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第20章 概览
懲罰的條例

上图:对比一下摩西律法中的刑罚与中国同一时期夏、商、周的刑罚,就可以看出神「祭司的国度」与人间的「礼仪之邦」的区别。
- 20:1 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 20:2 “你要对以色列人说: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以色列的外人,把自己儿女献给摩洛的,必被处死;本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
- 20:3 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百姓中剪除,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玷污了我的圣所,亵渎了我的圣名。
- 20:4 那人把儿女献给摩洛,本地的百姓若假装没看见,不把他处死,
- 20:5 我就要向这人和他的家人变脸,把他和所有跟随他与摩洛行淫的人都从百姓中剪除。
这一章所述的都是刑事法,犯了前所禁止的犯罪,在这一章内,都有他们规定的刑罚。用石头砸死,是希伯来人所使用罪普通的一种刑罚。
- 20:6 “人若转向招魂的和行巫术的,随从他们行淫,我就要向这人变脸,把他从百姓中剪除。
招魂、行巫術,少不了要勾引偶像,所以对上帝不忠诚(耶利米书13:25-27;以西结书16:35-43,23:36-49)。
- 20:7 你们要使自己分别为圣,要成为圣,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 20:8 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遵行它们;我是使你们分别为圣的耶和华。
- 20:9 凡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他咒骂了父母,他的血要归在他身上。
血在谁身上,谁就应该负担杀人之罪。
- 20:10 “凡与有夫之妇行奸淫,就是与邻舍的妻子行奸淫的,奸夫淫妇必被处死。
如一有妇之夫与一无之妇私通,也是通奸,对这案情的刑罚,并无明文,《汉谟拉比法典》也没有明文规定,但在一二九条内载又:通奸的人捆在一起,把他们丢在水里。
- 20:11 人若与继母同寝,就是露了父亲的下体,二人必被处死,血要归在他们身上。
- 20:12 人若与媳妇同寝,二人必被处死;他们行了乱伦的事,血要归在他们身上。
- 20:13 男人若跟男人同寝,像跟女人同寝,他们二人行了可憎恶的事,必被处死,血要归在他们身上。
- 20:14 人若娶妻,又娶妻子的母亲,这是邪恶的事;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在你们中间除去这邪恶。
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有些学者认为是先用石头打死,然后放在火里烧毁。
- 20:15 人若与兽交合,必被处死;你们也要杀死那兽。
- 20:16 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交合,你要把那女人和兽杀死;他们必被处死,血要归在他们身上。
- 20:17 “人若娶自己的姊妹,或是同父异母的,或是同母异父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自己百姓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曾有一时,这样的婚姻是合法的,比如亚伯拉罕和他的妻子。
- 20:18 若有人跟经期中的妇人同寝,露了她的下体,暴露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百姓中剪除。
- 20:19 不可露姨母或姑母的下体,因为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 20:20 人若与叔伯之妻同寝,就露了他叔伯的下体,他们必担当自己的罪,必没有子女而死。
20节原文不分别伯叔母或舅母,拉丁文通行本则是一一区别。必沒有子女,有两个意思,第一,这样的结合上帝不祝福,必不能得到子女;而是从这样的情况下出生的孩子,认为是不合法的,不能继承父业,所以,称呼必沒有子女。可能后一种比较普遍接受。
- 20:21 人若娶了自己兄弟的妻子,就露了他兄弟的下体,这是不洁净的事,他们必没有子女。
21节所说的是兄弟还活着的情况下。如果兄弟已经去世了,应该娶兄弟的妻子为妻子,给兄弟存留后代。
- 20:22 “你们要谨守我一切的律例典章,遵行它们,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来。
- 20:23 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的事,所以我厌恶他们。
- 20:24 但我对你们说过,你们要承受他们的土地;我要把这流奶与蜜之地赐给你们,作为你们的产业。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是把你们从万民中分别出来的。
- 20:25 你们要分辨洁净和不洁净的飞禽走兽;不可因我定为不洁净的飞禽走兽,或爬行在土地上的任何生物,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
- 20:26 你们要归我为圣,因为—我耶和华是神圣的;我把你们从万民中分别出来,作我的子民。
- 20:27 “无论男女,是招魂的或行巫术的,他们必被处死。人要用石头打死他们,血要归在他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