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第9章 概览
治好瘫子 ( 可 2:1-12 路 5:17-26 )
- 9:1 耶稣上了船,渡过海,来到自己的城裏。
第六个神迹:治好瘫子(1:8)。本章前半由1-17节所述的三件事迹,与马可福音2:1-12;路加福音5:17-39的顺序是相同的:
- 治好瘫子;
- 召叫马太;
- 禁食问题。
这的确是原有的次第。对这些事情发生的时间,由马太福音看不出来,由路加福音和马可福音得知大约是在公元28年5月,即在治好大麻风病人几天以后(8:1-4),选十二位使徒以前。地点无疑的是在迦百农(马可福音2:1)。
本章1节是为记述下面在迦百农所发生的事情的引子。在上一段说耶稣离开了湖东岸,现今又指出“耶稣上了船,渡过海,来到自己的城里。”有两座城被圣史称为耶稣的城:即拿撒勒(13:54)和迦百农;此处一定是说的迦百农。圣史称此地为“自己的城”,因为耶稣拣选了此城为传教加利利的中心。
- 9:2 有人用褥子抬着一个瘫子到耶稣跟前来。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孩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
- 9:3 这时,有几个文士心裏说:「这个人说亵渎的话了。」
“有人用褥子抬着一个瘫子到耶稣跟前来。”马太福音的记述十分简略,马可福音2:1-12;路加福音5:17-26还记有许多细节:首先耶稣是在一人家屋里(大概是彼得的家),有很多人聚集在耶稣跟前,其中也有从巴勒斯坦各地和耶路撒冷来的法利赛人和文士,因为人多,许多人不能进去,只得站在门前。此时有人抬来了一个瘫子,愿意送到耶稣跟前;但因为人多抬不进去,他们就由房外的石梯上了房顶,拆去一些砖瓦,拆穿之后,连人带床用绳索系下,放在耶稣跟前。“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即瘫子和抬他的人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耶稣治好一个人,先治好他的灵魂,然后治好他的肉身。按当时人的一般思想(约翰福音9:2):肉身的疾病和痛苦是个人罪恶的后果。现今耶稣一说这样的话,在场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心里就想:“这个人说僭妄的话了”,即说了亵渎上帝的话,因为惟独上帝能赦人罪。
- 9:4 耶稣知道他们的心思,就说:「你们心裏为甚么怀着恶念呢?
- 9:5 说『你的罪赦了』,或说『你起来行走』,哪一样容易呢?
耶稣看透了他们的思念,就用辩论法给他们说:“你们为什么心里怀着恶念呢?”反对我,好像我说了凌辱上帝,或含有异端的空话?我问你们:“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你起来行走’,哪一样容易呢?”至少从表面上看,说第一句自然比说第二句容易;但是,说第一句,事实上不能证实罪是否实在赦了;至于说第二句,如果神迹不应声实现,人人都能看出只是一套空话。那些文士和法利赛人面对这进退两难的问题,显然想说:“你的罪赦了”一句比较容易;但在这行神迹的人跟前,倘若他说出第二句来,且话一出口,而立即见效,这为他们是多大的羞辱,所以最好闭口不言,免招羞辱。
- 9:6 但要让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于是对瘫子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耶稣实在说出了第二句,并以这句话来证实他所说的第一句话,是万分真确的,遂说:“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 9:7 那人就起来,回家去了。
耶稣的话一出口,立刻生效:瘫子遂即“起来”。他原先由于疾病不能走动,必须有人抬着,现今实在自己“拿着他躺过的褥子”,“回家去了。”——神学家以这神迹,不但证明耶稣有赦罪的权柄,并且也证明了他是上帝。的确,赦罪只是上帝的事。若是耶稣不是上帝,没有这个权柄,一定也不能显这个神迹来证明。
- 9:8 众人看见都畏惧,归荣耀给上帝,因为他把这样的权柄赐给人。
