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 第19章 概览
先知斥责约沙法
- 19:1 犹大王约沙法平安回耶路撒冷,到自己的宫里。
- 19:2 哈拿尼的儿子耶户先见出来迎接约沙法王,对他说:“你怎么可以帮助恶人,爱那恨耶和华的人呢?因此耶和华的愤怒临到你了。
- 19:3 然而你还有善行,因你从国中除掉亚舍拉,立定心意寻求上帝。”
1-3节,是先见耶户责备约沙法的话。北国在历代志作者的心目中,完全是耶和华的叛逆者;因此约沙法与亚哈联合,俨然是一种罪恶,应当遭受惩戒。1节的“平安”,可能是暗示米该雅的话(参阅历代志下18章16节)。“哈拿尼的儿子耶户先见”,参阅历代志下16章7节;列王纪上16章1节。
约沙法的改革
- 19:4 约沙法住在耶路撒冷,以后又出巡民间,从别是巴直到以法莲山区,引导百姓归向耶和华—他们列祖的上帝。
4-11节,与以前派遣官员、利未人及祭司,到处训导民众的记事有关(参阅历代志下17章7-9节)。劝勉百姓莫作巴力的信徒,及离弃对耶和华所表现的不法敬拜。
- 19:5 他在国中,在犹大一切坚固城设立审判官,各城都是如此。
- 19:6 他对审判官说:“你们应当谨慎所做的事,因为你们审判不是为人,而是为耶和华。在审判的事上,他必与你们同在。
- 19:7 现在,你们应当敬畏耶和华,谨慎办事,因为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没有不义,不看人的情面,也不受贿赂。”
审判官的腐败,是历来许多先知所反对的。这里作者以为仍有矫正的必要,说明判官仅为耶和华的代理(参阅出埃及记18章15-16节;21章6节;申命记1章17节)。作者又主张,审判官在审理讼事上,必须如同耶和华一样,不偏不倚(参阅创世记18章25节;申命记10章17-18节)。

上图:分裂后的北国以色列和南国犹大。耶路撒冷离伯特利很近。
- 19:8 约沙法从利未人和祭司,以及以色列族长中,也委派人在耶路撒冷为耶和华施行审判,为耶路撒冷的居民听讼断案。
约沙法在耶路撒冷首都及宗教中心设立有最高的法庭,由利未人、祭司及以色列各族长组成,处理有关宗教及敬拜诸问题,以及各城中寄居者的诉讼事件(10节)。
- 19:9 约沙法吩咐他们说:“你们当这样,以敬畏耶和华、诚实和纯正的心办事。
9-10节,参阅出埃及记18章20节;申命记17章8-10节。
- 19:10 你们住在各城的弟兄,若有争讼的案件呈到你们这里,或为流血,或犯律法、诫命、律例、典章,你们要警戒他们,免得他们得罪耶和华,以致愤怒临到你们和你们的弟兄;你们当这样行,就没有罪了。
- 19:11 看哪,凡属耶和华的事,有亚玛利雅祭司长管理你们;凡属王的事,有犹大家的领袖以实玛利的儿子西巴第雅管理你们;在你们面前有利未人作官长。你们应当壮胆办事,愿耶和华与善人同在。”
11节,有如君王为宗教事务及民事指定人员办理(8节),如此,为耶路撒冷法庭成立两个机构。属耶和华的事(即宗教事务),派大祭司(祭司长)负责;属王的事(即民事),派一犹大族长处理。至于利未人为次要官员,如官长(律师及书记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