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第30章 概览
许愿的条例

上图:一个犹太男孩在成为「诫命之子 Bar Mitzvah」的成人礼上诵读经文,他的前额上带着经文匣(Tefillin),身上披着祷告巾( Tallit)。犹太教男孩到了13岁,在律法上就和成年人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被称为「诫命之子」。「诫命之子」每天都必须佩戴经文匣,并被安排在会堂中诵读妥拉、先知书和唱颂圣歌,带领聚会和公祷。犹太男孩在成人礼之前,由父母在神面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在成人礼之后,必须自己向神负责。因此,只有「诫命之子」,才可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民三十2)。
- 30:1 摩西对以色列各支派的领袖说:“这是耶和华所吩咐的话:
- 30:2 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须照口中所出的一切话去做。
- 30:3 女子年轻,还在父家的时候,若向耶和华许愿,要约束自己,
发愿是承诺给上帝的一件美事,如同奉献自己的产业的一部分,或戒避能享受的娱乐,如男女戒绝婚姻来往等等。《旧约》之中发愿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拿细耳人”见6:2、21。此种誓愿应由口中说出,方能生效,由本章3、7、13节可以证明(参考申命记23:22-23;传道书5:4-6);但是妻子发愿,若有妨碍丈夫的权利,丈夫应该立即反对,即此愿就作废。
- 30:4 她父亲听见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却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就都有效。
- 30:5 但是,若她父亲在听见的日子不允许她一切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这就不算为有效;耶和华也必赦免她,因为她的父亲不允许。

上图:一个犹太女孩在成为「诫命之女 Bat Mitzvah」的成人礼上诵读经文,她的身上披着祷告巾( Tallit)。犹太教女孩到了12岁,在律法上就和成年人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被称为「诫命之女」。犹太女孩在成人礼之前,由父母在神面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在成人礼之后,必须自己向神负责。因此,只有「诫命之女」,才可以「向耶和华许愿,要约束自己」(民三十3)。
- 30:6 她若已出嫁,有愿在身,或口中出了约束自己的冒失话,
- 30:7 她丈夫听见了,却在听见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就都有效。
- 30:8 但是,若她丈夫在听见的日子不允许,丈夫就废了她所许的愿和口中所出约束自己的冒失话;耶和华也必赦免她。
- 30:9 寡妇或被休的妇人所许的愿,她所有约束自己的话,都是有效的。
- 30:10 她若在丈夫家里许了愿或起了誓,要约束自己,
- 30:11 丈夫听见了,却向她默默不言,没有不允许,她所许的愿和约束自己的话就都有效。
- 30:12 她丈夫听见的日子,若把这些全废了,她口中一切所许的愿或约束自己的话就不算为有效。她丈夫已把这些都废了,耶和华也必赦免她。
- 30:13 凡她所许的愿和刻苦约束自己所起的誓,丈夫可以坚立,也可以废去。
- 30:14 倘若她丈夫天天向她默默不言,这就算是坚立她一切所许的愿或约束自己的话;因为丈夫在听见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就算是坚立了这些话。
- 30:15 但她丈夫听见了,以后若再废了这些话,就要担当妇人的罪孽。”
- 30:16 这是关于丈夫待妻子,父亲待女儿,女儿年轻还在父家,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