圣史在这一段结尾处,指出神迹对群众所发生的效果:群众见了这神迹,都怀着敬畏的心,喊出狂热的欢呼(马可福音:“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路加福音:“我们今日看见非常的事了。”),赞扬上帝 “将这样的权柄赐给人”。群众亲眼看见耶稣治好了瘫子,也亲耳听见耶稣给这人赦了罪,他们为这两件事赞扬上帝。圣史写最后这一句,大概有意说:教会中基督的仆役们由他得了赦罪的权柄(约翰福音20:22、23)。赦罪一定是上帝的事,但在教会中是藉着人,以基督的权柄,基督的名字赦罪。对这样的大恩,我们应当颂谢上帝。——圣史们此处虽然都没有提及文士和法利赛人对此神迹有什么表示,但我们可以推知,他们一定是恼羞成怒,不但没有信从耶稣,而且似乎更加激烈反对耶稣。
呼召马太 ( 可 2:13-17 路 5:27-32 )
- 9:9 耶稣从那裏往前走,看见一个人名叫马太,在税关坐着,就对他说:「来跟从我!」他就起来跟从耶稣。
由9-13节记述召叫马太的事。无疑地,马太是使徒名单上称为 “税吏”的那一位(10:3):即本福音的作者。马可和路加都称他为利未,谷且有“亚勒腓的儿子”一句。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用不同的名字来称呼马太,是由于他们对马太使徒的尊敬。因为马可、路加本应称他为“税吏”,但却用了人少知道的名字称呼他。至于马太本人却坦白承认自己是什么人。此处他用了人所共知的名字称呼了自己。在使徒名单上,也毫无避讳地在自己的名字后写自己为“税吏”。税吏因为是给罗马人的朋友,给希律·安提帕做事,犹太人由于宗教及民族思想的关系,不但恨税吏如蛇蝎,而且恨之如肉中刺,眼中钉,甚至称他们为罪人。
对于这件事迹发生的时间与地点,马可福音2:13-14记的较为详细。这事发生在迦百农靠近海边,即在有马太的“税关”的大道旁。这税关大概是一间房子或是一张桌子,在那里征收来往商人的税。玛记载耶稣召叫自己的事是在治好瘫子以后,这两件事大概只隔几天。清楚知道自己被召时间的马太,好像依循编年的顺序,把被召的事插入一连串记述的神迹之中,甚至可以认为马太把自己被召跟从基督的事,也视做一个神迹。他指明这时间,为我们有很大的关系,因为马太自此以后,已不仅是一个记述者,而且对他所记的也成了亲见的证人。
耶稣有许多人跟着,沿着海边走,一看见马太在税关那里坐着,就给他说:“你跟从我来。”耶稣对这个被人视为罪人的税吏是多么高看,耶稣竟召他做自己的门徒。马太对耶稣一定不是陌生的,耶稣在此城内行过许多神迹,他纵然没有见过,一定也听人家谈过。耶稣现今突然来访,直接对他谈话。耶稣的话对马太是十分重要的。耶稣的恩宠一到他心中,立刻变化了他,他也立即“起来”,“撇下所有的”,跟随了耶稣(见路加福音5:28)。
- 9:10 耶稣在屋裏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来,与耶稣和他的门徒一同坐席。
新门徒为表示报答师傅的恩义,便设宴款待耶稣。同时马太也请了自己的朋友、同僚和耶稣的门徒一同在自己家中坐席。耶稣就与法利赛人认为罪人的税吏一同进食。
- 9:11 法利赛人看见,就对耶稣的门徒说:「你们的老师为甚么与税吏和罪人一同吃饭呢?」
- 9:12 耶稣听见,就说:「健康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
法利赛人和文士一定不同他们坐席;大概他们按当时的风俗站在门口观看批评。他们等待宴席完毕后,因为不敢直接干涉耶稣(他们清楚记得耶稣是怎样有辩论的口才),遂向门徒们说:“你们的先生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呢?”应当知道:与罪人同席,律法并不禁止,而是文士的规矩禁止。洞察人心的耶稣(9:4),虽是对低声远处说的话,他一样能听到。他没有等门徒答应,立即出面干涉,用格言答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意思是说:你们不应怪异这事,医生医治病人,是极自然的事;我来是为救罪人,同他们在一起也是极自然的事。
- 9:13 经上说:『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去揣摩。我不是来召义人,而是召罪人。」
