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 第11章 概览
- 11:1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保罗为教友的一生生活,立定了一个处世的常规:即凡一切行为都当为荣耀上帝和救人灵魂而行。人不可只求自己的方便行事(24),也该顾及别人。凡是对人不利的,不拘是对犹太人,或是外教人,或是教会内信德软弱的弟兄,务必尽力避免。保罗自己就时时处处按照这一原则行事,并劝教友也效法他这一表样(9:1-3、20-22)。保罗一生所抱定的惟一目的,就是引导人得救,所以他在一切事上完全随从了基督的芳表,基督为救人,完全牺牲了自己;保罗也愿意为救人完全牺牲自己(4:16;腓立比书3:17)。
禮拜時蒙頭的問題
- 11:2 我稱讚你們,因為你們凡事記得我,又堅守我所傳授給你們的。
保罗在谈过教友的私人和家庭生活(7),给他们指出在哥林多这外教城中社交场上所应当取的态度后(8-10),就在下面数章内讨论有关教友团体以内的生活问题,和一些另外关于宗教聚会以及敬拜上帝的事宜(11:2-14:40)。自然这些问题都是哥林多教友在给使徒去的信上,向使徒所提出的问题:如在聚会时妇女该有什么态度(11:2-16),怎样举行圣餐(11:17-34),怎样应用上帝圣灵所赐与这一教会的各种特殊神恩(12-14)。这数章是极其珍贵的材料,因为从哥林多教会的团体生活,我们可获得许多关于最初教友团体生活的情形。这些情形如保罗在2节所说:他所谈的,不是他本人的道理和习惯,而是最初全教会所共同有的教导,也就是使徒传统(15:3;提摩太前书6:20)。保罗在开始讨论这些问题以前,先夸耀他们几句,叫他们喜欢,乐意接受他在下面所给的教训。
- 11:3 但是我要你們知道: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11.3]「男人是女人的頭」或譯「丈夫是妻子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
- 11:4 凡男人禱告或講道([11.4]「講道」或譯「說預言」;5節同。),若蒙着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
- 11:5 凡女人禱告或講道,若不蒙着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 11:6 女人若不蒙着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着頭。
上图:献祭时蒙头的罗马奥古斯都皇帝,现在已经出土了许多蒙头的奥古斯都雕像。献祭时蒙头的行为被称为Capite Velato,古罗马的祭司在献祭时都要蒙头。罗马时代的作家维吉尔(Virgil)和普鲁塔克(Plutarch)解释,这是为了避免触怒神明、或招惹神明嫉妒。因此,当时一个男人进入寺庙时蒙头,等于宣称自己是主持献祭的祭司长(Potifex Maximus),希腊文化背景的哥林多信徒很熟悉这种异教习俗。
首先妇女当知道她们是在男人以下。这由受造的自然程序和家庭的制度上可以看出。对这个程序,人类社会的复兴者基督,又再度加以厘定。教会初兴时,常是在一些教友的家里聚会,举行敬拜上帝的礼仪(16:19;罗马书16:23)。就在这样的聚会中发生了是否妇女不蒙头也可参加聚会的问题。这问题在我们看来也许无关重要,但当注意,这问题不只是形式上蒙头不蒙头的问题,而是因有不少的哥林多女教友,愿以拒绝蒙头来表示她们已不受任何管束,完全和男人平等。在她们中已流行一种放任的趋势。(当知这里所谓的蒙头,不是如同回教妇女将整个脸面完全遮盖,而只是要女教友以长首帕遮盖头顶或头发。)