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历代志上 第27章 概览

军官的名单

本节的话,是下面名单的标题或引子。历代志上作者虽然在11-12章提出了大卫的勇士,但是这两个地方的记载不一定出于两个不同的作者之手。当时圣殿是21-22章所注目的中心,从此可判明作者极力褒扬大卫的意向。所罗门修建了圣殿,但是大卫由于征集了器材、金银及技术工人(参阅历代志上22章),在这里获得了极大的称赞。大卫又组织了利未人、祭司、歌咏人员及守卫,在圣殿内服务(参阅历代志上23章)。根据撒母耳记下23章8-39节(参阅历代志上11章10-47节),大卫拥有许多勇士,但是那些勇士尚未组织起来。历代志作者仅将准备修建圣殿的计划(参阅历代志上23章)、宗教仪式人员的组织(参阅历代志上23章23-24节)以及军部与军官的管理,归诸大卫,因为“所罗门年幼脆弱”(参阅历代志上22章5节;29章1节)。大卫是一骁勇善战的领袖,而所罗门为一和平人物,因此历代志作者夸张大卫拥有十二个二万四千人的军队组织,这一个记事也形成大卫准备修建圣殿史事的重要的一部。这有组织的军队及统率的军长,将是完成大卫伟大职责的实力。本书作者知道这重要性,因此说出大卫请求这些人的协助(参阅历代志上22章17节;28章21节;29章6节),及相信这些人会给予政治上的必要支持(参阅历代志上28章1节)。

“雅朔班”,按希腊译本叫伊施巴力,又名伊施波设(参阅撒母耳记希腊译本B卷)。他的父亲“撒巴第”,历代志上11章11节作哈革摩尼(参阅撒母耳记马所拉文本),为三十勇士之一(参阅历代志上11章15节)。伊施巴力的先祖犹大及法勒斯,亦即大卫的先祖。“是正月各军官的军长”,记述不甚清楚;“所有的官长”好像是指十二个军长。伊施巴力为大卫勇士之第一人,可能在各军长之中居于首位,因为全国军事的大权是握在约押手中。或者“所有的官长”好像是指第一军的次要头目,自然伊施巴力是这些头目的首领。上下文更可说明后一说的正确。

“耶何耶大祭司长”,参阅历代志上11章22节;12章27节。

“珊合”,可能与历代志上11章27节的沙玛是同一人;在撒母耳记下23章25节又名沙玛。

十二军长的名单,有八个是常见的:就是一、三、四、五、六、八、十及十一,属犹大支派。其余四个,即二(可能)及九(确实)属便雅悯支派;而七及十一是以法莲人。

以色列各支派的行政长官

由16节到19前半节为止,是六支派,都是利亚的儿子(参阅创世记29章31-35节;30章17-20节;35章23节)。由19后半节到22节也是六支派,在法律上,拉结是此六分支的母亲。辟拉亲生的,有拿弗他利(参阅创世记30章8节;35章25节)及但(参阅创世记30章22-24节;35章16-18节;46章20节)。至于迦得及亚设二支派,只因后来经文佚亡,没有记载。但也可能是因为约瑟及其两个儿子分作了三个支派,这样,没有迦得及亚设二支派,也凑成十二个数目。但支派何以列于最后,不甚清楚。有些人认为列于最后,是说明历代志作者对但支派敬拜偶像的贬责(参阅士师记18章30节;列王纪下12章29-30节;阿摩司书8章14节);但也可能是作者所凭藉的史料,就是这样排列的。

23-24节,是在1-22节的两个名单之后所作的结论。本章开首,“以色列人……按着班次”一句,就是要论的课题。这一个附列于后的记述,限制了有关“二十岁”的记载,因为“二十岁”的是服兵役的年龄。这里所提及的统计,无疑与21章所有的记载有关。同样显明的军事及政治的编制,也是统计的主旨之一,不过这里没有清楚地写出来。关于耶和华的应许,参阅创世记15章5节;22章17节。耶和华大发忿怒,参阅历代志上21章7节;历代志下19章10节;24章18节。约押没有调查完的数字,没有记载,也可能是记在国家的编年史上,而此处则列为《大卫王记》。这暗示历代志作者在眼前所有的,是这样或别样的几种实录,多半是《犹大和以色列诸王记》;他由这些史料中,录出本章的名单。

管理王产的官员

上图:耶利哥的撒该的桑树(Zacchaeus' sycamore fig)。传说个子矮小的税吏撒该为了能看见耶稣,爬上这棵桑树(路十九1-10)。桑树指西克莫无花果树,是一种桑科榕属聚果榕亚属的榕树,是广义上的无花果,树叶像桑树叶,果子像无花果,味道不同于普通的无花果,甜度一般但香味浓郁。

上图:耶利哥的撒该的桑树(Zacchaeus' sycamore fig)。传说个子矮小的税吏撒该为了能看见耶稣,爬上这棵桑树(路十九1-10)。桑树指西克莫无花果树,是一种桑科榕属聚果榕亚属的榕树,是广义上的无花果,树叶像桑树叶,果子像无花果,味道不同于普通的无花果,甜度一般但香味浓郁。

大卫的谋士

撒母耳记下21章21节记载“大卫的哥哥示米亚的儿子约拿单”。这样,约拿单便是大卫的侄子。本节所载的“大卫的叔叔约拿单”,不知是何所指。罗特斯坦及海内尔 (Rothstein J.W.-Haner) 和格茨伯格 (J. Goettsberger) 认为,“叔父”二字恐为“侄子”之误,亦不能无疑!“耶歇教导君王的儿子”,是监护太子的职务(参阅历代志上18章15-17节;撒母耳记下8章15-18节)。撒母耳记下20章23-26节,没有本节所载的官衔。这说明本节所记,与其余类似的记载,不是出于同一史料。

“亚希多弗”,参阅撒母耳记下15章12, 31节;16章23节;17章23节。“户筛”,参阅撒母耳记下15章32, 37节。“比拿雅的儿子耶何耶大”,5节作“祭司耶何耶大的儿子比拿雅”。按贝尔托 (Bertheau) 及胡梅劳尔 (Hummelauer) 二氏谓,前者应改作“耶何耶大的儿子比拿雅”,但凯尔 (Keil) 及佐克勒 (Zoeckler) 反对此说。“亚比亚他”,参阅历代志上15章11节;18章16节;24章3节;撒母耳记下20章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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