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哥林多前书 第10章 概览

警戒拜偶像

保罗虽自以为用尽了全力。但还怕自己得不了救(9:23、27),所以他也愿信友们常怀着恐惧战兢的心行做成得救的功夫(腓立比书2:12),因为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得救。以色列民虽是上帝所召选的人民,但看他们的历史,有多少丧亡了的。保罗就拿他们的历史为鉴戒来训诲告戒哥林多信友。看,以色列人原是上帝特选的民族,由上帝得了多少奇恩异宠;但是在西奈山下其中大多数的人都失落了上帝的恩典,死在旷野里。这些以色列民是“真以色列”——基督徒的预表(按加拉太书6:16称基督徒为“上帝的以色列民”)。由以色列民的历史可知,蒙召加入这教会不够,领圣洗和圣体或其他的圣事也不够,要紧的是信友该善用这些恩典。此处称以色列为新约选民的“祖宗”,是因为以色列是新约选民的预表;给他们引路的云柱和他们徒步踏过的红海,都是圣洗圣事的预表,因为藉着圣洗圣事基督徒脱离了罪恶的世界,就如以色列人脱离了埃及的奴隶役一样(出埃及记13:21,14:22)。上帝令摩西领以色列民过了红海就好像给他们施洗,使他们“归了摩西”,使摩西做他们的领袖和结盟的中间人。身为领袖和中间人的摩西只是基督的预表,基督才是信友真正的救主和新约的中间人。信友因圣洗归属于基督,意义更为深奥,他们赖圣洗圣事而与基督密切结合,就如一身;此外,保罗又以以色列人在旷野食过的“玛哪”,并饮过的水(这水是上帝显奇迹使磐石流出来的)为新约另一恩典的预表。保罗称这食物和饮料为“灵食”,为“灵水”,因为它们在旅行旷野的人身上发生了超乎本性的效果,赐给他们勇气和对上帝的照顾倍生坚强的信心。这“灵食”“灵水”就是圣体圣事的预表,即指新约信友所领的超性生活的食粮——耶稣的体血。原来以色列人所获得的各种圣宠也是由基督来的,故此说:“那磐石就是基督”。按出埃及记17:6使水由磐石里流出来的原是上帝(申命记8:15),为此圣经以磐石是上帝临在和庇护的象征。后来竟以上帝为“磐石”或“以色列的磐石”(撒母耳记下22:32,23:8;诗篇18:32;以赛亚书30:29等)。晚期的旧约经书把上帝对选民的照顾全归之于“上帝的智慧”:上帝的智慧把选民从埃及解救出来,引导他们度过旷野,在那里使他们饮了由磐石里流出的清泉(所罗门智训10:15-11:4)。犹太学者斐洛也将这些奇迹归之于“上帝的智慧”或“Logos”。既然如此,保罗自然也能够把这一切奇迹归之于基督,因为他常视以色列民的整个历史与基督和他的教会有关。此处保罗竟说那块磐石在旷野里跟随选民前行,这是依据犹太文士对此事的传说。不过保罗所注意的不是文士所说的为石头的磐石,而是指基督伴随选民而对他们所有的关心和照顾。为此“玛哪”和清泉的奇迹为保罗都好似“圣事”,是基督用以赐与选民圣宠的外面的表记。以色列人虽然得了如此多的圣宠,但是在旷野里的那一代人,大多数没有达到目的,进入福地,凄惨地死在旷野里了。他们所以沉沦的原因,保罗在下面要叙述,另外要提及那些与哥林多人有特殊关系的事,如贪婪、敬偶像、纵欲行淫等等(5:1-4,6:12-14,8:7,10:14)。在本章特别注意的还有关于吃祭肉的事。由所引的历史,哥林多人当取得严厉的教训。

以色列人在旷野里有“玛哪”吃还不满足,还贪求其他食物,因此上帝惩罚了他们(民数记11:4、33、34)。在西奈山下,他们竟拜金牛犊,并且狂欢作乐,宴饮无度,以资庆祝(出埃及记32:1-6)。但上帝立刻严罚了他们(出埃及记32:28)。在摩押平原,选民又敬拜偶像,行邪淫事。又遭上帝降罚,大部分人死在那里(民数记25:1-9)。(我们在此顺便一提:按民数记25:9死亡的人数是二万四千,而保罗却说二万三千,这可能是保罗记错了,或是由于抄卷的错误。)。此外以色列民又因试探上帝,要求他续显新奇迹,遂又得罪了上帝。上帝用毒蛇惩罚了他们(民数记21:5、6)。(这里该注意,保罗说他们抱怨是抱怨基督,因保罗常用“主”来指称“基督”。从此也可看出,保罗如何以基督为选民的领袖和保护者。)以色列民还有一次受了上帝的罚,即在去窥探迦南美地的两人回来后,民众竟群起攻击摩西和亚伦,因此上帝大怒,罚了他们(民数记14:2、21-23)。“灭命的”或是指上帝派来施罚的那位天使(出埃及记12:23),或是指撒但。旧约选民所经历的一切,对新约的信友都含有一种预表的意义,并且把这一切都写出来,是为叫信友因此得到重大的教训,因为信友生活在这一最后的时代,为他们是得救或沉沦的最后关键。(希伯来书9:26;以弗所书1:10)。