保罗固然曾宣讲过男女在上帝前原是平等的(12:13;加拉太书3:28),但他却坚持,在社会上女人属于男人之下的规定应彻底遵守:这原是上帝自己所要求的,即使在他的教会内上帝也愿人绝对保守这制度。在教会内,为救世主和中保的基督是教会内至高无上的头,但他是藉男人实施他对妇女所有的权柄;因此他也立定了男人为他的恩宠的分施者。教会的秩序原来与自然界的秩序相合。在自然界上帝既然使女人成为适合男人的伴侣和助手(创世记3:16;以弗所书5:23),在宗教礼仪上自然也当表现这样的秩序。在犹太人和希腊人的社会里,通常以妇女们蒙头为她们服从的表示,为此保罗要求妇女在聚会时也要蒙头。但是如果男人蒙头。那他便是轻视自己的权柄,对教会统制上直接为他的头的基督缺了应有的尊敬;妇女在举行敬拜上帝仪式时,若不蒙头,是羞辱自己,同时也是轻视做她头的男人,因为男人对她有直接管理权。因为使徒知道哥林多有些女人,愿改变旧有的风俗习惯,他就以讽刺的口吻责斥她们说:这样的妇女更好将头发剪掉,甚或更好完全剃去(以赛亚书3:24),叫人以她们为淫妇(户5:18),或卖淫的娼妇。如果她们不愿受这样的羞辱,那么她们就该蒙头。
- 11:7 男人本不該蒙着頭,因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卻是由男人而出。
- 11:9 而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卻是為男人造的。
- 11: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上图:古罗马浮雕上的一系列妇女形象,表明当时希腊罗马妇女并非都必须蒙头。左一是婚礼的场面,其中新娘蒙头,伴娘不蒙头;左二是一位蒙头的已婚妇女;左三是一位不蒙头的哺乳母亲;左四是一群不蒙头的玩耍女孩。
男人所以有权柄,是由于他原是直接按照上帝的形象造成的(创世记1:27,5:1);为此上帝的“荣耀”,可说直接在他身上发显出来;而女人却是藉男人的肋骨按照男人的形像造成的(创世记2:18-23;提摩太前书2:13),这样男人直接由上帝所得的“荣耀”就反映在女人身上,而女人成了男人的“荣耀”。她既是为男人照男人的形像造成的。所以她该属于男人的权下。当上帝宣称男人为受造物之王时,就把女人赐给他作为他的伴侣和助手,这样女人就成了男人的荣耀。保罗在这里从本性方面论亚当和夏娃所说的,也可以赋以较深的意思,引伸到超性方面。在超性方面夏娃——上帝之母马利亚也反映新亚当基督的荣耀。第10节非常费解,因为保罗说的太简短。这一节应当依照论女人应属于男人权下的上下文来解释。
- 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人不可沒有男人,男人也不可沒有女人。
- 11: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是藉着女人而生;但萬有都是出於上帝。
女人虽属于男人权下,可是男人却不应因此欺凌女人,女人也不应因此自卑,因为上帝叫一切各顺其本性,使男女间有一种彼此不可分离的关连。固然最初的女人是由男人之身形成的,可是以后的男人的出生和教养特别仗赖做母亲的女人。基督恢复了这创造的秩序,赐给女人与男人同等的地位。“照主的安排”,即在教友中,或教会内,女人当与男人享有同样的尊荣和同样的地位,因为她也蒙受了上帝同样的恩典。男女又都是基督妙身的肢体,在这妙身内,彼此互相关连。本性的秩序既然与超性的秩序一样都出于上帝,遵守了这本性的秩序也就很容易引人接近上帝。
- 11:13 你們自己要判斷,女人禱告上帝,不蒙着頭合宜嗎?
- 11: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教導你們,男人若留長頭髮是他的羞辱嗎?