耶稣说完这话,就直接攻斥他们说:“你们去研究一下”,这是犹太文士十分惯用的一句话,是说:你们去诵读圣经,去理解其中的意思罢!关于耶稣所引的何西阿书我喜爱良善(或作“怜恤”),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上帝,胜于燔祭。一句的意义参阅该处注解。上帝藉先知已经说过,他喜欢人内心的真诚和仁慈胜过纯外表的行为,纵然这些外表的行为是按律法的一字一句行的。然而文士和法利赛人完全着重外表洁净的规矩,因此他们避免同税吏和罪人接触。为此耶稣提醒他们,叫他们知道他们远离了旧约明示的真理(12:7)。以后又用讽刺的口吻向他们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路加福音多“悔改”一语)。这句希伯来语风的说法,是说:我的主要使命是先召罪人,以后才召义人(“义人”是指法利赛型的义人,因他们自以为义人,参阅路加福音18:9)。
禁食的问题 ( 可 2:18-22 路 5:33-39 )
- 9:14 那时,约翰的门徒来见耶稣,说:「我们和法利赛人常常( [ 9.14] 有古卷没有「常常」。)禁食,你的门徒却不禁食,这是为甚么呢?」
14-17节是禁食问题。耶稣同税吏及罪人一起吃饭,正是法利赛人和约翰的门徒禁食的那一天(马可福音2:18)。为了诘责耶稣同税吏罪人一起吃饭,而被耶稣驳倒了的法利赛人,仍不甘示弱,遂又怂恿几个人向耶稣问难说:“我们和法利赛人常常禁食,你的门徒倒不禁食,这是为什么呢?”按此处的记载,此事是由约翰的门徒询问的(因为法利赛人不敢出头,虽然按路加的记载,是法利赛人直接问的)。这种问话是闪族说话的方式,意思是说:我们与法利赛人禁食的时候,怎么你的门徒偏不禁食呢?法利赛人和约翰的门徒的这种禁食,不是律法所定的,而是出于他们自己的热心(路加福音18:12)。约翰的门徒禁食大概是为准备弥赛亚的来临。
- 9:15 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宾客在一起的时候,宾客怎么能哀恸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被带走,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了。
耶稣在答话中用了一个婚宴的比喻,来辩护自己门徒的行为。依照希伯来人的婚礼,新郎的“陪伴之人”(原文本作“婚姻礼堂之子”),在八天的婚宴中,常伴随着新郎招待宾客,与新郎同乐 (玛喀比传上9:39)。那几天即使过到禁食之日,也不必禁食。耶稣的门徒现今是在婚宴中,因为他们有耶稣与他们在一起。耶稣接着又说:“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清楚暗示自己要被惨杀),“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所以耶稣并没有废除禁食。事实上,使徒和基督徒在耶稣死后都禁过食(使徒行传13:3;哥林多后书6:5)。日后教会也定了教友应当禁食的规矩。——现今新郎(耶稣)还同门徒在一起,为耶稣门徒的禁食,不合时宜,也与同新郎在一起喜乐的礼貌不合
- 9:16 没有人把新布补在旧衣服上;因为所补上的会撕破那衣服,裂口就更大了。
耶稣接着又用了两个类似的比喻,说明两种对峙的精神:一是当时犹太教曲解旧约律法的精神;一是耶稣所恢复的新律法的精神。在耶稣的心目中,这种对峙已超出禁食的单纯问题,而扩展到法利赛人所倡导的纯外面义德的全套诡辩。16节为第一个比喻(马可福音2:21;路加福音5:36)。就如拿新布补旧衣,不但不是办法,而且有损于旧衣,因为补上的新布,“带坏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按路加福音:没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块来,补在旧衣服上。若是这样,就把新的撕破了,并且所撕下来的那块新的和旧的也不相称。)这比喻的意思是说:要使耶稣的新精神随合犹太教的精神,不但无益,而且还有害。
- 9:17 也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裏,若是这样,皮袋会胀破,酒就漏出来,皮袋也糟蹋了。相反地,把新酒装在新皮袋裏,两样就都保全了。」
