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提摩太前书 第5章 概览

对别人的本分

提摩太如能实行神操(操练虔诚),谨言慎行,必然能够救自己和信徒。现在保罗还教导他应如何领导基督大家庭的各个信徒:应如何对待不同年龄的男女(1-2),如何对待年轻的寡妇(3-8),如何录用在教会内服务的寡妇(9-19),如何对待众长老(17-25), 如何对待为奴仆的人(6:1、2)。总而言之,持身处世的基本条件是:要以关怀和敬重的心(5:1、2、3、16,6:1)去对待基督大家庭内的一切人员,这样也会引起外教人的敬重(5:7、8、14,6:1)。

对于应予矫正的老年人,不要严加斥责,唯以慈爱、慎重和尊敬的心予以劝导,如同儿子劝导父亲一样。“劝少年人”,劝与你同年的,或小于你的人,应如同劝弟兄一样。对待他们应坚决,甚或有时用严厉的态度,但总不可用强硬的手段;纵使为了职责,也应如同矫正弟兄一样:在一切事上务要以弟兄之爱为主。劝老年妇女,应以慈爱、有礼和尊敬之心,如同对待母亲一样(参阅罗马书16:13)。劝年轻的妇女,应怀着纯洁的心,如同对待姊妹。提摩太不论在爱德上或在洁德上,都应该做别人的模范。在如此满布嫌疑和邪恶的社会里,也应戒避一切表面上能像罪恶的事。圣托马斯说:“对妇女所有的神爱,如一不慎,势必恶化而变为性爱。”在基督的大家庭里,应以爱情和尊敬对待一切人,如同对待基督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一样(参阅路加福音8:21)。

上图:古罗马婚礼,现藏于大英博物馆。古代希腊-罗马的婚姻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妻子在经济上比较独立,社会鼓励寡妇或离婚的妻子再婚。寡妇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穷人的寡妇很穷,富人的寡妇很富。有些多次结婚的寡妇甚至积累了巨大的财产,被许多男人所追求。因此,大部分普通的寡妇是「真为寡妇的」(提前五3),但有些则是「好宴乐的寡妇」(提前五6)。

上图:古罗马婚礼,现藏于大英博物馆。古代希腊-罗马的婚姻是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妻子在经济上比较独立,社会鼓励寡妇或离婚的妻子再婚。寡妇可以继承丈夫的遗产,穷人的寡妇很穷,富人的寡妇很富。有些多次结婚的寡妇甚至积累了巨大的财产,被许多男人所追求。因此,大部分普通的寡妇是「真为寡妇的」(提前五3),但有些则是「好宴乐的寡妇」(提前五6)。

上图:小加图(Marcus Porcius Cato Uticensis,主前95-46年)是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家和演说家,在但丁的《神曲》被描绘成炼狱山的守护者。他与妻子玛西娅(Marcia)离婚,然后Marcia改嫁给60岁的朋友霍坦修(Quintus Hortensius)作续弦。6年后,玛西娅作为寡妇继承了霍坦修的财产,并回到小加图身边,两人变得极为富有。「好宴乐的寡妇」(提前五6),可能就是指这种继承了大量财产的寡妇。

上图:小加图(Marcus Porcius Cato Uticensis,主前95-46年)是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家和演说家,在但丁的《神曲》被描绘成炼狱山的守护者。他与妻子玛西娅(Marcia)离婚,然后Marcia改嫁给60岁的朋友霍坦修(Quintus Hortensius)作续弦。6年后,玛西娅作为寡妇继承了霍坦修的财产,并回到小加图身边,两人变得极为富有。「好宴乐的寡妇」(提前五6),可能就是指这种继承了大量财产的寡妇。-c

