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马太福音 第23章 概览

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 可 12:38-40 路 11:37-52 20:45-47 )

这一章就现有的形式来说,可说是马太福音所独有的;马可福音与路加福音在此处虽提及耶稣曾对民众和门徒发表过反对文士的言论,但所记的也不过只是本章中的两三节(6-7两节=马可福音12:38、39;路加福音20:45-46;14节=马可福音12:40;路加福音20:47),其余几十节都不见于马可福音;在路加福音虽有,也不完全相同,且散见于各处(其详见后)。本章所有,是马太福音中结构最完善的讲论之一。马可福音没有记载,不能说是耶稣没有讲过这篇言论的理由,因为马可福音没有记的事很多,何况这篇言论大部分尚散见于路加福音内。马太福音所有与路加福音11:37-54所记非常相似,只是发言的环境不同而已。但就上下文和各情节看来,似乎马太福音所安插的地方,非常适宜,也即是说耶稣在当时实在对民众和门徒发表了这篇言论。耶稣素来痛恨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虚伪假善,一有机会,就毫不客气地当众指摘他们(5:20;6:1-6、16-18;15:1-20;16:6;路加福音18:9-14)。这一次他更不留情地痛责他们;措辞如此激烈,未免使人听了惊异。但也不必惊异,设想耶稣所对付的,是怎样顽固不化的人,他们作的是些怎样的事。他不能容忍这样的流毒,再在人间蔓延。他一生所攻击的,就是这虚伪假善的“法利赛主义”。如今他快要离开人世,不得不再向它挥拳痛击。如果明了耶稣的苦心,也就不会以他措辞过于激烈了。并且如果仔细衡量他的话,便知没有一句话不是只对事,而不对人的。他要在场的听众——文士与法利赛人,民众和门徒,彻底明了他所指摘的事,如何背理荒谬,使行其事的人,有所悔改;不行其事的人,有所警惕。

上图:哥拉汛会堂遗址的摩西位。

上图:哥拉汛会堂遗址的摩西位。

1节是小引。马太福音述事,起笔好用“那时”,多半都是指一个不定的时候,此处却指耶稣在答复文士、法利赛人和撒杜塞人的问题以后,接着就给民众和门徒讲了这篇言论,所以仍是同一天内的事,即阳历四月四日。关于文士和法利赛人。耶稣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耶稣并没有说:凡他们所说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而是说:“在摩西的位上”,坐着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的,你们就照着行;所以人实践的,不是他们的话,而是摩西的律法和教导。设若他们所说的,不是摩西的律法或教导,而是假借摩西之名的“自我说教”,人民不但不应该遵守,反应深恶痛绝(15:2-14)。固然,耶稣在此反对的是他们的虚伪,但他们的虚伪究竟在于何事?他们的虚伪,在于他们以神圣的“律法”来粉饰他们的邪恶欺诈,使“律法”全然变了质;为此耶稣在下边把他们的恶行一一指出:什么是律法所命,什么是他们的传授与习惯。律法所命的,人民必须遵守,他们的传授与习惯,却不要仿效。耶稣的这番话,固然是指摘文士和法利赛人,但也是警告门徒和后世跟随自己的人,必须依照他的教训宣讲(哥林多前书2:1-2;加拉太书1:8-9;11、12;约翰一书1:1-4),也必须依照他的教导生活(腓立比书3:17-21;约翰一书2:3-6;约翰二书6-11节)。伟大的保罗是深切明了这一点的,所以他常自警惕,从不松懈(哥林多前书9:37)。圣教会本身是圣善的,但生活在其中的,有义人也有罪人(13:24-30;18:7),区别就在他们的行为圣善与否(7:17-20;12:33-37)。听其言而观其行:如果他所说的不与圣教会同调,勿听;如果他所行的不与所说的相合,勿从。断不能因一人的过失与缺德,就看轻或放弃耶稣的道理和圣教会的教训。3节既已说明门徒和听众不要效法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因为他们只说而不做,4节就解释何以他们只说而不做。所谓“担子”,是指他们对律法所加的分外的解释和规定。遵守“律法”的规定,已经够难了(使徒行传15:10),他们还加上许多规条,使人不堪负荷。正因为他们所加的条款繁多,所以耶稣说“捆”,就如人因东西多了,捆起来好背负一样。至于他们自己呢,却找许多藉口和托词,逍遥法外(罗马书2:17-24),即是守,也是为了情面。