17节为第二个比喻(马可福音2:22;路加福音5:37-38),所指与前一个比喻相同。把新酒装入旧皮囊里,不但不相宜,而且还有双重的损失:因为新酒由于发酵会涨破了旧皮囊;皮囊破裂了,酒也流了。这比喻的意思是说:将耶稣的新精神装在犹太教的精神内,也不相宜,最好是将这新精神赋予“新人”(关于“新人”的意义,参阅以弗所书4:24;歌罗西书3:10)。为能体味这种新精神,必须离弃旧精神(路加福音5:39)。关于耶稣的新精神,已在“登山宝训”中记述得非常详尽(5-7章)。
会堂主管的女儿和经血不止的女人( 可 5:21-43 路 8:40-56 )
9:18 耶稣说这些话的时候,有一个会堂主管来,向他下跪,说:「我女儿刚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会活过来。」 9:19 耶稣就起来跟他去;门徒也跟了去。
上图:迦百农的会堂遗址,主耶稣当年可能就在这里宣讲天国的福音。
第七个与第八个神迹:治好患血漏的女人并复活睚鲁的女儿(18-26)。这两个神迹必须连在一起叙述(马可福音5:22-43;路加福音8:41-56 都相同),因为事实是如此发生的:睚鲁来求耶稣去治好自己的女儿,他们在路上走的时候,患血漏的女人前来摸了耶稣的衣裳,她的血漏立刻停止了。以后耶稣到了睚鲁的家才复活了他的女儿。关于这两个神迹的地点,圣史们虽没有明说,但一定是在湖西岸,而且是在迦百农,或迦百农附近。关于时间,由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记述上,可以知道是在治好格拉森地方被鬼附着的人回来以后。所以若是马太福音按这事的时间来记述,应当把这两个神迹置于本章1节以后,因为1节说耶稣从格拉森地方乘船回到了“自己的城”,即迦百农。
“耶稣说这话的时候”一句,纯是承上启下的话,与“那时候”的句子相类似。应当知道:关于对这两个神迹的记述,马太福音相当简略(就如8:5-13 治好百夫长的仆人的记述一样),而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却记了许多细节。为注释本段的事,我们可以将其他二圣史所记的来补充马太福音省略的:耶稣乘船来到迦百农的湖岸时,有许多人已等在那里,欢迎耶稣。耶稣同使徒下船以后,“有一个管会堂的”由群众中出来。当时在迦百农应有几座会堂,每一座都有一个管会堂的。按路加福音的记载,迦百农好像只有一座会堂,也只有一个管会堂的。来求耶稣的那个管会堂的按马可和路加名叫睚鲁。他跪伏在耶稣跟前说:我女儿刚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这是一个独生女,已十二岁了(马可福音5:42;路加福音8:42)。马太记说:“我女儿刚才死了”。因为玛记述简略,已把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以后记述的提前说出。耶稣对这泪流满面的父亲和他恳求时所表现的信心,不能加以拒绝;遂动身跟着那人去了,使徒和群众也都尾随在后。
- 9:20 这时,有一个女人,患了经血不止的病有十二年,来到耶稣背后,摸他的衣裳缀子;
- 9:21 因为她心裏说:「我只要摸他的衣裳,就会痊愈。」
往前走了一段路,耶稣突然止步,转身说:“谁摸了我?”即谁摸了我的衣服?按路记载:彼得回答耶稣说:老师,群众从各方拥挤你,你怎么还说:“谁摸了我呢?”但是耶稣感觉有一种能力,由他身上出来(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必定有一个原因。原来有一个妇女,患血漏已经十二年了(大概是经期外的流血病,现在应该叫做血崩,有很多女女性有这样的疾病)。她来到耶稣身后,就摸了摸他外氅的一个繸子(按“繸子”,希伯来文叫zizit,是用白羊毛线结的,外氅上共有四个,目的是叫以色列一看见这繸头,想起上帝的一切诫命,好依照遵行(参见民书记15:38;申命记22:12)。她心里说:“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愈。。”她的信心多么大啊!她为就医治病把自己的家产都花光了,结果不但不见什么效验,病反而更加重了。医生十二年来所不能行的,如今她却坚信,只要一摸耶稣的衣服,就必定痊愈。她上前偷偷地一摸,果然立刻痊愈了(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耶稣也觉出来了。
上图:犹太人根据民十五37-40和申二十二12在衣服下摆佩带的带有蓝线的衣裳繸子,提醒自己谨守遵行神的一切命令。「繸子」的希伯来文是tzitzit,希伯来文数值是600。每个繸子都是由5个双结和8根线组成,总共13个元素,加上600就是613,象征摩西律法中的613条律例和典章。
