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马可福音 第14章 概览

杀害耶稣的阴谋

( 太 26:1-5 路 22:1-2 约 11:45-53 )

14、15两章是马可福音所记的基督受难史。关于基督受苦受死的本意,与其重要性,见马太福音26章要义。1、2两节,说出了公会开会决定要谋害耶稣的日期,即在逾越节前两天(见约翰福音11:47-53)。按“逾越节、无酵节”本是犹太人两个庆节:逾越节是在尼散月十四日晚上举行,而“无酵节”是由第二天,即尼散月十五日开始,一连七天(出埃及记12:1-14、39;12:15-20)。但人往往把这两个节期混为一谈,因此逾越节和无酵节好似成了一个庆节。路加福音22:1便照此作:“亦称逾越节的无酵节近了。”关于本段经文详解,见马太福音26:1-5各注。2节“只是说”一句,有些学者译作“因为有人说”,以说明公会用诡计捉拿耶稣”的原因。

在伯大尼受膏

( 太 26:6-13 约 12:1-8 )

3-9一段,记述耶稣在伯大尼受膏抹的事。由约翰福音12:1-11我们知道,这事原发生在耶稣荣进耶路撒冷的前一天,即逾越节前六天,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把这事记在公会开会与犹大通敌之间,是因为这期间议会也决定非将耶稣处死不可,而受膏抹之事又与埋葬有连带的关系(8)。并且由此事,另外按约翰福音12:4,可以看出犹大的品格和他出卖耶稣的动机。详见马太福音26:6-13的相关注释。

犹大出卖耶稣

( 太 26:14-16 路 22:3-6 )

犹大卖耶稣,给公会解决了“怎么用诡计捉拿耶稣”的问题,见马太福音26:14—16相关注释。马可福音在此处,特别描写公员一见犹大来献计帮忙,“欢喜”;因为一来,没有比“那十二人中之一”出头帮助他们再为适合的;二来,这样他们可以在民众前声明:他们所以逮捕耶稣,是因为他的门徒告发了他,把他交给了公会,而不是他们蓄意谋害。

与门徒同守逾越节

( 太 26:17-25 路 22:7-14,21-23 约 13:21-30 )

12-16节记述耶稣打发两个门徒进城预备逾越节晚餐的事。按路加福音22:8,这两个门徒是彼得和约翰。无怪乎马可福音在本段所述的比马太福音生动详细,因为这是他由主事人——彼得得来的资料。甚至许多学者认为马可福音可能即是参与其事的人:耶稣吃逾越节晚餐的楼房,可能即是马可的本家(见14:51、52;使徒行传12:2);那位“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来”(13),可能即是马可,或者马可家 中的仆人。关于耶稣吃逾越节晚餐的日期,详见约翰福音13章。

在耶稣与门徒坐席的时候,耶稣向门徒说出了在他们的团体中有一个要出卖他。虽然马可福音没有提出这出卖他者的名字(参阅马太福音26:25;约翰福音13:23-30)。但由耶稣所引用的诗篇41:10和“十二人中的一个”(18:20)的话上,可以看出这位出卖恩主的门徒是怎样的忘恩负义;同时耶稣也以这些话指出了这一切必须照上帝在旧约中所预言的一一成就(见约翰福音13:18)。关于本段经文详解,见马太福音26:20-29的相关注释。

设立主的晚餐

( 太 26:26-30 路 22:14-20 林前 11:23-25 )

在晚餐中间,耶稣建立了新而神圣的晚宴——圣体圣事,同时也立了古先知们所预言的新约(耶利米书31章)。因为这次所举行的逾越节宴席是耶稣在世与自己的门徒最后所行的一次,由此便预许他们将来在天国中的宴会,那时他们的福乐将是永远的,那时的筵席将是永不再散的。为明了在此所立的新约的血盟,非与圣保罗的希伯来书一起读不可。关于经文详解,见马太福音26:26-29的相关注释。

预言彼得不认主

( 太 26:31-35 路 22:31-34 约 13:36-38 )

耶稣与自己的门徒唱完诗歌(115-118),感谢了上帝之后,便离开了最后晚餐的餐厅,经过汲伦溪,向橄榄山麓走去。在走路的当儿,耶稣明明预言门徒就要因他的苦难而离开他(8:32、33;9:32),并且还以撒迦利亚13:2的预言,来证明自己的话(详见马太福音26:30-35各注)。马可福音在此特别刻画彼得的大胆与过于仗恃己力的个性(29、31),因此也特别清楚记出耶稣向彼得所说的预言:“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30),以作记述彼得跌倒的伏笔。

