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马太福音 第10章 概览

耶稣拣选十二使徒 ( 可 3:13-19 路 6:12-16 )

十二使徒(無猶大,含馬提亞)。

本章是耶稣的第二篇冗长教导,在打发使徒到加利利各地传教以前,给他们讲的传教教导。按马可福音6:6b-13和路加福音9:1-6也有这教导,但仅载了本章的首段(由5-15 节)。由16-42节一段,其他二圣史,却记于别处。马太在此似乎搜集了耶稣在不同的时间对使徒所讲的训言,为了使各时代的传教士便于阅读,编成了一篇训言,就如他在5-7章“登山宝训”所作的一样。若问耶稣何时何地初次打发使徒出去传教?这问题是极难解答的;不过照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记述,大概是在耶稣治好患血漏的妇女和复活睚鲁的女儿以后(9:18-26),约翰死以前(14:6-12)。按马可福音的记载,此篇传教教导之前,记载了耶稣去拿撒勒讲道的事。由此可以推知,初次派遣使徒的事,似乎是在公元29年3月左右,地点大概离拿撒勒不远。1节说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所说的“门徒”,大约就是在八个月以前,讲“登山宝训”以先,由门徒中所选的那十二位使徒。参阅5章前的要义(一)。耶稣赐给了他们赶鬼和医治各种疾病的权柄。按路加福音9:2这两个权柄以外,还有宣讲天国的权柄。

耶稣为什么叫了“十二门徒”,以及“使徒”有什么意思,参阅路6章注释。马太福音以前没有提选立使徒的事,此处列出使徒的名单,十分恰当。我们若愿意对十二位使徒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必须把此处的名单与马可福音3:16-19;路加福音6:13-16;使徒行传1:13所有使徒的名单对照一下。除了使徒行传1:13所列的缺少犹大外,各名单都是十二位使徒,而且都分为三组。关于次序,应当说明:西门彼得常居首位,也为第一组之首,腓力居第五位,为第二组之首。亚勒腓的雅各第九位,为第三组之首。加略人犹大常居末位。每组中其他的名字,三圣史略有不同,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虽为同一作者所著,但也不相同。为什么次序上有这样的区别,不得而知。关于名字方面,也有几个彼此不同之处。这是因为使徒们实在有几个不同的名字。按马可福音6:7耶稣派遣使徒两个两个的去传教。很可能马太福音是按着分派传教的次序,列了使徒的名单:西门彼得和安得烈(兄弟二人);雅各和约翰(兄弟二人);腓力和巴多罗买;多马和马太;亚勒腓的雅各和达太(兄弟二人,大概为叔表兄弟);奋锐党西门和加略人犹大。今按马太福音所列的次序将三组列出(将其他圣史所列名单的异同,置于括号内),并加以解说。

第一组:1.西门彼得,2.安得烈,3.雅各,4.约翰(路加福音与马太福音同;马可福音为为1、3、4、2;使徒行传为1、4、3、2。)此处说:“头一个叫西门,又称彼得”;所说“头一个”,一定不是因为他在名单上是第一个(因为很明显,不必说),也不是因为他是第一个被召选的(因按约翰福音1:40-41彼得在安得烈以后被召)。所说“头一个”,是指他为使徒之长,为首席(16:17-19)。“他兄弟安得烈”,为彼得的亲兄弟,二人是伯赛大人(约翰福音1:47),是渔夫(4:14)。大雅各和约翰是亲兄弟,为载西庇太的儿子,也是渔夫(4:21)。二人因性情激烈,耶稣称他们为“雷子”(马可福音)。

第二组:5.腓力,6.巴多罗买,7.多马,8.马太。(马可福音与路加福音为5、6、8、7;使徒行传为5、7、6、8)。腓力是伯赛大人(约翰福音1:45)。巴多罗买,极可能就是拿但业(约翰福音1:45-51)。若他就是拿但业,那么他是加利利迦拿人,或许也是一个渔夫(约翰福音21:2-3)。多马,按约翰福音11:16;20:24;21:2也叫低土马。这名号大概是多马一名的希腊意译,即“孪生子”的意思。马太也叫利未,曾为迦百农的税吏,参阅9章。