哥林多信友如默思了以色列民的历史,便应知道,不可因蒙召进入了教会,就骄矜自夸,反应谨慎躲避危险,因为他们还可能沉沦(9:27)。保罗已预见将来有更大的危险,也许他怕信友要遭受迫害,但他决不怀疑,上帝必会赐给他们特别的恩典,为克服新的困难;只要哥林多人知道不依仗自己而只依赖上帝,任何困难必能克服。10:1-13一段,保罗明明指出,信友的生活常要求人应不断警觉谨慎。蒙召进教的特恩,该有真正的宗教和道德的生活相配才是:这就是基督教与希腊神秘教最大不同之点。在希腊神秘教内,凡是“入门”的教徒,便以为自己从此永远确保无虞,在一切事上,连在道德行为上也可以自由行动了,可任性满足自己的欲望,虽荒淫无度,仍可得救。基督教则要求信友,在蒙召受洗之后,仍应不断努力奋斗,方可得到永生。

保罗很关心哥林多的新教友,因为他们生活在完全外教化的环境中,很容易受引诱再去敬拜偶像。为此要他们躲避一切与敬拜偶像有关的来往。有些哥林多信友,对此点太不注意了(8:10)。

哥林多人蒙召是为同主密切结合。保罗在这两节内所写的,非常重要,申明教会乃是基督的身体。众人在这身体内的结合,另外凭着圣体圣事与基督的结合,绝不容人再参与任何外教的敬拜仪式,因二者所涉及的都是献祭的事。信友的献祭是在乎以基督所流的血和所奉献的身体作为信友的饮食。“同领基督的血”与“擘开的饼”的说法,明明指出,所立的圣体圣事,是带有献祭性质的,因为耶稣在最后晚餐已提前了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参看马太福音26:28并注)。凡领圣体圣事的都共饮一“祝福杯”(马太福音26:28):这一说法,原出于庆祝逾越节的礼仪,但对信友却有一层更深的意义。因为祝福杯所指是耶稣将盛在杯里的酒,祝圣而成为自己血的杯;同样,“擘开的饼”所擘的已不是饼,而是基督的身体。“擘开的饼”这句话,来自最后晚餐的礼仪,但日后却专用来指称圣体圣事(使徒行传2:42、46,20:7、11)。信友领圣体圣血,同时也就是与基督和一切信友亲密结合,犹如饼只是一个,即谓隐于面形下的基督只是一个,这样,凡吃这一饼的,便都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共同生活在基督的生活内(约翰福音6:51-53)。(注意这里的“饼”字,在原文固属单数,但不是说只祝圣一块饼,一块饼当不够众信友分领。这里饼字用来指圣体圣事。)这样,为“献祭”也为“圣事”的圣体圣事是教会合一的起因和根源。这种合一在圣洗圣事内虽已获得(12:13),但在圣体圣事内却更为充实而圆满。

