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马太福音 第11章 概览

11-13三章为本书的第三卷。按圣史一贯的作风,本卷亦分为二:11、12两章叙述吾主的事迹;13记述耶稣所讲的道理。只着重纪事而不着重编年的马太,在本卷中,把一切有关弥赛亚神国和这神国奥义的资料,不管时间与空间有无距离,都搜集在一起,使读者更容易对弥赛亚神国有所认识。

本章1节是马太福音所惯用的一种承上启下的句法:上半节是记耶稣的长篇言论后所用的结束语(参看7:28;13:53;19:1;26:1),下半节是开始一段新的记述。按此处所记,是耶稣打发使徒出外传教以后,自己也出外宣讲施教的事。“往各城去传道教训人一语,是泛指犹太人的城邑和村庄,即加利利和其附近地区。

施洗约翰的门徒来见耶稣

天国确是一个神秘的国,连约翰对耶稣建国的态度也不甚了解。约翰虽在狱中,但希律对他还存着一点敬畏之心(马可福音6:20、26),所以也很优待他,准许他的门徒不时来探望他。这些来探望他的门徒,固然时常向自己的师傅报告耶稣以慈心所显的圣迹,但是约翰从来没有听过耶稣宣布自己是弥赛亚;反之,耶稣还严厉斥责公然宣布他这个名衔的人们,并禁止受恩的人去张扬他们所受的恩惠。像这样的作风,如何能与他先前有关弥赛亚来时具有尊严权能的言论相合(3:11、12)?约翰对这态度颇为不解,于是便差遣自己的门徒去访问耶稣。

2节“约翰在监里听见基督所作的事”一句,说出了约翰被囚在监中已有了相当的时期,这正与马太福音4:12所记约翰就捕之事相配合。但马太福音在此并未提出约翰被囚的原因,在14:3-12记述约翰殉道时才加以说明。“打发两个门徒”,马太在此处并未说出约翰派遣了几位门徒,但由路加福音7:18我们知道,他曾派了两位。3节“那将要来的”,即指弥赛亚:这可由耶稣同时的犹太文士对诗篇40:8;118:26的讲解可以证明。

耶稣差遣十二使徒( 可 6:7-13 路 9:1-6 )

耶稣的回答出乎约翰的意料,耶稣不说“不是”,因为那不能够;但也没有清楚答复约翰所期待的那个“是”字,只拿事实来表现他是否是“那将要来的”。按路加福音7:21、22的记载:约翰的门徒来访耶稣时,耶稣正治好了许多患病有疾苦的并被鬼附着的人,又使许多瞎子看见。他便答复他们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风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按这些神迹都是从前先知预言弥赛亚来临时要行的(见以赛亚书26:19;29:18;35:5;61:1)。耶稣既然在事实上实现了先知们论弥赛亚所讲的预言,那么,耶稣对约翰的答复,虽未明言,然较诸明言更为有力。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按“跌倒”一词,是由希腊文 动词“σκανδαλζω”直译的。这动词是由名词“σκανδαλον”而来的,原义是指路上的绊脚石,以后引申为人对某人、某地、某事,心中见怪,而引起反感,甚或陷于罪过,犹如在行路时碰到绊脚石,跌倒一样。如今耶稣在这里说:“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即是说:凡不以我为绊脚石的(16:23),或者:我为某人不是一块绊脚石,就是他不为了我而受到灵魂损害的,是有福的。耶稣所说的这句话,是有超空间超时间的普遍性的,不是向约翰发的,而是向万世万国世世代代的人说的。犹太人以耶稣为绊脚石,因为他们见耶稣的行止与他们所梦想的弥赛亚完全不合;外邦人以耶稣为绊脚石,因为他们不了解上帝即是爱(哥林多前书1:22-23)。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耶稣说这话并不是向约翰说的;那么我们要问:约翰为什么差遣自己的徒弟去访问耶稣?对这问题,学者们的意见莫衷一是。今就主要的意见可分为三派:

  1. 约翰之所以遣徒访问耶稣,是因为约翰对耶稣的信心有所动摇。对这一个答案的讲解,又分为两派:唯理派学者主张约翰之派人访问耶稣,是由于约翰不知耶稣是否是弥赛亚。有些解经学者则认为约翰知道耶稣是弥赛亚,不过只是在信心上受到了一次严重的考验,犹如人在圣德道路上,难免没有“黑暗之夜”(Nox obscura)的时候。当时约翰身在狱中,见自己当先锋的竟被囚在狱中,而骄傲蛮横的人却踌躇满志,是以对耶稣是否有意建立天国的信念起了动摇,因而 便派遣自己的门徒去访问耶稣。对这一讲解,就大公教会教义方面来讲,固然无可厚非,但与圣经经文却不相符。因为圣经明说:约翰派人访问耶稣的话是:“那将要来的是你吗?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并不是:“你是否有意要建立天国?”或者“你何时建立天国?”至于唯理派学者的讲解,则更与圣经他处的记载不符,因按约翰福音1:15、27、29;马太福音3:11、15等处的记载,明言施洗约翰早已知道耶稣即是弥赛亚——那位要来的救世者。是以教父们(德土良除外)都不以此说为是。
  2. 约翰之所以派人访问耶稣是为自己的门徒着想。约翰被囚在监里已久,念及自己的末日也许就要临头,为了要根除自己的门徒对耶稣所起的反感与错误观念(约翰福音3:22-26;马太福音9:14),遂派遣他们到耶稣那里去,使他们对弥赛亚问题,由耶稣口中得到一个彻底的答复。这一见解可说是教父一致的主张。
  3. 约翰之所以派人访问耶稣,是为耶稣着想。约翰派人访问耶稣,并不是因为他对耶稣的信仰有所动摇,而是要给耶稣一个机会,使耶稣郑重声明自己的身份。约翰是耶稣的先锋,毕生努力引人认识耶稣即是那位要来的弥赛亚;如今久在狱中,自觉死期已近,仍不见耶稣宣布自己为弥赛亚。所以为了至死要执行自己作前驱的使命,遂派自己的门徒,去询问耶稣是否是那要来的弥赛亚,使耶稣亲自宣布自己的身份。在另一方面,也可使自己的门徒由认识耶稣,进而信从耶稣。这一答案与前一答案不但没有什么不合的地方,而且更可作前一答案的补充。所以近代的公教学者多主张此说。不过,按圣约翰狱中的心理来看:一方面固然他确信耶稣为弥赛亚,但另一方面,他对耶稣迟迟不发表自己为弥赛亚的作风与他行事的态度,大惑不解。他先前所宣布弥赛亚来临时威风凛凛的气概(3:7-12),直到今日仍未见到基督显为审判者的端倪,于是便在迫不及待的心情下,派遣自己的门徒去访问耶稣。约翰这一举动与初期教会对“主,耶稣,请来罢!”的渴望等待两相辉映。

7-15一段,记载耶稣一面称赞约翰的德行,一面说出约翰的伟大使命;然后以旧约与新约相比,而道出新约的可贵。

7节“他们走的时候”,即约翰的门徒回去之后,“耶稣就对众人讲论约翰说……”;耶稣在这时刻称赞自己的前驱约翰是最适当不过的,因为耶稣对约翰的称赞,可使民众看出约翰之所以派人来访问耶稣,并不是因为约翰对他起了疑心,而只是因为没有完全了解弥赛亚的使命罢了。耶稣为称赞约翰先用了两个否定式的问句,说明约翰并不是一个弱者,也不是一个随风倒的宣讲员,犹如耶利米和以西结时代的假先知一样;更不是一个穿着华美衣服安享快乐的人;相反地,他是一个严肃的修行者,是一个威武不能屈的人。他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希律的淫威,毫无所惧,虽身陷囹圄,亦在所不辞。这又怎能比之于“风吹动的芦苇”?约翰身穿骆驼毛衣,腰束皮带,以蝗虫与野蜜为食(3:4);又怎能比之于“穿细软衣服”,生活奢侈,任性纵欲而不知吃苦为何事的王家子弟?前后两相比较,便显出了约翰的伟大处。并且耶稣在9、10两节中,更以肯定的方式道出了约翰的伟大:他不仅是一位先知,并且超过了旧约时所有的先知。耶稣为证实这一点,援引了玛拉基书3:1的话,说明约翰即为那在弥赛亚前开道的使者(详见玛拉基书3:1)。因此约翰之所以伟大,不但是因为他具有不屈不挠,意志坚强的人格,而更是因为他担当一项不凡的任务——作弥赛亚的先锋。