第三组:9.雅各,10.达太,11.西门,12.加略人犹大(马可福音与上同,路加福音为9,11,10,12;使徒行传与路加福音相同,但缺最末的一位)。雅各(按马可福音 15:40 作“小雅各”),加上他的父亲亚勒腓的名字,以别于约翰的兄弟“大雅各”。他的母亲名叫马利亚,她也是一个名叫约西者的母亲(27:56;马可福音15:40)。这个马利亚大概是童贞圣母的叔表姊妹。雅各、约西、西门和犹大,按13:55同称为“主的兄弟”,即叔表兄弟。达太,按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称他为雅各的儿子犹大,以别于加略人犹大。称为雅各的儿子犹大,因为他是小雅各伯的兄弟(大概为叔表弟兄)。西门称为“奋锐党”(按马太福音原文作cananaeus,路加福音作Zelotes,一为亚兰文,一为希腊文,意义相同)。。他与犹大、达太大概是“主的兄弟”,即叔表兄弟(13:55)。最末为加略人犹大(四圣史都把他置于末位)。按约翰福音6:71;13:26 说他的父亲是加略人西门。加略人,有人以为是指他出生的地方,即犹大支派的一个名叫加略希斯伦的村庄(约书亚记15:25)。Iscariotes即加略人的意思。然而有人根据在巴尔米拉 (Palmyra)出土的一块陶片上的文字,以为“加略人”有另外一个意思。按那陶片上的文字“加略”即“赤红”的意思,或指皮肤赤红或指土壤赤红。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在加略人犹大名字上,还加上一句说:“卖耶稣的”。关于他出卖耶稣的事,见26:47-49。在使徒行传1:15-26记载:圣灵降临以前选了马提亚代替犹大做使徒,补足了十二位使徒的数目。

帕爾米拉古城遺址

耶稣差遣十二使徒 ( 可 6:7-13 路 9:1-6 )

5-15节为此章训言的第一段,是耶稣初次打发使徒传教以前给他们的训言,亦见于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耶稣首先限定他们应去的地域,先以否定的口气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使徒不应当给外邦人和撒玛利亚人讲道,因为还不到给他们宣讲的时候。耶稣升天前才下了给万民宣讲的命令(28:19;马可福音16:15)。现今“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完全像耶稣所行的一样(15:24)。喜讯是应先报给犹太人,因为他们是“应许之子”(罗马书1:16)。犹太人是“迷失了的羊”,这耶稣以前已经说过(9:36)。“以色列家”即“以色列民”,是圣经上的惯用语。至于撒玛利亚人,他们虽住在巴勒斯坦的中部,却不算作犹太人,见约翰福音4:9、22及其注释。

“天国近了”,这是使徒们应当宣讲的主题,也是约翰(3:2)和耶稣所讲的主题(4:17)。

使徒对分施上帝所赐的异能,必须宽宏大量,并且要白白地舍去。关于所赐的能力,参阅1节,本节又加上“复活死人”的能力。

9-15节是旅程中应守的简则:使徒们在“腰袋”中不应当带有 “金银铜钱”(按“金银铜钱”,是指交易上所用的各种货币)。当时的旅客们都是把钱缠在腰带里。他们也不应该带装食物的口袋(路加福音10:4),也不要带“两件褂子”,因为只要身上有穿的,就够了;也不要“带鞋”,按马太福音所说的鞋,大概指包裹全脚的长靴,而按马可福音6:9说“只要穿鞋”,即准许穿不全包裹脚的鞋;也不要带“拐杖”(与路加福音9:3同),但按马可福音6:8可以带“拐杖”行路。这样的差异,大概可以如此解释:也许二圣史论的拐杖不同,或者至少对拐杖的用途不同。若用该拐杖为担荷行李,或为自卫,对这样的用途,耶稣禁止使徒用拐杖。如用拐杖帮助行路,是可以用的;但无论怎样,字句虽有差异,但用意却是相同的,即是说:应当清贫如洗,完全依靠上帝的照顾。“因为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亦见路加福音10:7)是说:上帝必要照顾为他工作的人,使他们一无所缺。

