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使徒行传 第22章 概览

保罗的这篇演辞(1-21节),特别表现了他为人的特征。他刚被外教兵士从那些不信仰耶稣基督的疯狂毒狠的犹太人手中救了出来,还带着锁链,就要求千夫长向自己的同胞发言,以表明自己的为人前后如出一辙:过去怎样由于拥护摩西律法的热忱而迫害基督信友;日后由于基督的显现而归化,并以同样的热忱忠诚执行了自己的使徒任务。他如此说话,是想为基督赢得他的同胞(参阅哥林多前书9:20);若不能全部争取,至少挣得其中一部份(参阅罗马书11:14),虽然他们此时此地正想将他置于死地。保罗一开始讲话,即称他们为“兄”,为“父”;这种亲切的口气,正与司提反当日演辞的开场语前后如出一辙(见7:2)。保罗时常热烈地爱着自己的同胞(参阅罗马书9:1-5)。虽然他们到处与他为难,他对自己的同胞却毫无怨恨,现在希望他们静听他的“分诉”。

侧耳静听保罗演辞的民众,一听他用希伯来话即亚兰话向自己发言,“就更加安静了。”亚兰话是一般老百姓的普通日常用语,至于受过教育的人,尤其是在耶路撒冷的人,当然也都会希腊语。但保罗为了抓住百姓的心,虽然明知在场的千夫长及兵士,因不懂亚兰话而表示厌烦,却仍用了百姓的日常通用语来向他们致辞。

演辞的首段:迫害教会的保罗(3-5)。使徒首先说明自己是谁:“我原是犹太人,”就是说,我是出于犹太族,虽然我的出生地不在犹太,而在基利家的大数(见21:39),但我是在耶路撒冷长大的,是在迦玛列门下(即足前)受了教育(关于迦玛列,见5章)。按当时风俗,教师坐在教坛上授课,学生在他周围席地而坐听讲,故称“足前”。保罗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薰陶出来的。由于这种严格教育的薰陶,保罗终于成了一位“为律法大发热心的人”(参阅加拉太书1:14)。他热诚的程度,“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保罗竟把听众今天攻击他而起的暴动动机,说得这样堂皇,而予以原谅。由于这种热诚,他曾迫害基督的教会(此处作“道”,参阅18:25、26)“直到死地”。保罗继续说:我怎样迫害基督教会,是尽人共知的事,并且现任大祭司(当时他还不是大祭司)以及“众长老”即公会全体议员都可“给我作证”,并且“我又领了他们达与弟兄的书信,往大马士革去……”(见9:1、2)。

保羅敘述歸主的經過

演辞第二段:归化后成为基督徒的保罗(6-16)。他关于自己归化的经过,亲口叙述过两次:这里是一次,使徒行传26:12-18又是一次。不过路加已将这事的经过在使徒行传9:3-18叙述过了,因此我们在这段里除几点应加以解释外,一概从略。此处所特记者,则为“大光”,显现时间,即复活了的耶稣的显现时间为“约在中午”。余见9:3并注。

参阅9:4并注。

此处在耶稣的名字前还冠以“拿撒勒人”。余见9:5并注。

本节与9:7,在词句上颇有出入:此处说保罗的同伴“看见了那光,却没有听明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该处则说同伴们“听见声音,却看不见人。”此处的关键是在于“听见”一词的含意:“听见”在这里是“懂得”或“明白”的意思,所以“没有听明……声音”,是说没有“明白”那声音说的是什么;在9:7则仅指听见声响而已;换言之,他们听见了声音,却不懂得说的是什么话;看见了光,却未见到光中的人。

参阅9:6并注。

参阅9:8并注。

这里对亚拿尼亚的赞词:“按着律法是虔诚人,”所有住在大马士革的“犹太人所称赞”等语,未见于使徒行传9:10-16,这是保罗为取得耶路撒冷犹太人的欢心而说的;但他对于9:10所记的亚拿尼亚为一“门徒”即基督徒一节,则绝口不提,这是保罗说话的技巧处。

参阅9:17b-18a并注。

保罗此处说的几句话,是他领洗前听自亚拿尼亚口中的:“我们祖宗的上帝拣选了你,又得见那义者”即耶稣(3:14),“听他口中所出的声音”(直到此处可说与9:17a的意义相同);至于“因为你要将所看见的,所听见的,对着万人为他作见证”一句,看来是基督在显现给亚拿尼亚的异象中说的(见9:15,特别参阅26:16-18,该处是基督直接向保罗说了这话),但也可能亚拿尼亚将这话真向保罗重述了一遍。