保罗在这里把信友因圣体圣事所结成的合一,与以色列民及异教徒的献祭相比。称以色列人为“属肉体的以色列人”,因为“真正的以色列”,“属灵的以色列”或“上帝的以色列民”,只是基督徒(罗马书8:5;加拉太书6:16)。以色列的祭司和在圣殿内献祭的人,在献祭后便分食祭肉,为此称他们为“在祭坛上有份”(利未记7:6、15;申命记12:6、7);他们因献祭与以祭坛为自己宝座的上帝获得一种结合。外教人也相信自己参加了祭宴,就同神祇结合了。保罗劝哥林多人务要躲避参与外教人的这种祭礼。难道保罗真地相信,这样的参与会使人与外教的神祇相结合吗?决不。他决没有这样的思想,而且还排斥这样的思想。外教的神祇根本就不存在(8:4-6)。为此实际上也不能给他们献祭。不过哥林多人不可忘记,魔鬼是藉外教的敬拜施展他们的能力,利用偶像偶像来陷害人(申命记32:17;诗篇106:5):是他们引诱人敬拜偶像,是他们挑拨人在行敬拜时做出一些不道德的事(如在这样的敬拜内所常见的淫乱和残忍的事)。为此,参与外教敬拜的人总不免有与魔鬼勾结的危险。在外教的敬拜中所奉献的祭品,虽然是些于善恶无关的东西(25-27节),但是那参与祭宴的人实是与魔鬼接近,因为魔鬼是开这宴会的主人,是他邀请那些敬拜他的人做他席上的宾客。这样凡参与外教祭宴的人,就是自动和基督脱离了关系(哥林多后书6:15、16),再也不能分享“主的筵席”了(对“主的筵席”的说法,参阅玛拉基书1:7、12;以西结书44:16),反而招惹基督的憎恶和忿怒(申命记32:21)。保罗以讽刺的口吻问那些以为于己“凡事都可行”的哥林多人,是否曾思虑到自己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什么也不怕。在这里我们还顺便简单地提一提保罗关于圣体圣事所教训的:圣体圣事是“献祭”,同时也是“圣事”。保罗即以圣体圣事和以色列人以及外教人的献祭相提并论,就自然以圣体圣事为一献祭,这一点另外由他对建立圣体圣事所叙述的可以看出(参看11:27-29)。圣体圣事的特征是在乎基督实在在面酒形内;领圣体的效果是与基督密切结合:又藉基督众信友彼此结合;这样,教会另外是藉这一件圣事形成了基督的身体。

凡事為榮耀上帝而做

保罗在这里给哥林多信友,或是在自己家里,或是被友人请去赴宴,关于吃祭肉所应守的几项实际规则。在这些情形中,信友原可自由饮食,但该时常避免给人立恶表的危险,且在某些情形下,为了爱德还当牺牲自己的自由(8:1、2、7-9)。保罗此处再引用主张自由派的活(6:12),劝告他们,不要只顾自己,也要顾及别人。

对肉市卖的肉,信友大可放心去购买;如果被人请去赴宴,也可放心吃。一切受造之物原全属于上帝,本身没有好坏的分别(诗篇24:1;罗马书14:14)。即使在市上所卖的肉,曾为外教人在敬拜中献祭过偶像,也决不因此就成了属于外教神祇的东西,因为这样的神祇根本就不存在。保罗的这个决定非同小可,因这决定既废除了犹太人对洁与不洁的食物的规则,使这些规则再也不生效了;而且使徒在耶路撒冷公会议,为从外教归化的信友集团的决定,这样看来也失去了效力(使徒行传15:20、29)。本来公会议的决定是为避免使犹太人起反感,也只是为巴勒斯坦和叙利亚一带住有很多犹太人的地方有效;为此在没有这样危险的地方,保罗声明信友可享用自己的自由。但他仍在下边举出一个例子说明几时这自由当受限制。

上图:第2世纪墓葬浮雕上的罗马肉店。罗马屠夫并不会按照利未记的要求把血放干净,还可能拜过偶像,所以外邦人卖的肉在律法上都是不洁净的。

上图:第2世纪墓葬浮雕上的罗马肉店。罗马屠夫并不会按照利未记的要求把血放干净,还可能拜过偶像,所以外邦人卖的肉在律法上都是不洁净的。

哥林多信友不免往往为教外的朋友请去赴宴。这样的邀请信友可以接受,因为并不禁止信友(不如同古犹太人一样)同外教人来往,原来基督的教会愿意包罗所有的人。被请赴宴的人也可自由吃所陈设的食物。但如果同席的人中有人表示自己认为所摆设的肉是献过祭的物(献祭给偶像的东西),在这样的情形下,信友便不许吃那肉,怕别人以为他也相信这肉是献祭给偶像的东西。他在自己的良心上固然判断得正确,但他也当顾虑到别人的良心,怕因自己一时的举动或使教外人错谬的信心更为坚定,或使信德软弱的弟兄见怪,而信德动摇。

29、30两节的意思似乎当这样解释:虽然我们在上述的情形内,自知享用自由,可吃所摆设在我们面前的肉;但我们不可使我们的自由受人错误或谎谬的判断;不可叫人想我们承认这样的肉是献祭给偶像的东西;更不可给人一个亵渎的机会,使他们辱骂我们的上帝,因为我们是感谢上帝以后才吃了这些东西(罗、罗马书14:16、17)。所以在这种情形下,既然能有这些不良的影响,而仍去吃那些东西,实在是予人以跌倒的机会,所以哥林多人应该戒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