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 第5章 概览
亞拿尼亞和撒非喇
- 5:1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
- 5:2 把錢私自留下一部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部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由1-11节所述可知初兴教会在耶路撒冷不仅只有光采,而且也有暗影(见6:1)。若是有4:36、37所载的慷慨大量和仁爱为怀的人,也就有像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一样吝啬自私的人。圣灵常卫护圣教会,罚了欺骗教会的二夫妇猝死,是为警戒众人(11)。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二人犯了什么罪?他们二人虽外面撒谎欺骗使徒,但骨子里算是欺骗圣灵。二人固然为吝啬所驱使,但根本上是贪爱虚荣,愿意在使徒和教会前表现自己是慷慨大方的人。他们就卖了一块田地,商得妻子的同意,仅把一部分卖地的钱送到使徒那里,声称为全部地价。
- 5:3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使你欺騙聖靈,把賣田地的錢私自留下一部分呢?
- 5:4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錢不是你作主嗎?你怎麼心裏會想這樣做呢?你不是欺騙人,是欺騙上帝!」
此处彼得大概由圣灵启示得知亚拿尼亚故意将地钱扣留了。遂严斥亚拿尼亚撒谎的罪说:你不是欺骗我,而是“欺哄圣灵”,你为什么这样办?你卖不卖,完全随便;即卖了,没有人能强制你把钱拿来;你若愿意,可以拿全部来,也可以仅一部分:你为什么拿了一部分来,而说全部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 神了”由彼得的说法看来,圣灵明显是上帝一体三位中的一位。
- 5:5 亞拿尼亞一聽見這些話,就仆倒,斷了氣;所有聽見的人都非常懼怕。
- 5:6 有些年輕人起來,把他裹好,抬出去埋葬了。
亚拿尼亚没有回答的时间,“就仆倒,断了气”,这样的猝死。明明是上帝的显罚,所以众人都十分害怕,只有赶快把他们埋葬而已。
- 5:7 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所發生的事。
- 5:8 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錢就是這些嗎?」她說:「就是這些。」
- 5:9 彼得對她說:「你們為甚麼同謀來試探主的靈呢?你看,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
- 5:10 她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斷了氣。那些年輕人進來,見她已經死了,就把她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
“约过了三小时”。希伯来人将由日出到日落分为十二个时辰。丈夫死后过了三个小时,撒非喇也来到使徒跟前,还不知道丈夫所发生的事。圣彼得希望至少妻子认罪悔改,说出实情来,就问她“你们卖田地的价银就是这些吗?”她若是说实话,必定无事。但她与丈夫一样还是存心欺骗,所以她也受了猝死之罚。埋葬了她丈夫的人又来埋葬了她。
- 5:11 全教會和所有聽見這些事的人都非常懼怕。
这样可怕的显罚对当时教会的教友和凡听见这些事的人不能不发生好效果。有些教父解释上帝此时显罚二夫妇,是愿意救他们免于永死——下地狱。当注意此处首次用“教会”一语来指示基督徒的团体;不过此语早已为耶稣所用,指他所立的团体(马太福音16:18)。
主藉使徒行許多神蹟奇事
- 5:12 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他們都同心合意地聚集在所羅門的廊下。
- 5:13 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接近他們,百姓卻尊重他們。
- 5:14 信主的人越發增添,連男帶女都很多,
- 5:15 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好讓彼得走過來的時候,或者影子投在一些人身上。
上图:所罗门的廊下。
12-16节,为第三次记述耶路撒冷教会的信友增加的概况(初次见2:41,二次见4:4),此处更描绘“藉使徒的手”(2:43已有同样的说法)所显的各种的奇迹:这是使徒们为教会的好处所求得的奇恩(参见4:30)。“所罗门的廊”是百姓能找到使徒们的正式地方,大半的奇迹也是在那里行的。在使徒之中尤其彼得有显奇迹的声名,不但藉他亲身的接触,即他的影子所到之处也可以显奇迹。15节末拉丁通行本多“治好他们的病症”一句,虽不见于大多数的希腊抄卷,却可解释,为什么许多人指望至少叫彼得的影子遮一下的原故。这样多的奇迹一定可使很多男女归化奉教,但是还有许多人不敢与使徒和信友来往,唯一的原故是害怕百姓的首领,就如耶稣传教时一样(约翰福音9:22,12:42)。
