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第19章 概览
- 19:1 於是,彼拉多命令把耶穌帶去鞭打了。
约翰福音在描述耶稣苦难史上,把对观福音所已记录的,和当时信友所已详知的细节,照他的体例,都略而不提。他所省略的各节如下:古利奈人的西门替耶稣背负十字架(马太福音27:31;马可福音15:21),耶路撒冷的妇女流泪恸哭耶稣(路23:27-31),兵士拿没药酒给耶稣喝(马太福音27:34;马可福音15:23),犹太人在十字架下侮辱耶稣的话(马太福音27:39-43;马可福音15:29-32;路加福音23:35),耶稣被钉时所说的第一句话,和在十字架所说的第三、第四、第七句话。但在一些比较重要的事上,或为补充对观福音的遗漏,或为详解对观福音叙而不详的地方,约翰福音却记录了出来,如:“罪牌”(19-22),耶稣给慈母和爱徒所说的话(25-27),浑然织成的里衣(23-24),肋旁的创伤(34)。
“彼拉多命令把耶穌帶去鞭打了”,如直译应作:“彼拉多拿住耶稣鞭打了。”这并不是说彼拉多亲手拿住耶稣鞭打了,乃是说他命人这样作了。这本是彼拉多又想出来的一个释放耶稣的办法(路加福音23:16、22)。他确信这样能更容易消散犹太人疯狂恶毒的怒气,唤醒犹太人未泯的天良,想他们一见耶稣受了这样的苦刑,定会动心撤销控案。那料恶魔迷心的犹太人,若不如愿以偿,决不肯罢休。鞭打之刑本来在未定死刑之前,不能执行,但罗马官吏在未定死刑之前,有时为恐吓乱民,或为躲避诉讼的麻烦,破例先鞭打囚犯一场。鞭打之刑,是由兵士执行,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先剥去囚犯的衣服,双手被缚或拴在一个木桩或石柱上。受刑人的臂腿、脊背、胸膛、脸面,都任差役鞭打。鞭是用好几股细皮条编成的,鞭梢系有铁块和尖钉。受鞭刑的人身体先是青紫血肿,渐渐皮破筋断,血管爆烈,全身变成一团模糊的血肉,几乎没有人的形状。多少囚犯竟死在这种残酷鞭刑之下。罗马诗人贺拉西(Horatius)称这种刑罚为“骇人听闻的刑罚”。这种苦刑,犹太人有所规定,鞭打不得超过四十下,所以使徒圣保羅受五次鞭刑,但他说每次都是三十九下。然而彼拉多命人鞭打耶稣是照罗马法的规定,不限数目,可任意鞭打。耶稣所受的鞭刑更是如何骇人听闻!
- 19:2 士兵用荊棘編了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
- 19:3 又走到他面前,說:「萬歲,猶太人的王!」他們就打他耳光。
- 19:4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看,我帶他出來見你們,讓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
耶稣受鞭打以后,总督府的兵士也来尽情侮辱耶稣,就如祭司长的差役们,在该亚法的府第里一样(马太福音26:67;马可福音14:65;路加福音22:63-65)。大约这些兵士是属于与犹太人为仇的民族,如撒马利亚、以土買、叙利亚等邻国的民族。他们以借题发挥的心理,很高兴在耶稣身上发泄他们一向对犹太人的愤恨。彼拉多让他们任意戏弄,仍是出于他的妥协计划:使这个所谓犹太人的君王,变成一个血肉模糊,十分可怜的人,好动犹太人恻隐之心。这由他下面所说的话,可看得出来:“看,我帶他出來見你們,讓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看哪,這個人!”彼拉多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看哪!你们的君王,成了一个多么可怜的人。我做罗马政府代表的,一点儿也不怕他造反叛乱,反倒怜悯这无能为力的可怜人,但为满足你们的意愿,我已把他鞭打成这个样子了,你们还怕他造反而株连你们吗?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你们可怜这个人吧!你们可怜这个人吧!彼拉多说这句话时,虽然有如该亚法说话时一样(11:51),不觉得这句话内中所含的深奥的意思,但约翰——亲眼看见耶稣头戴荆棘冠,身披紫红袍,从士兵营房来到总督府庭院外,亲耳听到总督说“看哪,這個人!”的证人,——却看出来了:看!上帝的羔羊(1:29、36);看!上帝的儿子(1:34)。故此信友每次瞻仰被钉的耶稣,而想起彼拉多的这话时,心里该承认说:这人是我的上帝。
- 19:5 耶穌出來,戴着荊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看哪,這個人!」