- 11:15 但女人留長頭髮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蓋頭的([11.15]「給她蓋頭的」:有古卷是「為蓋頭的」。)。
- 11: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上帝的眾教會也沒有。
最后保罗不愿再继续辩论这一问题,他只要求哥林多人自己审断这个问题当怎样解决,也叫他们看别的教会有什么习惯。谁也觉得女人蒙头是怎样端雅,谁也觉得男人蓄长头发便太不相称。女人蓄长头发,倒受人尊重,因为女人的长头发天生来是作为她们的装饰品,使她们更为端庄的。假使有人对这一问题仍坚持自己的意见,应当知道他们便离开了教会共有的习俗,当此光景教会可以运用自己的权柄为教友制定有关纪律的规则。最后我们在结束此问题时,还愿指出教会内的习俗和纪律的规则,也可因时因地有所变更。对妇女蒙头这一规定自然也可因时制宜。但是保罗对这问题所着重之点是:妇女当服从教会的规定,当时时处处显出庄重端雅的态度。
妄用主的聖餐
- 11:17 我現在吩咐你們這話不是在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是有損無益的。
教友共同聚会的中心是在于举行圣体圣宴。保罗曾夸赞哥林多教友忠诚遵守他给他们所立定的规则(11:2)。但使徒一知道了他们如何举行聚会,就不能夸赞他们了,因为他们的聚会为团不但无益,反而有害。他尤其慨叹的是他们举行圣体圣事时,态度很不恭敬。圣宴本来是众人友爱合一的外在表现,但事实上哥林多教友拿着当了普通的聚餐。此章关于圣体圣事所论的道理,非常重要。保罗在这里所阐述的,决不是他本人所讲的道理,而是全教会所传授的道理。
- 11:18 首先,我聽說你們教會聚會的時候有分裂的事,我也有些相信這話。
- 11:19 在你們中間必然有分門結黨的事,好使那些經得起考驗的人顯明出來。
- 11:20 你們聚會的時候,不是在吃主的晚餐,
- 11:21 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有人飢餓,有人酒醉。
- 11:22 難道你們沒有家可以吃喝嗎?還是你們藐視上帝的教會,使那沒有的羞愧呢?我該對你們說甚麼呢?我要稱讚你們嗎?在這事上我絕不稱讚你們!
关于在聚会中,教友阶层彼此分裂的事,保罗大概是从革来氏的家人听到的(1:11)。这些分裂自然是由于前面所提及的各党派所造成的(1:10-12),另外也是由于贫富悬殊的原故(21、22节和雅各书2:1-9)。保罗为避免开罪教友,就说自己只部分相信所听到的报告。对这一切事他原来不很惊异,因为基督早已说过:绊倒人是免不了的(马太福音18:7,13:24-26),而且后来恐怕还要在教会内发生更大的恶事。在教会内有这样分裂的事固属可叹,然而也有好处,使善人更能修德,尤其是能修爱德,达到真正成全的境界(马太福音13:24-26、37-39)。教友在聚会时(最初似乎特别是在主日举行,参看16:2;使徒行传20:7),依照基督的命令,并为记念他和使徒所举行的最后晚餐,举行谢恩晚餐,即圣体圣事,这谢恩晚餐平常称为“主的晚餐”。就如最后晚餐完全表现了基督对自己的使徒所有的整个的爱,这样举行谢恩晚餐也当表现教友间彼此相亲相爱(10:17)。但哥林多人所行的完全与这“主的晚餐”的意义相背驰。他们的晚餐倒发显了他们的个人主义和自我主义:富人带来的东西,只供给自己的家人和亲友享用,参加聚会的穷人只有挨饿。从保罗所描写的看来,哥林多人在举行圣体圣宴时,同时也举行宴会。这习惯是否在其他教会内也存在,我们不得而知;日后,在教会内却兴起了一种所谓的“爱宴”(Agape)。哥林多人的作风,看来是来自教外人在献祭后同自己的亲朋举行晚筵的风俗。无疑地,保罗并不赞同哥林多人的这种作风(33)。至于在聚餐时有人竟饮至酩酊大醉,这太冒犯圣体圣事的尊严了(犹大书12)。他们这样行事自然是轻视“教会”,即上帝的家庭,也大伤穷人的心。哥林多人怎样还能希望使徒夸赞他们呢(11:2)?