正因了他是弥赛亚的先锋,所以耶稣接着又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这样的赞词,为约翰可说是登峰造极,无以复加了。可是,话又得说回来。约翰地位之尊高,只不过是就过去之旧约而言;但如果就新约而论,那他的地位又远逊得多了。所以耶稣又说:“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这里所说的天国即指耶稣所立的圣教会。“在天国里最小的”,指属于圣教会的人,都比约翰大。因为约翰虽然介乎旧新约之间,但他仍不能算为新约的人,因为救主的工程尚未告成。在此要注意:此处所论的“大”或“小”,决不是就圣德而言,而只就历史先后和所处的环境不同而言。

12节“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并不是指由约翰诞生起,而是指由约翰开始宣讲天国,给人施洗的时日起,因为那些日子正是约翰一生最辉煌的日子。耶稣说这话时,约翰已被囚在狱中,另一个新世纪业已由耶稣开始:这是福音的时代,新约的时代。在这新约时代中,“天国是努力进入的”。按“进入”也翻译为“夺取”一词,希腊文作:βιαζομαι,原意为“以力冲撞”。这动词在本节内用为受动词,所以直译应作:“天国受到猛力的冲击”,或“对天国施压力”。对天国施压力可能含有两种意义:一种是恶意的攻击,如法利赛人等竭力反对耶稣,不许人们进入基督所立的天国(23:13);另一种是善意的冲击,即竭尽全力以挤进天国。若就下文来看,再与路加福音16:16相比,第二种意义较为合乎经义。“努力的人就得着了”,谁是以猛力夺取而攫得天国的人呢?虽然耶稣在此没有明说,但由路加福音7:29 及马太福音21:32 可以推知,即是百姓、税吏和娼妓。他们一听到了约翰所宣讲的悔改道理,尤其听到耶稣所讲的天国福音,便竭力地去攫取,好像惟恐抢不到所发现的宝石一般(13:44,46)。这为那般骄矜自夸的法利赛人,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13节更清楚地说出约翰是一个分划旧约与新约的人物。“众先知和律法”,即“旧约”的代称;“到约翰为止”,所以约翰可说是旧约中的最后代表人,由此新约便藉耶稣开始了。所以说约翰是一位划时代的人物,真是名副其实。耶稣在14节,又将约翰比作经上所记载的那位要来的以利亚。按以利亚要来的观念,原出于玛拉基书4:5 “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但那“大而可畏之日”是什么日子?按该处的注释的讲解,这“大而可畏之日”即是弥赛亚来临的日子。耶稣在这里也对民众说: “你们若肯领受,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亚。”(参见17:10-12)。所以那“大而可畏之日”,即是耶稣——弥赛亚来临的时期。“那位要来的以利亚,当然就是耶稣的先锋约翰了。但这并不是说约翰就是真以利亚的化身;耶稣所以称约翰为以利亚,不过是说约翰在自己前,刚毅果断,以大无畏的精神,为自己开路,犹如古时的大先知以利亚那般的刚毅果断,为上主证道,对君王及假先知的迫害,毫不畏缩,一无所惧。