- 19:6 祭司長和聖殿警衛看見他,就喊着說:「釘十字架!釘十字架!」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把他帶去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
- 19:7 猶太人回答他:「我們有律法,按照律法,他是該死的,因為他自以為是上帝的兒子。」
耶稣全身肉烂血淋,唾污满面,着实模糊得难以分辨是耶稣了。这种全无人形的凄惨状态,犹太人看了,非但无动于衷,反而更提高嗓子大声喊说:“钉十字架!钉十字架!”彼拉多看到心比铁石还硬的犹太人,已无法再容忍下去了,遂气忿忿地向他们说:“你們自己把他帶去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彼拉多当然知道他们不能杀死任何人,他步步向他们退让,自觉也大过分了。这案件为他算是完结了,因此他说出了这句气愤的话。委实照我们所认识的彼拉多,他的个性是非常的固执(路加福音13:1)。如果犹太人没有提出在提庇留皇帝前要告发他的恐吓的话,他必不会再向犹太人让步。这时犹太人采取了两个步骤:一是按摩西的律法,耶稣是应该死的,因为他自认自己是上帝的儿子;二是巡抚对犹太是罗马皇帝的代表,有保护这条律法的责任,倘若他不保护,不能算是忠君爱国的人。从这种新的控诉“他自认为是上帝的儿子”,我们可看出犹太人从政治的立场,又转到宗教的立场上来。这宗教性的控诉(利未记24:16),才是他们要求定耶稣死罪的唯一真正的理由。他们本来不愿把这项宗教上的理由在彼拉多面前吐露,一个外教人那里能懂得这项理由的严重性呢?可是彼拉多一再表示自己不愿定这个查不出罪状之人的死罪,迫得犹太人说了这句话。他们的用意是在提醒巡抚,按律法耶稣犯了亵渎上帝的大罪,是该死的罪犯。罗马的巡抚应该执行这条律法,因为罗马政府早已允许,除了明文规定的几点外,对当地人员的律法和习惯,应一律加以维护。
- 19:8 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
- 19:9 又進了總督府,對耶穌說:「你是哪裏來的?」耶穌卻不回答。
- 19:10 於是彼拉多對他說:「你不對我說話嗎?難道你不知道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
- 19:11 耶穌回答他:「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那时罗马人,崇拜不少的神祗,称他们为“神之子”。(“神之子”在希腊文和拉丁文所用的字与“上帝的儿子”相同。)自从大亚历山大后,不少的君王都喜以这个名号自称,并且百姓也相信有时神祗会藉某某人而现身说法,生活于世(使徒行传14:11-33),因此彼拉多猜想,也许耶稣是一位化身为人的神祗,为此他便问:“你是哪里来的?”彼拉多的这句问话,不是问耶稣是那里的人,因为他知道耶稣是加利利人(路加福音23:6-7),他是愿问耶稣的来源究竟是那里的,也就是说他愿知道是受生于上帝呢?还是受生于世人呢?其实这问题对于耶稣被控的案件,丝毫没有关系,而那对“真理”漠不关心的彼拉多(18:38),也不会明白耶稣的答复。为此耶稣在彼拉多前和在该亚法与希律前一样,缄默不言(马太福音27:14;马可福音15:5;路加福音23:9)。这么一来,彼拉多又惊奇又不耐烦,惊奇的是因耶稣能为自己辩护而不辩护,不耐烦的是因耶稣以囚犯的身份而对掌握生死之权的法官竟然不理。为此他责怪耶稣说:“你不對我說話嗎……”意思是说:我是有生杀予夺权柄的,我是审问你的,你该对我坦白,而你竟对我这样的傲慢无理,一句话也不回答吗?耶稣觉得应该开口的时候到了,所以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意思是说:你所有的权柄,都是上帝赐给你的(罗马书13:1),你,以及一切握有权柄的人,到了一定的时候,都该给上帝算妄用或善用权柄的账。你对我的案件,若不秉公处断,你是不能推托无罪的,虽然“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耶稣末后的这句话是指谁说的呢?有说是泛指犹太人,有说是指公会,有说是指该亚法,有说是指忘恩负义的犹大。四种意见都有很大的价值,但我们却赞成第四项意见,因为“把我交给你的那人”一句中的“交给”一词,在本福音内屡次用来为指犹大的恶行(6:64、71;12:4;13:2、11、21;18:2、5、36;21:20,“交给”这动词在分词的场合中我们多次译作:卖主的)。统观耶稣的苦难史,可断定犹大对这处死耶稣的案件是最大的负咎人。