聖餐的設立
-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是從主所領受的。主耶穌被出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11.24]「捨」:有古卷是「擘開」。)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 11:25 飯後,他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來記念我。」
-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宣告主的死,直到他來。
上图:耶稣时代犹太人的逾越节筵席落座方式示意图,他们都斜躺着,表示脱离埃及奴役后的自由。
保罗关于圣体道理的重要性所教授的,不是他本人的道理,而是主亲自阐述过的道理。保罗归化后一定看见在教会内已举行这礼仪,且自教会初兴以来,举行圣体圣事即是教会的礼仪和生活的中心(使徒行传2:42、46)。至于教会在这礼仪内所举行的,不只是外表的追思仪式,或只为实践主所吩咐过的事,而实实在在是重行主在晚餐厅内所建立的献祭,就是按照基督“你们应当如此行”的命令。教友重行基督所行的事,重说基督所说的话。由于信德,他们也真信基督实实在在是在他们中,行事说话,重行自己所奉献的圣祭。若是我们现今有初兴教会的活信德,才能确切明了保罗在这里所写的。以上所述即是保罗所说:“我当日传给你们的,原是从主领受的”一语的意思。保罗特别要教友记得,耶稣正是在行将为人出卖之际,建立了这谢恩晚宴——圣体圣事,以自己无限的爱来对人的无情无义(约翰福音13:1)。耶稣被钉死的前夜,自愿为众人奉献自己当作牺牲。他祝谢了以后奉献了自己为赞美荣耀在天的圣父。基督对饼酒所说的话,决不容怀疑是圣体血就是耶稣基督的身体和宝血。几时举行圣祭,祝圣之后就是耶稣基督的身体和他宝贵的血。不管所谓的纪念说的人是如何曲解圣经之内容与圣体圣事,但是保罗和与他同时代的教友毫不疑惑基督就在圣体血之中,而且是基督亲自举行圣祭(27-29)。又由“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一句话可以看出献祭大祭的特征是赎罪。这句很简短的话使人联想起耶稣所说:“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的话(马太福音20:28)。耶稣对杯所说的话,也明明指出了献祭的特征;就如旧约是以牲血而立定的(出埃及记24:81),同样新约也是以基督的血而立定的。“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一句,与路加所记载的(22:20)完全相合,与马太福音26:28;马可福音14:24所记载的也相符合,见该处注释。
保罗在此两次重复基督所指出的“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这命令,是说使徒和教友应当全照耶稣在最后晚餐内所行的,依样重行。举行圣体圣宴比以色列人为纪念他们从埃及出走,恢复了自由,每年所举行的逾越节(出埃及记12:14;申命记16:3),意义却又更深一层,因为是纪念教友从罪恶中的得救,这救援是耶稣以牺牲自己所成就的,即把自己当作真正的逾越节羔羊献给了上帝圣父(5:7)。“你们应当如此行”一语,除保罗外,只有路加用过,但他也只用了一次(路加福音22:19)。保罗之所以两次重复这话,一定有意藉此反复叮咛哥林多人,要他们务必明了这礼仪有多么重大的意义。这句话的含义在26节内讲的更为清楚,为叫教友记得,每次举行圣体晚餐,便是“表明主的死”。他们所参与的事即是主的死,是主死于十字架上的重演。就如基督在最后晚餐时所说的话是预告自己的死,同样教友在举行圣体晚餐时所说的,是再度宣告主的死。这样不断宣告直到主再来,即直至主荣耀再降来的日子(1:8;马太福音26:29)。基督固然已不能再死(罗马书6:10;希伯来书9:28,10:10;彼得前书3:18),但是他的死却不断藉圣体圣祭神秘地而真实地重演。从以上所说的看来,教友当如何怀着恭敬、虔诚和感恩的心参与这些奥迹;同时,彼此间又当如何相亲相爱互相团结合一!
上图:这是现代犹太人在逾越节晚餐的第一杯酒以后,把三块无酵饼中间的那块Yachatz掰开,其中大的一半称为Afikomen。这半块Afikomen要藏起来,等吃完苦菜、羊肉,喝第三杯酒之前让孩子去找出来。这半块无酵饼被掰开、藏起来、又被找到,岂不正指着主耶稣的受死、埋葬和复活吗?这半块无酵饼叫Afikomen,源于希腊文「那将要来的」,岂不正指着那将要来的弥赛亚主耶稣基督吗?
