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以斯拉记 第2章 概览

被掳归回者的名单

( 尼 7.6-73 )

本章是被掳回国之人的名单,与尼希米记7章是出于一源;不同的地方,可能是抄写的错误,或者是传说的不同。但是,回国之人一共42360相同的,这个数目只包含男性壮丁,如果加上妇女孩童,还要多个三四倍左右,数目大概是在12-16万之间。所以,有一些学者认为这个数目过于庞大,和当时的事实不符合;他们认为这个名册是在尼希米时代,并且认为第一次回归的人数很少,而且都是非常贫穷的。但是,我们从考古学之中发现,西拿基立自夸在主前701年掳到巴比伦去的犹太人,男女老幼一共二十余万人,再加上主前596年587年两次被掳的人数,也不在二十万之下。其次,关于犹太人被掳的生活,至今还没有发现什么专论此事的考古资料。但是,在楔形文字的古物上记载着许多希伯来人的名字,他们在巴比伦的社会上占据重要的位置。有些是大地主,有些是大商人,掌握巴比伦和波斯的经济大权;有的是官员,在本书之中记载不少犹太人获得了君王的恩宠;由此可以推测犹太人在巴比伦的社会中是比较自由的。在这些有利的条件下,犹太民族也是一定是非常的繁荣昌盛。到了波斯王居鲁士下令愿意回去的人都可以回去的时候,就有一部分人愿意回去,复兴祖国,复兴他们的宗教中心与圣地——圣殿。

犹大省,是波斯帝国Satrapia内之一省,河西Satrapia,管辖幼发拉底河以西的地区,设波斯总督驻守在大马士革,总理河西之事情,尚且有分管军事和财政的专员。每一总督所管辖的地方,分若干省,省长多是由本地充当,如设巴萨、所罗巴伯和尼希米都是犹大省长,与尼希米同时的撒玛利亚省长参巴拉、亚扪省长多比雅和阿拉伯省长基善都是本地人。各归本城,是说各自回到了自己祖先所住过的城市。

本节所记载的是,归回者的领袖,也就是5:5,6:7-14所暗示的人。耶书亚是被掳归会之后第一位大祭司,他是大祭司西莱雅的孙子,大祭司西莱雅在耶路撒冷被护卫长尼布撒拉旦带到了哈马地的利比拉巴比伦王那里,巴比伦王就将他杀死了(列王纪下25:18-21)。

上图:所罗巴伯、以斯拉和尼希米回归耶路撒冷的路线。

3-35节,统计的是平民的数目。3-20节,30-32节和35节,是以族长为单位,统计的数字除了3、4、7、9、16以及20节之外,其他节数字与尼希米记下所记载的不同。21-70节,数字与尼希米记区别很小。

祭司,一共4289人,占据全部的十分之一,由此可知祭司对重修圣殿的热心。按着历代志上24章,大卫所定的24班祭司,回归的人只有二班,即第三班和第十六班。

利未人只有74人,指的是管理圣殿外务的人(参考5:70,尼希米记7:73,12:45),又指管理圣器和十一奉献之物的人。从广义上来说,利未人实际上也包含了祭司,守门的和歌唱的。

歌唱的、守门的的起源,参考历代志上25章以及26:1-19。

尼提宁,最初是甘心在圣殿内作卑下工作的利未人(参考民数记8:19;历代志上9:2),以后多是战败的俘虏(参考民数记31:28-31;约书亚记9:21)。从记载的名字来看,多非希伯来人。所罗门仆人的后裔,是圣地的古遗民(参考列王纪上9:20-28);他们在圣殿服事,从事比较卑贱的工作,所以和尼提宁列在一起。

这些是族谱不明者,有两种,一是平民(59-60),二是祭司(61-63),这些人所来的五个地方,大概是在巴比伦,这些地名没有出现在其他书卷之中。有些圣经学者认为这些人是归依犹太人的外邦人,或者是混血儿(参考9节,尼希米记13章)。巴西莱是大卫的朋友(参考撒母耳记下17:27,19:32;列王纪上2:7)。省长,拉丁文通行本翻译为专有名词Athersatha,为波斯语,即“钧座”或“省长”的意思。

达利克是波斯钱币的名字,这个名字可能是出于达利克王,或即王宫的意思。一达利克大概是犹太人半舍客勒。弥拿,希伯来文是manim,是巴比伦钱币,大概是是五十银舍客勒。

上图:达利克(Daric)是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发行的一种金币。主前546年,古列王借鉴了被征服的吕底亚王国(Lydia)的铸币经验,发行了达利克,重约8.4克,正面是古列王半跪射箭的形象,背面是一个长方形的戳印。达利克的含金量一直维持在95.83%左右,所以在两百年里一直是商贸领域最基本的流通货币,一直到主前330年波斯帝国被马其顿希腊帝国的亚历山大所灭。代上二十六7提到「金子五千他连得零一万达利克」,表明《历代志》的成书时间在主前546-330年之间。

列王纪下25:21 这样,犹大人被掳去离开本地。这句话已经应验了,现在归回之人,是“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作为结束,用来示警,并且作为开始复兴的安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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