本节论使徒应当怎样寻找客居之所:首先要查问谁是“当得起的”,即有德行好客的人。“就住在那里”,是说不要常想更换地方,也就是路加福音10:7所说的:不要由一家搬到另一家去住,不可由这一城移到另一城,也不可由一村移到另一村,为寻找舒适和方便的住处。

使徒每到一家,要向那家的人请安。按拉丁通行本有“说:愿这一家平安”一句,并非原文,是由路加福音10:5窜入的。希伯来人和如今的闪族人见面问安时常说:“祝你平安”(或:“祝你们平安”)。这请安的话,意思是:祝颂现世和天上的一切祝福。使徒不必怕这样的祝福会降在不配得的人身上,因为这样的祝福只能降在配得的人身上(路作“平安之子”)。若是遇有不堪当的人,那祝福仍“回到”使徒自己身上。使徒们若是被人诅咒也不会受什么损害,因为只有恶人才堪受诅咒。注意此处耶稣将“平安”人格化了,可以“来”,也可以“回”。

此处耶稣劝告使徒,若是不被收留,就应当离开“那家”或“那城”,且把尘土由自己的脚上跺下来。按犹太人每经过外邦地方的时候,必须将脚上的土跺干净,这是为表示同那些敬拜偶像的人避免发生什么关系。使徒对那些拒受福音的人,即便是犹太人,也应拿他们当作外邦人看待(使徒行传13:51)。此外耶稣还说:“当审判的日子”,为那些不领受福音的居民所有的命运,比所多玛和俄摩拉所有的还悲惨(创世记19:24、25);这是说:拒绝福音大恩的罪过,比所多玛和俄摩拉的淫乱罪恶还重,因为拒绝福音是反对光明的罪过(12:32)。

将来的迫害 ( 可 13:9-13 路 21:12-19 )

16-23节是传教训言的第二段,所有的劝戒,含义十分广泛,至少是17、18、21-23各节的劝戒是这样。这些劝言似乎是耶稣受难前不久在世末预言中讲给使徒们的。

“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狼群”(路加福音10:3)。耶稣把使徒和基督徒比做羊,把他们的仇敌比做狼;因此劝自己的门徒要有蛇的机警和明智(按创世记3:1说:蛇是最狡猾的,很会躲避危险),但这样的机警明智,不应太过,要以鸽子的纯朴来调节(鸽子是有益无害,胆小老实的动物)。使徒时代和圣教初兴时代,罗马迫害教会的时候,教友格外表现了他们的机智和纯朴。

17、18 两节耶稣预言使徒弟子要受迫害(亦见谷马可福音13:9、10;路加福音21:12、13),并应许保护他们免受人的欺骗。“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所说“公会”为复数,即指耶路撒冷的和耶路撒冷以外的其他小公议会。“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参考使徒行传4:7;5:27;哥林多后蜀11:24的例证):以上是说在犹太人中所受的迫害。18节说使徒也要受外邦人的迫害:你们被带到“诸侯”,即罗马的长官、总督前;“君王”,即通言巴勒斯坦以外的国君。又说“对他们和外邦人作见证”,即指在犹太人和外邦人前证明耶稣为普世的救主。

使徒和基督徒在迫害者前不必惊慌害怕。他们虽是不学无术,头脑简单的人,但在诡计多端的迫害者前应当大胆地对答,因为在这样的处境中,他们不是孤独无援的:圣灵要藉他们的口说话(马可福音13:11;路加福音12:11、12)。按路加福音耶稣这劝言似乎是在别的一个光景上说的。我们若读了使徒行传,和初世纪以及现代的殉道烈士对答迫害者的言辞,我们很能看出上帝圣灵实在藉他们的唇舌说了话。

迫害不但来自外人,而且也来自至近的亲属(马可福音13:12、13;路加福音21:16-19):“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这样的迫害是由于宗教的动机,因为基督教相反所有的外教和迫害者的行为和企图。事实上,迫害者纵然有其他动机,但所有的迫害都是由于恼恨基督教而来的。但这为受迫害的人却是一个喜欢的原因(5:11、12)。不过只在起初忍受还不够,必须还要坚忍到死(24:13)。