上图:在犹太人的逾越节晚餐(Passover Seder)上要喝的4个杯。这4个杯分别称为「成圣之杯」(Cup of Sanctification/Kiddush)、「释放之杯」(Cup of Deliverance)、「救恩之杯」(Cup of Redemption)、「赞美之杯」(Cup of Harrel)。中间那个大杯是「以利亚之杯」(Cup of Elijah),是给先知以利亚留着的,因为玛四5预言以利亚要在弥赛亚基督之前先来。施洗约翰就是这位基督的先锋以利亚,他很可能是在逾越节期间出生的。但犹太人没有把主耶稣当作基督来接待,所以现在他们每个逾越节晚餐还在继续等待以利亚到来。
聖餐前應省察自己
- 11:27 所以,任何不按規矩吃了主的餅,喝了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體和主的血了。
- 11:28 人應該省察自己,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他的吃喝就是定自己的罪了。
- 11:30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長眠了的也不少。
- 11:31 我們若是先省察自己,就不至於受審判。
- 11:32 我們受審判的時候,就是被主管教,這樣就免得和世人一同被定罪。
在圣体圣事内既是基督自己行祭,重演他的死亡,为此那不敬和不相称领受这圣事的人,是犯亵渎基督的体血的罪,即是说人领受的不是平常晚餐用的饼酒,而实在是主自己的体血。“不按理”是指一切不符合基督建立这圣事的宗旨的事。此处对哥林多人说的,是另外指他们举行圣体晚餐时所有的个人主义和自我主义,以这晚餐来讲究吃喝。为此保罗警告他们,要他们检讨自己,参与这圣餐是否相称。凡没有适当的准备就去赴这圣宴,是拿这圣事与寻常晚餐没有分别,他这样去领圣事,即是给自己招来上帝的审判,这天粮于他的灵魂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希伯来书10:29)。按当时在哥林多可能有一种瘟疫流行,教友中有许多因而生病,甚至死亡的。这些祸患,依保罗看来,都是冒行这圣事的后果。这虽是上帝的惩罚,但这一惩罚还是显示上帝的仁慈,要哥林多人藉此改恶迁善(希伯来书12:5-7),免得“和世人”,即和那些与上帝作对的人,受到上帝的处罚(约翰福音9:39,12:31,16:11)。
- 11:33 所以,我的弟兄們,你們聚會吃晚餐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 11:34 若有人餓了,要在家裏先吃,免得你們聚會,反被定罪。其餘的事等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最后保罗为纠正他们在举行这圣事时所有的过错,规劝了他们两件事(20-22):第一、劝他们要等待全体教友都来到后才开始举行圣事,因为这是会众合一的圣宴;第二、劝他们,如果有人以为自己饿着肚子不能长久等待,就在家里先吃了饭才去。这样至少叫人不以圣体晚餐为一普通的聚餐。总之,在一切事上,教友该表示友爱的精神。最后保罗表示,对他们还有其他不少的事当处理,但是关于这一切,等他来看望他们时,再当面讨论(4:19)。
附注 圣体圣事(圣餐、感恩祭、圣祭)
哥林多前书10:14-22和11:17-34所载的,对于圣体圣事的道理非常重要。保罗在这里所阐明的不只是他个人的信仰,而是初兴教会的共同信仰;所谈论的乃是在教会内流传已久的道理,其渊源是导自耶稣基督(11:2、16、23)。哥林多前书既然是写于公元56年,足见当时(约当耶稣死后二十五年),在教会内已普遍举行圣体圣事。
(A)不同的传授格式