- 5:16 還有許多人帶着病人和被污靈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鎮來,他們全都得了醫治。
使徒们显奇迹的声名也传到了耶路撒冷四周的各城市中,他们也带着病人和被鬼附的人求使徒显奇迹救治。此时使徒们虽住在耶路撒冷都城,大概教会已传到了犹太各地。
使徒受迫害
- 5:17 於是,大祭司採取行動,他和他所有一起的人,就是撒都該派的人,滿心忌恨,
- 5:18 就下手拿住使徒,把他們押在公共拘留所內。
- 5:19 但在夜間主的使者開了監門,領他們出來,說:
- 5:20 「你們去,站在聖殿裏,把這生命的一切話講給百姓聽。」
上边所述的奇迹和基督教的广传招惹了祭司长和他同党人的妒恨。所说的“大祭司”一定是该亚法,因为直到公元36年他还当大祭司。所说“他的一切同人”。是指大祭司家族的人,大祭司多由此家中选出,他们多半是属于撒督该人。由17节到本章末述公议会第二次迫害使徒们的事。本处虽未提及时间,此事大概发生在33年上。使徒们被监押,却为天使救出(17-25),后来又被逮捕,解往公会(26-33),公议会商讨办法(34-39)。然后使徒被鞭打,再次严禁讲道,最后获释(40-42)。使徒们大概是在圣殿中被拘捕,就如4:1-3彼得与约翰被拘捕的地方一样。拘押使徒的外监,即“公共拘留所”(18),大概与19、21、22、23、25等节之“监”、“监牢”所指相同。使徒们夜间蒙“主的天使”救出,并领命往圣殿内给百姓讲“这生命的话”,因为耶稣是“生命的主”(3:15),在他内有“拯救”(4:12)。所以宣讲福音也可说是“宣讲生命”,也可说是“宣讲救恩”(13:26)。
- 5:21 使徒聽了這話,天將亮的時候就進聖殿裏去教導人。大祭司和他一起的人來了,叫齊議會的人和以色列人的眾長老,然後派人到監牢裏去把使徒提出來。
使徒们立刻听天使的命。天一亮就进了圣殿施教。当知在巴勒斯坦人黎明即起,在圣殿中出太阳时已献早祭。
- 5:22 但差役到了,不見他們在監裏,就回來稟報,
- 5:23 說:「我們看見監牢關得很緊,警衛也站在門外,但打開門來,裏面一個人都不見。」
- 5:24 守殿官和祭司長聽了這些話,心裏困惑,不知這事將來如何。
大祭司也起的很早,已召开了公会,要审判使徒。“以色列族的众长老”显然为“公会”的注解。公会议员们听说监狱虽关锁牢固,有卫兵把守,使徒们却不知去向,他们的震惊,可想而知。
- 5:25 有一個人來稟報說:「你們押在監裏的人,現在站在聖殿裏教導百姓。」
公会议员们还不知道天使救使徒们出狱的奇迹。就有人来报告说:“你们收在监里的人,现在站在殿里教训百姓。”使徒遵天使的命,决不想逃避和隐藏。
- 5:26 於是守殿官和差役去帶使徒來,並沒有用暴力,因為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
守殿官就出面干涉使徒们讲道之事,并叫他们去公会。此处明说:“并没有用强暴,因为怕百姓用石头打他们。”百姓一定是拥护使徒们,如有人对使徒们用武力,为他们一定有生命的危险。使徒们因奇迹走出监狱,这有什么意思?这是表示上帝赞同使徒,而反对公会议员。并表示他们讲道理的权柄是来自上帝(4:7)。
- 5:27 他們把使徒帶來了,就叫他們站在議會前。大祭司問他們,
- 5:28 說:「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導人嗎?( [ 5.28] 「我們…教導人嗎?」:有古卷是「我們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導人。」)看,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
大祭司虽与使徒讲话,但对他们怎样出狱的事,却只字未提;只向他们提出以前严禁彼得和约翰讲道的禁令(4:18),且愤怒地说:你们倒把你们的道理充满了耶路撒冷,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身上!该亚法不愿说出“耶稣”的名字,仅以“这人”来代表。彼得和别的使徒在讲道时一定清楚地指出犹太人的首领是杀死耶稣的负责人(参阅2:23,3:13-15,4:10)。该亚法此时大概又想起在比拉多前唆使百姓喊叫的话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5)。此时他对这句话的后果表示莫大的恐惧。
- 5:29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我們必須順從上帝,勝於順從人。
- 5:30 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使他復活了。
- 5:31 上帝把他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使他作元帥,作救主,使以色列人得以悔改,並且罪得赦免。
- 5:32 我們是這些事的見證人;上帝賜給順從的人的聖靈也為這些事作見證。」
彼得代表其余的使徒回答说:“顺从 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参阅4:19)。随后无恐无惧地再次控诉公会钉死耶稣的罪说:“你们挂在木头上杀害的耶稣”(10:39)。他的死为救赎我们是必要的,但上帝却复活了他,又用“ 神且用右手”,即全能举扬了他。我们使徒都是这些事的见证人,并且降临在使徒和信友身上的圣灵(2:33、38),也为这些真理作证(若15:26、27)。