使徒和基督徒由一城逃到另一城时,也应当有这样的坚忍恒心。除了职务和爱德的责任外,逃难并不是违法的。耶稣多次逃避仇人的阴谋,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使徒们也多次该当逃亡(使徒行传8:4;13:51等)。耶稣隆重地加上一句宽慰的话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耶稣此处清楚地说明:他自己即“人子”,不但在世界穷尽,即在耶路撒冷毁灭时也要显现(参阅16:28;24:34),那时使徒还没有走完以色列各城:公元七十年因耶路撒冷的毁灭,无信的犹太人民被抛弃,他们的组织也随之解体。

24-42节是本章训言的第三段,包含耶稣适应各时代的不同劝言。这些劝言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24-33)的劝言,是对教难时期的宣讲福音者而发的。圣史将这些劝言与上段连在一起,十分切当,虽然这些劝言大概是在几个月以前,即公元廿九年十一月修殿节前讲给门徒的。参阅路加福音12:1-9。基督的门徒该当准备忍受一切:人若迫害了“先生”和“主人”,即基督,自然更加迫害“学生”和“仆人”。耶稣论这件事,用了两个譬喻,先用了一个消极的譬喻说:“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路加福音6:40)。学生和仆人的最大荣耀,就是在于人待他们如同自己的先生和自己的主人。然后耶稣用积极的譬喻说:人既骂家主是别西卜”(亦见12:24-27),或称为“鬼王”(9:34),你们作我家人的(21:33),更要被他们辱骂。被人称为别西卜或“魔王”,是极度的侮辱和亵渎。至于耶稣怎样称自己为主人和先生,参阅约翰福音13:13、14。

不要惧怕 ( 路 12:2-7 )

做基督门徒的不应当害怕,要高声宣讲由耶稣听来的福音。为说明这道理,耶稣用了两句不同而意思相同的格言:

  1. 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2. 我在暗中告诉你们的,你们要在明处说出来;你们耳中所听的,要在房上宣扬出来。

按巴勒斯坦地方的屋顶都是平的,并且房屋大都只有一层,屋外有一石级可上。由屋顶上可以向民众讲道。上边这两句格言,似乎是说:耶稣自己必须在暗中和隐密处向门徒宣讲福音,因为其他的听众还不能理解他是神性的默西亚,尤其因为这一切只有因他的苦难、死亡、复活才能使众人明白。但他的门徒该当清楚明明地宣讲由自己的师傅所听来的一切,虽然他们如今在暗中和隐密处听到的,还不甚了然;可是耶稣死后,对耶稣为真弥赛亚的道理,再没有错解的危险了。按路加福音12:2、3与此处的话,文词上多相同,但用意不同。参阅路该处的注解。

基督徒若是为给基督作证,不应当害怕肉身的死亡。虽然人们能杀肉身,但是灵魂是不死的;他们杀了肉身,“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路 12:4)。只有上帝一个是应怕的。若是背弃上帝,也只有上帝“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魔鬼是不该怕的,因为他只能行上帝所许可的。

若是基督徒为天父操作,为什么还要害怕?若是天父照管那些细小的事,更该怎样照管基督徒!比方麻雀是最不值钱的,两只仅值一分银子。头发似乎是人身上多余的东西;然而没有天父的许可,就是一只麻雀,一根头发也不会失落。耶稣说:“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为此,基督徒该一心依靠上帝(6:26),尤其在迫害中,更该依靠上帝。

在人的面前认基督( 路 12:8-9 )

耶稣最后拿赏报忠于自己的人,和惩罚背叛自己的人的事,结束了本段。所说赏报或惩罚是指公审判时耶稣的承认或否认(见25:34、41):基督要在天父前承认那在人前明认自己的人为他的门徒,却也要在天父前不承认那在人前否认过自己的人。由此可知,人若愿意得基督的赞许,必须常常明认自己信奉耶稣所立的教会。

作门徒的代价( 路 12:51-53 14:26-27 )

