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第7章 概览
治好百夫长的僮仆
( 太 8:5-13 )
- 7:1 耶稣对百姓讲完了这一切的话,就进了迦百农。
上图:迦百农遗址,今天迦百农已经成为废墟。
在登山宝训后,路加福音记载了几件特别证明仁慈的耶稣对谦卑依靠他的人所显的神迹和行的其他事迹。对治好迦百农百夫长的仆人的事,马太福音8:5-13也记在山中圣训之后。二圣史的区别只是叙事方面的,马太福音似乎将整个的事迹省略缩短,而路加福音却把事情的经过一一详述。他没有说百夫长亲自到耶稣跟前,而是先委派了几个犹太长老到耶稣那里,及至耶稣临近了他的家,他又派了朋友去。对治疗仆人的事,路加福音较马太福音简略,由此可证明路加福音所着重的,是彰显百夫长所有的谦逊和坚固的信心。
- 7:2 有一个百夫长所器重的仆人害病,快要死了。
- 7:3 百夫长风闻耶稣的事,就托犹太人的几个长老去求耶稣来救他的仆人。
- 7:4 他们到了耶稣那裏,切切地求他说:「你为他做这事是他配得的;
- 7:5 因为他爱我们的民族,为我们建造会堂。」
上图:从彼得的家遗址看迦百农会堂遗址,彼得的家离会堂很近。
按马太福音8:5、6耶稣进了迦百农,百夫长亲自来见他,但按路加福音却是百夫长委派了在迦百农有势力的犹太长老为自己的病仆转求。路加福音在此用了几句话描绘百夫长的为人,他虽是外教人,却非常温和良善,颇为犹太人所重视;尤其他的大方,特别是在修建会堂上表现出来。耶稣大概即在这会堂里,以前曾讲过道理,治好了被鬼附着的人(4:32等),以后也在这里讲了圣体圣事的奥妙道理(约翰福音6:59)。百夫长对病仆如此关心,更证明他的仁爱良善。他委派犹太长老到耶稣那里,是想自己为外教人,不堪当接近耶稣,而且他希望因他们的转求更能获得所求。
- 7:6 耶稣就和他们同去。离那家不远,百夫长托几个朋友去见耶稣,对他说:「主啊,不必劳驾,因你到舍下来,我不敢当。
- 7:7 我也自以为不配去见你,只要你说一句话,就会让我的僮仆得痊愈。
- 7:8 因为我被派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之下。我对这个说:『去!』他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做这事!』他就去做。」
耶稣已临近了,百夫长还不敢到耶稣跟前,却又打发了朋友去。既然他托人求耶稣来,如今因为他对耶稣怀着十分尊敬的心,却又不敢请他到自己家中去。由百夫长说的话上,表现了他坚固的信心,他承认耶稣的无上威权:耶稣无须到病人前,也无须作什么,只须说一句话,即可见效。马太福音与路加福音二福音间并无矛盾之处。虽然百夫长本人没有先到耶稣跟前去,而马太福音却说他本人去了,是因为代表说的话也即是他本人所说的话。路加福音描绘的这一幕十分生动,因此更彰显百夫长的谦逊和信心。
上图:百夫长是罗马军团中最重要的职业军官,平时负责训练,战时负责指挥。普通百夫长相当于今日的中尉,领导一个百人队,首席百夫长则相当于今日的上校。要想成为百夫长,必须获得数位重要人物的推荐信,年满30岁,具备读写能力,所以百夫长都具有良好的社会地位和丰富的经验,受教育程度比较高,因此那位寻求主耶稣的百夫长的谦卑和信心非常特别。百夫长会拿着一根藤制的短权杖作为其权力象征,并在训练时用以鞭打士兵,以严格的训练和严厉的惩罚确保罗马军队的军纪和战斗力,战时则身先士卒,因此他们对权柄的理解非常深刻。百夫长最显著的标志是头顶上的马毛或羽毛装饰,与普通士兵不同,他们的饰板是横排而不是纵列。
- 7:9 耶稣听到这些话,就很惊讶,转身对跟随的众人说:「我告诉你们,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我也没有见过。」
- 7:10 那差来的人回到百夫长家裏,发现仆人已经好了。