2006年7月,一位以色列士兵在从南黎巴嫩战场回来以后,在头上和手臂上佩戴Tefillin经文匣,颂读摩西五经并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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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三节,是说明他们如何假冒伪善:(一)在人前显示自己是最守法的人,所以做事总要有排场,好叫人看见(6:2、5、16);(二)他们做事贪图虚荣,所以爱占公共场中的高位(路加福音14:7);(三)在街市行走,喜穿带长繸子的外衣,叫人注意,向他们打招呼,问安行礼,喊一声“拉比”。5节不见于路加福音;6节及7a与马可福音12:38b、39和路加福音20:46相同,仅次序略异;但路加福音11:43所有次序与马太福音相同。出埃及记13:9、16;申命记6:8;11:18,上主曾藉摩西命以色列人不要忘了上主对他们所行的奇事,和所颁布的律法,要把它们视作手上或额前的装饰品一样,常放在眼前和心上。文士就按字面解释,要人把出埃及记13:1-10、11-16;申命记6:4-9;11:13-21等处的经文,写在羊皮上,装在小匣内,用带子把一个系在左臂上,与心相平:表示服膺在心;把另一个系在帽子上,与额相平,举目可望:表示念念不忘。这种作法,其用意未尝不好,只是法利赛人务外而不务内;律法可以不守,经匣务必要做,且要做得特别大,装饰得格外体面,在人前炫耀,表示他们守法胜人一筹。以色列人的外衣边缘上,该带繸子,也是律法所规定的(民数记15:38、39)。耶稣在世时,他所穿的外衣,也是带有繸头的。但法利赛人把这繸头做得特别长,以别于人。耶稣所指摘的,并不是法利赛人带经匣或衣服有繸子,而是他们藉此贪求虚荣的心。当时的人,在路上见面,问安行礼格外隆重:先俯身鞠一个九十度的大躬,然后伸出手来,作一个半圆形,将手放在额上,或口上,或胸上,表示尊敬和亲爱。法利赛人和文士自命为人民的导师,要人们在大街上给他们行这最敬之礼。“拉比”原来有“我主”、“先生”的意思;在耶稣的时代,就成了民间对学者的尊称。

上图:现代犹太人在衣服下摆缝上蓝细带子。

上图:现代犹太人在衣服下摆缝上蓝细带子。

8-12,有些学者以为这一段,是耶稣专对他的门徒讲的,这也不尽然。依我们看来,也是对在场的民众讲的。对他的门徒,他已屡次给他们讲过这谦卑的道理(18:1-4;20:20-28),对于民众也曾讲过(11:7、25-30)。他降来人世,仿佛是要专给人讲这谦卑的道理(腓立比书2:5-11)。如今他快要离开世界,给世人立下遗嘱:不要虚伪骄傲,却要自谦自卑。堕缺少这一段,因为路加福音叙述耶稣对法利赛人和文士的这番言论,是在席间对他们所作的警告与答辩(路加福音11:37.44)。这里所说的“父”也是一个荣衔。当时最大最出名的法学士,人们有时称之为“父”,以别于其他的文士。“师尊”也是一个荣衔,似乎比前一个荣衔更高。有些学者,以为10节是8节的重提,因为意义甚相类似,并且以基督出于耶稣自己的口里,也颇不自然。我们以为10节不是8节的重提,因为足为人“师尊”的,实在只有一个,即基督(约翰福音10:9;哥林多前书3:11;以弗所书2:19、20)。基督出于耶稣自己的口,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他是在向民众说话,要民众只以基督为自己的“导师”。他讲道行奇迹,就是为叫人认识他是基督。耶稣的意思并不是取消或禁止人有这些荣衔,因为在世上不能没有制度,有制度就有等级,有等级就有称呼和头衔(哥林多前书4:15;12:7-11、28-31)。耶稣的意思是要人不要贪求,更不要冒用这些荣衔贪图虚荣。一切教育权都来自上帝,那获有荣衔的是代天行教,所以应按照上帝的道理教训世人,应归荣耀于上帝,不应高看自己,因为在上帝的眼中,人人都是一样的。所以耶稣说:你们都是弟兄;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师尊也只有一个,即是他所派遣来教训世人,引导世人,认识光明,获得永生的基督(约翰福音1:4;17:2、3;8:12、36、46;10:10)。他来世教训人什么事?教训人服事人,因为他降来人世,不是为受人服事,而是为服事人(20:26-28;马可福音10:43-45;路加福音22:26、27)。那跟随他,接受他的教训的人,应以服事人为荣(约翰福音13:12-15),所以说:“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12节是结论,也是他所讲的道理的总纲(18:4;路加福音14:11;18:14)。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这是上帝统治世界的原则,是耶稣降来人世,亲自以身作则,教训世人所应走的惟一求荣的道路。由此可见,耶稣并没有取消阶级制度,只不过叫人应有服役的精神,使各阶层的人间都弥漫着爱与牺牲的精神。

