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第12章 概览
惟一的敬拜场所
- 12:1 “你们活在世上的日子,在耶和华—你列祖的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上,你们要谨守遵行这些律例典章:
- 12:2 你们占领的国家所事奉他们众神明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一切的青翠树下,你们要彻底毁坏;
古代迦南、阿拉伯和叙利亚人,尤其是平民认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神。以色列人相信耶和华是宇宙唯一的真神,绝对没有其他的神,摩西就按着上帝的命令,吩咐以色列人要消灭一切假神偶像的祭台偶像和石柱(列王纪上14:23;列王纪下16:4;以西结书16:4;耶利米书3:13)。
- 12:3 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亚舍拉,砍断他们神明的雕刻偶像,并要从那地方除去他们的名。
要从那地方除去他们的名:按着这一句,后来的犹太人称呼迦南巴力之名改为Boshet,是含有凌辱的意思(参考出埃及记23:13;撒母耳记下2:8;历代志上8:34)。
- 12:4 你们不可那样敬拜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上图:考古学家在基色迦南人的圣所中发现了十根石柱,方石墩上的圆孔可能是用来立“木偶”的。在迦南宗教中,石柱代表生殖崇拜中的男神,被称为“柱像”。树木代表女神,被称为“木偶”或“亚舍拉柱”。男神和女神的名字及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不同地方的迦南人有不同的说法。男神的名字通常是“巴力 Baal),但不同的地方又有地方特色,如“巴力·毗珥”、“巴力·比利土”、“巴力·西卜”,统称“诸巴力 Baals”。女神的名字有的地方叫“亚纳特 Anath”、有的地方叫“亚舍拉 Asheroth”、有的叫“亚斯她录 Ashtaroth”,有的地方认为她是巴力的妻子、有的地方认为她是巴力的母亲。-c

上图:巴力和亚纳特。在迦南的宗教中,巴力(Baal)是雨水与农作物的神,每年的雨季就是巴力战胜大水与海洋带来的雨水,旱季就是巴力被死亡与干旱之神摩特(Mot)杀害。而巴力的配偶亚纳特(Anath)把摩特打败之后,巴力又复活,重新带给大地雨水。迦南人认为秋季的雨量与春季的作物发芽,都是因为巴力与其配偶交合所带来的繁殖力量。因此,行淫成为巴力崇拜仪式中的重要一环,关系到牲畜的多产、农业的丰收,所以为了促进巴力与其配偶繁殖的力量,迦南人要与神庙中的庙妓行淫。
- 12:5 但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在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作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要到那里求问,
5节的意思是,在巴勒斯坦的境内指定的地方。约柜就是在这个地方内。之后,在耶路撒冷的圣殿内。
- 12:6 将你们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献、手中的举祭、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带到那里。
作者在这里暗示以色列人每年三次节庆内所应该风险的供物。

上图:犹太大流散博物馆(The Diaspora Museum)里的开封犹太会堂模型。犹太人被掳巴比伦以后,就开始在散居的各地建造会堂(Synagogue )聚会、敬拜,但会堂并不是神“立祂名的居所”,所以不能在会堂献祭,只能在神指定的耶路撒冷圣殿献祭。主后70年,圣殿被罗马人摧毁,犹太教没有了圣殿,就也没有执行过献祭制度。
- 12:7 在那里,你们和你们的全家都可以在耶和华—你们上帝的面前吃,并且因你们手所做的一切蒙耶和华—你的上帝赐福而欢乐。
- 12:8 你们不可做像我们今日在这里所做的,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一切事;
- 12:9 因为你们现在还没有进入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安息,所给你的产业。
- 12:10 你们过了约旦河,住在耶和华—你们上帝给你们承受为业的地;他又使你们得享太平,不受四围一切仇敌扰乱,使你们安然居住。
- 12:11 那时你们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献、手中的举祭,和向耶和华许愿的一切上好的祭,都带到耶和华—你们上帝所选择立他名的居所。
- 12:12 你们和儿女、仆婢,以及住在你们城里,没有与你们一起分得产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面前欢乐。
住在你们城里⋯⋯的利未人,是说明利未人不能单靠十一奉献而生活,上帝为眷顾他们,养活他们,鼓励自己的百姓,乐意施舍(参考19节,14:27-29;民数记35:2)。
- 12:13 你要谨慎,不可在自己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
- 12:14 惟独耶和华从你的一个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要在那里献燔祭,在那里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上图:位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圣索菲亚大教堂(Hagia Sophia),从主后537至1453年是东正教的君士坦丁堡牧首圣座教堂。1453年君士坦丁堡沦陷后,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改成了穆斯林的清真寺,1935年以后又变成博物馆。外来的征服者将旧宗教的祠庙接收过来,作为他们自己崇拜的地点,是历史上很普遍的现象。如雅典卫城的帕特农神庙(Parthenon),最初被用来祭祀雅典娜,主后5世纪被罗马帝国改成基督教教堂,1456年又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改成清真寺。

万神庙(意大利语:Pantheon,拉丁语:Pantheum),又译万神殿、潘提翁神殿,位于意大利罗马,是一座古罗马时期的宗教建筑,后改建为教堂。公元609年,东罗马帝国皇帝将万神庙献给教宗波尼法爵四世,后者将它更名为圣母与诸殉道者教堂(Santa Maria ad Martyres),这也是今天万神庙的正式名称。由于其完美的古典几何比例,万神庙被米开朗基罗誉为“天使的设计”。
- 12:15 “然而,你在各城里都可以照着耶和华—你上帝所赐给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的人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
本律法的意思是:在献祭的宴席上,人应当是洁净的,但是在普通的宴席上,是不需要这种法令(利未记7:20-21)。
- 12:16 只是血,你不可吃,要把它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 12:17 你的五谷、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的许愿祭、甘心祭和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的城里吃,
这条律法与献祭的仪式有关。
- 12:18 必须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吃,在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以及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并要因你手所做的一切,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欢乐。
- 12:19 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上,你永不可离弃利未人。
- 12:20 “耶和华—你的上帝照他的应许扩张你疆土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吃肉。
- 12:21 耶和华—你上帝选择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你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随心所欲在你的城里吃。
- 12:22 其实,就如吃羚羊和鹿的肉一样,你要这样吃它,无论洁净的人不洁净的人都可以一起吃。
- 12:23 但是你要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生命与肉一起吃。
- 12:24 你不可吃血,要把它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 12:25 不可吃血,好让你和你的子孙可以得福,因为你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
- 12:26 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所还的愿,都要带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
- 12:27 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上帝的坛上。祭物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上帝的坛上;肉你可以吃。
- 12:28 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好让你和你的子孙可以永远得福,因为你行耶和华—你上帝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
不可敬拜别神
- 12:29 “耶和华—你上帝把你要进去赶出的列国从你面前剪除,并且你得了他们的地为业居住,
- 12:30 那时你要谨慎,在他们从你面前被除灭之后,你不可受引诱随从他们,也不可求问他们的神明,说:‘这些国家怎样事奉他们的神明,我也要照样做。’
迦南人所崇拜的假神,为以色列人一堕落的危险。这由以色列人的历史上就可以证明。
- 12:31 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上帝这样做,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明做了耶和华所憎恨、所厌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给他们的神明。
- 12:32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事,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