- 19:12 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着說:「你若釋放這個人,你就不是凱撒的忠臣( [ 19.12] 「忠臣」:原文直譯「朋友」。)。凡自立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
- 19:13 彼拉多聽見這些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裏坐堂。
- 19:14 那日是逾越節的預備日,約在正午。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你們的王!」
- 19:15 他們就喊着:「除掉他!除掉他!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對他們說:「要我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
- 19:16 於是彼拉多把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
12-16节,经学家一致认为是本福音中“最惨痛的一幕悲剧”,的确,可看得出彼拉多营救耶稣的心思这是最后也是最坚强的一次了:“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同时我们也听到犹太人恐吓彼拉多,迫他杀死耶稣的狂喊声,是最毒辣也是最无耻的:“你若釋放這個人,你就不是凱撒的忠臣”,“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约翰用大作家的笔法,描写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一挥笔就记载正义失败了,邪恶胜利了,无罪的耶稣被判了死刑。傳福音使徒是愿读者自去体会,为什么正义失败了,为什么彼拉多顺从了他所轻视的这些犹太人的意愿。彼拉多叫“你若釋放這個人,你就不是凱撒的忠臣”这一句话吓昏了头脑,他想自己若不处死耶稣,犹太人必定要在凯撒皇帝前告他不忠。这位贵为凯撒的提庇留曾两度严厉责斥过他,若真要违反犹太人的愿望释放了耶稣,那么自己政治生涯的前途,岂堪设想。曼左尼(A.Manzoni)明指这件不公的事说:“罗马总督以无辜者的鲜血来维护自己的安全。”于是宣判了耶稣的死刑。使邪恶战胜了正义。
“看哪,这是你们的王!”彼拉多以讽刺和侮辱的口气说出了这句话,但犹太人听了仍是不顾一切乱嚷乱喊:“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并且完全违背选民的使命,自愿做亡国顺民喊说:“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这时彼拉多必用了罗马的法官惯用的宣判语句向耶稣说:“你要走上十字架”(lbisadcrucem!)。然后向百夫长下令说:“去,备好十字架!”(I,lictor,expedicrucem!)其时约是第六时辰,即现今中午。
耶穌被釘十字架( 太 27.32-44 可 15.21-32 路 23.26-43 )
-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
- 19:17 耶穌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 19:18 他們就在那裏把他釘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被釘,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关于十字架的刑罚,与十字架的形状等事,参阅马太福音27:31-50和注;至于被钉的时辰,可参阅马可福音15:25和注。“髑髅地”这是依希腊名字(θξαληνλ)意译的,普通教友习惯以拉丁文的译音称“加略山”(Calvaria),是位于耶京城外西北角的小邱,高约二十公尺。罗马皇帝哈德良(Hadrianus)于公元一三五年后,即荡平耶京,在其废止上重修了一座名叫厄里雅卡比托里纳(Aelia Capitolina)的新城后,用废物和泥土填平了耶稣坟墓所在处的空谷,并在各各他山安置了一座维那斯女神像,又在圣墓处安置了一座犹丕忒神像。这两座偶像原是为凌辱耶稣和教会而安置于此的,但到公元三一五年,君士坦丁为皇帝时,完全铲除了这些偶像,建筑了一座辉煌的圣堂,这两座偶像反证明了耶稣被钉和埋葬的地方就在这里的确切性。考古学家对这两个有关人类救赎地方的真实可靠性,认为无可怀疑。今日往耶路撒冷圣地朝圣的人。约翰见到耶稣的坟墓和各各他山都在一座圣堂内,且这座圣堂又在耶路撒冷城内。