13-31包含七小段。(大多数的古抄卷缺14节,也有些古抄卷把它置于12节前,因13、15两节紧紧相连。学者大都删去这一节,以为是后人依据马可福音12:40所穿插的,凑成八个“有祸了”与天国八福相对;今把此节放在括弧内,因见于拉丁通行本。)每段前都冠以“有祸了”,为此通常称这七段,为七个“有祸了”(路加福音6:24-26;以赛亚书5:8-22)。13节是第一个“有祸了”,概括地指责文士与法利赛人的行为,因此放在最先,路加福音却放在最后(路加福音11:52)。文士与法利赛人掌握知识的钥匙(约翰福音3:9-10),应该领导民众接受耶稣所讲的天国的道理(加拉太书3:24)。他们不但不尽职,反以自己的虚伪行为和理论,诬陷咒骂,阻碍恐吓人民接受耶稣的教训。他们的确关闭了天国的门,自己不愿进去,也不让人进去。

15节是第二个“有祸了”。文士和法利赛人不但阻止本国人民进入在他们中已建立了的天国,而且还牵引外方人与他们一同成为“地狱之子”。所谓“地狱之子”,是希伯来文的语风,指属于地狱,该受地狱之罚的人。自犹太人散居国外以后,就有不少的外方人归依犹太教。当时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就利用他们与在外的侨民推行“归化运动”。法利赛人对这运动,自然不甘落后,所以耶稣说他们不怕跋山涉水,为叫一个人“入教”。关于“入教”,可分为两类,一是接受全部教义和律法,实行割损礼,实际上与犹太人无异的,这些人称为“真正归依者”。一是接受全部教义,而不遵守全部律法,也不实行割损的,为此只称他们为“对主虔诚者”,或“敬畏上主者”。耶稣在此,并不是反对“归化运动”,所反对的是文士与法利赛人以自己的行为,败坏了这运动所收的成果。耶稣自己就是励行归化,创立“归化运动”的人(28:18-20;使徒行传1:6-8)。

16-22是第三个“有祸了”。文士不但教训人如何守法,也指示人在何种情形下可以不守,或可以不全守。他们为助人解释疑难,就想出了种种例案,就比如这里所提的发誓问题,用什么方式,指什么东西才生效,不然,就等于白发。耶稣早就禁止人发誓,因为不管你用什么方式,指什么东西,都与上帝有关。同时誓愿的效力,不在于方式,也不在于所指的事物,而是出于人对于上帝的信仰。如果发誓而不履行,或有口无心,都不免触犯上帝的尊严(5:33-37)。这里所讨论的,并不是指人在法庭中作证发誓,而是指人向上帝私下或公开所许的誓愿。耶稣对这件事,指摘文士与法利赛人,并不是因为他们贪财图利,他们原没有名分分享殿内的供物,只不过指摘他们推论的不当:把有效的誓愿,断为无效,只在人发愿时所用的格式上推敲,却不管上帝的权威和人的良心。在评论事理上,如此轻重倒置,耶稣怎能不称他们是些瞎眼的向导?

