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路加福音 第23章 概览

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太 27:1-2,11-14 可 15:1-5 約 18:28-38 )

犹太公议会所定的死刑,必须经受命于罗马的巡抚审察认可后,方能执行(若18:31),因此那些议员定了耶稣的死罪后,就赶快把耶稣解往巡抚彼拉多,请他审判处决。他们直接告耶稣三条大罪:(一)他煽惑人民造反:这大概是为了百姓欢迎耶稣,喜欢听他道理的原故(19:35-40、46、48;20:19;22:50)。(二)禁止人民给罗马皇帝纳税:这是故意曲解了耶稣给凯撒纳税所说的话。(三)他自称为王:这称呼是耶稣最后几日常用的。按犹太人的思想,王要实在统治这个世界;既如此,便与罗马相对抗。犹太人却把耶稣自称为上帝的儿子的话对外教巡抚搁下未提,只告他是造反作乱的分子,引起巡抚的注意,快定他的死罪。

彼拉多听了原告们所提的三条罪名,立刻明白他们把耶稣押来,只是因宗教问题仇恨他,想治他一死。彼拉多对第三条罪名发生了“怀疑”,遂问耶稣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四福音全同)。耶稣立即答应“你说的是。”又按约翰福音18:36,耶稣还向彼拉多解释自己的国,不是这世界上的国。彼拉多明白了被告的君王之称既是纯宗教性的,自然对罗马帝国的安危受不到丝毫的影响,遂向原告们郑重声明,被告没有应死的罪过。原告们一听声明耶稣无罪,十分气愤,又加重了控告耶稣的事,说他煽动人民作乱,在全犹太即全巴勒斯坦,由加利利开始一直到耶路撒冷各处宣传他的主义。

耶穌在希律面前受審

彼拉多一听说耶稣是加利利人,属希律安提帕管辖(3:1),遂把耶稣解送到希律行宫,因为他此时正在圣城。希律虽是个混血儿,总算是半个犹太人,为尽教民的义务,并为取得人民的欢心,也来圣城过逾越节;他占了玛咔比王朝留下的宫室,做自己来圣城的行宫。彼拉多既知耶稣无罪本当释放耶稣,但他不敢违抗那些一心要定耶稣死罪的犹太人,又怕他们以后在罗马朝廷控告自己开释造反的叛徒,他把耶稣解送到希律前,一方面可以卸去责任,另一方面又可给希律一个面子。按罗马法,法官可以审判在自己境内犯法的外方人,但也可以把他解送到他出生的地方官那里。彼拉多既知自己已宣判耶稣无罪,那半个犹太人出身的希律也绝不会与自己有不同的判决。他如此行,可以证明自己所宣判的有理(15节),同时堵塞犹太人的口舌,镇压他们的狂妄,从而实行自己释放耶稣的计划。希律一见耶稣解送到他跟前,就十分高兴,因为他早听说过耶稣所显的奇迹,还听人说:耶稣也许是自己所斩的若翰由死中复活了,因此早想看看他(9:9),并希望看他在自己前显个奇迹。但耶稣对这位狡猾狐狸(13:31)和淫乱的“首领”所发的一切问题,概置之不理。那些跟来的祭司和文士也不断在旁控告他。希律心知这个加利利人的不理不睬,完全是在藐视自己,于是恼羞成怒,便在耶稣身上报复自己所受的耻辱,就同自己的侍卫一起任意轻慢嘲笑耶稣,拿他当疯子,末了给他披上一件华丽衣服,戏弄他。“华丽衣服”按原文所指的是古代近东君王和官宦贵族人在大节日所穿的礼服。这礼服不仅好看,还发出一种光亮。希律拿耶稣当一个疯狂的王子戏弄,就结束了他的审判。他既拿耶稣当一个精神失常的人,间接也推翻了犹太人所告他的一切。随后又将耶稣送回彼拉多衙门,因为他把耶稣交来是对自己表示尊重,如今将耶稣交回,放弃自己的权利,表示他对彼拉多的尊重,也表示他与彼拉多的看法相同。他们原来是仇敌,因这事竟成了朋友。他们结仇的原因,据学者推测是指13:1所载彼拉多在圣城屠杀加利利人的事;也许是史家约瑟夫所载的:希律当时在中东是提庇留皇帝的耳目,侦察罗马在中东的官吏。6-12是路加福音特别记录的一段,不见于其他圣史。路加多次记希律和与他有关系的事迹。