若将保罗在本章所引证的话和圣史所记述的(马太福音26:26-28;马可福音14:22-24;路加福音22:19-20)相比较,就可看出对建立这一圣事所用的话语不完全相同。这些不相同之点证明各地教会,或更好说,初世纪几个较大的教会中心,对基督在建立这圣事时说的话语,传授的各不相同。但该注意这传授在本体上却到处相同,而那些不同之点,反而更加证实这圣事是基督亲自立的。对这些不同之点最多只能归结到:保罗和路加所记述的是安提阿教会所用的格式,而马太和马可所记述的大约是耶路撒冷教会所用的格式。路加记载基督祝圣面饼后,还说了“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纪念我”一语。按保罗所述,在祝圣杯后,又重复了同样的话。马太、马可虽没有提及这命令,但这命令无疑地是基督自己出的,任谁也不敢自作主张,加添这一命令。马太、马可所以略而不提,是由于他们只愿记述,基督在最后晚餐内所行的;再者,他们写福音时,在教会内已普遍举行圣体圣祭,不必再提及这一命令。保罗(路加是根据保罗)所以提及这一命令,是为提醒信友,要他们多注重举行这一圣事的重要性。
(B)保罗论圣体圣事所有的道理
使徒保罗决没有意思在这里写一篇关于圣体圣事的教理论文。他所写的,完全是对哥林多信友尽自己为司牧所当说的劝言。虽然如此,但他对这奥迹的深意却解释得尽善尽美。
(1)纪念主举行圣体圣事是为纪念主,是为纪念基督同使徒在他死前的那天晚上所吃的逾越节晚餐(11:23)。为此圣体圣事也就简直称为“主的晚餐”(11:20),或“主的筵席”(10:21);同样为纪念最后的晚餐,杯也称为“祝福杯”。或“主的杯”(10:16、21,11:27)。所以信友举行圣体晚餐时,完全重复基督所说所行的:饼要擘开,杯要祝福,然后每人都由同一饼分食,又由同一杯共饮(10:16、17、21,11:26-29)。“擘饼”一词,后来就成了举行圣体圣事的专用名词(参看《十二使徒遗训》14:1与伊格纳丢致以弗所人书20:2)。信友在举行这充满基督爱情的圣事中,要特别追念,基督即是本着这爱情,为了拯救人类,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信友举行此圣事时,必须照主所吩咐的,行他所行的一切(11:24、25)
(2)重新实演主的死,举行圣体圣事不只是对过去的事的记念,而实在是重演基督的死。对这点,保罗郑重声称说:信友每次举行圣体晚餐,即是“表明”,即宣告主的死(11:26),换句话说,他们正式承认自己确信这一事实所有的意义:基督使他的死亡重显在人们的眼前,使他们分沾他死亡的效果(注意11:24内的“为你们”的话)。重演基督死的真实性对参与的人外面是表现在分别奉献体血的事上(10:16,11:24、25),但是从使徒所说,凡冒领这圣事的,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的人(11:27),从这里更可看出这一事实的真实性,为此上帝严厉处罚犯这罪的人(11:30)。
(3)献祭与祭宴举行“主的晚餐”,如上所述,实在是真正的圣祭,就是基督此时此地为信众献祭自己(11:24)。“主的晚餐”所有的献祭特征,由使徒把它与外教人的献祭相比的事上可以看出。就如外教人在献祭偶像以后,分食供物(祭肉),这样信友也由“主的宴席”上,即由基督的祭台上领他的体血10:19-21(关于“主的宴席”参看玛拉基书1:7、12;希伯来书13:10);此外,使徒又把“主的晚餐”和旧约的献祭(10:18),尤其和逾越节的献祭相比(5:7,10:16):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献祭是一次而为永远奉献的(罗马书5:1-3;希伯来书7:27,9:12);他这唯一的献祭在举行圣体圣事时又再度重演(11:26)。