免不了要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但我们若查看一下历史,这种莫名其妙的怀疑,便可烟消雾散。在哈德良皇帝改建耶路撒冷后,各各他山已圈入新城内,到君士坦丁皇帝时,他为了使圣教会举行宗教仪式方便起见,便把这两个地方纳入一个新建的大堂内。何况这两千年来,耶路撒冷的城市已遭受不少的劫运,不免有些山谷填满,有些邱陵削平,正所谓沧海变桑田,桑田变沧海,因此从前地势高低的情形,现在很难一目了然了。“还有两个人和他一同钉着……”这两个人,据对观福音记载,是当时的强盗,彼拉多如此安排,一方面是为侮辱耶稣,把他当作强盗首领,或当作一个下贱的人(以赛亚书53:2);另一方面是为一同处死的人越多。越容易收到施行惩罚的效果。
- 19:19 彼拉多又寫了一個牌子,釘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 19:20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牌子,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靠近城,而且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種文字寫的。
- 19:21 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那人說:我是猶太人的王』。」
- 19:22 彼拉多回答:「我寫了就寫了。」
“彼拉多又用牌子写了一个名号……”:不一定是彼拉多亲手所写的,可能是命人写的,参阅本章1节注。按当时的习俗,这罪牌应先挂在犯人胸前,到了法场才卸下来,安放在犯人被钉的十字架上端。对于耶稣也这样实行了。但耶稣的这块所谓罪状牌,是用三国文字写的:希伯来文、罗马文和希腊文:用希伯来文,因为这是犹太民族的国语;用罗马文即拉丁文,因为这是罗马帝国政府的公用语言;用希腊文,因为这是当时流行于社会中的普通话。如此标名耶稣的罪状,除了目不识丁的人外,谁也明白这牌子上写的是什么了。罪牌上的话,约翰比三位对观福音的作者记载得更为清楚仔细。这句话显示彼拉多已看出了这案件的重要性:耶稣原是犹太人所期待的那幻想的君王,只因自己民族首领的疯狂嫉妒,而竟受这样残酷的死刑;不能否认这外教的总督深明案件的实在用意,祭司长更加明白那句话所暗示的用意何在,为此要求彼拉多改写,因为他们不愿对前古后今的人们负起处死“以色列之希望”的基督的这种责任,但甘愿负起处死一个亵渎上帝,或阴谋造反的一个大盗的责任。说起来也奇怪:彼拉多先前是那么的优柔寡断,现在竟如此斩钉截铁地回绝犹太人说:“我寫了就寫了。”其实,这完全是上帝在暗中的安排。在耶稣的苦难史上,不论黑暗势力是多么大,不论魔鬼的恼恨是多么深,但所完成的一切都不出乎父的旨意,因为父不愿意他的圣子以政治犯的名义而死,是愿意他的圣子以上帝的名义即以基督的名义而死(马太福音26:65、66),因此耶稣受死刑的真实原因终于写在罪状牌上。
- 19:23 士兵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以後,把他的衣服拿來分為四份,每人一份。他們又拿他的內衣,這件內衣沒有縫,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 19:24 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我們抽籤,看是誰的。」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內衣抽籤。」士兵果然做了這些事。
执行死刑的士兵,共有四人,在一位百夫长指挥之下执行(马太福音27:54;马可福音15:39;路加福音23:47)。按罗马古时的风俗,犯人的衣服属于执行死刑的刽子手。为此这四个兵士在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后,便平分了他的衣服,只有耶稣的那件里衣,因为是浑然织成的,上下无缝,他们不愿撕破平分,所以用碰运气的方法掷骰子决定应属于谁。这项细微的节目,在有關基督的苦难的詩篇中早已预言了(诗篇22:18)。吾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原来也念到这首诗篇(马太福音27:46),所以四位傳福音使徒都自然而然地记述了这回事,为证明先知的预言在耶稣身上完全应验了。耶稣的这件里衣,大约是圣母马利亚亲手织成的。这件浑然无缝的长衣,从圣居普良以来,圣师们都认为是圣教会唯一性与不可分裂性的象征。