耶穌被判死刑(太 27:15-26 可 15:6-15 約 18:39-19:16 )

由13-25节与前二史所记大致相同。但路加福音所述条理分明:彼拉多三次强调耶稣无罪,三次想释放(14、16、20、22等节)。犹太人三次疯狂地喊叫处死耶稣,且要求钉他在十字架上(18、21、23等节)。按路所述,耶稣被定死罪,绝不是为了造反,而是因彼拉多的怯懦,放了巴拉巴,钉死了耶稣。彼拉多见希律又把耶稣送到自己跟前,迫使自己了结这个案子。如今他要想在犹太人前显出自己是个护法的罗马人来,坚持要以法律来审判。他第二次开庭时,仍强调初审时所宣判的(4节),并加上另一个理由:说希律也查不出耶稣的罪来。但是自以为有法律精神的罗马人,却下不合法的判决:“故此,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这“故此”二字实在犯了逻辑的严重错误。两位长官既明知被告无罪,用“故此”下判决,怎能自圆其说?“责打”按原文含有教员责罚学生的意思。责打无罪的人怎能算合法?况且所说“责打”是用的鞭打的酷刑。按罗马法,鞭刑是犯人钉十字架前或受其他死刑前所应受的刑法。怯懦的彼拉多既退让了第一步,第二步也难拒绝。他犯的这种错误是政客为争取人心所用的“缓和剂”,是卫法之士所不齿的。

耶穌被釘十字架(太 27:32-44 可 15:21-32 約 19:17-27)

路加福音没有记述耶稣受鞭刑(马太福音27:26;马可福音15:15;约翰福音19:1),只暗示了两次(16、22);也没记罗马兵凌辱耶稣的种种暴行(马太福音27:27-31;谷15:16-20;若19:2、3),他只记大祭司的差役夜间凌辱耶稣的事(22:63-65)。耶稣两次所受的凌辱,不能视为一回事。“带耶稣去的时候”,这里带耶稣走的人,不是犹太人,而是罗马兵(36、47),因为当时只有他们钉人在十字架上。关于帮助耶稣背十字架的西门,详见前两卷福音书的记载。

仅路给我们记述了耶稣赴刑场时警惕了哀哭自己的妇女。她们不是49节所说的加利利来的妇女,因为此处耶稣称她们为“耶路撒冷的女子”。按犹太文士的文献记载,在耶路撒冷曾经由贵族妇女组成一个善团,目的是给往刑场的死囚喝一种香料搀和的酒,使犯人麻醉,减轻他的痛苦。哀哭耶稣的这些妇女也许是属于这善团的。她们一定也听说过耶稣的大名,知道他受钉十字架是出于法利赛人和大祭司等的仇恨。她们杂在人群中跟在耶稣后边捶胸嚎啕大哭是出于同情心。耶稣看见那些怜悯自己的妇女,就忘了自己的痛苦,引起了对圣城怜悯心,叫她们不要哭自己,而要哭她们自己和她们的子女于不久的将来要受的大难(21:20-24)。因为大难来时,这城里的居民没一个幸免的。那时,子女众多而被称为有福的妇人,比无子女的更要痛苦,因为除了她们自己受苦外,还要分受子女的痛苦。那些在犹太人前一向受羞辱的不能生育的女子,那时是有福的,因为她们只有自己受苦。求山倒下活葬自己的话,本是何西阿先知(10:8)预言撒马利亚人灭亡时的哀求。如今耶稣用于耶路撒冷(参阅启示录6:16),意思是说,犹太人所受的苦如此剧烈,以致希望快快的死去。四十年后这些话在罗马体多将军围困圣城时一一应验了。据史家约瑟夫(DeBelloJud.Ⅵ,3,4)记载:有一个名叫马利亚的妇女曾烹食了自己的孩子,在这段骇人的事末尾,史家说:“饿得发狂的人盼望快死,以为早死的人更是幸福,因为不再活着受苦了。”耶稣接着又向妇女们用了另一个比喻。说明自己无罪受这惨无人道的死刑,而那些穷凶极恶的犹太人更当如何!耶稣自比“有汁水的树”(旧约的比喻中:茂盛树木常指义人,诗篇1:3;耶利米书17:8),是说自己正在强壮有为之年,向来以救人为怀,却有此下场;而那些已腐败的犹太领袖们如亚拿、该亚法等,和那些为亚拿、该亚法所迷惑而不自知的人民,——耶稣比他们为“枯干的树”,已快到被审判的火焚烧的时候,——他们的下场更是何等可怕呢(参阅彼得前书4:17-19)!32节又特记在苦路上与耶稣同行的还有两个强盗,这是拿耶稣当强盗的首领。