亚拿尼亚现在催促保罗受洗,但保罗于此处毫未提及领受圣灵之事(见9:17b),原因是犹太人不明白领受圣灵是什么。

保羅奉召向外邦人傳道

演辞第三段:身为基督忠贞使徒的保罗(17-21)。保罗在说过自己归化及领洗之后,将归化后在大马士革的首次宣讲、退居阿拉伯旷野、大马士革二次宣讲以及从该城如何逃走等情按下不提(见9章),所急于一说的是三九年自己在耶路撒冷圣殿所见的一次异象,因为这次异象,是他蒙召在外邦人中给耶稣当使徒的神圣使命的开端(见9章注十六)。可惜他的叙述为群众喊声所中断。保罗说,我从大马士革回到耶路撒冷,在“殿里祷告的时候”(与此时此刻保罗及听众所站的地方相距很近),“魂游象外”,在异象中看见主向我说:“你赶紧地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

保罗续说:于是我就说:“主啊,他们知道我……”(参阅8:3,9:1、2)。当司提反被石头打死时,我曾在场予以“欢喜”(见8:1a),而且还“看守害死他之人的衣裳”(参阅7:58);言外是说:主!我过去是个迫害者,这是耶路撒冷尽人皆知的事,那么我以后给你作证可能更有效力!?

可是主用下面的话,给我解决了一切疑问:“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保罗就因主耶稣的明白宣示,成为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对这特殊使命常是念兹在兹,须臾不忘的(参阅加拉太书2:7-9)。

保羅與長官交涉

保罗在此追述耶稣在犹太人的圣殿里显现给他时所说的最后这句话,是宣告未受割损的外邦人,将代替为上帝所特宠的犹太民族。这句刺耳的话激起了他们压制多时的怒气,致使他们振臂高呼“这样的人,从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当活着的。”就是说,他在说亵渎的话,他是个不虔诚的人,该处死他。这些狂言乱语,显然是说给站在旁边的千夫长听的,要千夫长把处在他权下的保罗杀掉。现在群众之要求处死保罗,正如二十八年前要求彼拉多钉死耶稣一样(参阅约翰福音19:15)。

群众狂吼乱喊,态度非常疯颠,猛烈地扔下“衣裳”(即他们的外衣),用手“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以发泄对保罗莫可奈何的气忿。千夫长吕西亚虽听不懂保罗演讲的内容,也不明白民众为何呼喊,但察颜观色,深感保罗目前的处境比前更坏,为了确切明了事件真相,乃下令将保罗“带进营去”,“用鞭子”拷问他,迫使保罗供出实情。这种鞭刑迫供法,为罗马法律所许可,但总不能用于罗马公民,更不得施于判决之前。

使徒现在已为“皮条”即皮带所捆绑,鞭刑的一切准备都已停妥,在这千钧一发之间,保罗便向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这话一出,使百夫长及兵士顿感惊愕,马上便停止了使用此种审讯方法(见29节)。

上图:安东尼营楼位于圣殿的西北角。

百夫长遂立即去向千夫长报告。千夫长必须询知保罗是否真是罗马公民,得的答复足个“是”字。路加未提及保罗此处以及在其他类似的光景上(参阅16:37-39),究竟怎样证明自己真是罗马公民。也许保罗在此不必提出证据,因为在此种境遇中,如冒充为罗马公民,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事,因为按稣厄托尼的记载(见Suetonius:Claudius25):这种人应处以死刑。

千夫长吕西亚(大概是个希腊人,因吕西亚乃希腊人名。可能他在革老丢Claudius当国时,得了罗马公民权。为此,才在他的原名吕西亚前冠以革老丢。)听说保罗是罗马公民,似感兴趣,遂向保罗说明自己取得罗马公民权的方法是用了“许多银子”,保罗却答说:“我却生来就是,”就是说是从父亲传下来的。至于他父亲几时并怎样取得此权,无从得知。

千夫长听保罗这么一说,“也害怕了,”是的,他实在有理由害怕,因为有森严的颇齐雅法律(Lex Porcia,见16章注二十三)明载在案:凡“捆绑”罗马公民的,就应负其责。何况现在竟在开审之前,下令用鞭刑拷问这位罗马公民。这般作法,实与奥古斯都皇帝订制的法律相抵触。虽然如此,但保罗仍然带着锁链离开了刑场。

保羅在議會前申訴

千夫长想要知道保罗所以被犹太人控告的“实情”,即不能用鞭刑审讯方式迫使保罗说出,乃决定带他到公会前。因此,第二天就将使徒的锁链“解开”,命令“祭司长”(指在任的大祭司,非指不在任而徒具此衔者)及公议会的全体议员“集合”(集合地点大概是在圣殿外院,因为千夫长是教外人士不能进入圣殿内院)。之后,千夫长亲自将保罗“带下来”(安多尼堡垒居高临下。故称“带下”),“叫他站在他们中间,”大概是为给他们说明带保罗来此的原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