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马太福音 第15章 概览

论古人的传统( 可 7:1-23 )

“那时,有法利赛人和文士从耶路撒冷来见耶稣”一句,若以之与马可福音7:1 比较,便可知道:只有文士是从耶路撒冷来的,法利赛人只是本地的法利赛人。当时耶稣是在加利利海的西岸,革尼撒勒地带;按约翰福音6:21,耶稣已到了迦百农,所以这里所说的法利赛人,当然是迦百农的法利赛人。如果再注意一下马太福音12:9-14的记载,这种说法更可证实,因为该处记载法利赛人在与耶稣讨论安息日问题后,曾恼羞成怒,退去便举行会议,要把他除灭。很可能这些法利赛人在举行会议后,特派人到耶路撒冷,把情形报告给耶路撒冷的最高当局。最高当局愿明了耶稣的行径,或更好说,愿从耶稣的作为上找到破绽,好定他的罪,因而派出一批文士来与耶稣寻衅为难。

法利赛人和文士给耶稣所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你的门徒竟敢不洗手就吃饭?理由是“犯古人的遗传”。按“古人的遗传”,即是摩西律法以外的律法,亦即是摩西以后,历代文士和教法师等所传下来的劝语或律法的注释,日积月累,竟成了一部律法书米示拿(Mishna),算为第二部律法;而后,又有解释米示拿的塔木德(Talmud)一书问世。这两部书专为记录先人的传授。他们对这传授的重视,竟与摩西律法相等,甚至日后竟超过摩西律法。有文士的名言为证:“托拉(即摩西律法)淡如水,传授醇如酒。”所以他们的结论是:违犯律法的人,罪可得赦,但谁若不遵守传授,则罪在不赦。本节法利赛人所提出的问题,即是违犯先人的传授——不洗手就吃饭。按吃饭前应洗手一事,摩西律法根本无所记载;但法利赛人却无中生有,规定了许许多多的条款。不但吃饭前后应当洗手。即在用饭中间,另吃一样东西时,也应洗手。“饭前不洗手,等于奸淫;饭后不洗手,就等于杀人。”这也是文士们的另一箴言。这种严厉而毫 无律法根据的传授,耶稣根本就想彻底铲除,自然不去遵守。门徒因为看了老师吃饭不洗手,自己吃饭前后也都不注意洗手的事。法利赛人正欲寻事生非,现在见到耶稣与他的门徒违犯了他们认为是杀人奸淫之罪的传统,如何能容忍呢?不过他们一本他们伪君子的作风,外面表现的对耶稣还有敬重的心,不 敢直犯耶稣,所以说:“你的门徒为什么……”虽然表面上是从耶稣的门徒身上说起(见12:2),但骨子里所指责的,当然是为人师的耶稣。耶稣也并不推诿他为师的责任,遂反问他们:“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上帝的诫命呢?”

本节的问法是耶稣所惯用的反问法(参阅12:11;21:25;22: 42),往往问得法利赛人张口结舌,无话可说。

“上帝说:‘当孝敬父母’……”这是原载于摩西律法(见出埃及记20:12;21: 17;利未记20:9),谁也不能否认。但奸诈的法利赛人却异想天开地用一种巧辩的讲解,使上帝的话归于无效。他们说:“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所谓“作了供献”, 即指人因誓愿将某物捐献于圣殿。这样,所献的东西,即成了圣物,若俗人使用,即犯亵圣的大罪。在耶稣时代,“作了供献”这句话,成了一句口头禅;只要儿子说出这句话,父母就再不能享用所应得的供养。这是何等的奸诈!是如何相反上帝命人孝敬父母的天职,而法利赛人却赞同这种诡辩的讲解,因为这是他们祖先给他们所传下来的遗教。所以耶稣斥责他们说:“假冒为善的人哪……”。

圣史在此所引的以赛亚书29:13并不完全合于原文和七十士译本,只取其大意而已。耶稣把以赛亚先知指责同时代的犹太人的言辞贴在法利赛人身上,只有不及,而无过之,因法利赛人的伪善远超过以赛亚时代的犹太人。然后耶稣又转向群众说:“你们要听,也要明白。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当然耶稣对群众就这问题说了不少的话,但圣史只简单地把纲要给我们写了下来。从耶稣的这句话,我们可得到两个结论:

  1. 真正的不洁,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灵魂上的不洁。
  2. 这样的不洁,不是由外来的,而是发自内心的。