耶稣十分惊讶百夫长所表现的谦逊和信靠的信心,这样的信心在犹太人中也不易找到(马可福音6:6)。此处初次应验了西面的预言:耶稣奉派来是为“照亮外邦人的光”(2:32)。路加福音似乎故意略去此时所说的别的话(见马太福音8:11、12),以后才把那些话记述出来(13:28、29)。路加福音只想在这个光景上应把百夫长的善表先介绍给自己的读者。
使寡妇的独子起死回生
- 7:11 过了不久( [ 7.11] 有古卷是「次日」。),耶稣往一座城去,这城名叫拿因,他的门徒和一大羣人与他同行。
- 7:12 当他走近城门时,有一个死人被抬出来。这人是他母亲独生的儿子,而他母亲又是寡妇。城裏的许多人与她一同送殡。
本处所记述的这个神迹,仅见于路加福音。对于行此神迹的时间,从11节看不出来,为此是否耶稣是由迦百农行了七八小时的路,一直来到了拿因(此城位于拿撒勒东南约七,八公里),不得而知。现今在拿因小村庄内为记念这神迹有方济各会建筑的圣堂。路加福音以心理的描述方法,在前二节三言两语把显神迹以前的光景描写出来。拿因就像古来其他的城市一样,有垣墙环绕。耶稣临近城门时,正有一个死了的人由城门抬出来,此时有两伙人彼此相遇:一伙是耶稣和门徒以及跟随耶稣来的人,另一伙是出殡的仪仗,即死者的邻舍亲友。死者的母亲哭恸欲绝,因为她是寡妇,死者又是他的独子。这座小城市中有许多人来送殡。吊亡送殡为犹太人视为圣事,如果去送殡,别的宗教义务即可免除。本处所记送葬的人数如此之多,是因为死的是个青年独子,令人更加悲哀。
上图:1890年拍摄的拿因城遗址照片,远处是拿因城南2公里的摩利冈山(士七1)。拿因城位于耶斯列平原他泊山西南,拿撒勒南面,从迦百农到这里需要走55公里的山路,主耶稣是特地到这里来的(路七11)。现藏于美国国会图书馆。
- 7:13 主看见那寡妇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由耶稣此处所显的神迹上,又彰显了他对谦逊和苦痛的人是怎样的慈悲。按当时送葬的习俗,常有许多陪哭的妇女,耶稣由她们的号咷大哭中,知道哭吊的是一个寡妇的独子(耶利米书6:26;阿摩司书8:10;撒迦利亚书12:10),为了那妇人双重的悲惨命运:她本人是寡妇,又丧失了唯一的安慰,耶稣遂大动慈心。圣史在叙事时,初次称耶稣为“主”,此后福音中多次用此称呼(5:8是出于彼得的口)。耶稣在这个神迹上初次表现他是生命和死亡的最高主宰。向寡妇说的一句简短的话是愿意安慰她,而且也是要显神迹的准备。
- 7:14 于是耶稣进前来,按着杠,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稣说:「年轻人,我吩咐你,起来!」
- 7:15 那死人就坐了起来,开始说话,耶稣就把他交给他的母亲。
耶稣一点也不顾虑有关不洁净的法律(民数记19:16),前去按着敞开的棺材,内里死者由麻布裹着。耶稣是安息日的主子(6:5),也不必怕摸死人沾染不洁。他对死了的青年就像对活人说话一样,原来死者也应当听他的声音(约翰福音5:25)。耶稣仅出一命,足够使死者复生(8:54;约翰福音11:43)。由此可见,古先知以利亚和以利沙复活死人时与耶稣所行的大有区别(列王纪上17:21;列王纪下4:35)。耶稣因怜悯寡妇显了神迹,为此把复活起来的青年交给了他的母亲,以做她的安慰。
- 7:16 众人都惊奇,归荣耀给上帝,说:「有大先知在我们当中兴起了!」又说:「上帝眷顾了他的百姓!」
- 7:17 关于耶稣的这事就传遍了犹太和周围地区。
上图:书念位于摩利冈的西南麓,拿因位于摩利冈的西北麓,两城距离5公里。以利沙在书念使书念妇人的独生子复活(王下四32-35),而主耶稣在拿因使寡妇的儿子复活,使百姓不能不联想到历史上曾经使死人复活的先知以利亚和以利沙,所以「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神,说:『有大先知在我们中间兴起来了!』又说:『神眷顾了祂的百姓!』」(路七16)。