大概耶稣在手足被钉时,求圣父饶恕钉死他的人们。按耶稣祈祷的口气是为一切钉死他的人,可是首先不是为兵丁,因为他们只是奉命执刑的人,而是为那些政教首长和被他们煽惑的人民,因为是他们一致逼迫彼拉多钉死他。“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这并非说他们是无罪的,而是说犹太人不完全明白他们是杀害了上帝的儿子,也不明白犯的罪是怎样的穷凶极恶。日后彼得和使徒们向犹太人讲道时,多次原谅他们杀害耶稣是出于无知(使徒行传3:17;13:27)。耶稣在受钉时忘了自己的痛苦,反为自己的仇人祈祷。他先前说:“咒诅你们的,要为他祝福!凌辱你们的,要为他祷告!”(6:28;马太福音5:44),他先前所教的,现在亲自实行了。他在加略山上躬行实践了他向全世界所宣布的爱仇的道理:他不但不抱怨仇人,反而为仇人求赦,于是十字架便成了前古后今最大的讲坛。

由35-38节描写耶稣高悬十字架上的一幕,把百姓、政教首长和兵丁对耶稣的态度,一一划清:百姓在旁观看,是出于好奇心。首长们现在个个以胜利者自居,个个在十字架下,鉴赏他们死仇的下场;不时还说上一两句讽刺的话,来讥笑这个十字架上的被钉者,加增他的痛苦。“上帝所拣选的”(9:35)是以赛亚(42:1)对基督的称呼,此称呼对耶稣十分恰当,但出自他们的口,用意是在辱骂耶稣。钉耶稣的士兵,本不是犹太人,见犹太的首长讥笑耶稣,他们出于无知,就把十字架上悬的判语“犹太人的王”和别人所说:“可以救自己吧”的话,连起来轻慢耶稣。“犹太人的王”出自罗马兵丁口中,不仅侮辱耶稣,同时也含有侮辱犹太人的意思。按此处所记,是兵丁讥笑耶稣时,拿醋(即兵丁解渴所喝的搀醋的水)送给耶稣喝。按前二圣史所记是耶稣高喊“以利亚”后,有一兵丁拿了醋给耶稣喝(马太福音27:47、48;马可福音15:35、36),似乎含有讥讽的意思。但按约翰福音19:29,给耶稣喝醋是出于怜悯之情,因为他们听见耶稣说了口渴。考究实情,约翰是补正前三圣史所缺的。38节注释,详见马太福音27章。