23、24是第四个“有祸了”。耶稣在这两节内,以事实来证明他们的虚伪愚昧。以色列人是上帝的百姓,上帝曾由埃及为奴之地救出他们来,赏给了他们这块应许之地,为此要他们给自己奉献“什一之物”(利未记27:30-32;民数记18:12、21、24、26;申命记14:22、23),为养活利未人,并为举行献祭。所以所命献的“什一之物”,多半是酒、油与小麦。利未记27:30明说:“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文士就由此推论而断定:凡田园所出,只要有用或可食的,就得捐献十分之一。法利赛人为表示他们守法严谨,就依此而行:薄荷、茴香、芹菜概捐十分之一(路加福音18:12)。这三种物品,不但可以配制香料,且可作药材和调味的原料。耶稣不反对他们奉献“什一之物”,或捐献这些物品,只指摘他们舍本逐末。律法中最重要的如公义、仁爱与信义,他们都不介意。耶稣所提出的三点,总括对人所有的义务:公义是给人所应给的;仁爱是对人应有的怜恤;信义是对人应有的诚实。历来的先知,莫不劝人重视这三点(以赛亚书1:15-17、23;耶利米书9:1-8、21:1-5;以西结书18:5-9;何西阿书4:1-3;阿摩司书5:7-13;弥迦书3:1-12、6:6-16;撒迦利亚书7:8-14)。这三点即是耶稣所说与最大的诫命相似的第二条诫命。他们竟然置之不顾,真如耶稣所说的滤出蠓虫,吞下了骆驼。依律法骆驼与蠓虫同为不洁之物(利未记11:4、8、42-44)。要滤出骆驼,漏斗必要大于骆驼;骆驼漏出来了,蠓虫自然也漏出来了。法利赛人注意小节,而不顾全大义,就如一个人,滤出小小的蠓虫,却把一个偌大的骆驼吞下。这个“有祸了”亦见于路加福音,但在路加福音的六个“有祸了”中,却是第一个。路加福音只分六个“有祸了”,前三个对法利赛人,后三个对文士。见下注。

25、26两节是第五个“有祸了”。这两节亦见于路加福音,只是路加福音不把它当作一个“有祸了”,放在六个“有祸了”以前(路加福音11:38-41),作为他的六个“有祸了”的小引:以耶稣答辩一个法利赛人,见他不洗手吃饭就大惊小怪,而引出他对法利赛人和文士的指摘。法利赛人为表示自己清洁无罪,并为预防沾染不洁,就常用水洗涤自己和用具。他们吃饭以前必要洗手,连杯盘桌凳也必须先洗涤。至于里面装的是些什么,或由何处得来,他们就不管了。对于“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可有两种解释:(a)里面充满的都是些由盗窃和不公义得来的东西:如此耶稣劝他们不要只注意杯盘外面是否干净,还要注意里面的东西是否干净。(b)耶稣在这里把文士和法利赛人比做杯盘,外面干净,里面却不干净。拉丁通行本节的译文与路加福音11:39就是这个意思(15:18-24)。耶稣并不反对他们注重法定的洗涤,而只是要他们不要轻重倒置;因为法定的洗涤,原是为求内在的清洁而设的(路加福音11:40)。如果只求其外而不求其内,就如洗涤杯盘而不洗去内里的不洁,总是干净不了。

27、28两节是第六个“有祸了”,与路加福音11:44相对,是路加福音前三个对法利赛人的最后一个“有祸了”。此处所有与前段紧紧相连,意义甚为明显。中东一带的民族,习惯用石灰刷白祖先或亲友的坟墓,使人由远处看见,怀念故人。犹太人每年在逾越节前,也用石灰刷白亲友的坟墓,其目的是要人回避,怕染上不洁,而有碍参加节期内的礼仪与祭献(民数记19:16-19)。这些刚刷白的坟墓,在当地强烈的阳光照耀之下,格外洁白,但里面所有的,已是腐烂的死尸,或多年的骨骸,这正是重外而不重内的法利赛人绝好的写照。耶稣与这次上耶路撒冷来过节的人,由耶利哥到耶路撒冷沿途自然见了不少这样的坟墓,即在与圣殿相对的橄榄山麓汲伦溪谷内,就有不少这样刷白的坟墓。耶稣当其时就其地,给在场的人,讲了这个比喻,自然印象深刻,不易淡忘。

29-32是第七个“有祸了”。这个“有祸了”与路加福音后三个对文士的第二个“有祸了”(路加福音11:47-51)相对。旧约历史证明以色列人曾迫害残杀上帝给他们所派来的先知(耶利米书20:1、2;26:20-23;38:1-13;使徒行传7:52)。他们这些假善人,为表示自己不与祖先同谋,就修盖点缀先知和义人的坟墓。这种举动,本是为抵偿祖先的罪债,再荣耀不过的事。耶稣在此并没有指责他们修盖装饰坟墓,却只用这个事实来证明他们是杀害先知和义人者的子孙,承受了祖先的精神,还是同样的强项固执,不听上帝所派遣来者的呼声。他们所以修建坟墓,实是赞同他们祖先所为,以自己所建造的坟墓,使他们祖先残杀先知的事,永远留传在人间(路加福音11:47、48)。为此耶稣向他们坦白说:“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意思是说:你们完成你们祖先尚未完成的工作罢!他们杀了预报基督的先知和期待基督的义人,你们就成全他们的罪孽,谋杀先知所预报的,义人所期待的基督罢(路加福音1:70-75;2:25;24:25-27;约翰福音5:39-41)!这样你们就恶贯满盈了(21:33-40)。“修饰义人的墓”一句不见于路加福音。马太福音注重对偶,所以以义人来与先知相对(10:41;13:17)。法利赛人修建先知的坟墓,也就是因为他们是义人,所以对于不是先知的义人的坟墓,假冒为善人也要装修,表示他们不但替祖先赎罪,且也景仰先贤。马太福音以32节把前三节的意思,完全衬托出来了。这一段与上一段也紧紧相连。由27节的粉饰坟墓,引出文士与法利赛人为先知和义人修建装饰坟墓的事,而道出他们对耶稣所怀的杀意,以总结前七个“有祸了”。