这神迹的效果另外是在场的观众所有的惊讶和敬畏之心,因为在这事上彰显了上帝的能力。因此众百姓都颂扬上帝所施的仁慈(5:25等)。就像古代上帝打发先知以言以行给百姓宣讲了上帝的威严和仁慈,另外在北国有以利亚和以利沙两大先知也复活过死人,现今百姓由眼前所见的神迹也推知耶稣是上帝打发来的新先知(9:8、19;24:19),藉着他,上帝要向百姓广施慈惠(1:68、78)。有关这新先知的这番话,立时传遍了全犹太(按路加福音的说法犹太是指全巴勒斯坦)(4:44),并附近各地(6:17)。百姓此时虽然还不知道耶稣是基督,但已想到,藉着此人,基督时代已开始了。除了这个神迹外,福音书中还有两个复活死人的神迹,即复活崖鲁的女儿,前三福音都有所记载(8:40等;马太福音9:18等;马可福音5:21等),复活拉撒路,仅见约翰福音11:1等。但不能因此推想耶稣只复活了这三个死人。福音书对耶稣所行的事迹记载的很少(着20:30;路加福音10:13)。路加福音只愿意给我们传授这个神迹.是因为这神迹,与他写福音的目的十分相合。
施洗约翰差人问主
( 太 11:2-19 )
- 7:18 约翰的门徒把这些事都告诉约翰。于是约翰叫了两个门徒来,
- 7:19 差他们到主( [ 7.19] 「主」:有古卷是「耶稣」;另有古卷是「主耶稣」。)那裏去,说:「将要来的那位就是你吗?还是我们要等候别人呢?」
耶稣显神迹的消息,另外百姓在各地对耶稣所有的传言(7:17),也传到了约翰的耳中。他此时已被监禁很久(3:19等),但希律十分尊敬他(马可福音6:20),也优待他,让他能与自己的徒弟相会。按约翰由自己门徒所获得的消息,耶稣对受苦的百姓行了很大的慈善,但耶稣还是度着谦卑的生活。约翰施洗时已确知耶稣为基督(3:21;约翰福音1:32等)。耶稣所行的那些非常的奇事,也已证明了他真有基督的使命;但约翰奇怪,为什么耶稣尽力隐藏自己,为什么还不显明自己是审判主(3:9、17),因为约翰已经宣布他是那位伟大的“将要来的”,他要来在百姓身上施行裁判。约翰直到此时还不完全明白耶稣的真正使命,这是不奇怪的;就像彼得虽与耶稣那么接近,但明白耶稣的使命也是很迟。圣母马利亚对救世的奥迹也是慢慢才透彻的(2:50)。按路加福音所记载的:约翰之所以打发二徒到耶稣那里,是叫二徒给自己采访耶稣亲口的证言。
- 7:20 那两个人来到耶稣那裏,说:「施洗的约翰差我们来问你:『将要来的那位就是你吗?还是我们要等候别人呢?』」
- 7:21 就在那时,耶稣治好了许多患疾病的,得瘟疫的,被邪灵附身的,又开恩使好些盲人能看见。
- 7:22 耶稣回答他们:「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告诉约翰:就是盲人看见,瘸子行走,麻疯病人得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听到福音。
- 7:23 凡不因我跌倒的有福了!」
对本段的注释,参阅马太福音11:2-6。路加福音比马太福音更显明地记述了二徒的使命,并指明了那二徒来到的时候,耶稣正行许多神迹,因此二徒也成了耶稣显神迹的证人。耶稣不仅用事实,而且也明白说出对自己的先锋应交代的证言,为叫他坚信无疑。耶稣将以赛亚论基督的使命所预言的话提示约翰注意(以赛亚书35:5等;26:19;29:18等;61:1)。若是耶稣所行的神迹彰显出上帝在耶稣身上施展了能力和仁慈,那么以赛亚先知对耶稣是基督应如此而行的证言就不再会引起人们疑惑。23节是耶稣藉二徒传达给约翰的话,为劝自己的先锋应有忍耐和谦逊信仰的心去容忍。这个态度是耶稣初次来临时向所有的人要求的,他仅在第二次来临时才对世人显示自己身为裁判主的荣耀。
- 7:24 约翰所差来的人一走,耶稣就对众人谈到约翰,说:「你们从前到旷野去,是要看甚么呢?被吹动的芦苇吗?