- 9:22 耶稣转过来,看见她,就说:「女儿,放心!你的信救了你。」从那时起,这女人就痊愈了。
那得了痊愈的妇女一听耶稣的质问和彼得的解释,就害了怕,好像罪犯一样战战兢兢地跪伏在耶稣脚前,把自己所做的都说明了(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耶稣遂向他说:“女儿,放心!你的信救了你。”(三圣史同),“平平安安的去罢!你的灾病痊愈了” (马可福音),即是说你的病这次好了,永不再发作了。马太福音所说:“从那时候,女人就痊愈了”,也该是这个意思。
- 9:23 耶稣到了会堂主管的家裏,看见吹鼓手和乱哄哄的一羣人,
- 9:24 就说:「退去吧!这女孩不是死了,而是睡着了。」他们就嘲笑他。
上述的事一完,有人从会堂长家里来说:你的女儿死了,何必还劳动先生呢?”(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这消息并没有难住耶稣:他能治好活人的病,如今也能复活死去的人。因此他向那为父的说:“不要怕,只要信!”说完这话,就叫了彼得、雅各和约翰三个爱徒同女孩子的父母进了那一家(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他们一进去,看见吹手的和乱嚷的群众(马太福音)。按当时的风俗,人死后,就开始奏哀乐表示哀痛。嘈杂的人群中,大概有不少“伴哭的人”。耶稣不愿人们在这里吵闹,就说:“退去吧!这闺女不是死了,是睡着了。”我们可以想像群众一定把耶稣的话视作疯话,“嗤笑他”。但耶稣把死亡说成睡眠,是因为他要去把女孩子从睡眠中叫醒——使他复活(约翰福音11:11、14、15)。
- 9:25 众人被赶出后,耶稣就进去,拉着她的手,女孩就起来了。
耶稣叫群众退出后,就同五个证人,即三位使徒和女孩子的父母进了死者的房里(马可福音),拿起女孩子的手说: “闺女,我吩咐你起来!”(马可福音把这话的亚兰文原文 Thalita Kum,即大利大古米,也留传给后世。)女孩子立刻就应声“起来了”,马可福音并记载:“那闺女立时起来走”。耶稣吩咐人给他吃的(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这一切都证明她实在复活了。我们可以设想在场的人见了,是怎样的感动和惊讶;女孩子的父母和女孩子是怎样感激称谢耶稣!
- 9:26 于是这消息传遍了那地方。
26节是马太福音在记述完神迹以后常用的句子(31节),说明神迹在民间所有的效果。本节的“那地方”一词,一定是指加利利。
治好两个盲人
- 9:27 耶稣从那裏往前走,有两个盲人跟着他,喊叫说:「大卫之子,可怜我们吧!」
第九个神迹:治好两个瞎子(27-31)。关于行这个神迹和下一个神迹的时间和地点,我们不能确定;行这两个神迹的时间和地点彼此相连(见 32 节),若是下一个神迹与路加福音11:14、15所记为同一神迹,这两个神迹就行在修殿节以前,不是在加利利而是在犹太地方行的。“耶稣从那里往前走”,此语似乎是指耶稣复活睚鲁的女儿后,从那里走到耶稣所住的家中去。但对这话的意思不可求之于上文,只当作引起下文的句子而已。“两个瞎子”在一起彼此扶助,这是在巴勒斯坦常见的事(20:30)。他们喊说的:“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吧!”与耶利哥的两个瞎子所喊的相同(20:31)。“大卫的子孙”,是对弥赛亚的称呼(1:1)。耶稣已显了这样多的神迹,他们承认耶稣为弥赛亚,是很自然的;为此他们求耶稣叫他们看见。
- 9:28 耶稣进了屋子,盲人就来到他跟前。耶稣说:「你们信我能做这事吗?」他们说:「主啊,我们信。」
- 9:29 耶稣就摸他们的眼睛,说:「照着你们的信心成全你们吧。」
- 9:30 他们的眼睛就开了。耶稣严严地叮嘱他们说:「要小心,不可让人知道。」
耶稣在路上没有立刻应允他们,怕有激动民众的危险。直到他们来到耶稣住的家中,耶稣为使他们的眼复明,同时也为救他们的灵魂,先试探他们是否有信心说:“你们信我能作这事吗?”他们答说:“主啊,我们信!”耶稣遂摸他们的眼说:“照着你们的信给你们成全了吧!”耶稣一摸,话一出口,立刻发显了神迹,“他们的眼睛就开了。”
- 9:31 他们出去,竟把他的名声传遍了那地方。