- 19:25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的母親、姨母、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 19:26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母親說:「母親( [ 19.26] 「母親」:原文直譯「婦人」。),看,你的兒子!」
- 19: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那刻起,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
25节按我们的译法看来,除了耶稣的爱徒以外,站在十字架傍的共有四位妇女,即圣母马利亚,圣母的一位未提名的姊妹,还有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与抹大拉的马利亚。有些学者却译作:“在十字架旁站着他的母亲,他母亲的姊妹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这样就只有三位了,这两种译法都合希腊文法,但若细心考究经文,约翰似乎要提出四位妇女,今据许多解经学家的意见,我们也如此翻译。这四位妇女,只有两位圣史记出了她们的名字,第一位提名的是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革罗罢在马可福音3:18称为亚勒腓,是小雅各的父亲,按赫杰息颇(Hegesippus apud Euseb.Hist.Eccl.Ⅳ,22,4),革罗罢是圣约瑟的弟兄,也是西门即继雅各任耶路撒冷主教的那位西门的父亲。“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也可译作“革罗罢的女儿马利亚”,但按希腊文的这“属格”用法,普通都是指妻子而言,如此便可知这位马利亚和圣母马利亚原是妯娌。第二位提名的是抹大拉的马利亚。关于这位名垂千古的马利亚,参阅路加福音7:37-50;8:1-3;约翰福音20:1-18。未提名的这位“他母亲的姊妹”,究竟是谁?虽然不能得到一个十分正确的答案,但大多数的解经学家都以为是载西庇太的妻子撒罗米(参阅马可福音15:40;16:1;马太福音20:20;27:56)。“他的母亲”虽然没有提出名字,但谁也知道是圣母马利亚。如此看来,在各各他山上的人,分做两个集团:祭司长和摇旗呐喊的群众,对耶稣的死尽其咒骂讥笑的能事;但圣母、圣约翰和三位妇女却对耶稣的死,表以无限的同情与极大的悲哀,圣奥古斯丁说:这幕悲剧,与耶稣的真教会受迫害时完全相同。26、27两节是很动人的母慈子孝的一幕活剧,万世万代的人,只要念到这段圣经时,自然要生出一种“上帝是爱”的感觉。耶稣一生孝爱母亲,现在要离世归天,不忍自己的母亲孤苦伶仃度此晚年,为此把慈母托给了爱徒。除了这明显孝爱慈母的意思外,还有一种暗含着的更深的意义。自从敖黎革讷(+255)直到现代,所有的解经学大都如此讲解。他们说:耶稣不但愿以此照顾他母亲的晚年,他还愿藉着这一个孝爱的行为,显示他救赎工程的另一局面:他自己生身的母亲,也是他妙身肢体的母亲,说得更清楚些,圣母是信友们的母亲,按新旧二约的经文,耶稣到这世界上来是要践踏魔鬼的头(创世记3:15-18),战胜世界的王(14:31、32)。他是第二个亚当,重整第一个亚当所败坏了的人类。夏娃在伊甸乐园使第一个亚当堕落而连累整个人类,但圣母马利亚在各各他山上,却把第二个亚当。她自己的儿子献给了上帝圣父。马利亚在各各他山上真是基督的母亲,因生她的儿子并偕同她的儿子完全战胜了恶魔(创世记3:15-18;启示录12:1-17)而使人类复兴。为这个缘故,耶稣没有称圣母为“母亲”,而直称她为“女人”,因为在各各他山上,圣母是那得胜邪魔的“女人”,是基督的母亲,是圣教会的母亲。路加只给我们指出了圣母对圣子降生为人救世奥迹的合作(路加福音1:1-2:52),约翰却给我们指明了圣母是怎样在救世的大工上与圣子合作。为此约翰福音描写耶稣的传教生活是以圣母开始,描写耶稣的苦难生活也是以圣母作结。
耶穌之死( 太 27:45-56 可 15:33-41 路 23:44-49 )
- 19:28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 19:29 有一個盛滿了醋的罐子放在那裏,他們就拿海綿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嘴邊。
- 19:30 耶穌嘗了那醋,說:「成了!」就低下頭,斷了氣( [ 19.30] 「斷了氣」或譯「交上了靈」。)。