16-19一段,虽然不知是耶稣何时讲的,但圣史插在此处非常适合,因为这段话与“天国的奥义”颇有关系。天国原是上帝最大的恩赐,但世人也应当以赤子之心去领受。可是,不幸的,在耶稣时代,却有许多人不愿接受这天国。于是耶稣伤感地以疑问的口吻说:“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呢?”遂后由日常的生活中取了一个孩童的比喻来形容这世代。“这世代”当然是指耶稣同时代的犹太人,不过按路加福音7:30的记载,这里所指的尤其是那些骄矜自夸的法利赛人和文士。耶稣把他们比作大街上的孩童,是说他们无理的取闹与执拗和大街上的顽童没有两样。孩童们别扭起来,无论怎样,与别的儿童们是玩不到一起的。请他们欢乐跳舞,他们不愿听从;请他们捶胸哀哭,他们也不理不睬;但是为了什么?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法利赛人和文士对上帝的计划也是如此。弥赛亚的先锋约翰来了,禁食刻苦,不吃不喝,与常人不同,他们则说:“他被鬼附着的”。弥赛亚自己来了,也吃也喝,与常人无异,他们却说:“看哪!贪食好酒的人”。吃喝不是,不吃不喝也不是,究竟怎样才是呢?连法利赛人自己也不能解答。所以耶稣把他们比作无理取闹的孩童,实在恰当。任凭法利赛人和文士怎样无理执拗,任凭他们怎样骄矜自负,不愿别人成功,但耶稣必然会使自己的事业成功,因为“但智慧之子总以智慧为是”。这句话的意义,即是:不管法利赛人和文士怎样无理取闹,不管他们对上帝救世的计划怎样执迷不悟,加以反击,但上帝救世的计划已由耶稣所行的一切,亦即天父要耶稣所行的一切(约翰福音4:34),获得证明是正义的,是合理的,是理当如此的。所罗门智训5:1-8正可作本节的注脚。 所罗门智训5:1-5 那时候、义人在磨难他的人、就是篾视他工作的人面前、大放胆量。他们一见必惧怕心惊、也必诧异义人得救的奇妙。他们要懊悔忧伤、心中绝望、自言自语的说:「这就是他。我们曾屡次的羞辱他、讥诮他。我们愚昧人曾断定他的生活癫狂、他临终必得不到尊贵。那知道!他被列爲上帝的子民、得站在圣贤的地位。

耶稣责备不悔改的城( 路 10:13-15 )

20-24节一段说明:凡不肯接受“天国”的人,必要遭受不可避免的灾祸。由路加福音10:13-15,我们知道这一段话是耶稣在派遣自己的门徒出外传教的时机上讲的。马太福音把这段话记在这里,是因为马太不着重时间的次序,但着重纪事。耶稣在前一段内把同代的人比作大街上的孩童,因为他们不肯听从约翰和耶稣所宣讲的道理;在本段内,耶稣更具体地说出,那些受惠最多,见过耶稣奇迹最多的城邑内的人,也不肯信从他;所以耶稣便定了他们的罪案,说出他们将来应受的审判,更为严重。按哥拉汛、伯赛大和迦百农三城,是耶稣在加利利传教时受惠最多的城邑。但是其中的人们,却没有因耶稣所显的奇能,所讲的道理而衷心悔改,致使至仁至慈的耶稣也不得不向他们宣告他们所要受的审判,甚至把他们放在古时以骄奢淫佚闻名的推罗、西顿、所多玛等城之下;明言在审判之日,推罗、西顿、所多玛诸城所要受的审判,也比他们所要受的轻。因为耶稣谴责三城是铁一般的事实,所以经学家们不厌其详地考究上述诸城的所在地。

上图:古罗马时期迦百农的遗迹。

上图:古罗马时期迦百农的遗迹。

迦百农城据学者们的一致意见,即今日提庇里亚海西北靠近湖边的Tell-Hum(大家都一致认为迦百农位于加利利湖西北岸,约旦河西五公里。迦百农是现在的Kefar Nahum (希伯来文)或Talhum (阿拉伯文),Kefar 是乡村,Nahum 是那鸿,所以迦百农的意思就是“那鸿的乡村”。这名字到底是纪念旧约先知那鸿,还是另有其人,至今仍难以查考。至于Talhum,或有人称Tanhum,后来又念著Tell Hum,即那鸿的废墟的意思)。