耶稣再三劝告复明的人要保守弥赛亚的秘密,就像对好了的大麻风病人所说的一样(8:4)。但是枉然,他们一出去,就在“那地方”把这奇事传开了。
治好哑巴
- 9:32 他们出去的时候,有人把一个被鬼附的哑巴带到耶稣跟前来。
第十个神迹:治好附魔的哑巴(32-34)。耶稣治好了的那两个瞎子从屋里出去之后,又有人送来一个附魔的哑巴。这个人的哑,大概是因为魔鬼附着的缘故。这里所记的神迹与路加福音11:14-15所记的被鬼附着的哑巴是一件事,但马太福音12:22又记了一个被鬼附着的哑巴而又是瞎子的事。因为马太福音有两个略同的记事(此处和12:22),为此学者们对于这事是一事重提或是两次所记是两件事的问题,争论不休。有些学者认为这是一事重提,但有些学者反对此说。一事重提的主张并不是凭空捏造的,因为马太福音一事重提的地方,不仅此处。福音有重复的地方并不妨碍上帝的默示,因为圣经写作者只要写上帝所要写的,就够了。对于文字、体裁、编排等事,写作者有完全的自由。此外在全部圣经中有许多重复的地方。
- 9:33 鬼被赶出去,哑巴就说出话来。众人都很惊讶,说:「在以色列,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这人不能说话的原故是由于魔鬼的控制,为此耶稣把魔鬼赶出,他便能言语。魔鬼走了,“哑巴就说出话来”(马太福音12:22:“那哑巴又能说话,又能看见”)。
- 9:34 法利赛人却说:「他是靠着鬼王赶鬼的。」
圣史此处又指出这个神迹对群众和法利赛人所产生的不同的印像与反应:群众是善良诚实的,便惊奇说:“在以色列中,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马太福音12:23:“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然而法利赛人却对耶稣说了极端侮辱的话。关于他们的这种侮辱的话和耶稣的反驳,马太福音12:24-30记的比较详细。
耶稣的怜悯
- 9:35 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他们的会堂裏教导人,宣讲天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
35-38节或者是以上十个神迹的结论,或者是以下耶稣论使徒的使命的言论的引子。后一说似乎更为妥切。因为圣史经常有系统地记述耶稣的言行,就如4:23所用的类似的话,先把耶稣的传道活动综合地提出,然后用耶稣讲过的话来证明在主的园地中工作人员是多么需要。耶稣周游加利利“各城各乡”(亦见马可福音6:6)的传教活动有双重的目的:
- 宣讲天国的喜讯,另外“在他们的会堂”宣讲。
- 治好各种疾苦。因为百姓神形的疾苦很多,工作异常繁重。
- 9:36 他看见一大羣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无助,如同羊没有牧人一样。
耶稣对群众,动了侧隐之心,“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就像困乏无力,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这都是比喻之辞,意思是指他们的精神没有寄托,没有以善言善表管理百姓的牧人。对于以色列如同没有牧人的羊群的比喻,已多次见于旧约中(民书记27:17;列王纪上22:17;犹滴传11:19;以西结书34:5)。
- 9:37 于是他对门徒说:「要收的庄稼多,做工的人少。
- 9:38 所以,你们要求庄稼的主差遣做工的人出去收他的庄稼。」
耶稣此处又变更了比喻:就是由牧场的比喻变为农场的比喻“要收的庄稼多,作工的人少。”意义与上边相同,就是需要牧人,需要工人,换句话说:需要使徒和传教士。耶稣藉降孕的奥迹取了人性本有的一切限制。耶稣人性的这个限制也是天父所愿意的,为此耶稣说:“,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路加福音10:2)。上帝愿意拯救所有的人,但为这拯救的工作愿意我们协力合作:即愿意“以人救人”。耶稣由自己方面也愿意我们向他的父恳求派遣工人来。若是我们恳求,上帝自会照顾。——自耶稣说了这话,直到现今已快两千年了,这话的现实性至今还在延续,而且要延续到世界穷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