撒但所掀起的敌对势力,敌对上帝天國的集团,是有相当组织的,自不妨承认这一集团应有一个领袖,尤其是在今世终结之际,应有一个领导者,这个领导者即是保罗所提及的那个“大罪人”、“沉淪之人”、“不法的人”。可是约翰在本书中从未言及一个敌基督的个体,而只言及保罗在帖撒羅尼迦後書2:7所提及的“隱密”,即是撒但为反对上帝的国所组成的势力。
此外,尚有应注意的一点是:保罗和对观福音作者皆认为敌基督将出现于今世之末,而约翰无论是在福音中或书信中,尤其是在啟示錄中,不但道出了敌基督势力的由来,而且还说明了他目前所具有的势力与活动,以及将来对圣教会的最后攻击,即歌革和玛各的攻击(20:8);为此有些学者称约翰为预言敌基督的先知,实在恰当。约翰不仅将“敌基督”一名(见約翰一書与約翰二書,共计四次)给圣教会揭示了出来,而且也记述了敌基督的起因、目前的活动,以及他将来对圣教会最凶猛的攻击。
的确,如果约翰在11章中论及两位见证时曾描述了敌基督在目前所有的凶残暴行,并在12章说明了敌基督的由来,那么自然在13、14、20三章和其他多处应叙述敌基督在今世的恶行,以及他最后的结局。
本来约翰由他所常引用的但以理书中,并由当时犹太文士对但以理书的共同解释,应当知道敌基督这一人物。可是他在本书中并没有将敌基督描述为一个个体,而将他描述为一个集体或集团。约翰为什么要这样作呢?
我们认为一方面约翰不愿离弃主的末世言论,因为主在末世言论中,曾对门徒们预言过由政府将生出无数的迫害(馬可福音13:9-13),并且也警告他们提防那些假先知和假基督的迷惑和欺骗(馬可福音13:21-23);另一方面,约翰也不愿离弃他所惯用的反比的文笔:在天上有上帝圣三,在地下也有一个相仿的三位一体,即大龙、由海中所上来的兽和由地下所上来的兽;因此约翰必须将敌基督这一人物描述为一集体,而不能描述为一个体。
由以上所述,在此我们可下一个结论说:约翰在13章中所记的由海中上来的那只兽即是指政治势力,由地下上来的那只巨兽即是指藉以巩固政治势力的外邦人宗教和假哲学的谬理。更具体地说:第一只巨兽,即是指示罗马帝国的政治,第二只巨兽即是指对罗马女神和罗马皇帝崇拜。这两只巨兽将与圣教会共存,直至四十二个月期满,即直至今世的终结。可是由17、18二章。我们知道,罗马大帝国必将灭亡;由此可知,这两只巨兽必将藉其他的政治势力和假哲学思想而重新出现。两千年来的历史可以明证约翰的预言多么正确,因为每一世纪,凡迫害基督教会的大帝国或政府,皆利用哲学家或星象家,以迎合一般人的宗教意识,为达到政治的目的,引人去崇拜那第一只巨兽(13:12)。
第二只巨兽,虽然说话相似大龙(13:11),可是为蛊惑民众,却不用那头一只兽的暴力,而只用甜言蜜语来说服人类,使人类相信一切的幸福只有在今生,只有在科学的昌明和进步,而将基督的教义的神圣色彩由人心中扫除,好能达到其政治势力的目的;换句话说:就如上帝圣灵感化我们,使我们感觉到基督的教训和奥义的力量,好更能忠诚乐意地事奉基督;那些假先知和假学士们也同样尽力宣传其主子——敌基督的理论与奥义,以甜言蜜语来迷惑世人,使他们成为敌基督的奴隶。
我们认为以上的论述,为解释第十三章已经够了,关于其他的问题,详见17章注,并13、14两章的神学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