在约翰看来,不但吾主耶稣钉死于十字架上这一回事,连这大悲剧中的一切细小节目,都是父早已安排了的,和耶稣早已预言了的。为此耶稣苦难史中的细目小节当然都有一番深美的奥义。圣身悬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在黑暗中(马太福音27:45)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就是父命他作的事,他都作到了:“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8)。燔祭告成,救赎之功完竣,但为应验经上的话(诗篇69:21)遂说“我渴了”。钉于十字架上的犯人,因流血过多,自然免不了感到口渴异常。吾主显露他这种苦楚,用意有二:一是为证明先知对于自己苦难圣死所预言的全应验了;二是为叫人知道他是如何渴望人的灵魂。许多教父都这样解释耶稣这句话。兵士也许是出于恻隐之心,怜悯这个将死的人,“他们就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解解他口渴的苦。这解渴的事,按马太福音27:34;马可福音15:23似乎是另一回事。因为这两位圣史说在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上以前,所给喝的是一种麻醉药品。约翰却说是耶稣被钉十字架上以后,且所递给的是兵士惯用的醋,这醋,拉丁文叫“颇斯加”(posca)是一种用水搀和的饮料,在营外任职的士兵,不易得水,随身带着这种“醋”以便随时解渴。“绑在牛膝草”,可以理解为“捆在长枪上”。这是因为在原文上,这两个名词的写法极其相似,抄写的时候,稍微不小心,就会抄错,为此我们想很可能是抄写时把“长枪”(πζζω)误作“牛膝草”(πζζωπω)。再说,这种草又短又软,不能负起浸醋的海绵,况在现在巴勒斯坦的植物中找不到这种草,很可能在耶稣时代也没有,今按许多学者的意见,这里的牛膝草应该理解为长枪。“耶稣尝了那醋”,原文作“耶稣尝受了那醋”,然后说:“完成了。”28节是说耶稣虽受苦至极,但理智还非常清楚故他“知道一切事都完成了”。这里是说耶稣宣布父命他的事,他都已躬行实践了(17:4、5)。“便低下头”这个细微的描写,对观福音的三位作者都没有记载。按贝尔纳得的意见,这是因为作者亲眼看到耶稣断气的证明,但约翰也许有意叫我们回忆一下耶稣曾说过的“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那句甘贫乐道的警语。“交上了靈”一句,表明耶稣的死完全出于自愿,他在父所定的时候,把自己的灵魂交给了父。耶稣的死发生于犹太宰杀逾越节羔羊的时候,这不能是一件偶然的事.必是上帝上智特别的措施,要叫世人知道从今以后祭献上帝的大礼,不再藉着牛羊的牺牲,而是藉着耶稣的宝血了;为叫世人知道,从今以后人是藉着上帝羊羔的宝血洗洁获救的。约翰在记述耶稣苦难史上,总是依据以赛亚的预言,处处注意着耶稣是上帝的羔羊,是上主的仆人(以赛亚书53),为此只要念念大先知的这些话:“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分,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以赛亚书53:12),便可明白30节的意义了。
- 19:31 因為這日是預備日,又因為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子,猶太人就來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搬走,免得屍首在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耶稣死的那一年的逾越节是个安息日,为此约翰称那安息日为“大日”,犹太人为遵行摩西的律法:“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诅的”(申命记21:22-23)。为此他们来请求彼拉多,要打断耶稣和两个强盗的腿,使他们早点死掉,以便在太阳西落以前予以埋葬。彼拉多允了他们的请求,士兵便奉命来给这三个悬在十字架上的人施行“断腿刑”(crurifragium),但他们见耶稣已经死了,就只打断了两个强盗的腿,没有打断耶稣的腿。连这点事也应验了圣经上关于逾越节羔羊所定的律例:“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出埃及记12:46)。