3-16节,论寡妇和管理她们的态度。3节开始说:“要尊敬那真为寡妇的”,不但对她们表示尊敬,而且更要接济她们。在旧约内已称上帝为孤儿寡妇的养育者(诗篇146:9),是“孤儿的父,作寡妇的伸冤者”(诗篇68:5)。上帝曾颁布了有利于她们的法律(出埃及记22:21-23;申命记10:18,14:29,24:17、19-21,26:12-13)。若有人苦待她们,上帝总要听她们的哀声(申命记10:18等)。耶稣在世时曾赞叹过一个在圣殿捐献两个小钱的穷寡妇(马可福音12:41-44;路加福音21:1-4)。初期教会即刻对寡妇表示了格外的照顾。在耶路撒冷,使徒们拣选了七个人办理供养她们的事(使徒行传6:1-6)。但是此处,保罗要求提摩太和信徒们敬重和供养那些真正做寡妇的,即那些没了丈夫,没有家庭,或无能力劳作,而仍具备好品行,没有陷于诱惑的寡妇(参阅5、6两节)。初期教会对这样的寡妇,尽力予以周济和供养。但为减轻教会的负担,保罗下了这样一个命令:假使寡妇不是上节所指的“真正寡妇”,而“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这些儿子或孙子就应遵守“孝敬父母”的诫命,并竭力供养他们的母亲或他们的祖母。为儿女为孙子的应该先学习孝道,供养和尊敬他们自己的家人,或他们守寡而需要赡养的母亲或祖母:这样才可以报答祖先生养他们,教育他们的大恩。因为这种由孝道而来的供养“这在上帝面前是可悦纳的”(出埃及记20:12;参阅出埃及记21:17;利未记19:3,20:9;神明家5:16,27:16)。便西拉智训表明这个责任说:“吾儿!你父年老,你当扶助他,在他有生之日,不要使他忧伤”(便西拉智训3:14)。这种对父亲的孝道,自然对需要供养的母亲更有效。参阅箴言19:26,28:24,30:17。犹太文士和外教人都一致认为孝道是一种天职。在5节保罗设了另一个例子:“那独居无靠、真为寡妇的”,已将自己的希望寄于上帝,上帝是她唯一的倚靠。她“是仰赖上帝,昼夜不住地祈求祷告”,效法女先知亚拿,“禁食祈求,昼夜侍奉上帝”(路加福音2:37)。这样的寡妇理当受圣教会——上帝的家庭的扶助和尊敬。

保罗在本节内又设了一个与前例对峙的例子:“好宴乐”,也翻译为任性纵欲的,这种骄奢淫佚的寡妇,所度的生活是世上看似幸福的生活,而不是在上帝内的灵性生活,她们在灵性上是已死的人(路加福音15:24;罗马书7:10、24),或已陷于死亡之中。忒敖多勒托说:“这类的寡妇,生活在她们的肉身内,如生活在坟墓里一样。”

为这些寡妇,保罗命令提摩太说:“这些事你要嘱咐她们,叫她们无可指责,”如同做主教的一样(3:2)。8节似乎与上节不连,好像继续4节所有的意思:凡有责任照顾守寡的母亲和祖母的,“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实际上即等于背弃了那使人生发爱德的信德(加拉太书5:6)。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各书2:17)。这样的人“比不信的人还不好”,因为连外教人也都称许,且实行对亲人的天职。有的解经家把8节贴在放肆的寡妇身上而解作:任性纵欲的寡妇自然不想去照顾自己的儿子和她的亲人。这样的女人还不如教外无信德的人,她们在上帝前不是活人,而是死人(启示录3:1)。