33节似乎打断了上下文意,因为所提及的不是局部的刑罚,而是有关全民族的丧亡。这一节与3:7b相似,富有希伯来文的语风。耶稣以地狱的处罚恐吓他们(10:28),正是希望他们及时醒悟,而挽救民族的灭亡。

34-36是耶稣向法利赛人与在场的听众所说的话。33节似乎已不是专对法利赛人和文士说的。路加福音把耶稣所说的这些话,放在上帝智慧的口内。参见路加福音11:49-51。“所以”,是承接32节;“先知”、“智慧人”和“文士”是旧约中习用的名称,指上帝所派遣教导以色列人的人。耶稣建立了新约,他以自己的名义给全世界,尤其给以色列人派遣了他的先知、智慧人和文士(哥林多前书12:28)宣讲福音,他们所尽的,就是先知、贤哲和文士曾对以色列人所尽的义务。按马太福音10:17-23耶稣在打发十二门徒出外传教时,也曾对他们说过这话。耶稣所说的,逐字逐句都应验了,有使徒行传和圣教会初兴的历史为证。如说犹太人本来不用十字架的刑罚,怎么这里说,有些要被他们钉死呢?不错,他们是不用此刑罚的,但他们能使人受这异族的刑罚,就如他们对耶稣所行的一样(约翰福音19:15、16;21:18、19)。

上图:位于耶路撒冷城东橄榄山麓汲沦谷的撒迦利亚墓。该墓是用一整块石头雕刻而成,并没有墓室。下部有三级台阶,中间是希腊风格的爱奥尼柱,上部是埃及风格金字塔。犹太传统认为这是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的坟墓,可能是主后一世纪的法利赛人为纪念他而「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太二十三29),但并未完工。

上图:位于耶路撒冷城东橄榄山麓汲沦谷的撒迦利亚墓。该墓是用一整块石头雕刻而成,并没有墓室。下部有三级台阶,中间是希腊风格的爱奥尼柱,上部是埃及风格金字塔。犹太传统认为这是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的坟墓,可能是主后一世纪的法利赛人为纪念他而「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太二十三29),但并未完工。

亚伯是旧约中所记最初被杀的义人,他的血由地上呼求上帝报复(创世记4:8-10)。撒迦利亚就时代说,虽然不是以色列人所杀的最后一个义人,却是旧约经书书目中,最后的一部编年纪所记的最后一个被杀的义人(历代志下24:20-22),所以耶稣以他们二人来概括旧约中一切被杀的义人。这位撒迦利亚是祭司也是先知,按历代志下24:20他是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此处作巴拉加的儿子,显然是后人所加而窜入经文的一个旁注。一位抄经人愿标明这位撒迦利亚是谁,因为旧约中名撒迦利亚的人很多,但较为有名且较熟识的,却是十二小先知中的撒迦利亚。他是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书1:1)。这位抄经人不加思索,以这位撒迦利亚即是十二小先知中的匝加利亚先知,所以在旁加此小注“巴拉加的儿子”。后来的抄经人,竟把它抄入正文,致有此误。此外西乃抄卷就缺少这一句,与此相对的路加福音11:51亦缺。犹太文士的著作援引这件事,也总不提及他的父亲,并且圣耶柔米亲见的伪经拿撒勒人的福音(Evangelium Nazarenorum),也明说他是耶何耶大的儿子。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是说向某人讨他所杀害的人的血债(27:25;路加福音11:50、51;申命记28:15;撒母耳记下4:11;以西结书33:8)。他们以钉死耶稣的事,完成了他们祖先的罪孽,所以他们该背负他们祖先的罪债。36节的“这一切”直接是指上述的一切罪恶,间接也是指这一切罪恶所要招来的刑罚。“这世代”是指与耶稣同时的一代。由此更可以看出耶稣所说的话,不只是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说的,也是对在场的听众说的。这一节的意思是说:这世代的人,要补足他们祖先作恶的尺度,要杀,要钉,要鞭打,要迫害耶稣所派来的先知、智慧人和文士。他们要亲眼见到上天向他们追讨这些血债:耶路撒冷的灭亡,整个民族的漂流四方。耶稣说到这里,不觉心痛欲裂,遂向耶路撒冷发出他的哀叹。

