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 第18章 概览
其余支派的土地分配
- 18:1 以色列全会众都聚集在示罗,把会幕设立在那里。那地已经被他们征服了。
示罗,按着士师记21:19,示羅位於利波拿的南邊,伯特利的北邊,從伯特利往示劍大路的東邊。会幕从吉甲迁移到示罗,是上帝的选择(申命记12:5、11、14)。按士师记21:19和撒母耳记上1:3,4:3,会幕是在示罗,有3-4百年的历史(参考士师记3:8、11、14、30,4:3;5:32,6:1,8:28,9:22,10:2、3、8,12:7、9、11、14,13:1,16:31;撒母耳记上4:18)。
- 18:2 以色列人中剩下七个支派还没有分得他们的地业。
- 18:3 约书亚对以色列人说:“耶和华—你们列祖的上帝所赐给你们的地,你们耽延不去得,要到几时呢?
- 18:4 你们每支派要选三个人,我好派他们去,他们要起身走遍那地,按照各支派应得的地业写明,然后回到我这里来。
约书亚这样作,是有他的理由。因为犹大和约瑟三个支派在12支派之中人数最多最重要。首先安定了他们,让他们都能心满意足之后;剩下来七个小支派,就容易应付,再没有像约瑟支派那样表示不满(17:14),使他们每一个支派选出3个人,也是为了避免分地不公平的嫌疑。
- 18:5 他们要把地分成七份。犹大在南方,住在他的境内。约瑟家在北方,住在他们的境内。
他们应该将地分为7分,是说活命不准许这剩下的七个支派挑选地方,民数记26:54-55说:“人多的要多給他們產業,人少的要少給他們產業;各照被數的人數分配產業。此外,要以抽籤來分地,按著父系各支派的名字承受產業。”这几句话,指出分配土地的时候,应该按着支派人数的多少而规定土地的大小。不过分地的时候,仍然要抽签。有关抽签所给的命运,都是上帝的处置。
- 18:6 你们把地划成七份之后,就要把所写的带到我这里来。我要在耶和华—我们的上帝面前,为你们抽签。
- 18:7 利未人在你们中间没有分得地业,因为耶和华祭司的职分就是他们的产业。迦得支派、吕便支派和玛拿西半支派已经在约旦河东得了地业,是耶和华的仆人摩西给他们的。”
参考13:14、33。
- 18:8 那些去划地的人起来正要去的时候,约书亚吩咐他们说:“你们去走遍那地,把地划分以后,就回到我这里来。我要在示罗这里,在耶和华面前为你们抽签。”
- 18:9 那些人就去了,走遍那地,按照城镇把地划成七份,写在册上,回到示罗营中约书亚那里。
- 18:10 约书亚就在示罗,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抽签。约书亚按照以色列人的支派,在那里把地分给他们。
分给便雅悯的土地
- 18:11 便雅悯支派,按着宗族抽签所得之地,是在犹大子孙和约瑟子孙之间。
- 18:12 他们北边的地界是从约旦河起,上到耶利哥斜坡的北边,再往西上到山区,直到伯‧亚文的旷野。
北边的地界,就是以法莲那边的边界(16:1-4)。
- 18:13 这地界从那里往南经过路斯,直到路斯的斜坡,路斯就是伯特利,又下到亚他录‧亚达,直到下伯‧和仑南边的山。
- 18:14 这地界往西延伸,又转向南,从伯‧和仑南边对面的山,直通到犹大人的城基列‧巴力,基列‧巴力就是基列‧耶琳。这就是西边的地界。
- 18:15 南边是从基列‧耶琳的顶端为起点,这地界往西通到尼弗多亚水泉,
南边即犹大支派的北界(15:5-9)。
- 18:16 这地界又下到欣嫩子谷对面山的边缘,就是利乏音谷的北边;又下到欣嫩谷,沿着耶布斯斜坡的南边,下到隐‧罗结;
- 18:17 又往北转弯,通到隐‧示麦,直到亚都冥斜坡对面的基利绿,又下到吕便之子波罕的磐石,
- 18:18 又往北经过亚拉巴对面的斜坡,下到亚拉巴。
- 18:19 这地界又经过伯‧曷拉斜坡的北边,直通到盐海的北湾,就是约旦河的南端为止。这就是南边的地界。
- 18:20 东边的地界是约旦河。这是便雅悯人按着宗族,照着他们四围的边界所得的地业。
便雅悯分得的城镇
- 18:21 便雅悯支派按着宗族所得的城镇就是:耶利哥、伯‧曷拉、伊麦‧基悉、
便雅悯支派一共得到26座城市,此处没有提及亞拿突、亞勒們(21:18)。
- 18:22 伯‧亚拉巴、洗玛脸、伯特利、
伯特利原本是属于便雅悯支派,却被以法莲人所攻取(士师记1:22-26)。分国时期,便雅悯支派,虽然和犹大联合,但是,伯特利仍旧是北国以色列人的土地;是耶羅波安的南部边界(参考列王纪上12:28-33)。
- 18:23 亚文、巴拉、俄弗拉、
- 18:24 基法‧阿摩尼、俄弗尼和迦巴,共十二座城,以及所属的村庄;
- 18:25 又有基遍、拉玛、比录、
- 18:26 米斯巴、基非拉、摩撒、
- 18:27 利坚、伊利毗勒、他拉拉、
- 18:28 洗拉、以利弗、耶布斯,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基比亚、基列,共十四座城,以及所属的村庄。这是便雅悯人按着宗族所得的地业。

上图:便雅悯、但和以法莲的地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