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 第22章 概览
赔偿的条例
- 22:1 “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或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 四羊赔一羊。
- 22:2 贼挖洞,若被发现而被打死,打的人没有流血的罪。
- 22:3 若太阳已经出来,打的人就有流血的罪。贼总要赔偿,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来还他所偷的东西。
2-3节,意思是如果是晚上不能分辨原因,打死盗贼是没有死罪的;如果是白天能分辨的时候,虽然是打死盗贼,也是要按着杀人定罪。
- 22:4 若发现他所偷的,无论是牛、驴,或羊,在他手中还活着,他就要加倍赔偿。
- 22:5 “人若在田间或葡萄园里牧放牲畜,任凭牲畜上别人田里去吃,他就要拿自己田间和葡萄园里上好的赔偿。
赔偿别人常要以最高的估价,因此以丰收的标准来赔偿。
- 22:6 “若火冒出,延烧到荆棘,以致将堆积的禾捆,直立的庄稼,或田地,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偿。
- 22:7 “人若将银钱或物件托邻舍保管,东西从这人的家中被偷去,若找到了贼,贼要加倍赔偿;
- 22:8 若找不到贼,这家的主人就要到审判官那里,声明自己没有伸手拿邻舍的物件。
- 22:9 “关于任何侵害的案件,无论是为牛、驴、羊、衣服,或任何失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双方就要将案件带到审判官面前,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偿给他的邻舍。
- 22:10 “人将驴、牛、羊,或别的牲畜托邻舍看管,若牲畜死亡,受了伤,或被抢走,无人看见,
- 22:11 双方要在耶和华前起誓,受托人要表明自己没有伸手拿邻舍的东西,原主要接受誓言,受托人不必赔偿。
- 22:12 牲畜若从受托人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偿原主;
- 22:13 若被野兽撕碎,受托人要带回来作证据,被撕碎的就不必赔偿。
- 22:14 “人若向邻舍借牲畜,所借的或伤或死,原主没有在场,借的人总要赔偿。
- 22:15 若原主在场,借的人不必赔偿;若是租用的,只要付租金。”
道德和宗教的条例
- 22:16 “人若引诱没有订婚的处女,与她同寝,他就必须交出聘礼,娶她为妻。
- 22:17 若女子的父亲坚决不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着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 22:18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让她存活。
邪术,即巫术,类似埃及法老的术士所行的。行邪术的女人要处以死刑,是因为巫术是与偶像崇拜联系在一起,这是十诫的第一、第二条诫命。
- 22:19 “凡与兽交合的,必被处死。
上图:在叙利亚Ras Shamra发现的主前14-12世纪乌加里特文本(Ugaritic Text)迦南史诗巴力合集(Baal Cycle),揭示了古代迦南的巴力崇拜,其中提到巴力与母牛淫合并生子。
- 22:20 “向别神献祭,不单单献给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
- 22:21 “不可亏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上帝屡次吩咐以色列人不可以欺压寄居在他们中间的人。
- 22:22 不可苛待寡妇和孤儿;
- 22:23 若你确实苛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一定会听他的呼求,
- 22:24 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成为寡妇,儿女成为孤儿。
- 22:25 “我的子民中有困苦人在你那里,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息。
这个律法戒指两件事情,不可以追讨,不可以取利,不过也是仅仅限制在以色列人中,对外邦人还是可以取利的。
上图:主前1930年左右的苏美尔伊施嫩纳法典(Laws of Eshnunna),详述了以大麦或银子交付利息的兑换率。
- 22:26 你果真拿了邻舍的外衣作抵押,也要在日落前还给他;
- 22:27 因为他只有这一件用来作被子,是他蔽体的衣服。他还可以拿什么睡觉呢?当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
26-27节说穷人只有一件衣服,白天穿在身上,晚上当作被子盖在身上,如果他用这件衣服作为抵押的话,那么,当日必须归还。
- 22:28 “不可毁谤上帝;也不可诅咒你百姓的领袖。
28节,不可毁谤官长,因为当官长是代替上帝执行命令。
- 22:29 “不可迟延献你的庄稼、酒和油。 “要将你头生的儿子归给我。
- 22:30 你的牛羊也要照样做:七天当跟着它母亲,第八天你要把它归给我。
- 22:31 “你们要分别为圣归给我。因此,田间被野兽撕裂的肉,你们不可吃,要把它丢给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