耶稣的腿虽没有被打断,但他的肋膀却被刺透了:“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这句中的“扎”,有些抄本和拉丁通行本作“刺开”,但意义没有多大分别。约翰没有告诉我们刺透耶稣肋膀的这位士兵姓甚名谁,伪福音经上却说他叫“枪手”;希腊话“枪”作“隆赫”(ινγρε),“枪手”作“隆基诺”(ινγρηλνζ)。后来因习用日久,遂由一个普通名词,变成了一个专有名词,好像成了这位枪手的本名了。耶稣肋膀被刺透的伤口颇大,差不多可以伸进手去(20:25、27)。“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从伤口流出血和水这事,除了按医学也应按约翰的神学来解释。按照医学,流出血和水的事,可以说是长枪刺破了前心的原故:那时心脏内部先出血,继而就是血的分化,红血球沉在下部,血水浆浮在上层,故此死后不多时心脏开裂的话,血分和水分将分别流出。照这样解释,耶稣死的这么快,是精神方面的原因,使得他的心破裂了。耶稣死了,是由痛苦,痛苦使他的心脏破裂,因而气断身死。约翰在这里提出血和水,是愿意反对幻理学派(Docetismus)而证明耶稣实在是死了,因为耶稣是个齐全的人(约翰一书4:2、3;5:6等)。此外尤其愿意证明耶稣的圣死,是人类蒙受诸恩的活泉:血是救赎的价值(约翰一书1:7;罗马书3:25),水是授洗的要素(约翰一书5:8)。圣洗圣事,既是其他圣事必经之门,那么圣洗及其他圣事,有如圣教会的礼仪和祈祷,都是由于耶稣的宝血和圣死获得了屬靈的效果。教父因注意到夏娃是用在安眠中的亚当的肋骨造成的,为此逻辑地讲称:从十字架上安眠——死——的耶稣肋膀中生出了他的净配——圣教会。所以上帝上智的安排,默许这个士兵刺透了耶稣的肋膀。真福约翰·鮑思高(B.Joannes Duns Scotus),默想到这里,情不自禁地写说:“除非因着耶稣在十字架上所献的祭献,上帝不给人赏赐任何恩宠,因为耶稣原是他最钟爱的儿子,又因为耶稣的爱情是至大无尽的。”
35节不管是约翰自己写的,或是他的门徒写的,但总表出作者如何看重这血和水的奥义,所以特别记述了这件事,要信友相信这是人类救恩的奥迹。更为坚固自己的证言是无庸怀疑的事,好像他有意请信友注意。已受光荣的基督也为此事作证,因为下半节内的“那位”是指耶稣基督(Lagrange,Tillmann,Hoskyns,Moffatt,etc.)。“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撒迦利亚书12:10和注)。这是先知预言,全部的选民要如何伤心哀悼他们所杀戮的那位无名氏的致命者。约翰却把这句话拿来,指万世万代的信友要瞻望他们因自己的罪恶而钉死的救主,换句话说,约翰视圣教会是由耶稣的圣死而生,又是由耶稣的圣死而活。她时时在思慕怀念她那被钉于十字架的净配。
- 19:32 於是士兵來,把第一個人的腿,和與耶穌同釘的另一個人的腿,都打斷了。
- 19:33 當他們來到耶穌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沒有打斷他的腿。
- 19:34 然而有一個士兵拿槍扎他的肋旁,立刻有血和水流出來。
- 19:35 看見這事的人作了見證-他的見證是真的,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好讓你們也信。
- 19:36 這些事發生,為要應驗經上的話:「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 19:37 另有經文也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耶穌的安葬
- 19:38 這些事以後,亞利馬太的約瑟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他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地裏作門徒。彼拉多准許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走。
这位亚利马太的约瑟,按马太福音27:57;马可福音15:43;路加福音23:50是一位家财富有,乐善好施的正人君子,又是公会的会员。彼得伪福音经上还说他是吾主耶稣和彼拉多的朋友。按突讷尔(Turner)的说法,他去要求领取耶稣遗体的时候,也正是公会派人去要求从十字架上卸下耶稣的时候(31),这种说法,现代的经学家大都认为可靠。亚利马太城,今称为楞提斯(Rentis),在耶路撒冷城西北,距耶京约四十公里。尼哥德慕伪福音经上还记载说,是圣母和几位圣妇请求这位约瑟去见总督要求领取耶稣的遗体。一些现代的历史家认为这也是极可能的事。彼拉多依据罗马律法:“被杀害者的遗体,应交给请求遗体的亲友”,遂允准约瑟的请求,让他领去耶稣的圣尸埋葬。