不过,这里我们要注意:吃饭前后应当洗手,是法利赛人的传授;但对吃某种食物之洁与不洁,却是载在摩西律法上的(见利未记11全章)。是否耶稣说这话也有意废除摩西的律法?不少的经学者以为是。耶稣的语气,可能是如“登山宝训”所说的: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5:21、27、33等)。本节的语气可能是:“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某种东西是不洁的,你们不可吃……只是我告诉你们说:不是人于口的污秽人……”因此可说,这是新律法的公布,旧律法的成全。但这新律法的生效,则须等到新教会正式成立之后。从使徒保罗在论食物的问题上指责使徒彼得那回事上看来,彼得之所以不敢吃某些东西的缘故,一定是因为他见到主耶稣恪守摩西律法,对摩西律法所禁吃的某些东西,从不沾唇(加拉太书2:11-14;使徒行传10:15、28)。虽然如此,但法利赛人对耶稣的言论却大为不满,口出怨言,说他破坏古人的遗传。所以门徒听到了,便转告耶稣说:“法利赛人听见这话,不服(原文是跌倒),你知道吗?”

耶稣听了门徒们的报告,就对他们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耶稣的这句话,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麦子与稗子的比喻” (13:24-30):如同稗子不是家主(天父)而是仇人(魔鬼) 所撒的,所以终不免要被拔除;同样,法利赛人顽抗上帝的圣意,曲解圣经,不信耶稣为天父所派来的弥赛亚,耶稣就将他们比作不是天父种植的植物,实在得当;那么他们的下场,只有被铲除。然后耶稣说他们是瞎子,是瞎了眼的领路人。“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14节与13节比喻的意义相同:13节说法利赛人的悲惨结局(即“必要拔出来”),14节则说他们必“掉在坑里”,所不同的,是连无罪的老百姓,也连带在内。因为老百姓不能熟读圣经,犹如瞎子,看不见应走的路,但负责领导人民的文士和法利赛等人,不但不明白圣经的真谛,反而任意曲解,无怪他们将有悲惨的下场。

15节:“彼得对耶稣说:“请将这比喻讲给我们听。” 按文法来说,彼得的要求应与前文紧接,也就是问:不是天父种植的植物,必被拔除;或者,瞎子领瞎子一起掉在坑里:两个比喻作何解释。可是从 17-20节耶稣的答话上来看,仍是讨论食物的沾污人的理由。所以中间可能还有其他的话,为圣史所省略。尤其由马可福音7:17的记载,我们知道:彼得是在他们“离开众人,进了屋子”才发问的。由此可以明了为什么耶稣的答话仍是在论食物的问题上。耶稣回答他们说:“你们到如今还不明白吗?”意即:道理是这样浅显,而你们又追随我一年多了,还不懂我的语意吗?然后给他们说明为什么入口里的,不会沾污人。因为真正的不洁,只是人灵魂上的不洁;使人灵魂不洁的,只有罪恶,而罪恶则先由心中生出。所以耶稣最后的结论,是吃饭前后洗手与不洗手,对人之洁与不洁毫无关系。看,耶稣所用的心理教授法是多么奥妙!

迦南妇人的信心( 可 7:24-30 )

“耶稣离开那里,就退往推罗和西顿一带去了。”推罗、西顿是古时地中海东岸腓尼基国的首都名城 (见11章的注释),在加利利之北。耶稣这次出外的目的,马太福音虽未明言,但由马可福音7:24可以推知:耶稣这次出外的目的,至少有上次去伯赛大而没有达到的目的,即使他的门徒稍事休息,藉此在这幽静的环境中,对他们加以特别的训练。此外我们以为也许是为了暂时躲避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的阴谋暗算。一方面,也是为躲避人民热烈拥护他为王的心情。最后使外邦人也有得沾救恩的机会 。

上图:罗马帝国时代的推罗城遗址。历史学家们认为紫色颜料是在腓尼基人统治下的推罗发明的。

“有一个迦南妇人……”,马太福音称这妇人为迦南妇人, 因马太福音的福音是写给犹太人的,所以特用了犹太人对此地所用的名称(见创世记10:15等),马可福音则以当时希腊罗马人的称呼,称她为叙利腓尼基人。可奇怪的是:怎么一个迦南妇人(马可福音7:26),能称耶稣为“大卫的子孙”?这名称,无疑地,她是由犹太人听来的。可能她的邻舍内有犹太人居住,听他们说,将来有一位弥赛亚,即“大卫的子孙”来拯救以色列人。再者耶稣传教已一年多了;在耶稣一开始传教的时候,耶稣行奇迹的大名,就已传到推罗西顿一带了(见4:24);之后又有不少的人来自推罗、西顿一带为听耶稣的道理(马可福音3:8) ,所以当她 一听到那位耶稣,即以色列的救世者弥赛亚来了,便本着一片赤诚的心,跟在耶稣与使徒后面,喊说:“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

