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靈與靈修

历代志上 第24章 概览

祭司的职务

“亚伦的儿子”,次序与历代志上6章3节及出埃及记6章23节同。“拿答和亚比户”,参阅利未记10章1-7节;民数记3章4节。

“撒督”及“亚希米勒”,是亚伦两个支族的代表人物,协助大卫分派祭司的班次。

“作领袖的”,是指长者,恰似“家长”一语指“族长”而言一样(参阅约书亚记7章14-18节)。“他们”,是指大卫、撒督及亚希米勒三人。

“在圣所作领袖的”,与“祭司长”(参阅历代志下36章14节)意义相同。“在上帝面前作领袖”的语法,仅见于此处;恐与“在圣所作领袖的”一语义同,或亦是大祭司。“圣所”,即锡安山上的圣所。“上帝面前”,即上帝圣殿前。

上图:大祭司和普通祭司的服装示意图。他们都不穿鞋。

上图:大祭司和普通祭司的服装示意图。他们都不穿鞋。

7-18节,是祭司的二十四班。我们没有方法知道,这二十四班,属于何族。是属以利亚撒族?抑或属以他玛族?

所有的祭司职务已经派定,二十四班,每班轮流服役七日(参阅列王纪下11章9节;历代志下23章8节;路加福音1章5, 8-23节)。约瑟夫说明,大卫的这种分派编制,保持到他本人的时代。

利未人名单

20-30节,所载的利未后裔,不是出于亚伦族系,因此不是祭司,只在圣殿内担任二级的职务。“按着宗族,这些都是利未的子孙”(30节),说明20-30节是利未家族的全数名单,并不包括亚伦子孙。

抽签在圣殿内服役,为祭司及利未人是同样的办法,虽然在阶级上祭司高利未人一级。所以5-6节有关祭司的抽签,亦可应用在利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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