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 第1章 概览
生命之道
- 1:1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 1:2 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看见了,现在又作见证,把原与父同在,并且向我们显现过的那永远的生命传扬给你们-
约翰抛开当时写信的格式,却仿照他写福音的格式和圣保罗写希伯来书的格式,一开笔就写了一段意义深奥,威严庄重的序言,论述写此书的大意要旨:略说“从起初原有”的道曾降世为人,生活在这世界上,作者曾亲身受教,具有作见证的权威,所以他对生命的圣言,所讲所写的一切,能足以使读者凭信。他们若信了便能获得诸圣相通之恩,且与上帝父并圣子耶稣相通。
“序言”的主题既是给“生命之道”作证,使读者相信而获得生命,所以作者一下笔犹如神鹰飞越天上,说明他亲耳所闻,亲眼所见,以及所瞻仰所接触过的诞生为人的圣言是“从起初原有”的,即从永远与圣父同在的上帝子(1:2;约翰福音1:1,17:24)。“起初”一词如约翰福音1:1的“太初”一样,是指“生命之道”原是超时间和空间的,在没有时间与空间之前,他已存在。这生命的圣言降生成了人,“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4);约翰即是与这道成肉身的道有过的亲密的来往,可以为此作证;因为他亲耳听过他口中所讲的道理,亲眼见过他所行的一切奇迹异事(约翰福音1:14、51,2:11,11:40),以及天父为他所作的证(马太福音3:17,17:1-8;约翰福音12:28-32等)。不仅如此,他还“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约翰在此似乎是指他自己瞻仰了耶稣复活后所显现出来的荣耀(约翰福音20:19-23;参阅约翰福音1:14、51)。也触摸过耶稣复活后的肉身(路加福音24:36-40)。作者所举的见证一级高过一级,使读者丝毫不能怀疑;所说的“生命之道”,即指道是生命(5:20;约翰福音11:25,14:6)。是生命之源,又是生命的分施者(5:11;约翰福音1:4,5:21,6:35、48、51)。使徒所宣讲的这生命即是“永远的生命”(或译作“永生”2:25,3:15,5:11、13、20;约翰福音3:15、16等)。所说永远的生命即是指从永远就有,是无止境的,且是超世的。父从永远就把这生命赐与子,使子与自己相通,分享这无穷的生命(约翰福音5:26)。因此约翰福音1:4说: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在此处将生命位格化了,说他“已经显现出来”(参阅彼得前书1:20),这话与“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哈福音1:14;约翰一书4:2),为同一意义。使徒的使命就是为这降生成人的道“作证”与“传报”(约翰福音17:18、21;路加福音24:44;使徒行传1:8,10:41、42)。约翰在本书所指证的与所传报的看来不是耶稣的言行,而是“永远的生命”,他愿意将这生命传报给人,使人分沾这个生命:这就是他写本书的目的。
- 1:3 我们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传扬给你们,为要使你们也与我们有团契,而我们的团契是与父和他儿子耶稣基督所共有的。
- 1:4 我们把这些事写给你们,使我们( [ 1.4] 「我们」:有古卷是「你们」。)的喜乐得以满足。
3节是紧接1节来重复1节的意思,说明作者所传报的无非是自己的见闻。此处所说“传报”不仅指本书和约翰福音,也指当时口头传授的福音。所有传报的目的都是叫人信仰耶稣基督,并因此“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所说“相通”即分享使徒在基督内首先所领受的永远的生命(约翰福音15:1-11,17:2等)。使徒们再因基督在永远的生命上与父相通(约翰福音14:19、20,6:57),因为父是生命之源;换句话说:“相交”就是分沾上帝的生命,这生命使信友与上帝结合,因而信友也彼此结合。不过人不能凭自己获得这上帝的生命,必须经过耶稣基督才可得到:即藉着对上帝子耶稣所怀的信仰,人才能成为上帝的儿子(约翰福音1:12、13),而住在基督内,分沾天父的生命(约翰福音15:1-6,17:22-26)。这原是“圣徒相通”最深奥的根源,这也是信友对圣教会所应该怀有的爱德的根源;关于这一点圣师伯达曾说:“谁若愿意与上帝相通,必须先与教会结合相通。”使徒们的喜乐就是使信友分享上帝所有的生命;如果信友依照使徒的劝言而获得上帝的永远生命,使徒们的喜乐便算是圆满了。
上帝就是光
- 1:5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序言中所论的与上帝相通的大恩(1:3),即是本书第一段(1:5-2:28)的主题:与上帝相通的记号有二:一是积极的,一是消极的。积极的记号:是信友在光明中生活(1:7),明认己罪(1:9),遵守诫命(2:3-8),效法耶稣(2:6),友爱弟兄,承行主旨(2:17),信耶稣为上帝子(2:23),随圣灵的指引(2:27)。消极的记号,是信友不该在黑暗中生活(1:6),不该否认己罪(1:9、10),不该违犯诫命(2:4),不该怀恨弟兄(2:11),不该随世俗犯罪(2:1517),不该否认耶稣为上帝子(2:18-25)。
正文一开始,作者就把由耶稣听来的福音总归于一句话说:“上帝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旧约中已多次称上帝为光(诗篇27:1;以赛亚书2:5,10:17,60:19、20等)。所说“上帝就是光”,是以光象征上帝的圣善纯洁,是说上帝是光照人认识真理和道德的光。上帝圣子降生成人,即是为光照世人(约翰福音1:4、9,3:19,8:12,9:5),做了天父的启示者(约翰福音1:18)。光既是象征圣善,那么黑暗就象征邪恶罪过(约翰福音1:5,3:19、20,8:12)。由于上帝是纯洁美善的上帝,所以约翰说:“在他毫无黑暗黑暗”,也说是说在上帝内丝毫没有邪恶罪过的影子。
