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尼希米记 第9章 概览

以色列人的认罪

过了住棚节以后两天,即于“提斯流”月24日举行赎罪日,因为民众知道律法是他们生活的准则,是上主与以民所结蒂誓约的总纲。按史家推算,此日为公元前445年10月31日星期五。但是几世纪来,律法早成了空文,盟约已变为废纸,民众不但不守律法和盟约,即连律法和盟约的意义亦不懂得。尼希米和以斯拉既重整了选民,自必重订与上帝所立的誓约,恢复选民理想的生活;在他们重订誓约之前,先赎罪悔过,以求得上帝的宽宥。由23日晚上起至24日晚上守斋绝食,同时身穿麻衣,头蒙灰尘,表示极度的悲哀痛悔(参阅撒母耳记上4:12;撒母耳记下1:2,15:32;约伯记2:12)。

“以色列人”,人——原文是种类。只有亚伯拉罕的子孙才是上主所喜爱而受祝福的对象。“就与一切外邦人离绝”,即按律法所禁止的,断绝与外方人来往。“承认自己的罪恶和列祖的罪孽”,即不守律法的罪过。这种认罪的方式,多见于犹太的礼仪中;这方式不是代表私人和团体,而是代表整个的国家。“那日的四分之一”,大概是“三小时之久”。由早祭(早上九时)至正午,诵读律法书;由正午至晚祭(下午三时),认罪。

4-5节,利未人共分二组,各八人,轮流高呼赞美上帝的颂词。这些利未人中,在两组内有五个人名是相同的,或者因原文残缺所致。

“以斯拉祈祷说”(6节),只有希腊译本有,原文没有。这庄严的祈祷出于祭司兼文士的以斯拉,很合乎以斯拉在犹太文士传说中的伟大。以斯拉在以斯拉记9:6-15祈祷的主旨,只注意被掳归回者,好像是亡命的人蒙受了上帝仁恩的眷顾。当然,这样的祈祷与本章广泛概括全以民历史的祈祷,有显著的不同。7节,忽由创造天地而跳至亚伯拉罕,因他是犹太人的始祖。“迦勒底的吾珥”,圣耶柔米翻译为“迦勒底的火中”,“吾珥”原文有“火”之意。按犹太人的传说,亚伯拉罕因拒绝敬拜偶像假神被投于火中,因上帝保护得免于难。亚伯拉罕被呼召的事情,参考创世记11:31-12:9。

9-15节,叙述上主在埃及如何垂顾了以色列人的困苦,听了他们的呼求,用奇迹异能领他们出离埃及。在旷野中,上帝仍不断显神迹和异能救他们于急难之中。此处适上帝在西奈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并列了四个同义名词,表示律法包含的智慧、真理和美善(参考申命记4:1、5-8、12-14)。又特别举出安息日的神圣性而引起人的注意,因于尼希米时代,安息日的律法已渐松弛(参考13:15-22)。

16-21节,将上帝的仁慈与以民的顽梗,两相反复对照,越发显示上帝的仁慈良善,也愈见以色列人的恣意傲慢。“良善的灵”也翻译为“温和的风”,即指的是民数记11:16-25由摩西赋与七十位长老的智慧和先见之灵。

22-25节,击败噩和西宏二王,参阅民数记21:21-35。圣地的富庶,参考申命记6:10-12,8:7-8,32:12-14。他们就吃而得饱,身体肥胖,参阅申命记32:15。

26-31节,以民受灾祸的原因,是他们敬拜偶像假神和学习外邦人,做了不道德的事所致。几时他们因罪受罚,若背悔改,上主即刻救他们。26节,是本段的引子;27-28节,指的是士师时代(参阅士师记2:11-19,3:7-11、12-30)。29-31节,是指君王时代,此时有大先知出现。杀先知之事,参阅列王纪上18:13;历代志下24:21;耶利米书26:20-23。

31-37节,表达以民虽有罪,但是上帝仍怜悯他们所受的困苦患难。“至大、至能、至可畏”,指上帝三种美妙的德能,此句引自申命记19:17。此祈祷承认,以色列人理应受惩罚,亚述王只是上帝用来施行惩罚的工具。这祈祷的结尾十分悲痛,因为以色列人仍然在罪恶之中。虽然波斯王准他们复兴,重修了圣殿和京都,但是还及有恢复原来的自由;波斯王管理他们仍如牛马,这种比喻使他们立即感觉所受的压迫。这里又说出他们悔罪的真诚和重宣誓约的热心,希望以后本国人民在誓许地中仍获得上主的祝福。我们再由圣经的观点上来看,这冗长的祈祷是全摩西五经的提要——创世记、出埃及记、民数记,提供了此处大部分的史料;利未记18:5是以律法为生活的原则,另有很多特殊的名河都出自申命记。这篇祈祷有一种永久性的价值,因为表明人心是怎样可以悔罪,并能与上帝恢复友爱:(1)先证明因受罚而知罪的凶恶,因为人犯罪过于凌辱上帝的威严,上帝必要惩戒;(2)也使我们看出罪过如何触犯上帝的圣善;(3)反复申述上帝的良善,上帝是我们的创造者、慈父和救主,感人最深的是比较上帝的仁慈和人的忘恩;(4)尤为特殊者是上帝对我们那至大无穷的仁恶,因而叫我们明白上帝是仁慈而无量的。

“立确实的约”,按原文,“立”即“劈”盟约之意;因订立盟约之时,常“劈牲”为誓(参考创世记15:10;耶利米书34:18)保证这盟约的坚固性。《礼记曲礼下》说:“泣牲曰盟。”《疏》云:“盟之为法,先凿地为方坎,杀牲于坎上,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成,乃歃血而读书,置牲坎中,加书于上而埋之,谓之载书也。”此与圣经劈牲立盟约的仪式,意义相同。“我们”,用第一人称复数形式,表示这记载是由盟约的文件上录下来的。“签了名”,原文为“盖了章”,有许多学者以为是“封缄”之意,与耶利米书32:14相同;即将立盟者的名字和誓约都写在一块木板上,然后用兽皮密封起来(参考但以理书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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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以色列博物馆收藏的古代以色列的印(Bulla),这些印是干燥的粘土块,被石头印章压上了文字和图案。古代中东人广泛使用印章作为真迹和权威的标记,用来使文件生效、封缄门户和各种容器。美索不达米亚最普遍的印章形式是圆筒印章,但以色列则以平面印章较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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