- 19:39 尼哥德慕也來了,就是先前夜裏去見耶穌的那位,他帶着約一百斤的沒藥和沉香。
- 19:40 他們照猶太人喪葬的規矩,用細麻布加上香料,把耶穌的身體裹好了。
尼哥德慕带来了一百斤没药和沉香。这个分量可真不少。据历史家说,罗马王侯仅用十二斤,可见这位“犹太人的官”(3:1),“以色列的老师”(3:10),对耶稣的敬爱是多么深厚。也许因着这个慷慨的施舍,他不但成了一个普通的信友,而且成了一个圣德不凡的人。戛玛里耳论尼哥德慕写道:“犹太人一知道他是教友,便革除了他的高位,不但把他逐出会堂,还把他逐出城外……”。为此圣教会在殉道录录中八月三号把他和圣司提反同列。这次带来的没药和沉香固然是多,但恐怕因时间过于仓卒,未能傅抹周到,所以抹大拉的马利亚和别的圣妇心有不满,便拿定主意,在安息日过后,再来抹一次(马可福音16:1)。“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犹太人的习俗是:“依普通惯例男人照料男人的遗体,女人照料女人的遗体,手续先后的次序是:先关闭亡者的眼和口,然后剃头,洗身,傅油,用殓布包裹,最后把他放在坟墓里”(Baronius)。约瑟和尼哥德慕也许因着时间的关系,日落以前应该埋葬完毕,不能仔仔细细照着上面所说的丧仪执行丧事,但凡能做的一定都用心做了。
- 19:41 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裏有一座新墓穴,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
- 19:42 因為那天是猶太人的預備日,而那墳墓又在附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裏。
“園子裏有一座新墓穴,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金口圣约翰说得好,他说:傳福音使徒说是新的,真是新的,免得有人说:复活的不是耶稣而是另外一个。圣奥古斯丁更说得妙:傳福音使徒说从未安葬过人,因为圣母的净胎在耶稣以前没有怀过孕,在耶稣以后也没有怀过孕,同样这个新坟在耶稣以前没有安葬过人,在耶稣以后也没有安葬过人。“因為那天是猶太人的預備日”:从这句话看来,尼哥德慕和约瑟似乎愿意把耶稣埋葬在一个更高贵的地方或犹太人不易发觉的地方。但上帝却另有安排,愿意耶稣埋葬在临近各各他山和耶路撒冷的地方。这是金口圣约翰的意见,他说上帝如此安排,是愿意使徒很容易往坟墓那里去,观察这几天在这里要发生的事。不但使徒是坟墓的证人,连耶稣的仇人也该是坟墓的证人……耶稣愿意他的死亡有目共睹,更愿意他的复活彰明较著。若他的死亡有令人可疑之处,他的复活就很难取信于人。
上图:耶稣的最后一周:1、逾越节前六天,耶稣从伯大尼骑驴进入耶路撒冷,群众拿着棕树枝迎接祂(太二十一1-9,可十一1-10,路十九28-44,约十二12-19);2、耶稣在耶路撒冷的前四、五天,每天早上到圣殿教训人,晚上出城在橄榄山住宿(太二十一10-二十六13,可十一11-十四9,路十九45-二十二2,约十二20-十三38);3、逾越节前一晚,耶稣和门徒在城内吃逾越节的筳席,设立圣餐,然后去橄榄山上的客西马尼园祷告(太 二十六17-46,可十四12-42,路二十二7-46,约十四1-十七26);4、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捉拿,先带到大祭司的岳父亚那的住处审问,再押去大祭司该亚法处受审。彼得在屋外等候时三次不认主(太二十六47-75,可十四43-72,路二十二47-65,约十八1-27);5、第二天,耶稣被带到七十二人公会受审定罪(太二十七1,可十五1,路二十二66-71);6、犹太人把耶稣带给巡抚彼拉多审问,彼拉多因耶稣是加利利人,就推给希律王安提帕去审理(太二十七2-14,可十五2-5,路二十三1-7,约十八29-38);7、希律王查不出耶稣有罪,就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路二十三7-11,二十三15);8、耶稣被鞭打后,背着十字架走到各各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古利奈人西门在半途为耶稣背十字架(太二十七32,可十五21-38,路二十三26-49,约十九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