34-38为第二段劝言,是论那跟随耶稣的人与其余的人中间免不了的抵触。要跟随耶稣,人必须割断私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按路这同样的劝言,在不同的光景上,耶稣曾说过两次(路加福音12:49-53;14:25-27),似乎是在公元29年11月和12月分别讲过。使徒和基督徒不该想自己已有了和平,且应当时常希望迫害(提摩太后书3:12),因为耶稣来不是给世上的人送“太平”。所说的“太平”,此处是指征服一切仇人的和平的弥赛亚主义,这是犹太人所常渴望的。但耶稣带来的是另一种太平,是真正的和平,是人与上帝和好的超性的和平(路加福音2:14;约翰福音14:27;20:21、26)。在人与人之间与其说耶稣带来了和平,不如说带来了一把刀剑。这不是说耶稣愿意争端和迫害,而是说因耶稣的新道理,他要“成为反对的记号”(路加福音2:34),人们要分为两个阵线:一是信仰他的阵线,一是仇恨他的阵线。假若世人都接受耶稣的福音和道理,世上便再没有战争了。

耶稣带来“刀剑”的结果,也发生在家庭中(亦见路加福音12:52):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总而言之:“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这些话见于米迦书7:6,是先知形容撒玛利亚黑暗时代的情形(见米迦书处的解释)。耶稣把这话贴于将来。我们由过去的历史和现今的经历知道耶稣的话是多么真确!

若是一个人堪作基督的门徒,该当割断家庭的私情,爽快跟随耶稣。所说割断家庭的私情,即是不该爱父母胜过爱基督。基督所要求的是多么伟大!基督若不是上帝,决不能有此要求。

还有一个例子,即如果一个人愿堪作基督的门徒,必须“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耶稣(亦见16:24)。耶稣说这话时,使徒们一定不完全理解这话的意义。因为还不知耶稣要背十字架登各各他山,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不过,若是他们见过——似乎可能——在加利利两千人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凄惨状况,他们已多少明白其中的意思了。

39-42节为第三段劝言,论那些为主殉道,和那些为爱主扶助使徒和传教士的人,由上帝所获得的赏报。这些话是耶稣在什么光景上讲的,不易断定,路加福音与马可福音也记载了,但散见于各处。 39节是耶稣所说似乎矛盾而实含至深真理的话(路加福音17:33,并参见马太福音16:25和对观福音各处)。先该想人的性命有两级:一级在世上,一级在天上。按原文之“生命”一词本作“灵魂”,“得着”本作“找到”。这全句的意思是说:一个人若在世上背弃基督,获得了现世的性命,就要丧失天上永远的性命。相反地,一个人若为了基督丧失了现世的性命,必要获得永远的性命,必要获得常生。使徒、传教士、基督徒等,不应当害怕为基督丧失自己性命,因为这种丧失不是丧失,而是获得(腓利比书1:21)。

论赏赐( 可 9:41 )

40节是为那些接待基督的使徒和传教士的人所定的普通原理(路加福音10:16)。因着基督奥体的原故,一切人无论是使徒或传教士,无论是平常教友都与他们的“头”——基督合为一体,因此耶稣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使徒受基督派遣与他受父派遣相同。接纳基督的使徒和传教士,是怎样的光荣!但是这样的接纳,不当只想是包含款待和扶助,也包含完全听信基督的道理。

现在把上边的道理贴在实际的情形上,说明那些接纳基督派遣的人应获得的赏报。“谁接纳一位先知,因他是先知,将领受先知的赏报。”此处称使徒和传教士为“先知”,所说“先知”是有“代言人——即代上帝发言”的原来意义。又说:“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所说“义人”当作普通教友解。上帝赐给“接待”人的赏报与“被接待的人”所有的赏报相同。这是为什么?因为所有爱基督的动机都是一样的。那接待者接待人,是为了被接待的是基督所派来的,或是基督的信徒,而不是为了人的动机。

不拘什么恩惠,即便是最微小的,像给人“一杯凉水”。若是施与基督徒,因他是基督徒,不能不得赏赐(9:41)。至于基督徒被人称为“小子”,毫无关系;对这“小子”,人施恩惠,若是出于超性的动机——耶稣隆重的说——“这人不能不得赏赐。”按马太福音所记,用这话结束了耶稣对使徒的教导。使徒们遂遵从耶稣所吩咐的,出去作传教的初次尝试;他们出外传教,都有了圆满的收获(见下章 1节)。

上图:位于加利利湖北岸的迦百农城遗址,主耶稣把这座城称为自己的城(太九1)。

上图:位于加利利湖北岸的迦百农城遗址,主耶稣把这座城称为自己的城(太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