耶稣在十字架上说的第一句话(34)给犹太人开了痛悔的大门。从耶稣的圣口中所发的第二句话(43)给右盗开了天堂的大门。仅路给我们记下了“七言”中的第一,二两句,以及右盗幡然回头的奇迹。按前二圣史所载:“与耶稣同钉的强盗”也轻慢耶稣,而路记载轻慢耶稣的只有左盗,他也同别人一样讥笑耶稣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这话本无讥笑之意,但他是以讥讽的口气说的。他同别的犹太人一样很难相信这位与自己同一命运的人能是基督。他相信基督要征服世界,是世上胜利的君王,决不能同自己陷于如此悲惨的命运中。但是右盗已观察出耶稣的坚忍,又听见他为仇人求赦,为仇人推诿卸罪的话,心内已经感动。一听左盗也讥笑耶稣,就厉声责备他。按原文的意思是说:别人讥笑耶稣还算罢了,但你这受同样刑罚的,怎么还说轻慢他的话呢?随后他明认自己的罪,说他们二人受此刑罚是应当的;同时也承认耶稣是义人,从未行过什么坏事。右盗既如此忏悔认罪,圣宠的光就照亮了他的心,不但叫他承认耶稣是义人,且也承认他为基督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得国降临,”或译“带着你的国权”,按原文可作“带着君王的荣耀来临时”,是说:当他作凯旋的君王来临时,求他也叫自己在将来成为他国中的一分子。右盗虽没有提基督一名,但他已承认耶稣为基督。按犹太人的基督论,他们理想中仅有一位君王,即基督要永远为王。大概这个强盗早已听说纳拿撒勒人耶稣的大名,说他怎样仁慈,显了多少奇迹,治愈了多少病人,也听说他宣讲的天国。虽然右盗昔日也作奸犯科,现今却到了自己的末日,想到了上帝的公义是如何可怕,这话虽是向左盗说的,但把自己也包括在内。他一想到身后,遂把自己交托给耶稣。但耶稣许给他的远远胜过了他所求的。耶稣没有说“将来”,而说“今天”要同自己在“乐园”里。按“乐园”或作“伊甸园”,在当时是指义人死后所到的地方,那地方也称“亚伯拉罕的怀抱”(16:22)。耶稣断气后立即降到了“古圣所”,此时右盗也与他同去,享受真福。按伪福音右盗名叫狄斯玛斯(Dismas)。

耶穌之死(太 27:45-56 可 15:33-41 約 19:28-30 )

44-49节路所记耶稣临死时的情形与前二圣史大致相同,但路所记的颇为简单明了,井然。他先叙述自然界的骤变,为上帝的儿子作证的可怖现象。耶稣死后,在场的外邦人百夫长和平常百姓都幡然悔改,承认死者为一义人。最后提及与耶稣熟识的人。此节注释,详见前二福音。圣殿的幔子也在此时分裂,证明死者真是基督,已除旧更新。按前二圣史的记载,帐幔的分裂是在耶稣断气以后。

前二圣史记载耶稣临死时,大喊了一声,便交付了灵魂;路加却记下了耶稣死时说的第七句,即最末一句话:“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按此句引自诗篇31:5,本是大卫在大难中把自己交托于上帝,求他保护自己脱免死亡的话。但耶稣用此句是把自己的性命完全再交回派遣他来到世上的父,他已甘心承受了一切苦难和死亡,在世顺命到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8)。

上图:現代影視之中的百夫長。百夫长是罗马军团中最重要的职业军官,平时负责训练,战时负责指挥。普通百夫长相当于今日的中尉,领导一个百人队,首席百夫长则相当于今日的上校。要想成为百夫长,必须获得数位重要人物的推荐信,年满30岁,具备读写能力,所以百夫长都具有良好的社会地位和丰富的经验,受教育程度比较高,连这样见多识广的百夫长都觉得主耶稣的死非常特别。百夫长的铠甲是银色的,短剑置于身体左侧而不是右侧,身体右侧可能放置匕首,腿上有护胫,他们执盾,穿旧式的锁子甲,在胸前或者其他显著位置佩戴奖章。百夫长最显著的标志是头顶上的马毛或羽毛装饰,与普通士兵不同,他们的饰板是横排而不是纵列。因为百夫长并身先士卒,而且服饰不同,所以百夫长在战斗中的伤亡率比普通士兵高得多。