- 7:25 你们出去到底是要看甚么?穿细软衣服的人吗?看哪,那穿华丽衣服、宴乐度日的人是在王宫裏。
- 7:26 你们出去究竟是要看甚么?是先知吗?是的,我告诉你们,他比先知大多了。
- 7:27 这个人就是经上所说的:『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他要在你前面为你预备道路。』
- 7:28 我告诉你们,凡女子所生的,没有比约翰大的;但在上帝国裏,最小的比他还大。」
约翰的门徒走了,去回报自己的老师以后,耶稣对在场的百姓用极度赞美的话称扬自己的先锋约翰。耶稣向百姓说的话,为使他们明白约翰使命的重要性,自然也是为使他们明白他自己如今所行的事。所有的听众都该承认,施洗约翰有特殊的圣德,在奉事上帝上有百折不挠的刚勇。他不作顺随百姓意愿的工具,也不巴结当权者的友谊关系,而只是当上帝的传达者,作上帝对百姓说话的传声筒。他的使命超过了一切先知,因为他是先锋,该当给基督时代行开幕礼(马太福音3:1)。不过他还是基督时代以前的人物,仍属于旧约时代的救赎计划中。但耶稣的任务是要完全开一个新的纪元,在耶稣建立的上帝国内所赏给人的恩宠远远超过旧有的一切恩宠。因此上帝国内最小的一员比那旧约时负有非常使命的人还更有福。耶稣敦劝百姓的着重点,即在于叫百姓知道,最重要的是接受先锋施洗约翰的证言,并承认耶稣的事业,是基督时期的开始,是百姓得救恩唯一的道路。对本段的注释,参阅马太福音11:7-11。28节有许多古抄卷和古译本,如拉丁通行本作:“妇女所生的,没有一个先知比洗者约翰大的”。“先知”二字大概是因26节有与古先知比较的话,而补人此处的。
- 7:29 众百姓和税吏已受过约翰的洗,听见这话,就以上帝为义;
- 7:30 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没有受过约翰的洗,竟废弃了上帝为他们所定的旨意。( [ 7.30] 29-30两节或译「众百姓和税吏听见了约翰的话,就受了他的洗,就以上帝为义;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不受约翰的洗,竟为自己废弃了上帝为他们所定的旨意。」)
路加福音略去了马太福音11:12-14所记述的,但在此处加入了耶稣说的别的话,这话也许是耶稣在另一种光景上说的(参见马太福音21:32等)。上帝的旨意和计划是叫施洗约翰劝化百姓回头,并准备百姓进入基督的国度(7:27)。众人在约翰的使命上都该坦白承认上帝的这个旨意。事实上只有法利赛人所轻视的平民(约翰福音7:49),和被法利赛人看作罪人的税吏(5:30),顺从了约翰的讲劝,领受了悔改的洗礼(3:10等),如此他们承认了上帝的计划是怎样正义公平的。但法利赛人和法学士自以为是义人,拒绝领受约翰的洗礼,这样是他们自己使上帝施救的计划不发生效力(参见马太福音21:32),使自己脱离了救恩。
- 7:31 主又说:「这样,我该用甚么来比这世代的人呢?他们好像甚么呢?