哥拉汛即今位于Tell-Hum北面偏西约三公里处的卡拉泽村(Kirbet Keraze'h)。

哥拉汛会堂里的「摩西椅」。

哥拉汛会堂里的「摩西椅」。

伯赛大位于何处,学者们的意见至今不一,有说在湖东,有说在湖西。按近代大多数学者的意见,皆以提比里亚海北约旦河河东岸约二公里的厄耳阿辣基(ElAradj),为昔日伯赛大的所在地。由路加福音9:10得知:在使徒传教回来之后,耶稣曾把他们带到伯赛大,在那里以五饼二鱼饱饫了五千余人;不过,如果伯赛大的所在地即今日的厄耳阿辣基,为马可福音6:45颇有困难。耶稣将哥拉汛和伯赛大比诸推罗和西顿,并且等而下之,是因为这两座城都是外方人的城市。按推罗和西顿原是古腓尼基先后建都的所在地,位于地中海东岸,当时以商业闻名(以西结书26-28)。既善于经商,国运自然富强,因而骄奢淫佚之风在所难免。但耶稣却说:“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按“披麻”,即穿麻衣,原是一种用粗毛线所织成的袋形衣服,古时小亚细亚各地人民,惯在居丧时佩带(撒母耳记下13:19),为表示心内极端的痛苦。同样,人在极端痛苦时,往往坐在地上,将灰撒在头上(约拿书3:6)。所以圣经上多次有披麻蒙灰的用语,以表示痛心悔改。因此,披麻蒙灰便成了诚心悔改的表记(列王纪上21:27;以赛亚书3:24;15:3;耶利米哀歌2:10;约珥书1:13;路加福音10:13)。耶稣斥责了哥拉汛和伯赛大之后,更严厉地斥责了迦百农城,将迦百农比作所多玛。虽然所多玛城在圣经上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参阅创世记13:13;18:20);但她在审判之日所要受的审判比迦百农所受的还要轻。这是因为迦百农的罪恶是上帝所最恼恨的罪恶——骄矜自夸。“天上”与“阴间”是两个极端相反的顶点,言明自高者必被贬黜,自抑者必被举扬:这正是上帝对人类的一贯作风。

到我这裏来( 路 10:21-22 )

25-27一段被称为“约翰启示中的宝石”,实在是应当的,因为不但就它的言词来说,与约翰颇同,而且就它的内容来讲,也颇与耶稣在第四部福音中关于自己与父间的关系,所发表的那些珍贵的言论相似。就它的内容来讲:这三节乃是耶稣圣心因感于圣灵在欣悦中向父所吐露的称谢词。马太将这篇珍贵的言辞插在这里,虽然不合于历史的次序——因为由路加福音10:21、22 我们知道:这段言辞是在门徒出外传教归来后,耶稣为圣神所感动而发的,但很适合于他纪事的次序。因为前面耶稣说出了什么样的人不肯接受天国,如今又说出什么样的人要欣然接受天国。耶稣之所以称谢父,是因为父将救世的计划瞒住了那些骄矜自夸,自命不凡的智者,而显示给具有赤子之心的人。父启示的中心点,即是叫人认识圣子并藉圣子而认识圣父。具有赤子之心的人群,虽然由天父获得了这种认识,但这种认识仍是一种有限度的认识,因为谁也不能完全认识天父和圣子,只有天父完全认识自己的圣子,也只有圣子能完全认识自己的父。使徒们所见所闻的历史上的耶稣,即是永远圣父的永远圣子,所以耶稣说:“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即言父把上帝的本性和弥赛亚的尊位与权柄都交给了我。由此看来:耶稣与父原为一,谁看见了耶稣,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30;14:7-10)。

最末一段(28-30)与耶利米书5:5;便西拉智训40:1;51:31等处颇为相似,但这不过只是外表上的相似而已。因为耶稣用这段话,一方面是为召请天国的子民,另一方面也是为教训世人,应怀着怎样的心情才能进入天国。耶稣所召请的是“凡劳苦担重担的”,即那些身受生活与罪恶压迫的人群,亦即那些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轻视的“老百姓”,他们因生活的贫苦与罪恶的压榨,得不到真正的安息。可是一进入了天国,天国的君王耶稣便赐给他们现世与来世的永久和平。进入天国,作天国的一分子,就等于追随耶稣,努力认识他,爱慕他,甚至为他舍生。所以基督的宗教并不是基于书本,或者基于思想上的宗教,而是一种真正的生活体验,是一种超性生活的实现,是一种出自爱德的勇敢行动。凡因爱而去跟从耶稣的,当然会觉得他的“轭是容易的”,他的“担子是轻省的”。“轭”和“担子”是指吾主的诫命和法律。换言之:即是他国度——圣教会——的国法。可是这些诫命和法律并不是一部死的法典,而是一种具有吸引力的典型,供人学习与效法。耶稣的门徒要始终努力学习他们老师的典型和榜样。如果我们因人性的软弱而失足,不可失望,因为我们的师傅并不像那些严厉的法利赛人一样,把不可负担的担子加在人的肩上(23:13等);他是“柔和谦卑的”,只要我们真心悔改,他便忘却了我们的过犯,待我们犹如爱子一般。圣彼得、撒玛利亚妇人、抹大拉的马利亚,和福音上所记的其他罪人悔改的事迹,都可作吾主这段话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