(4)是立定新约的献祭。关于在这献祭中立定了新约的事,马太和马可所没有十分清楚记述的,保罗(和依据保罗的路加)却述说的比较清楚。就如“旧约”是用血缔结的(出埃及记24:3-5),这样“新约”也是因奉献基督的血而缔结的(希伯来书8:8-12,10:15-17)。既然基督自己是祭品,而同时又是献祭者,由此可见新约的特征,完全是属于恩蒂娜的,不是如同旧约是双方的协约,而是上帝亲自立定的恩典的盟约(耶利米书31:31-34)。这献祭直到基督荣耀降来的日子,不断地继续重新奉献(11:26),因为这献祭是人类藉基督同上帝结合的保证,同时也是基督再度荣耀降临的铁证(约翰福音6:33、48-50;马太福音26:29;马可福音14:25;路加福音22:16-18)。
(5)圣体圣事是信友与基督的实在结合在基督死后和他再度降来这段时期内,信友是藉这“主的晚餐”与自己的主基督密切相结合。如果整个信友的生活,是“在基督内”的生活,是“与上帝的儿子结合”(1:9),那么在圣体圣事内与基督的结合,就算是达到了最高峰,因为在这圣事内“同领基督的身体和宝血”(10:16)。使徒的这几句话很清楚地指出,基督就他的神性和人性实实在在居于圣体圣事内。24和25两节内的“是”字,绝不能有其他的讲法,不能说“是”字作象征解(好像饼酒只是他德能存在的表记),而是说主真正实在隐于饼酒形内,不然就无法解释,为什么凡冒领这圣事的人便成了“干犯主的身、主的血”的人(11:27)。此外保罗劝信友务必要辨别这圣事的食物和其他普通的食物不同(11:29),因为在圣体圣事内,信友所吃的实在是基督的肉,所饮的实在是基督的血(约翰福音6:48-58),藉此体血实实在在与基督结合为一。基督是如何存在在饼和酒之内呢?我们可以理解这是一件奥秘的事情。虽然天主教理解为变质,当神父祝圣后,这饼已经变为基督的身体,这酒就成为基督的血,虽然外观没有改变,但是,本质已经改变了。但是,从基督教信仰更大的光谱来看,我们倾向于理解为这是一件奥秘事情。到底是如何变成的,本质是,外观是,还是其他的,这是属于上帝的奥秘。我们领受的时候,就是基督的圣体和宝血。
(6)圣体圣事使信友彼相结合信友既因圣体圣事与基督密切结合,因而凡属基督的人也互相结合。信友既都同领一个饼(即基督),因而大家遂成为“一体”,即成为所谓的“基督身体”(10:17)。信友在领洗时固然已初步成了基督妙身上的肢体(罗马书6:2-4;加拉太书3:27),但是有赖于共同举行“主的晚餐”才表现于外而坚定于内。保罗在11:18-32所强调吩咐的,无非是要哥林多信友明了圣事的这意义。如果信友不以兄弟友爱之情互相团结来参加举行“主的晚餐”,就粉碎了参加这晚餐的意义。为此凡怀着私爱和利己主义的思想来参与这圣餐的人,是犯直接冒犯基督,同时又轻视教会信众的重罪(11:22-29)。
(C)举行“主的晚餐”的时间和程序
从11:20等节可证明,在哥林多举行主的晚餐时,同时还举行一种寻常的宴会(这宴会即是日后所谓的“爱宴”(agape),参见犹大书12;使徒行传2:42、46,20:7-20。这个宴会与圣体圣事连带的关系,似乎是来自主所吃的最后逾越节晚餐。由于信友通常是在主日上集会(16:2)。为此可说,“主的晚餐”通常也是在主日上举行(使徒行传20:7)。举行这宴会时,富人带食物和酒来同穷人一起分吃。从所带来的东西内,取出一部分饼酒为祝圣为圣体圣血之用。至于是先举行圣体圣事,或是先举行“爱宴”,本书内没有明确的记述(按《十二使徒遗训》10:1-3所记述,似乎“爱宴”是在后,但金口圣约翰和一些希腊教父则主“爱宴”是在先举行)。不过我们以为,若以举行圣体圣事是在“爱宴”之后,则更合乎11、18以下各节的经意。由于保罗在以下各章内一再强调信友集会时应严守秩序,为此我们可以推断,集会时是由为基督代表的教会首长举行祝圣圣体的礼仪。(《十二使徒遗训》10:7,15:1就以先知、主教及执事为这些奥迹的主礼人。)关于举行圣体圣事的外面礼仪,本书所记的实在不多,较重要的是保罗要求他们,举行这圣事时要相称这圣事的尊严;要信友诚心热切怀念主的爱,因为主为人牺牲了自己;要他们效法主,彼此相亲相爱(11:1);要克除一切自私自利的心,以友爱相待,彼此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