上图:客西马尼园现在有八棵巨大的橄榄树,可能在主耶稣的时代就已经存在了。

上图:客西马尼园现在有八棵巨大的橄榄树,可能在主耶稣的时代就已经存在了。

在客西马尼祷告

( 太 26:36-46 路 22:39-46 )

32-42节,马可福音与马太福音所记的大同小异,不过马可福音描绘的更具体,更有气魄地记载了耶稣所受的临终之苦:“惊恐起来,极其难过”(33),“俯伏在地”(35),恳切祈求天父免去他的苦杯(35、36)。并且只有马可福音给我们留下了耶稣向天父苦求时,所用的充满爱的亚兰话的称呼:“阿爸!父阿!”耶稣领着自己的三个爱徒,原想要他们陪他共同祈祷,岂知他们竟睡起来,甚至马可福音特别记出:“;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40)。由这些绘影绘声的描述,可知马可福音必屡次听到彼得述说他自己在园中目睹耳闻的事。41节“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吧(吧:或译吗?)!”一句的主要的意思是说:耶稣的心灵已因祈祷,坚固妥善,准备去受难受死,履行天父的圣旨。关于经文详解,见马太福音26:36-46相关注释。

耶稣被捕

( 太 26:47-56 路 22:47-53 约 18:3-12 )

正当耶稣在客西马尼园惊惧、恐怖、祈祷的时候,犹大与公会成员——马可福音在此特提出组织议会的三等人物:祭司长、文士和长老——商量了怎样捉拿耶稣。辜恩负义的犹大不但告诉了他们耶稣这夜所在的地方,并且还亲自率领兵士前来捉拿耶稣。按马可福音所独有的记载:犹大不但给了他们一个暗号,并且还嘱咐他们“牢牢靠靠地带去”,免得他逃跑了。这是因为犹大以自己的经验,知道耶稣曾好几次逃脱了敌人的毒手(路加福音4:30;约翰福音10:39)。可是这次犹大的细心是多余的,因为耶稣的“时候”到了,他自愿把自己交在他敌人的手中。关于经文详解,见马太福音26:47-56的相关注释。

逃走的青年

51、52两节所记少年人的事情,四圣史中只有马可福音记载了。这少年人可能是在睡梦中被群众警醒起来了,便急不择衣地赤身披了一条被单,匆匆尾随群众,观看究竟。按我们在本书引言第八内已说过:这少年人可能即是马可福音本人,不然无法明了为什么四圣史中只有马可福音记载了这段微不足道的逸事。所以这两节可说是马可福音在自己所写的福音中所签的字。这段小事,也暗示当时为耶稣的门徒和同情耶稣的人有多大的危险。

耶稣在议会受审

( 太 26:57-68 路 22:54-55,63-71 约 18:13-14,19-24 )

耶稣被捕后,被解送到大司祭的庭院里,公会全体成员便聚集在那里,夜间开庭审讯。关于审讯的过程,详见马太福音26:57-68各注。四圣史都记载了彼得远远地跟着耶稣一句,以作描述彼得不认主的伏笔。彼得明知目前的危险(51、52),但因爱耶稣深切,他竟奋不顾身。可是过于仗恃自己胆量的彼得,因此陷于最大的危险中。马可福音记述公议会对耶稣的审讯,特别强调公会的不公,曾两次提出连两个彼此相符的证据也找不出来(56、59)。因为议会实在找不出控告耶稣的真凭实据,大祭司深恐计谋整个失败,便亲身出面,迫令耶稣发言,企图从耶稣口中获得惩治他的证据。耶稣对大司祭的答复,不但明认自己是基督,并且还说出自己的更高品位,即上帝的儿子的尊位,将来他要以上帝子的身份,坐在天父的右边(12:36),那时他要显出他的最大荣耀和无上权威(13:36;但以理书7:13)。耶稣就因了承认了自己是基督和上帝的儿子的缘故,被判死罪。但因公会在罗马帝国统治下,当时没有执行死刑的权柄(约翰福音18:31),于是便百般戏弄耶稣,污辱耶稣,以泄心中的愤恨。

彼得三次不认主

( 太 26:69-75 路 22:56-62 约 18:15-18,25-27 )

66-72节,记述彼得三次不认主的事,虽然四圣史对此事都有所记载,但马可福音比其他圣史记得更为具体,更为详尽;这当然是因他取材于亲历其境者彼得的口述的缘故。因此史家与经学家都以马可福音作根据,来解释其他三位圣史的记述。按马可福音的记述,耶稣在30节对彼得所说的预言,一字一字都应验了(见30和72)。当彼得否认主三次之后,听见了鸡叫第二遍时,立刻记起了师傅对自己所说的话,于是便“思想起来,就哭了”(72)。这一句的意义,是要指出彼得的忏悔之情,诚挚真切,发于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