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利未记 第21章 概览

祭司成圣的条例

在述個人及家庭之神聖以後,21、22兩章就來討論祭司祭祀的神聖。被選的百姓,應是神聖的,那由選民中被選出來,為在聖所內供職的祭司,更該是如何神聖的。除外人中,並沒有捉到祭司的夫人,所以是否除外,不敢斷言,雖然由以西结书24:15-18看來,自己夫人死了不悲傷,不是一尋常的事(参考以西结书 44:25)。3節「因她是…….」,指親妹而言,但依上下文意,應概括上面提及的家屬。

上图:一个主前5世纪的古代以色列墓穴。古代以色列人通常把死者葬在城外的家族墓穴(Family caves)里,墓穴分为内外两间。以色列人并不使用棺材,家人把尸体抬进墓穴,先放在外屋的地上或墙上的槽里。一年后,家人回到墓穴,把骸骨捡起来,摞在里屋历代祖先的骸骨上。所以家人必然会为死人「沾染自己」。从主前3世纪希腊时代开始,流行用骨罐(Ossuaries)来收敛骸骨。第二圣殿被毁之后,逐渐流行罗马式的棺材和石棺。

上图:一个主前5世纪的古代以色列墓穴。古代以色列人通常把死者葬在城外的家族墓穴(Family caves)里,墓穴分为内外两间。以色列人并不使用棺材,家人把尸体抬进墓穴,先放在外屋的地上或墙上的槽里。一年后,家人回到墓穴,把骸骨捡起来,摞在里屋历代祖先的骸骨上。所以家人必然会为死人「沾染自己」。从主前3世纪希腊时代开始,流行用骨罐(Ossuaries)来收敛骸骨。第二圣殿被毁之后,逐渐流行罗马式的棺材和石棺。

4 節原文意不明顯,有的理解为:「然而為自己民族的首領,亦不可自陷不潔」;有理解為:「然而在自己的民族中,不可如一丈夫自陷不潔。」按照后一种的说法,故祭司不可接觸自己婦人的遺體,亦不可參與她的喪禮。

這些事在當時敬拜偶像的民族中是屢見不鮮的,都是敬拜偶像的行动(以西结书9:25,16:6,25:24,48:37;列王纪上18:28)。

所獻的祭品,彷彿是給上帝預備的食品,以火焚烧,化為悅意的馨香飛上青天,取得上帝的欣賞。

9節按着原文是用火直接燒死,但後世的學者,跟随一些犹太文士的意見,為先用石打死,然后焚烧。所有燒死之刑,皆是如此。

大祭司不可為任何人舉喪致哀,在自己身上不可有一點居喪的表示。

祭司可娶一归奉犹太教的女子或另一祭司的寡妇为妻。大祭司不然,因为他身居高位,万不可使自己的婚姻,有辱自己大祭司地位的圣洁。

18-20節共計12种缺陷。關於最後一件,學者所譯不一,大抵是指生殖器不健全而言。

為服役至聖,無窮美善上帝的祭司,應是聖潔無殘疾的:一是為尊敬上帝,二是為引起自己民族的敬重;但這些缺陷並不取消他們所有一切祭司的權利和特恩,因為還能分食聖物。犹太人的祭司只不過服役聖所,奉獻牲畜,上帝願他們的心靈肉體如此完美無缺,那身為基督教的祭司的,供職於永生上帝圣子的聖殿,日日與他親近,上帝向他們所要的,更將如何呢?(参考提摩太前书 3:1-10,4:6-16;提多数 1:5-9,2:15;希伯来书 5:1-4)。

上图:祭司在会幕门口献祭的艺术想象图。亚伦无残疾的后裔才有资格承担祭司的职任,他们「不可从俗沾染自己」。

上图:祭司在会幕门口献祭的艺术想象图。亚伦无残疾的后裔才有资格承担祭司的职任,他们「不可从俗沾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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