- 5:33 議會的人聽了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
彼得激烈的言辞,本来能叫议员看见真光,但结果很是恶劣,他们仍是充耳不闻,罪上加罪,怀恨使徒,若是没有迦玛列出面调停(见下面),必要杀死他们无疑。
- 5:34 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律法教師,他在議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面去,
此处所载的迦玛列是迦玛列第一。或称老迦玛列,是很有名望的法利赛人,承袭了希勒的衣钵,曾得“辣班”的荣衔(“辣班”比普通“拉比”的称呼更尊贵光荣),二十年前曾作保罗在耶路撒冷的老师(22:3)。按路加在本节对此人的介绍。可知他也是公会的一员。他令使徒离开议事厅,不愿使徒听见他所要说的话。
- 5:35 然後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對於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處理。
- 5:36 從前杜達出現,自命不凡,附從他的人數約有四百;他被殺後,附從他的人全都散了,歸於無有。
- 5:37 此後,登記戶籍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出現,引誘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迦玛列对公会的言辞充满了明智与公平(35-39)。他说:对使徒们的案件,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办理”,下判决不当草率卤莽。从前有些私人活动,都自趋灭亡了。迦玛列遂给他们举两个近来发生的例证:一个是丢大(36),另一个是犹大的事(37)。这两个私人的活动都自趋灭亡了,迦玛列似乎也要说:耶稣和使徒发起的这个活动,也要自趋灭亡。——现今要研究一下:迦玛列所引证的这两个活动发生于什么年代?关于犹达的事件,按约瑟夫所载。发生于公元6—7年罗马人在加利利调查户口时。这个叛乱不久即被罗马人平息。关于丢大的事,问题甚多。按迦玛列的征引,丢大当比犹达较早。因37节有“此后”的话可证,但是按约瑟夫所载:有一个名叫丢大的,在罗马驻犹太巡抚法多(C.CuspiusFadus,44-46p.c.)的时候起来反抗罗马人。迦玛列决不能援引那时还没有发生的事。此处,或者是路加写错了(有些唯理派学者即作如此想法),或者约瑟夫对反叛的年代弄错了?或者是迦玛列所论的是另一位忒乌达,而约瑟夫未载。较为可靠的解决似乎是约瑟夫弄错了,因为在他的作品中这样的错误很多,且也有不少自相矛盾的地方。所以此处所说的丢大的叛乱应当在加利利人犹大之前,即在公元6—7年之前,大概在大希律死后不久;因按约瑟夫所载:大希律死后在犹太发生了很多叛乱的事。丢大和附合他的四百人都被窒息而死。
- 5:38 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所為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 5:39 若是出於上帝,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上帝了。」 議會的人被他說服了,
迦玛列又接着说:对这个案子,我给你们提一个建议,就是放开这些人任凭他们走罢!随后又用明智的双关语作结说:若是使徒是狂热的平凡人,就像丢大和犹大一样,必毫无成就;他们所行的,若真出于上帝的使命,反对他们,不但没有用处,反有罪过,因为是等于反对上帝。迦玛列的权威和理论在公议员身上收了效,虽然他们对使徒还是存心不良,却赞成了他的意见。
- 5:40 就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然後把他們釋放了。
- 5:41 他們歡歡喜喜地離開議會,因他們算配為這名受辱。
公会议员就决定释放使徒们,但要加以惩罚和严命他们不可再因耶稣的名字讲道(4:18)的禁令。他们所受的惩罚即是被鞭打,按申命记25:2、3受鞭打的数目应照罪的轻重,但总不得超过四十下(哥林多后书11:24)。使徒们受了这样的刑罚和“侮辱”,很觉高兴,因为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所早说过的幸福(马太福音5:11、12),他们此时体验到了。他们并以自己“配为这名受辱”而庆幸,因为,为耶稣受苦是上帝特赐的一种恩宠(腓立比书1:29)。
- 5:42 他們就每日在聖殿裏,在家裏( [ 5.42] 「在家裏」:原文或譯「挨家挨戶」。 ),不住地教導人,傳耶穌是基督的福音。
使徒被鞭打释放后,立即把不准讲道的禁令抛诸脑后,“他们就每日在殿里、在家里不住地教训人,传耶稣是基督。”即讲耶稣为基督,因为应服从上帝胜过服从人。(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