为耶路撒冷哀哭

37-39不见于马可福音,而路加福音却把他放在 13章末,作为耶稣说出先知不容死在耶路撒冷以外的话以后所发出的长叹。马太福音此处紧与上文相接,由上面所述直使耶稣向耶路撒冷发出这番哀号。此处所哀的,即是前所说的残杀先知和义人之事;所悲的,是耶稣多次努力以后,他们仍不愿回心转意,归向上帝。耶稣把自己比做母鸡,比得多么亲切动人!天下的母亲,没有不爱护自己的子女的,但她们伸手卫护自己子女的姿态,总不如母鸡伸翼护雏,奋不顾身,显得真切动人。旧约中常以飞禽的翼护来比上帝的爱护(路得记2:12;诗篇17:8;36:8;57:2;61:5)。此处固然是直接向耶路撒冷发言,但耶路撒冷是犹太民族政教的中心,所以用耶路撒冷来代表整个民族。“你的儿女”,是指耶路撒冷的居民,也是指整个犹太民族。“我多次……”暗示耶稣曾数次来耶路撒冷传教(约翰福音2:13;5:1;7:10;10:22),企图召集耶路撒冷的居民,加入他的天国,他们却始终拒绝了;所以耶稣说:“你们不愿意。”按“看哪”一语,是谓所预言的事,如今就已开始。“你们的家”,指耶路撒冷,也连带指圣殿(参见耶利米书12:7经文与注)。“留”是说耶稣抛弃耶路撒冷,不再管她,让她去被人蹂躏成为一片荒凉(耶利米书22:5;以西结书10:18-20;11:22-25),暗示耶路撒冷的灭亡。耶路撒冷既要化为一片荒凉,圣殿自然就要夷为平地。

在解释39节以前,我们不妨先说明马太福音与路加福音的异同。路加福音把这三节放在13章之末,字句几乎完全相同。路加福音13:22-35是叙述耶稣取道往耶路撒冷去,在路上一些法利赛人劝他离开希律王所管的地方时,说出了这些话,其时离“逾越节”尚有数月。但按马太福音这些话却是受难前数日说的。如要问:这些话究竟是几时说的?是受难前数月或是前数日?这问题颇不容易解决,但就上下文看来,似乎马太福音所记的时期较路加福音更为可取。因为马太福音与路加福音所记的时期不同,所以学者对这一节的解释,也不一样。如果依照路加福音所记的时期,耶稣所说的,似乎是在荣进耶路撒冷那一天应验了。如果依照马太福音,则耶稣所说的话,是以荣进耶路撒冷为背景,而预言有一日犹太人也要如在他荣进耶路撒冷那一天一样向他欢呼,承认他是上帝所派遣来的基督。耶稣这庄严郑重的预言,似乎不能是指荣进耶路撒冷的事。耶稣在这里所说的“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是指他的死亡。按路加福音耶稣如今正是要去耶路撒冷受死,怎么能说“你们不得再见我”呢?况且这事要在“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以后才会实现,所以该在耶稣死了以后。至于几时?以往的学者,以为是在末世审判之日,耶稣再来审判生死者时。但此时耶稣来,不是为接受人的欢呼,而是为裁判人的善恶(10:32、33:26:64),不容人再有反悔的余地。所以近来大多数的学者,以耶稣此处所预言的,是在万民归化以后,耶稣还未降来审判万民以前,全犹太民族归化的事(罗马书11:25-33),此论点也没办法站住脚。在此期间,他们要见到耶稣,要如在他荣进耶路撒冷时一样向他欢呼。但耶稣要怎样使他们看到自己,或怎样接受他们的欢呼,圣经上没有一点暗示,我们也无从说起。38节内已提到耶路撒冷的灭亡和圣殿的破坏,下章所论的就是耶稣对耶路撒冷的毁灭和世界穷尽的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