- 7:32 这正像孩童坐在街市上,彼此喊叫:『我们为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唱哀歌,你们不啼哭。』
- 7:33 施洗的约翰来,不吃饼,不喝酒,你们说他是被鬼附的。
- 7:34 人子来,也吃也喝,你们又说这人贪食好酒,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
- 7:35 而智慧是由所有智慧的人来证实的。」
23节的比喻,说明法利赛人的顽固不化。对本处的注释,参看马太福音11:16-19。按马太福音的记载,耶稣的这些话是对全犹太人说的,而按路加福音,这些话仅限于法利赛人和教法师。所论儿童的比喻,其中的每字每句不应全加以解释,只应注意不愿与人玩耍的儿童的怪癖和顽皮。这是比拟做人民首领的,因骄傲而生的固执和顽梗,因为他们拒受上帝所有的计划和启示。但是上帝对待那些改善生活而悔改,在新生活上表现上帝圣宠效力的(罗马书8:14)平民、税吏和罪人(7:29),上帝以他们为自己的儿女。此处上帝化身为智慧,比作母亲(参阅11:49;便西拉智训4:11等)。35节与马太福音11:19文辞略异,而意义相同。耶稣这话,路加福音用下边的例子来讲明。
有罪的女人得蒙赦免
- 7:36 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吃饭,耶稣就到那法利赛人家裏去坐席。
本处的记述为路加福音所独有,耶稣在前边已把那谦逊顺从上帝旨意的平常百姓和法利赛视为罪人的人当作模范,来反对那违背上帝恩宠的法利赛人(29-35)。现今在此处举了一个实例,以说明耶稣为什么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并说明那些可怜的罪人藉着自己实在痛改前非的生活,以证明上帝的智慧在自己所有的计划上所行的怎样正当(34等节)。路加福音在此段开始,没有指出时间和地方来,可知所记的似乎未按历史的次序;把此事插入此处,是在证明耶稣上边说的话。法利赛人的约请,耶稣多次赴约(11:37;14:1),好藉机会救拔他们。按下文所记的,可知法利赛人西门的约请不是出于真心,因为他对耶稣没有行对客人应行的一切礼貌。西门请耶稣,是因为闻知耶稣是出名的人,是百姓前的先知(7:16等),为此想认识他,并详细观察他。虽然如此,耶稣仍是应约赴会。在法利赛人家中,按照波斯传来的风俗,侧卧在垫子上进食。
- 7:37 那城裏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裏坐席,就拿着盛满香膏的玉瓶,
- 7:38 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滴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
宴席大概设在庭院中,对于未曾被约请的人来在赴席的人前,按当时的风俗,不算犯禁(参阅14:2;马可福音2:16),而且耶稣已是远近闻名的老师,在这样的机会上有人由外边来求见他,谁也不会见怪。圣史没有提及这妇人的名字,也许是为保存她的名声。她是城中人所共知的罪妇,也许为了犯奸,或者为了别样罪过,丧失了自己的名誉。她似乎不是一个娼妓,因为这样的女人一定不准进法利赛人的家。这妇人,无疑地早已听过耶稣的讲道,而回了头。她现今对耶稣所行的,不仅是痛悔的表示,而同时也是知恩报爱的表示,由此证明她认识耶稣已很久了,对耶稣已怀有完全依靠的心情。她带着一瓶香草所制的香膏。“玉瓶”原文指玉石制成的器皿,后也指普通一切盛香膏的瓶子。打破瓶子的长颈(马可福音14:3),香膏即可流出。由旧约中我们知道,这样的香膏是贵妇们普通所用的(箴言7:17;以赛亚书3:24;雅歌4:10)。耶稣按当时的风俗将鞋脱在门口,靠着桌子倒卧着,这妇人就从后面靠近了耶稣,用香膏来抹他的脚。但她此时想起自己以前的生活,以及耶稣对可怜的罪人所有的慈悲,眼泪不禁流了出来,且流在耶稣的脚上。那妇人就跪下,解开自己的头发擦干耶稣的脚,且由于敬爱耶稣的心情,不断地口亲他的脚。随后在脚上抹香膏,这种宝贵的香膏,原来是抹在头上的,而她自想不配那样做。她谦逊地跪在那里,虽然没说一句话,但所行的比说话更能透露她的心曲。
- 7:39 请耶稣的法利赛人看见这事,心裏说:「这人若是先知,一定知道摸他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她是个罪人哪!」