从22、23两节看来,这妇人是在路上便跟在耶稣与使徒后面喊叫,但马可福音7:24 却记载:“耶稣进了一家”,那妇人是在那一家里,向耶稣求恩的。不过这和马太福音全无冲突的地方,因马太福音本节记载:耶稣“一言不答”,是说耶稣在路上,完全不理睬她,直到来到人家里,才和她谈话。在路上时,使徒们耐不住她在后面的喊叫声,就求耶稣可怜她,打发她走;使徒们为世人与耶稣间的中间人,这又是一明证。

“我奉差遣……”这一句话,揭晓了耶稣一路不理睬那妇女叫喊的理由,因为耶稣奉命而来,是为先救上帝的选民——以色列。耶稣在打发使徒出外传教时,曾命令他们说:“外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10:5)。不过这是希伯来语风,言其首要的任务是救以色列人,但决不是对其他民族毫不关心的意思。从下面耶稣赐给那妇女所求的恩惠一点来看,即可以证实。这妇人当听到耶稣已在开始说话,她内心已获得了一线希望,遂大胆前来叩拜耶稣说:“主啊,帮助我!”

但耶稣愿更进一步试验她的信心,就对她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这句话我们乍听,似乎不应出诸至仁慈的耶稣的口,不过我们应当知道:一方面,耶稣是在试验她;另一方面,这句话是犹太人对外邦人所惯用的,好像已成了一句俗语。犹太人所以称呼外邦人为“狗”,是因为他们不认识真主,敬拜假神偶像,行为方面多不合伦理道德。今耶稣为试探那妇人的信德,遂以犹太人对外邦人通常所用的称呼称她。 再者,在原文之中,这里的狗是小狗的意思。也就是说,耶稣在“狗”字上面特加一“小”字,已将伤人的口气和缓了不少。照字面来讲,犹太人中,若但用“狗”字,是指郊外的野狗;若加一“小”字,则指家畜。既是家畜,自然有权利获享家主的优待。想那妇人一定也明了这句话的意思,从她的答话上也可以证明,因她立时就对耶稣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 所以耶稣称她“小狗”, 并不如我们所想象的,使那妇人难堪。

耶稣一听那妇人这样谦逊而充满依靠之心的话,他仁慈的圣心再也不能忍受了,不但使那妇人获得所求——女儿痊愈,而且还特别赞扬了她的信德。这里应注意的是:耶稣多次感叹人的没信心,至于称赞人的信心,则不多见,除了对这迦南妇人外,马太福音8:13耶稣还称赞过迦百农城百夫长的信心。那位百夫长也是外邦人。既然“天国的子民”——犹太人——不愿信奉耶稣的教义,上帝叫那善心的外邦人(3:9)不但成了亚伯拉罕的子孙,而且也成了上帝的儿女。

治好许多病人

耶稣在推罗、西顿一带住了多少时候,我们不能确实知道。不过我们可肯定的说:由本章至18章内所记述的事迹,都是发生在二十九年六月中旬至同年十月中旬四个月内的事。耶稣离开推罗、西顿后,按29节所载,又来到了加利利海沿岸。但这记载未免过于笼统,若但凭本节所记,连耶稣是在湖东或是湖西,都不得而知。所幸马可福音7:31给我们记了一个较为详细的记述,告诉我们耶稣所走的路线是由推罗出发,往北先到西顿,然后才折往东南,经过黎巴嫩,黑门山,进入低加波利,然后由低加波利来到了加利利海滨,即湖之东岸。按低加波利的居民,当时除了少数犹太人外,大部分都是外邦人。耶稣在该处,因前面 24节所说的理由,没有宣讲天国的福音。但因过去他曾在那一带治好了两个被鬼附着的人(马太福音8:28),人们早已知道他行奇迹的大能,所以一听说耶稣来了,便给他送来了一大批残废,如瘸子、瞎子、哑巴和患其他病症的人。至于30节所说的“有残疾的”,是指手上有毛病的人,如马太福音12:10 所记述的那人。耶稣一一治好了他们。至于耶稣怎样治好了他们,马太福音只字未提。马可福音对一个又聋又哑的人,有一段特别详细的记述(马可福音7:32-35)。他们见耶稣治好了所有的病人,就都惊讶耶稣的大 能,“归荣耀给以色列的上帝”。从这句话上,一般的学者认为本节所述颂扬上帝的人,更好说是外邦人,因为他们颂扬“以色列”的上帝。按犹太人通常不这样称呼上帝,不另外标出“以色列”这个名称。

