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第5章 概览
不洁净的人
- 5:1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 5: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切患麻风的、患漏症的和因尸体而不洁净的,都送到营外去。
- 5:3 无论男女你都要送,把他们送到营外去,免得他们玷污了他们的营,这是我住在他们中间的地方。”
凡是不洁净的病的人,不得住在营中,一直到痊愈,才可以进入营中。关于大麻风见利未记13:45、46;14:3-8;患漏症见利未记15章;触摸尸体民数记19:11;利未记11:24-25,21:1-6。
5:4 以色列人就照样做,把他们送到营外去。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照样做了。
认罪和赔偿
- 5:5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 5:6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无论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任何罪,以致干犯耶和华,那人就有了罪。
- 5:7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偿,另外再加五分之一,交给所亏负的人。
- 5:8 那人若没有至亲可接受所赔偿的,所赔偿的就要归耶和华,交给祭司;另外还要献一只赎罪的公羊为他赎罪。
- 5:9 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一切礼物都要归给祭司。
- 5:10 各人自己的圣物归自己,给祭司的要归给祭司。”
5-10节赔偿损失一事见利未记5:14-26。此处有不同的是,就是受害者身死,如果没有继承人,赔偿的物品是归于几岁。
疑妻不贞的案件
- 5:11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 5:1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若任何人的妻子背离妇道,对丈夫不贞,
- 5:13 有人与她同寝交合,这事瞒过她的丈夫,没有被发现;她玷污自己,没有证人指控她,也没有被捉住;
- 5:14 丈夫若生了疑忌的心,对妻子起了疑忌,认为她玷污自己;或是丈夫生了疑忌的心,对妻子起了疑忌,虽然她没有玷污自己,
- 5:15 这人要带妻子到祭司那里,同时为她带十分之一伊法大麦面粉作供物。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乳香,因为这是疑忌的素祭,是纪念的素祭,使人记得罪孽。
早晚的素祭是用细面加油和乳香。但是,在这里却是用大麦,表示悲痛和忧伤,不加油和乳香,因此两种物品是祈祷和圣灵的象征。
- 5:16 “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站在耶和华面前。
- 5:17 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从帐幕的地上取些尘土,放在水中。
圣水就是祭司在会幕院子里面洗濯所用的水。
- 5:18 祭司要带那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使她蓬头散发,再把纪念的素祭,就是疑忌的素祭,放在她的手掌,祭司手里捧着致诅咒的苦水。
叫那妇人蓬头散发:意思就是头上不带一点装饰品,表示哀伤,或有罪无罪,为妇女都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利未记13:35,21:10)。
- 5:19 祭司要叫妇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同寝,若你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你就能免去这致诅咒的苦水。
- 5:20 但你背着丈夫,玷污自己,跟丈夫以外的人同寝。’
- 5:21 祭司叫妇人赌咒起誓,祭司对她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萎缩,肚腹肿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百姓中成为诅咒和咒骂;
- 5:22 愿这致诅咒的水进入你体内,使你肚腹肿胀,大腿萎缩。’妇人要说:‘阿们,阿们。’
- 5:23 “祭司要把这诅咒写在册上,然后用苦水涂去,
- 5:24 又叫妇人喝这致诅咒的苦水,这诅咒的水要进入她里面,令她痛苦。
- 5:25 祭司要从妇人手中取那疑忌的素祭,把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拿到祭坛前;
- 5:26 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作为纪念,烧在坛上,然后叫妇人喝这水。
这里咒诅文的内容是先写在纸上,然后放在苦水之中洗涤,妇女喝水之前,咒诅文已经洗在水之中。
- 5:27 祭司叫她喝了以后,她若玷污自己,确实对丈夫不贞,这致诅咒的水必进入她里面,令她痛苦,她的肚腹就要肿胀起来,大腿萎缩;这妇人就在她百姓中成为诅咒。
- 5:28 这妇人若没有玷污自己,是贞洁的,就要免受这灾,并且能够生育。
- 5:29 “这是疑忌的条例。妻子背离丈夫玷污自己,
- 5:30 或是丈夫生了疑忌的心,对妻子起了疑忌,祭司要使那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
- 5:31 男人可免罪责;女人必须担当自己的罪孽。”

上图:巴比伦帝国第一任国王汉谟拉比(Hammurabi)像(主前1792-1750年作品,出土于伊拉克Sippar,现藏于大英博物馆)。汉谟拉比以制定了《汉谟拉比法典》而闻名于史。《汉谟拉比法典》是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民法典之一,其中第132条规定,如果一个人的妻子被人背后说闲话,但并没有被抓到与别的男人行淫,这位妻子就应当为她的丈夫跳到河里,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换句话说,这位妻子可能会因为谣言而被淹死。在古代中东的其他「神明裁判」法典中,通常是假定被告有罪,把被告暴露在水、火、毒药等危机环境中,如果神明插手保护被告,就证明被告清白。而《民数记》中「疑恨的条例」却并不假定妻子有罪,也不把妻子放在危险的环境中,而是借着「疑恨的素祭」,让丈夫和妻子一起学习接受神的权柄。这在古代父权社会中是非常人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