耶稣一点也没有拒绝这妇人的动作。因此那法利赛人推想耶稣不知道这妇人是所共知的罪妇,并进一步推想耶稣不是百姓所称为的先知(17:16等;9:7等)。因为先知是上帝的人,是上帝圣灵所灌注的人,一定该知道他所交接的是何等人(列王纪上13:20-22;14:6;列王纪下1:3;5:25等;约翰福音4:16-19)。他既然同上帝密切结合,就不可同罪人交接。那法利赛人心中正想这一切时,耶稣就指示给他,自己事实上怎样洞悉人的思想。耶稣遂把那法利赛人自己所想的一一透露了出来。
- 7:40 耶稣回应他说:「西门,我有话要对你说。」西门说:「老师,请说。」
- 7:41 耶稣说:「有两个人欠了某一个债主的钱,一个欠五百个银币,一个欠五十个银币。
- 7:42 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赦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那么,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
- 7:43 西门回答:「我想是那多得赦免的人。」耶稣对他说:「你的判断不错。」
耶稣“听见了法利赛人所想的”(圣奥古斯丁),以事实证明自己为先知。耶稣设了一个不必解释的比喻驳斥了法利赛人的想法。耶稣深知这妇人的已往罪行,并不是无缘无故让她接近自己,因为这妇人就近耶稣时,已不是罪人,她怀着忏悔的心来求宽恕,且已改过迁善。比喻中所设的两个债户,第一个比另一个多欠十倍(马太福音18:24-28同)。耶稣让那法利赛人自己从比喻上推论那得赦免多的债户,要比那得赦免少的债户对债主更该表示知恩报爱的心。自然也让西门从自己所答复的话上该当推知,自己对这妇人下批评必须慎重。比喻中所设的一切不完全符合当时的光景;欠债的爱出于赦免债务的知恩之心,而这有罪的女人的爱是忏悔的爱(见47节)。事实上这妇人所表现的爱先于赦罪,而比喻中欠债的人的爱是后于赦免债务。但是耶稣不再想念她已往的罪行,而只预见她将来对自己的恩爱,因为她所表示的忏悔是真心回头的记号。
- 7:44 于是他转过来向着那女人,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滴湿了我的脚,又用头发擦干。
- 7:45 你没有亲我,但这女人从我进来就不住地亲我的脚。
- 7:46 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
- 7:47 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爱的多;而那少得赦免的,爱的就少。」
- 7:48 于是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罪都赦免了。」
耶稣对当时的光景所设的比喻,用意并不是抱怨那法利赛人,而是叫他知道自己对耶稣怎样的冷情。耶稣的用意也是保护并称扬西门所鄙视的这个妇女。西门对待耶稣没有行待客的普通礼貌:他没有给水洗脚,在巴勒斯坦炎热地方,道路崎岖多尘,给客人水洗脚是头一件招待客人的事(创世记18:4;19:2;士师记19:21)。西门忽略了对朋友请安,即行口亲手或脸面礼(出埃及记4:27;撒母耳记上20:41;撒母耳记下19:40)。往头上抹香膏是待贵客之礼(诗篇23:5;传道书9:8)。这罪妇对耶稣所行的非常之礼,是因为她认耶稣为救主,又因她行的一切是忏悔并爱情的记号,因此她许多的罪都得了宽赦。47节末句似乎与比喻的意义不完全相合。为明白这一句应当想西门心中已责怪耶稣不知这妇人为罪人。但是耶稣的用意是告诉西门这妇人已不是罪人,是故意让她亲近自己。她过去虽然罪大恶极,可是在她礼待耶稣的事上所表示的爱,已得了宽赦。她进来时,心中已怀着爱情。她的爱是依恃和忏悔的爱,她已知耶稣为罪人的救主(7:34),遂生出依靠耶稣的心,这依靠的爱起始即与知恩之心是分不开的,她也确知耶稣不会赶她走,这样,她礼待耶稣的事表现了忏悔,也表现了对良善的耶稣知恩之心。如此,47节上半句的这种意义与比喻十分相合。按耶稣所说的比喻,我们承认“妇人既有这样大的爱情,因此她的大罪也得了赦免”的结论;许多誓反教的学者和不少的公教学者把47节上半句如此解释说:“她那许多的罪已得了赦免,为此她爱的多,”以表示她知恩之心。这些学者的主张,是说这妇人从前已获得了耶稣的宽赦,只是在这个机会上来表示自己的知恩之心而已。