- 1:6 我们若说,我们与上帝有团契,却仍在黑暗裏行走,就是说谎话,不实行真理了。
- 1:7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走,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有团契,他儿子耶稣的血就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上图:以弗所的塞尔苏斯图书馆(Library of Celsus)遗址。这座精美的图书馆建于主后135年,藏书12,000卷,是保存下来为数不多的古罗马图书馆之一。这座图书馆就在妓院对面,地下有暗道相连。当时的图书馆只能由男人进入,许多男人借口上图书馆,其实是走暗道去妓院。代表人类文明的图书馆与代表淫乱的妓院可以用暗道相连,但「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壹一6)。生活在以弗所的信徒,对这一点尤其有深刻的体会。
上图:从塞尔苏斯图书馆通往以弗所妓院的暗道。据说当时许多以弗所男人以去图书馆学习为名,暗地里去妓院。
约翰在6、7两节内先后用反面和正面的理论,来说明人与上帝相通的事实表现:如果人只口头说与上帝相通,但实际却在罪恶的黑暗中生活度日,就是言不顾行,就是说谎的人,因为他没有按照上帝所启示的真理行事,为此约翰说他“不履行真理”。△约翰称那些言不顾行的人时,用复数第一人称“我们若说”(6、8、10三节)。此复数不仅指与作者“相通”的读者,连作者自己也包括在内。作者承认人都是软弱的,都有在“黑暗里行”,即犯罪的危险。作者不只假设有危险的可能性,而且实在指出有危险的事实。作者此处已暗示当时危害小亚细亚教会的异端所有的错误思想与邪恶(1:6、8、10,2:4、6、9等)。
7节用正面的理论说明与上帝相通的凭据:即在圣善纯洁的光中往来生活。所说“在光明中行”,就是在上帝内生活(5节)。因为上帝是光,并以上帝为生活的模范,“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凡在上帝内生活的,必须是圣善纯洁的,必须是“光明之子”(以弗所书5:8;罗马书13:11-13)。如果信友都行为圣善,他们不仅相通功,而且还结为一体(约翰福音17:21-23),且在上帝内结合为一。信徒彼此相通并与上帝相通的先决条件,就是赖圣子耶稣的宝血洗净自己的一切罪过(1:9,2:1、2,4:10,5:5,参阅希伯来书9:22)。信徒洁净了之后,才能接近上帝,才能与上帝相通并与信徒彼此相通。所说“一切的罪”,不仅指人领洗入教以前的罪过,而且也指入教以后所犯的各种罪过。约翰谦逊认罪的话,显然是反对那些自认无罪的人(1:8、10),和那些不信耶稣是上帝并以他的宝血来救赎世人的人(5:6)。
- 1:8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就是欺骗自己,真理就不在我们裏面了。
- 1:9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 1:10 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就是把上帝当作说谎的,他的道就不在我们裏面了。
作者在7节既然提到洗净“一切的罪”的事,所以在8-10节便反驳那些不认自己有罪的人,说明人都是罪人,必须明认自己的罪才合正理。那些不认自己有罪的人,自然也不信人需要耶稣来救世人。但事实上,这种人是自入歧途,是欺骗自己,比6节所说“说谎”的罪更加重大。他们不但不认有罪,还想自己是义人;虽满身罪过,却不去求救。“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与“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10节),意义相同。“真理”与“他的话”是指上帝启示的真理;因为按上帝的启示:人都有罪(箴言20:9;诗篇51:2-6;罗马书3:10),上帝打发圣子到世界上来即是为救赎人类(马可福音2:17);但人若不明认有罪,甚或说自己没有罪,这无异以启示真理的上帝为撒谎者(5:10),把上帝与“撒谎者的父亲”魔鬼同列(约翰福音8:44),这是多么侮辱上帝!至于“认自己的罪”,说自己有罪,并不是自谦之辞,而实在是说众人都是罪人,连作者自己与包括在内。假若我们自认有罪,才能希望获得罪赦。若翰施洗时,为得罪赦,也叫人认罪(马可福音1:5)。雅各也说明信友彼此认罪,才能得救(雅各书5:16)。按十二使徒遗训(4:14,14:1此书写于一世纪末叶)所载:信友聚会分饼领主以前先该明认自己的罪。约翰此处所提“认自己的罪”一事很可能是暗指告解圣事,因为是耶稣所定赦罪的方法(约翰福音20:22;马太福音16:19)。作者又说明罪过得赦的因由:(一)上帝是信实的:因为上帝既然许下赦人的罪,也必要实行(箴言28:13;诗篇32:5;耶利米书31:31等)。在福音中耶稣不仅讲过宽免人的比喻(路加福音15章),而且实在宽赦过罪人(路加福音7:37等,18:9等,23:43),并且把赦罪的权柄交给使徒们,要他们继续赦人的罪(约翰福音20:21等)。(二)上帝是公义的:上帝既是公义仁慈的,人若认罪悔改,他一定会赦他的罪,使他脱离一切罪污。7节说“耶稣的血也洗净……”,9节说:“(上帝)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两种说法不但没有矛盾之处,而且还互为解释,因为耶稣为众人做了赎罪的祭献,上帝才赦人的罪(参阅2: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