9-16节,保罗讲论一些特殊的寡妇,属于一个集团或一个从事公众利益团体的寡妇。为这些特殊的寡妇,除了前面所说(5-7)应当有一般寡妇当有的品格外,还当有适宜的年龄并只做过一个丈夫的妻子(9),应有行善工的名望(10)。凡是可以入选,参加献身于上帝和服役于教会的寡妇团体的寡妇,年纪不应在六十岁以下。这样的年龄在古人看来,可以说是已到老年,并且在道德上可以说是脱离了那些潜伏在年青人身上的危险。“从来只作一个丈夫的妻子”:这个条件与要求于主教、长老和执事的条件相同(3:2、12;提多书1:6)。“又有行善的名声”:使徒在下指出一些善工,使我们知道善工的范围很广:如“养育儿女”,或是自己的儿女或是别人所遗下的孤儿。“接待远人”,如同主教(3:2)。如同喇合(希伯来书11:31;雅各书2:25),如同马大(路加福音10:38),如同非比(罗马书16:1、2),如同吕底亚(使徒行传16:15)和其他热心的信徒一样(罗马书12:13)。“洗圣徒的脚”:洗旅客的脚在近东人看来是款待客人周到的礼貌,耶稣曾对请他用膳而未给他洗脚的法利赛人西满表示不满(路加福音7:44)。耶稣自己在最后晚餐以前洗了使徒们的脚(约翰福音13:1-17),给我们信友立了爱德和谦逊的好榜样。基督徒在初期教会常被称为“圣徒”(罗马书1:7,8:27,15:25、26、31;哥林多前书1:2,6:2;哥林多后书1:1,8:4等处),因为信徒受主的恩召是为获得圣德,因为他们藉圣洗圣事已有分于上帝的生命。“救济遭难的人”:即谓帮助过肉身和精神上遭难的人。“竭力行各样善事”一句,是保罗要求这些献身的寡妇从事以爱德为主的各种德行。我们在这些寡妇身上可以看出圣教初期公教进行会的事业。

11-15节一段,是解释怎样的寡妇才不予录用为教会服务。“至于年轻的寡妇,就可以辞她。”原因是当她们受到教会的供养和接济之后,便淫荡不羁,违犯耶稣基督的法律,愿意再嫁。按“情欲发动”的原文不但指这种情欲的冲动,同时也指一种违命的骄傲,违背基督。从上下文可以推知她们向基督起誓终生忠信于他,放弃再嫁。但是年轻的寡妇为情欲所制胜,竟想再嫁,违反了在入选时所作的诺言,这样她们必要遭受惩罚,因为她们废弃了她们在教会前对基督所发不再嫁的誓愿。为防范这样的后果:保罗不准提摩太录用年轻的寡妇为教会服务。

不可录用的另一原因,是因为有些已录用的年轻寡妇企图抛弃她们许于基督的信誓,不顾自己的家庭,不教育子女,不愿努力修德立功,却“习惯懒惰”。——“空闲教人做出许多坏事”(便西拉智训33:29)。——那献身的寡妇以访问贫病为托辞。“挨家闲游”,实际上她却另有所图:既游手好闲,又喋喋不休,必搬弄是非,散播流言,引人争吵不睦。为了这些原故,保罗在此责令提摩太把这类的寡妇开除:“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守贞和守寡的确比结婚好得多。但在特殊的情形下,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更好(哥林多前书7:9)。“生养儿女”,如此,便可停止优游闲散,“治理家务”,而做贤妻良母,不再予基督徒的敌人以毁谤的托辞。基督徒的敌人经常拿信徒的坏榜样和不名誉的事来攻击圣教会,这集体的敌人看来不是撒但自己(15节),而是做魔鬼工具的恶人。11节所说的话在15节应验了:“因为已经有转去随从撒但的”,即背弃了基督,撕毁了约言,让自己堕入丑恶的罪中,或者也失掉了信心。

16节就经文和意义来讲,的确有些费解之处。按一些古抄卷和译本(如D卷,叙利亚译文等),这节本作:“如果男信徒或女信徒家中有寡妇……”拉丁通行本译作:“如果一位男信徒„„。”按我们所选的读法,本节的意思不外是说:如果一个年轻的寡妇因忠于逝世的丈夫。尤其由于热爱上帝而矢志守寡,不愿再嫁,为这样的寡妇只有两条路:一、假使她在世上没有亲戚可以投靠,在这种环境下,教会会予以扶助,虽然不予以录用,加入寡妇团;二、假使她有亲戚可以投靠,她的亲戚,如母亲、祖母、姊妹和女友,就应接纳这年轻的寡妇,供养她,如此可以减轻教会的负担,使教会更容易赒济那些真正的、无依无靠的寡妇。等这年轻的寡妇满了六十岁,如果她具备上述的条件(9,10),她也可加入寡妇团,为教会服务。