执刑的罗马百夫长见到所发生的一切现象,似乎受到了一种异样的感动,明认耶稣实在是个无辜受死的义人。站在十字架周围的群众,大半是求过彼拉多钉死耶稣的人,一见这光景,就哭泣捶胸回家去了,痛悔自己所行的这件伤天害理的恶事。此时祭司和文士有什么态度,圣史们都未提及。按圣史以后所记看来,他们似乎没有表示悔改的态度(马太福音27:62-66)。49节特提出:“还有一切与耶稣熟识的人,和从加利利跟着他来的妇女们,都远远地站着看这些事”,这些人由于害怕或者兵丁不准他们靠近十字架,或者由于心中难受耶稣的痛苦,不愿杂在纷乱的人群中,就在远处站着。他们中也许有门徒,还有尼哥底母,亚利马太的约瑟等人;所说的妇女,即8:2、3和本章末及下章所提到的妇女。

耶穌的安葬(太 27:57-61 可 15:42-47 約 19:38-42 )

路加极口称赞亚利马太约瑟的品德和为人。这人靠近加略山有一座庄院,在那里已为自己和家人在岩石内凿了墓穴(约翰福音19:41;马太福音27:60)。马太福音27:57说他是个财主,马可福音15:42说他是个尊贵的议士。他既是这样位尊德高有权有势的人,所以敢向巡抚请求,准许自己埋葬耶稣。他埋葬耶稣是照当时本国的葬礼,把耶稣安葬在为自己凿的墓穴内(参阅约翰福音19:40)。按圣史所载,耶稣断气时约在下午三点钟,这一天是礼拜五,犹太人开始过安息日只余三小时,在如此短的时刻内,约瑟要请求巡抚收尸,买麻布、香料、卸尸、洗涤、包裹、停放、封墓等,必须都在黄昏前做完,他们行的一定十分仓促,似乎也没有完全照以上所述的殓葬的礼去行。并且按54节所说,他们葬完耶稣,“安息日也快到了”,按原文作:“星快要出来”,因为犹太人见出了星或屋内一点灯,安息日即算开始。约瑟等可能潦草从事,尸体没有抹得尽善尽美妇女们看了,心中有些不满,于是便在回城的路上,再买了香料,预备过了安息日再去细细涂抹圣尸。

上图:耶稣的最后一周:1、逾越节前六天,耶稣从伯大尼骑驴进入耶路撒冷,群众拿着棕树枝迎接祂(太二十一1-9,可十一1-10,路十九28-44,约十二12-19);2、耶稣在耶路撒冷的前四、五天,每天早上到圣殿教训人,晚上出城在橄榄山住宿(太二十一10-二十六13,可十一11-十四9,路十九45-二十二2,约十二20-十三38);3、逾越节前一晚,耶稣和门徒在城内吃逾越节的筳席,设立圣餐,然后去橄榄山上的客西马尼园祷告(太 二十六17-46,可十四12-42,路二十二7-46,约十四1-十七26);4、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捉拿,先带到大祭司的岳父亚那的住处审问,再押去大祭司该亚法处受审。彼得在屋外等候时三次不认主(太二十六47-75,可十四43-72,路二十二47-65,约十八1-27);5、第二天,耶稣被带到七十二人公会受审定罪(太二十七1,可十五1,路二十二66-71);6、犹太人把耶稣带给巡抚彼拉多审问,彼拉多因耶稣是加利利人,就推给希律王安提帕去审理(太二十七2-14,可十五2-5,路二十三1-7,约十八29-38);7、希律王查不出耶稣有罪,就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路二十三7-11,二十三15);8、耶稣被鞭打后,背着十字架走到各各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古利奈人西门在半途为耶稣背十字架(太二十七32,可十五21-38,路二十三26-49,约十九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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