这种解说与我们的主张不合。因为按全文所描写的来看,这妇人是初次来到耶稣跟前,耶稣也仅在这一次声明她的罪得了赦免(48节)。所以我们坚持圣教会时常所讲的“爱能赦罪”的道理的基本思想(彼得前书4:8;罗马书5:20;箴言10:12;并参见马太福音21:30等)。比喻中的话语与比喻所指的事之所以不相符合,是由于此处所说的两个债户的比方不能完全表示罪人对上帝的关系。在人们欠债的知恩之心是在赦免债务之后,但在上帝那里人获得赦罪以前在人心中先该有爱念,由爱而生忏悔之心。但这种爱念也是上帝的恩赐,如此,常与依靠和知恩是分不开的。47节下半句是对法利赛人说的,这话与比喻的结论更为相合(见42节等)。西门对耶稣几乎没有表示应有的敬爱,因为他自以为“义人”,不希望由耶稣得什么恩宠。
- 7:49 同席的人心裏说:「这是甚么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 7:50 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
48节是耶稣对妇人说的话。耶稣用清楚的话强调这妇人所渴望的:得罪之赦。人子有赦罪的权柄(5:20),他就用本有的权柄赦了她所有的罪过。因为同席的人怪异耶稣所施的权柄,耶稣遂又强调这妇人是因了信德而获救。福音中常指出信心为得救恩是为首的条件(无论是为神形的救恩)(马太福音9:2;13:58;15:28等)。最末几句与47节上半句没有矛盾之处,因为信心赋与这妇人依靠耶稣的心,信心又感动她谦逊痛哭自己的罪,信信心又激励她爱慕这最大的恩主。为此信德与爱德是分不开的。圣保禄说:“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迦5:6)。
附注:论这有罪的女人
路加圣史所记载香膏膏抹主的事,与其他三圣史所记载拉撒路的妹妹马利亚以香膏膏抹主的事(马太福音26:6-13;马可福音14:3-9;约翰福音12:1-8)是否相同,今略加讨论于下:因为路加福音没有记载耶稣受难前抹香膏之事,又因此处与其他三圣史所记者有相同之点,自古以来学者就讨论香膏膏抹主之事,是一次或者两次的问题;特别西方教会受了圣大格里高利(六一四年卒)的影响多主张仅为一次,且主张拉撒路的妹妹与路加福音所记之有罪的女人为同一女人,并且与抹大拉马利亚——耶稣由她身上曾驱逐七个鬼的——为一人(8:2;马可福音16:9)。这个意见,今日还有些学者主张。他们的理由是:在两个光景上所论的都是在某一个西门家中的晚宴;香膏膏抹主之事又全是妇女怀着挚爱所行的;在两个光景上都是以极贵重的香膏抹脚,这香膏本是抹头用的(约翰福音12:2与路加福音同,而马太福音26:7;马可福音14:3却记以香膏抹头之事);在这两个光景上,全是用头发擦脚,这是爱慕非常的记号,不然,便不会提及:以上是相同之点;但是在路加福音和其他圣史所记载的事中不同之点更多且大,决不能将两个记载视为一事,另外是时间与地方的区别。路加福音所记载的事,似乎是在加利利地方,离受难时间很远;另一个记载是在犹太伯大尼,是在受难前几日,且拉撒路的妹妹马利亚的脾气性格与那个有罪的女人不同。路加福音所记载的有罪的女人犹如人所不认识的,并没有提及她的名字;拉撒路的妹妹马利亚却是一负有盛名的女人(马太福音26:13;马可福音14:9;路加福音10:38等)。有罪的女人是一个平常的妇女,法利赛人不肯同她来往。拉撒路的妹妹马利亚是个热心虔诚的妇女,也是一个富有默观的人(10:39),并且有很多犹太人都聚在她家中(约翰福音11:19、31等)。有罪的女人对耶稣的礼遇是出于悔罪和对耶稣知恩的心,而马利亚对主的知恩报爱是由于主复活了自己的兄弟。在伯大尼所有的宴会情景,完全与路加福音所记载的不同。至于请耶稣的东主名字相同,不足为奇,因为由福音中可以证明,西门和西面是当时最普遍的名字。由这些不同之点上可推断香膏膏抹主之事发生过两次。并且有罪的女人与拉撒路的妹妹马利亚不是同一女人,且是与那曾附过七个鬼的抹大拉马利亚似乎也不是同一女人(马太福音27:55;马可福音15:41;路加福音23:55),因为被鬼附着在福音中总不视为人的罪过。
若问:为什么路加福音没有记载伯大尼抹香膏之事?为答复这问题应说:路加福音一定知道这事,大概为了两个记载有许多相同之点,便略去第二个记载。在本书引言中已讨论过路加福音由两件相似的事中仅记述一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