17-25节一段不是论本章1节的老年人,而是论教会内的神职人员“长老”。长老大概如3:1-7一段所论的监督,是指普通司铎,或与长老有同等品位的首领。在这一段内,使徒告诉提摩太应如何对待司铎。“管理教会的长老”应该是长老团的首领,根据斯丕克,他们有监督的名衔。这些管理者(帖撒罗尼迦前书5:12;罗马书12:8),不但有治理的恩赐,而且也是圣统中主管教会的人员。若他们按照使徒所制定的规范,对教会治理得好,他们便堪受信徒们加倍的敬奉。“敬奉”一词在此也如本章3节的“敬重”二字一样,不但指示尊重和敬意,而且也指示他们为传教所应得的报酬。“加倍”或“两倍”一词是希伯来语风,即“丰富”的意思(以赛亚书40:2;耶利米书16:18,17:18等)。保罗愿意所有善尽己职的长老受到教会充分的供养,尤其是那些勤劳传扬福音的人。从17节清楚地看到,除传扬福音的长老外,尚有一些专管行圣事的长老,他们也是属于教会内部体制和管理教会的人员。18节保罗用圣经来证明为教会服务者享有受供养的权利。“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参阅申命记25:4;哥林多前书9:9也引证了这句经文),引证这句话的含意是:对一头劳作的牛是这样,对出力工作的人,对从事传播福音的人员,更该如此优待。“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一句是引自路加福音10:7。我们以为保罗引用第三部福音,实在把它当作圣神所默感的经书(金口约翰等人都如此主张)。有些学者则主张保罗单引用了耶稣用过的一句成语,来指示所有的工人都有靠劳作生活的权利。

长老们因为负责管理教会的财产,很容易成为不满意者抨击和谴责的对象。保罗制定了一种提摩太在这些情形下所应运用的罚则。这种有利于被告的法律已载于申命记(19:16)。耶稣也曾引证过(约翰福音8:17),并且保罗也在别处援引过(哥林多后书13:1)。这里所说的证人不是陪审员,而是负责证明控诉的证人。没有这样的证人,提摩太应该如同一位明智的判官不用介意这些没有证据的控告。有的控告可能来自欺诈或来自不善管理教会财产的原故。但是如果这些控告有几个证人来证明,提摩太才可以受理反对长老的控诉。犯罪的长老应“在众人面前”即众长老前加以斥责,为使其余的长老有所警惕。金口圣约翰说得好:“鲁莽的定罪是有害的,有显明的罪而不惩罚,是给别人开了一条犯罪的路。”有些学者如撒肋斯等人,以为斥责应在众信徒前执行,但从上下文来看,显然在场的人是指其余的长老。以后,保罗郑重地恳求提摩太对长老们应遵守这种罚则。审问时要摈除同情或憎恶罪人的成见,不可有任何偏心。

既然连长老们也有堕落和引起别人不满和诉讼的事,故此保罗劝提摩太“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在祝圣新神职人员之前,在以按手礼(使徒行传14:23;提摩太前书4:14;提摩太后书1:6)正式赋予恩赐之前,应作一番详慎的调查。圣教会历来的规矩,规定有志领神职的人应有一段受试验的时期,应在修道院的制度和圣召的考验下开花结实。“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意谓若你把神职授于不堪当的人,你便成了他们在职务内所作一切恶行的共犯,在上帝前要负他们渎职之罪,所以在选拔神职人员时,应当小心翼翼。按23节,似乎提摩太已矢志专务全德,修德立功,保持洁德:为达到这个目的,便戒绝饮酒。但是他的胃病却因这样的刻苦而复发了。保罗以慈父的心肠劝他戒酒要有限度,缓和他过度的热忱,命令他多少用点酒,以恢复他失去的康健。

在讲过有关提摩太康健的插话后(23),保罗又回到有关选拔好长老的主题上,为了不愿做其他罪人的共犯,就必须对人的圣召作周详的调查,因为品行好坏不常是明显的。有些人的罪在审讯和定罪以前已是人所共知的事,但是有些人的罪是不显明的,如不严密调查和审讯,是不能知道的;同样有些人的善行,在调查以前就已是人所共知的事,但有些人的善行却不是这样,他们的善行是隐秘的,可是这些善行不能常隐而不显,在做过一番精密的调查后,必要显明出来。提摩太如善用这些预防法,必能清楚知道谁堪当领受圣职和谁不配接受圣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