耶稣使四千人吃饱( 可 8:1-10 )

32-38节一段,记述耶稣另一次增饼的奇迹,但因和14:13-21所载,有不少类似的情形,竟有些学者以为两处所记述的只是一回事的两次记载。不过他们所依据的理由,远不如主张耶稣两次增饼的意见的理由充足圆满:

  1. 这两段记述的本身,除有几处相同外,不同之处却更明显。
  2. 耶稣增饼如果只一次,那就无法解释,何以同一圣史要两次记述同一事件。
  3. 马太福音16:9-10;马可福音8:19-20也明言两次增饼的事。

由于上述三点,耶稣曾两次增饼,断无疑问。其次我们要问:耶稣这次增饼是在什么地方?我们由前注释可以知道,这次增饼是在加利利海东岸的低加波利内。但是我们无法确知是在海东岸的东南或东北。有些学者以为是在前次五饼二鱼神迹的地方,但也有些学者以为是在偏东南处,即今之希颇(Hyppos)地方。 这大神迹自然又是由耶稣的慈心发出来的。他先给门徒们说:“我怜悯这众人……”这群众当然就是低加波利的居民;他们见了耶稣所显的神迹,便跟随耶稣,听耶稣的道理。他们虽已三天的工夫兴奋地跟着耶稣, 食物早已断绝,但仍不觉饥饿。可是仁慈的耶稣,因了他们这片赤诚,慈心大动,便向使徒们说:“因为他们同我在这里已经三天,也没有吃的了。我不愿意叫他们饿着回去,恐怕在路上困乏。”使徒们却仍和前次一样老实地对耶稣说:“我们在这野地,哪里有这么多的饼叫这许多人吃饱呢?”我们决不能因使徒们已经验过一次耶稣增饼的事,来谴责使徒们无信心,因为这增饼的奇事,毕竟是大奇迹,是不寻常的事;使徒们自不能因为见过一次不寻常的事,就时常要求耶稣作不寻常的事;正如使徒们不能因见耶稣和彼得步行水面,就把他们的小船抛掉一样。所以使徒们据实回答耶稣,实在合情合理。耶稣便向他们说:“你们有多少饼?”他们答说:“有七个,还有几条小鱼。”想来,这七个饼和那几条小鱼,仍和前次一样,是偶然在群众中找到的,而不是使徒们自己带来的(10:9、16)。由35节“坐在地上”一语,和前次“坐在草地上”(14:19)一语来作比较,可知这次增饼的时间已不是春天了(参见14章的内容)。36节所记“祝谢”,“擘开”等举动和前次增饼奇迹完全相同。关于这些举动的意义,14章的注释之中已经提及,是犹太人用饭时的普通礼仪。众人吃饱后,仍和前次一样,耶稣命人把剩余的碎屑收集起来。所不同的,是上次所有为收拾 碎屑的用具,是篮子,这次则是筐子。两种用具本没有什么另外的分别,不过后者较前者为大而已。因使徒行传9:25记载,使徒保罗是坐在篮子里由大马士革城墙上系下逃走了的,所以这框子能容纳一个成年人,容量当然不算小。此外所记的吃饼的人数与吃饱饭后所收集的筐数亦有所不同。前次吃饼的人约有五千,今次则有四千;前次收集了十二篮子,这次收集了七匡子。由以上各节看来,耶稣这次增饼喂饱群众的事,实是另一回事,殆无可疑。

“耶稣叫众人散去,就上船,来到马加丹的境界。”马加丹位于何处,至今仍是一个谜,虽然考古学者, 在多年考究以后,仍未能给人一个圆满的答复。有些学者以为是在革尼撒勒湖的南边,约旦河的东岸;另有些学者却以为是在湖的西岸,即抹大拉地方。按后一学说:马加丹即抹大拉的别名。我们若参看马可福音8:10,问题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令人无所适从。因马可福音8:10的起述,又用了另一名称:大玛努他。 因而我们不能指定马加丹究竟在何处,但愿随大多数经学者的意见,以马加丹是在湖的西岸,因为在下章第一节(16:1)圣史即刻记载法利赛人和撒杜该人重来纠缠耶稣,湖东岸的居民,大部分是外邦人,所以不会有有权势的法利赛人。并且在16:5又记载:耶稣和门徒又往对岸去了,随后13节便记载:耶稣来到了凯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按凯撒利亚·腓立比位于湖的东北。那么他们的出发地,便在湖的西岸;由此可以推出,马加丹应在湖的西岸。

马加丹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